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话说老上海与提篮桥监狱 于二十世纪五十年代离开上海去香港的人,如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前回上海,往往会惊奇地发现,在三、四十年里这个素有国际大都市称号的上海,其市容市貌没有多大的变化;而原先落后于上海的香港却在同时期里大大地赶在它的前面。以市貌而论,新、老上海之分界线应当划在二十世纪的八十年代末和九十年代初。标志着新上海的东方明珠电视塔(高度468米,亚洲第一,世界第三高塔)和金茂大厦(高度420.5米,世界第三,中国第一高楼)等的耸入云霄的建筑物,具有1800座位的水晶宫殿式的上海大剧院,由方体基座和巨型园顶及拱形出挑相结、寓意天园地方的新上海博物馆,具有双座巨大透明球体的、举行过二十世纪最后一次“财富”世界论坛的国际会议中心以及太平桥绿地、延中大型公共绿地、外滩绿化带等现代国际大城市必不可少的草坪和水池相结合的免费开放性公园,还有纵横市区的地铁……几乎无一不是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后的产物。这些使上海一跃而成为名副其实的国际大都市的种种措施,只是在彻底摈弃了“深挖洞,广积粮”后,才有实现的可能;而那密布于地下的“洞”,则给上海建筑物的沉降和灭蚊捕鼠的卫生工作带来了无比的烦恼。笼统的把民国时期的上海,称为老上海;建国后的上海,称为新上海;那只是一种政治范畴上的划分,一种出于意识形态上的需要。 以我和曾在老上海生活过的同时代人而言,都知道老上海有过这么一些标志性的特征:论马路,有头枕黄浦江外滩、身卧于市中心黄金地块、尾拖延至千年古刹静安寺,全长5.5公里的、曾有十里洋场之称的南京路(大马路)和有“香榭丽”大街之称的淮海路(霞飞路);论饭店,有建于1934年12月的高83.8米二十四层、保持了半个世纪的上海高度之最的、具有美国摩天大楼特征的国际饭店;论电影院和戏院,有建筑于1928年宏伟而别具一格的、高而宽敞并气派非凡的影院大厅的大光明电影院和始建于1921年的闻名海内外的天蟾舞台;论大众化的游乐场所,有具有无数哈哈镜著称的、五花八门、南腔北调的大世界;论购物,有闻名全国的四大公司:具有中国最早一部电扶梯的大新公司(今市百一店),永安公司(今华联商厦),先施公司(今时装公司)和新新公司(今第一食品商店);论名胜古迹,有始建于三国东吴赤乌十年的千年古刹静安寺、龙华寺和老城隍庙(其西园即今豫园);论教堂,有著名的圣依纳爵堂(今徐家汇天主堂);论江河,有逶延曲折、流经全市的黄浦江和苏州河;论建筑的风格,则有位于外滩的著名的万国建筑群,其中更有海关大楼上的、仿制美国国会大厦的、亚洲第一大时钟,以及始建于1936年位于今陕西南路30号极为精致雅典的、安徒生童话中的城堡般的、具有耸立着的高高的斯堪的纳维亚哥特式尖塔的马勒住宅(早些时日为团市委占用)……凡此种种,不胜枚举。几乎在整整一个世纪里,它们代表着原先上海的风貌向世人展示!令人赞叹不已,流连忘返。 如果把老上海之老,从新老上海分界线的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向前推半个世纪,那么整个老上海就是一个人们常称的冒险家的乐园了。