老板與員工的故事:員工的生命与健康最重要(1) 他因捨命抓劫匪而丟了飯碗 這天上班時間,一家ELEVEN便利連鎖商店的店員們正在營業,有個持槍作案的女人,用手槍逼著收銀員交出售貨款項,得手後正准備攜款逃離,該店僱員費里西亞諾趁著劫匪疏於防備的一剎那,勇猛地沖上前去,奪下劫匪手中的槍枝,將她制服了。 正當人們慶幸商店財物毫髮無損完璧歸趙時,商店領導卻對這位置個人性命於不顧、保衛商店財產的勇士,宣佈了一項”忘恩負義”的處理决定:除名。 商店在解釋解雇費里西亞諾的理由時還振振有詞:我們商店沒有任何財物值得賠上員工的生命 。在許多情況下,各地的ELEVEN及其他便利商店的員工,在槍案時試想著扮演英雄,但卻常常失敗,有太多的情況是,這些員工受重傷,或者更糟。因此商店制訂了遇搶守則:花錢消災,保命為上。意思是人家拿著槍進來了,要錢你就給他錢,要物你就給他物,千萬不能同他對著干。否則把他惹急了,開槍打死打傷幾個人怎麼辦?錢財與人命,權衡輕重,當然是人命最重要了。這家商店還明文規定,本店雇員凡有違反這個規定的,一定開除不赦。這在每個新店員進店時都已交待清楚了,費里西亞諾當然也不能例外。 在形同國法的店規面前,這位捨已護店的勇士只好乖乖地捲鋪蓋走人。 令人惊奇的是上述這類懲罰”正義”的店規,在美國許多地方頗為流行。一位在一家大銀行工作的鄰居下班回來講,今天公司開了會,告訴大家,最近社會治安不太好,要做好防范工作。如果有人來搶劫,千萬不要反抗,也不要當場報警,要錢就給他,等他出了門,再把門關好了報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