这个冒险家乐园中的“乐园”有:位于市中心今人民公园前身的跑马厅;现文化广场的前身逸园的跑狗场;位于今陕西南路(亚尔倍路)的中央运动场的回力球场;红透上海滩的金碧辉煌、极尽奢华、以独一无二的玻璃舞池著称的百乐门;现贵都大酒店的原址上的六国饭店的轮盘大赌场;以及那充斥着肮脏的金钱与鲜嫩的皮肉之间交易的四马路(现仍用原名福州路)野鸡窝和集中着长三堂子的新会乐里……所有这些,以其魔女般的魅力吸引着世界各地的风流倜傥人物。对此,正人君子或许不屑一顾! 赛马、跑狗与我无关,灯红酒绿与我无缘。六国饭店大赌场幼年时倒去过,那是跟着大人们去白吃明虾的。而位于上海市中心偏东、有百年历史的、阴森可怕的提篮桥监狱(现今上海市监狱)却与我结下了不解之缘。在二十世纪它一直有着远东第一大监狱的称号,为世人所瞩目。 当十九世纪末,英美两租界合并为公共租界之后,在厦门路所兴建的监狱——即人们因其专收监“西人”而称为西牢,已无法满足对华人及在华没有领事裁判权国的侨民的收监之用,而于1901年动工,历时两年,在华德路(今长阳路)147号建成了“华德路监狱”,因地处提篮桥,故又名提篮桥监狱。起始的提篮桥监狱,其规模并不算大,虽占地六十亩,但监房仅两座大楼。经过了1917—1928年的不断扩充改建,由两座监房大楼扩展至八座监房大楼,并分别命名为:AB、CD、FG、HI、LM、NO、PQ和RS。国民政府收回租界后,又将此八座楼名改为:忠、孝、仁、爱、信、义、和、平,以示对关押罪犯所持的道德准则。具有讽刺意义的是,抗日战争胜利后,不少汪伪政府要员都曾关押在“忠”字监内。在狱内,我曾听到一些老犯人说,如从飞机上俯视提篮桥监狱的各楼宇,呈现一个“Jail”(监狱的英文名),以示监狱应受到保护。对此说法,我无法证实,不过,当时的女监楼,大家都称它为“J”牢监,据此推测,可能与Jail有关。1—8座监房楼的规模,奠定了提篮桥监狱成为远东第一大监狱的基础,使其名扬海内外。无怪乎,在幼年时,常听一些玩世不恭者谑言:“活着不到提篮桥(监狱)去白相白相(上海方言,即玩玩),枉活一世!”真没想到,我长大成人念完大学后,不是出国去留学深造,而去了提篮桥玩玩。而且一玩就是十年,可能还没有玩够!(附:新、老提篮桥监狱照片各一幅) 图为:二十世纪初的提篮桥监狱,大门上方有SHANG HAI……等英文字。 (取于王立民著:上海租界法制史话) 图:二十世纪末的提篮桥监狱,大门右侧写有:上海市监狱管理局;左侧写有:上海市提篮桥监狱。(取于文汇报) 二、劳改犯番号4114取代了姓名 当押解我的吉普车经过了三道大门的严格盘问后,进入了提篮桥监狱的内部。我被暂时关押在一个办理犯人出入的大监房内。这个监房内空无一物,只有一只蹲着用以大便的抽水瓷坑,看来是监狱早期就有的设备。不多一回,我被叫至办公室,当场搜查了我的行李,一切必要的程序完毕后,发给了我一个布制的番号:上面一行是劳改犯三个字,下面一行是4114四个阿拉伯字。这个标记,很有点象军队士兵制服上的那玩意儿。不过,我当时无法挂上去,因为它是需要用针线缝在衣服的胸前左侧。以后不久,有个犯人告诉我,这个4114番号的前身是个判二年刑的女犯,她刚释放,我就继承了她的番号。他怎么知道这一切,我不得而知,但至少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在提篮桥内除了无期徒刑外,所有犯人番号都有继承性,可说是一代传一代。十年后,我离开提篮桥,我的番号的继承人是谁?当然无法知道。记得在一九七五年释放时,我曾打算将此番号带走,结果未能如愿。不然的话,这倒是一件很有意义的纪念品。 当我提着沉重的行李,在看守押送下,穿过内院来到了作为出入监的六号监大楼。人民政府早已将国民政府时的监房楼的命名改掉,而代之以1——8号的命名。如按以前的命名,这六号监应是义字监。 六号监既为出入监,人员相当复杂。监房内关押的有快刑满释放的,也有将送出去劳改的,或象我这样新收监的犯人。当然,不同类型的犯人还是按地块分别予以隔离。 我被关入六号监的二楼,同监房已有两位犯人比我早在其内。一位是姓梁的,因贪污被判刑三年。他是一国营企业的财会人员,因几次涂改账目窃取了人民币总共叁仟多元而入狱。按他的说法,伍佰元内不会判刑,千元以上则每千元一年,三千多元判三年正合适,不多也不少。他告诉我,在搜查他家时,还发现了被当作杂物随便使用的青天白日满地红的中华民国国旗,没有按反革命罪论处,已属莫大的幸运。另一位姓朱的惯窃,判七年,是个“三进宫”的老资格。此位仁兄,三十多岁,当过学徒,送过牛奶,家里有老母、妻子和孩子,光景十分可怜。他文化程度不高,但对社会的了解相当广泛与深刻,特别对监狱与劳改有着独到的“研究”。时间一长,我与梁都称他为博士。他对旧上海的底层生活,譬如四马路的野鸡、拆白党、仙人跳等等污七八糟的勾当知晓甚多;对姨太太勾引小白脸等色情活动也描绘得有声有色,他自己在青年时代也还是个倒贴的受惠者。他还讲述了关在提篮桥中的一些“名人”的生活。诸如,汪精卫的妻子陈璧君在狱内的生活情况。按他所说,陈璧君在狱内生活相当优惠,一人三间监房:一间当卧室,一间当书房,一间作卫生间;平时还有一名女犯专门侍候她,供她使唤。对他所说的这些,我比较相信。不同身份的罪犯所受到的厚此薄彼的待遇,古今中外历来如此。君如不信,只须看看当时关在同一个楼面的那两名外籍犯人:一个是白俄,另一个是波斯人的情况。他们都是一人一间,不象我们是三—五人一间,有时还要多至六人,而监房的面积是同样的1.2米(宽)X 2.2米(长)。他们吃的每餐有三只小面包和一碗香得整个楼面都能嗅到的洋葱和什么的罗宋汤以及香肠等,比我们吃的三两饭上盖的青菜或萝卜的洋铁罐盒饭要好得多。况且,这两名外籍犯只是普通的刑事犯。那位白俄力气很大,做劳役犯,据说他在外面时是磨剪刀的。而那位整天在监房内看书的波斯人,不知何罪,他被判刑九年。这位带着大眼镜,很显文质彬彬的波斯人说了一句颇令人深思的话:“在你们中国很容易吃官司。你们叫劳改,我们叫吃官司”。他的中国话虽不流利,但表达还是很清晰的。常言道:“当局者迷,旁观者清。”外国人看中国,或许真能看出些名堂。结合我自己的遭遇,他的话真是一针见血,千真万确。 我曾在王立民所著的《上海租界法制史话》中看到一段有关租界监狱里华、洋囚犯在伙食上差异的描述:“华人囚犯的伙食是:早餐是粥,中、晚餐是饭,皆以蔬菜为主。洋人囚犯除了供给面包外,中餐为一肉、一菜和一汤,晚餐为一汤。而且,天天如此。”这种华、洋囚犯待遇的差别,与我在六、七十年代的提篮桥监狱所见大致相同。时代在进步,社会性质已完全不同,竟然在监狱中还是洋优于华,似乎昔日租界公园的“华人与狗不得入内”的阴魂还在作祟。 至於“博士”所说的有关陈璧君的另外一些小道新闻,我实在不敢苟同。譬如,他说宋庆龄曾在五十年代至狱内探望过陈璧君,并向陈提出可以设法将她保释。然而由于陈坚持要求对“汪先生”(陈对丈夫汪精卫之称呼)的恢复名誉而作罢。不过,我对他所说的,宋庆龄应陈璧君的请求,向监狱当局提出在每个监房的水泥地上铺木板,以改善犯人的居住条件一事,则深信不疑。女人们心细情致提出如此善举,无可置疑之处。在我前后约十年的提篮桥生涯中,关过无数个监房,每个监房地上都铺着两块等同大小约“1米X 0.9米”面积的活动地板,它是由许多小木条拼凑而成的。铺下时靠铁门一端留出一定面积的水泥地,以便犯人洗刷和便於由八根铁栅构成的牢门的向内开启。在打扫卫生时,可以方便地将两块地板翻起,清扫地板下的积尘。不管此举是陈璧君,或是宋庆龄所提出,还是监狱当局的主动措施,能够一改几十年来提篮桥犯人睡水泥地的规矩,从而避免寒气对犯人关节的侵袭,无论如何是一件功德无量的善事! 水泥地的寒气被木地板隔绝了,但是除了铁栅门外, 其余三面的水泥墙所透出的凉气,对紧靠墙睡的犯人,在酷暑难熬的夜间,却是一大享受。这种该死的不通风的闷罐,把头靠着铁栅似乎感到走廊上有风,但风就是吹不进来。一个约2平方米半的监房,关了三、四个犯人,犹如家里四尺半大床,睡了三—四个成人,冬天把人挤扁,夏天可真使人闷死热死。当初设计这种监房的美国人没有考虑到后来要关这么多人,真是混蛋! 尽管监狱有规定,睡觉时头必须朝外,以免在昏暗中发生自杀等意外。然而,没有那个监房会理睬这一规定,因为只有彼此头、脚相互交错才能勉强躺下。监规也好,法令也好,总之要合乎情理才能被人接受。现今的上海不许沿马路居民象挂万国旗般的凉晒衣服,很难见成效。原因是明摆着的:不少居民没有象制定这条法规的人那样享有宽大而设备俱全的居宅。 我在撰写此书时,曾翻阅过一些记述旧提篮桥监狱囚犯生活情况的资料,其中伙食之差有之,用冷水让囚犯洗澡有之,但对关押囚犯如此的拥挤,却无一提及。我身受过北京草岚子的挤,自新路的挤,上海提篮桥的还是挤。挤!挤!挤!如同当时上海与北京的住房的挤,是人口的太多而导致犯人的太多?抑出于无产阶级专政之需要?或者二者皆是? 在监房中挤得无法动弹,但觉还是要睡,饭还是要吃,脸也不可不洗。当时已度过了三年困难时期,人民的副食品供应有了好转,监狱的伙食也水涨船高。一天三顿,早上粥二两,中、晚各三两饭。一天八两,一月约二十五斤,与居民定量相当。把盛有三、四十罐饭的大木框放在背上自底楼扛至二楼甚至四楼的劳役犯,早上可吃三两粥,中饭则可吃到四两饭。菜则一律是:早餐萝卜干三、四根,中、晚饭蔬菜,每周有两次可吃上一、两块小带鱼或四、五块麻将牌大小的红烧肉。尽管提倡无神论,但对回教徒还是相当尊重,因此回教犯人则改吃牛肉。有一次,劳役犯把四两饭错发给了我们,大家也就不约而同地赶紧吃掉,等到发觉,木已成舟,无法挽回!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吃”对犯人的魅力可想而知! 小监房内,各人的被子、垫被都必须叠成极为方正而高大的内务包,它的后面盛放着大量的洗脸盆及零星生活用品,每人的毛巾都得整齐的挂放在铁门的铁栅横条上。从走廊上走过的人,向监房内看,除了那叠得高高的内务包外,不应看到任何杂七杂八的东西。特别在有人参观时,更是如此。所遗憾的是,供大小便的马桶不允许放在内务包后面。木制马桶和正在使用它的人必须暴露在众目睽睽之下,以防止意外发生。 每天上午九时许和下午两时后各发一次喝的开水,每次500、600毫升。晚饭后,监房铁门上锁前,必须把洗脸盆和一切与睡觉无关的杂物尽量放到监房门口的走廊上,以腾出空间可以睡觉,并盛接劳役犯发放的次晨用的洗脸水。因此,每个犯人必须备有两个可以侧着从铁栅空档中拿进拿出的脸盆,它的大小不能超过直径28公分;否则,将无法侧着穿过铁栅。一只小号的搪瓷杯是完全必要的,以便把清水从外面掏进来,或把污水掏出去。 吃喝洗虽重要,但大小便更不可少。早餐前与晚饭前的两次倒马桶,对犯人而言是件值得讲究的事。老犯人都知道大便必须在劳役犯的两次倒马桶之前的一刻完成,以免大便久留在监房中臭气冲天。特别是夜里,应尽量保持马桶内只有一种成份——尿,而没有屎;否则,将会严重影响本来就不新鲜的室内空气——人活到了这个地步,还注重环保,谁能说我们犯人是一群脏猪? 可是,有的时候,特别在冬天,确实在监房内散发出一种如猪圈内的臭气。我在一九六九年到一九七五年因腰椎结核长期关押在八号监,那里集中着从上海各劳改队退回来的病犯,以及上海地区那些年老慢性病较重而病情又不够资格住监狱医院的病犯。因此,长期的不洗澡、不洗被、不洗外衣甚至内衣的人集中在一起,监房就难免形同猪圈,而犯人本身也距离脏猪仅一步之遥了。 提篮桥监狱不愧为远东第一大狱,每个冬季犯人均有两、三次洗澡的优待。一九七二年底,我曾参加过一次洗澡行列,在寒风中列队等待分批进入大洗澡房。当我刚脱完衣服,还未擦好肥皂,就听到号响,催促集合返监。如此洗澡,这般狼狈,我再也不敢领教。从此以后,直至一九七五年出狱,我与洗澡彻底诀别。 从躯体的肮脏到思想的肮脏,再来一次从思想的肮脏向灵魂的更肮脏的飞跃,以达到肮脏的至高境界。这种飞跃岂不痛快之极!我既然已与那些满嘴万岁、满口主义之圣徒的洁白无瑕无缘;那么,就让肮脏渗透进躯体的每一个毛孔吧!资产阶级右派分子所代表的资产阶级,早被马克思描绘成“他的每一毛孔都散发出铜臭”,已成为颠扑不破的真理,我怎能与它背道而驰?但是,诗人陆游却说得好:“零落成泥碾作尘,只有香如故。”也许,诗人比我更欣赏发臭之肮脏! 澡可以不洗,但身不可不擦。与洗澡无缘的我仍然保持着在北大时校长马老所提倡的冷水澡。不,在监房中只能是冷水擦身。上海的小监房比北京的大监房的优越之一:在大小便、擦洗等方面有较多的自由。晨六时一起身,我争着大便;晚八时临睡前,我抓紧用冷水擦身。一人一天一格子(即俗称的洋铁罐头)的冷水仅够用作早上洗脸刷牙,我就用喝的开水的一半(约500毫升)向别人换取冷水一格子(约1千毫升),以作擦身之用。犯人中的许多人,他们不习惯用冷水洗脸,就等待着上午九时的那次开水。我与同犯(上海监狱中犯人互称同犯)的这种互惠互利的交换,成为经常性的贸易。既然铜臭已经深入毛孔,无法去除;那么就洗除一下毛孔外的那张皮上的污秽吧!要不然,在每天晨、晚两次,当队长(犯人称看守为队长)象机器人般挨门逐户开关监房的铁门大锁时,岂不更难为了他的那只藏在厚厚大口罩里的鼻子? 现今,我总梦想着有朝一日去参观一下改革开放后、在一片向国际接轨声中的上海市监狱的监房设施。特别惦念着那令人既恶又爱的马桶,是否安在?说真的,我与马桶颇有交情。 一个昔时家用的木制水桶,上面多了一个木盖,就成了监房中的马桶。有的时候,那些既倒马桶又倒脏水的劳役犯会经常把马桶与脏水桶相混淆;有时甚至与盛清水的桶相混杂。由许多木板围成的桶,其外面的三道铁箍的牢固度很值得怀疑。渗水并不可怕,极少量的尿从桶的缝隙中渗出,身陷囹圄的犯人并不在乎;可怕的是三道铁箍不知何时何刻发生断裂。犹如,今日的美国,骇怕本•拉登的突然发动的恶作剧! 曾记得七十年代关在八号监时,一天清晨发现我的木棉枕头完全浸泡在臭尿中。那天,我正好靠墙睡在放马桶的一侧,头又是对着马桶,在人熟睡之际,马桶的铁箍发生了断裂。我的那只具有巨大吸水力的木棉枕头挽救了我,也挽救了旁边的同犯的被子。可说是不幸中的大幸!那只木棉枕头,就只能当垃圾处理了。从此,我无枕头可睡,再也不能高枕无忧;而所得远比失去的多,因为再次证实并唤醒人们:在晚饭后千万不能在马桶中留有大便的真理。 入监不久,就有一次沿着内、外走廊绕着中间盖有铁网罩的空隙不停地排队兜圈子的放风。放风, 这个监狱中人人皆知的常规,但对一个经历过北京、川沙几个监狱的老犯人的我,却是第一次领教。放风确实使犯人感到高兴,既可以活动躯干,特别是双腿;又可以借此机会与非同监房而属同小组的人交流闲谈(当然不能明目张胆);更可以东张西望、探头探脑地观察这座大监狱的风貌。特别令人高兴的,是难得的到五楼顶上那四周围着高高的铁丝网的屋顶平台上去晒太阳。真可谓,登泰山而晓天下。只可惜,铁网下的围墙太高,还是不能一览无遗。使人深感“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 不过,我还是知晓了一些有关提篮桥监狱的风貌。提篮桥监狱的每座大楼均为五层灰秃秃的钢骨水泥结构,由美国人设计,按美国监狱模式建成。除八个关押犯人的大楼外,还有一幢八层高的监狱医院大楼,专供犯人治病之用。监房大楼的每个楼面均有两排沿着内走廊的小监房,相互背靠背,每排有监房46间,每个楼面共有92间监房。每排走廊的两头通向楼梯处均有大铁栅门,以防止犯人逃跑。走廊有内、外之分,外走廊有许多装有粗大铁栅的窗,与监房的由八根铁栅组成的门,几乎遥遥相对。内、外走廊之间有巨大的空隙,自一楼直通至五楼。空隙的四周装有光滑的铁栏杆。为了防止犯人跳楼自杀,在每个楼面的这种空隙上铺有铁丝网。通过内外走廊的若干连接处,犯人就可以在放风时不停地在内外走廊上兜圈子。内外走廊的若干连接处比较大,犯人白天可以坐在那里小劳动(如拆回丝等),也可以用作开小组会的地方。犯人一般关押在一至四层,第五层不关犯人,可能是太高,又无电梯,使用不便之故。五层楼面中,偶有一次我曾见到其中有些监房的门不是铁栅门而是实心木门,门上有一可开启的孔,那肯定是暗牢。据说,里面的墙面都是橡皮的,可防止犯人撞墙自尽。这就是外界盛传的橡皮牢房。 初来乍到,不知监规为何事。刚入监的同犯中有一位画家,在放风之际,他出于无聊,可能见我是知识分子可作为创作的模特,叫我倚着内走廊上的铁栏杆,煞有介事地作起铅笔素描。那画家的工力不差,不到十分钟完成了一幅,并送给我留作纪念。不料,当天晚上队长对监房逐一上锁时,我听到了邻近监房前的训斥声,稍后又在我监房前令我交出那张素描。由于起因不在我,对我还算客气,没有训斥。 这件事显然有人在打小报告;否则,队长无从知晓。社会上,小报告盛行,是接近领导的一种表现,藉此,即使不能升官,也可得到重视;在狱中,小报告更盛行,是靠拢政府的一种要求改造的表现,藉此,将来可能捞到减刑等宽大处理。那时,社会上个人的隐私权尚且没有法律保护,更何况在众目睽睽之下的监狱?检举、揭发如同放屁、吐痰,成为人们的一种生理需要。君子坦荡荡,小人常戚戚。在那时,做常戚戚的小人容易;但想做坦荡荡的君子却甚难。特别在“怀疑一切,打倒一切”的年代,莫名其妙的飞来横祸,更是防不胜防,躲不胜躲!上文中,所提及的我的家人(母亲和妹妹)由于遭人暗算,均无辜而受害,都足以说明当时的一切。而我自己在狱中也屡屡险遭不测。下文当有交代,这里恕不赘述。 入监不久,就是一九六六年的春节。过节允许犯人购买休闲食品。我买了一些糖果、肉松,请了同室的老梁、博士和一位外地犯人,共度新春佳节。请客为监规所绝对禁止,但只要同室犯人都摆平,也就相安无事。这是我十余年监狱生涯中最融洽、最自由的一个春节。以后随着文化大革命浪潮的一浪高过一浪,监规的严格也随之一日紧似一日,人世间的人气味也就消失殆尽。 然而好景不长。我的腰突然感到不适,整天隐隐作痛,夜里睡觉更是不能翻身。服用接见时母亲送来的中药丸,未见任何效果。医务犯带我去在狱内的监狱医院检查,也查不出什么名堂。几年后终于发展成几乎使我致残的腰椎结核。事实上,这个病还是缘于在北京自新路看守所时患的肺结核,在血行散播期中,由于没有有效地得到控制,在腰椎骨膜上埋下了结核病灶。这个病,在以后的十多年中,使我尝足了苦头,受尽了折磨,也几乎为此丧命。 就在这种貌似健康的情况下,一九六六年的三月,我与老梁等人被押送至军工路五星路的上海市监狱第一管教大队。从此,在我的监狱生涯中又有了一个里程碑——劳动改造。而那位“博士”,听说被分配至他曾经去过的位于苏北的大丰劳改农场。 三、服刑不等于劳改,劳改才是真正的服刑 那位波斯犯人说得对:“在你们中国很容易吃官司。你们叫劳改,我们叫吃官司。”对国人而言,逮捕判刑后的服刑,按人民政府对犯人实施“通过劳动,改造他们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的挽救政策,除了死刑犯(据说,即使枪毙也是政府从灵魂上对他们的挽救),一切尚有一点劳动力的犯人,包括无期徒刑犯,都应毫无例外地投入劳动改造的行列。所以劳动改造的政策是基于所有的罪犯都是不劳而获的剥削者,因此唯有通过劳动方能使他们转变成为靠自身的劳动来获取生活资料的新人。也许有人要问:罪犯中原本就是靠自身的劳动来养活自己的人,譬如,工人、农民以及知识分子,那末,劳动又能改造他们些什么呢? 三年后,在我自劳改大队因病退回提篮桥后,虽然有病,在监房中仍然做过拆回丝和剥云母片的劳动。所谓拆回丝,就是把针织厂的零星下脚料,让犯人用汽水瓶盖把棉纱括撕下来,以供擦洗机器油腻之用;剥云母片,就是用小刀片把厚的云母剥成极薄极薄的一片一片,以供电器内部加热器的绝缘材料。此种劳动在社会上如完成定额大约可得八角钱一天,够犯人坐牢吃四天。当然,犯人的劳动是无偿的,但可以每天早上多吃一两粥。我常因手脚笨拙无法完成劳动定额而失去那可贵的一两粥。三两粥比二两粥多出何止一两,而且在冬天,前者因量多是热的;而后者因量少,自伙房运至监房途中,热气早已散尽。按劳动保护而言,此种劳动所散发的微粒与尘埃,在小小的监房中对肺部的损伤——尘肺和矽肺,就可想而知! 监狱(包括劳改队)中的劳动是强制的,而且是无偿的。强制,因为对犯人实施强迫改造,不同于社会上的数以亿万计人的自觉改造;无偿,因为罪犯给人民与国家带来无可弥补的损失,必须通过劳动创造财富,以此向人民赎罪。而那种“服刑就是吃官司”,恐怕只有极其年老体衰和重病犯人,以及那些因为种种原因不能劳改的特殊犯人或少数“名人”,如汪精卫之妻陈璧君,徐家汇天主堂的那位在罗马教庭中占有头衔的龚品梅主教等才能享受的待遇。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初,在监狱医院候诊室中,我曾见到过龚品梅。据说,他一人有三间监房,其中一间专门放置他的每三个月通过“国际红十字会”转给他的不得超过五十公斤的物品(包括食品)。 无期徒刑不外送劳改单位,留在提篮桥监狱内一些劳改工场,如五号监的被服厂和印刷厂等。有期徒刑一般都外送至市内几大劳改大队及远离上海却仍由上海管辖的劳改单位,如苏北的大丰劳改农场,皖南的白茅岭农场和青海西宁的劳改工厂。我被送往的劳改大队是位于军工路五星路的上海市监狱第一管教大队,对外则是上海地方国营劳动机械厂,它生产有名的劳动牌板手。此外,还有位于漕宝路的第五大队的劳动塑料厂和位于中山北路的第七大队的劳动钢管厂等,总之,规模巨大,在此不一一列举。难怪过去国际上一度盛传着中国犯人工厂的廉价劳动力产品充斥国际市场的说法。 押送我们这批二、三十人的车子是一辆红色的大型闷罐车,众人称之为“大红袍”。此种“大红袍”颇有来历,在国民政府时代,上海人称它为“飞行堡垒”,以它的鲜红色和响亮的警报声在马路上的呼啸疾驶和通行无阻,着实令人心惊肉跳,不寒而慄!当然,在人民政府时代,心惊肉跳、不寒而慄的人,恐怕只是那些被管制的地、富、反、坏和后来加上去的右派分子等组成的黑五类、黑六类,连同所有这些人被株连的为数更多的家属。这批人,在当时的为政者眼中,与数以十亿计的人民相比,只是少数,何足道哉! 到底“大红袍”在马路上威风凛凛地疾驶而过,引起路人怎样的震惊,在车内的人无从知晓。因为车是没有窗的,只在车箱顶部侧面有两排许多并列着的孔隙,用以通气。由于没有上铐,加上被长期关押而渴望劳改队可以改善生活的心情,使得大家兴高采烈。前面靠近司机而坐的押送警察并不干涉犯人的喧哗,因为他们与犯人具有一道带有观察孔的隔离装置。他们的安全有十足的保障,而犯人也是绝对的无法逃跑。提篮桥到军工路,几公里的路程,不一会车子就进入五星路上具有双重身份的201号劳改工厂对面的200号监狱内。我的真正意义上的服刑——劳动改造就此开始。 进入第二道大门,只见一个较大的空地,有一幢两层的楼房和楼梯下的约五间极小的暗室(后来才知道是禁闭室),楼房的旁边还有一排三间平房的医务室,而正式的监房则在另一个大门之内。进入这个大门,则见一个十分巨大的“四合院”,它的三面并列着几十间监房,另一面则是一个戏台那样的有一人高的平台,而一个方方正正可以容纳千名犯人的场地就被这些建筑包围着。在场地的上方有着高而大的棚顶,显而易见,不管下雨还是刮风,犯人可以安心在场地里活动,可以召开犯人大会,甚至观看台上放的电影或演出。每个监房都有双层木制大通炕,每炕可睡十余人,比提篮桥要宽裕得多。监房的门,只在晚上点名后才上锁。白天大小便可以上厕所,而晚上则在监房内的木桶内解决。在“四合院”内还有一个小卖部,每周开放几次,在那里凭代价券可以买到生活用品。我在那里还买到过鲜辣粉,真是高兴极了! 当天晚上, 跟着大家排队打来了晚饭。 饭还是三两, 似乎比提篮桥的三两多一些。 而菜虽是蔬菜,其量与质均比提篮桥好得多。 怪不得, 提篮桥犯人是多么的盼望去工厂劳改,而刚才在“大红袍”内显得那样的激动。经过了几天的杂七杂八的劳动后,达到了预期的体力上的恢复,就被正式分配至中队(车间)劳动。我因患有肺结核,被转移至“四合院”大门外的那幢二层楼房的底楼那一大间监房中。那里集中着劳改大队中所有肺结核病人,当然都是轻度的肺结核,有的还可享受半天劳动的待遇。我的不到三年的劳改生涯都是在这里度过的。 我这个人一直是个半吊子人物,论年龄只有三十多,不算老;论体魄,虽经川沙三年的喘息,还是瘦小干瘪,毫无壮年豪气;论力量,可谓地道的手无缚鸡之力;论学问,文不能测字,武不能卖拳……到了这个专门生产各式各样工具的机械厂,简直成了废物。眼看别人,先后都分配至一定的车间,而我仍然在空荡的场地里徘徊等待。退回提篮桥是不可能的。市监狱不轻易让外放的犯人退回;否则,会增加市监狱“人满”的压力。因此,我并不着急。在此多玩几天,逍遥自在,何乐而不为。反正,犯人是没有“失业”威胁的。 又过了几天,突然由一名干部带着我穿过马路至201号的工厂区内,进入检验组(科)的办公室。问我是否懂得化学。我列举了读过的无机化学、有机化学、生物化学等后,随即让我去化验室作一个钢材的定量分析。尽管我离开学校已足足八年,但并没有辜负老师对我的教诲,照着那份操作规则,如法炮制,完成了钢材样品的化学成分测定。此位干部与化验室的一位厂员(对劳教或劳改期满后留劳改工厂工作的人的统称,以区别于社会上工厂中的工人)对我点头赞同,因为测定结果的数据是检验我“水平”的唯一标准。我当上了劳动机械厂化验室的化验员。从此,不仅在民用工具的钢料化验单上,有时还在军工产品用料的化验单上,有着我这个判处十五年徒刑的反革命犯的签名。我真不知,他们怎能如此放心? 其实,实现“天生我才必有用”,还得有一定的机会。原来担任化验的是一位来自上海某机器厂的化验师。据说,他在工厂中与同化验室的一有夫之妇发生了那“剪不断,理还乱”的事,弄得沸沸扬扬,那妇人因害羞而自杀,导致他被判刑三年。此位仁兄一直不认罪,认为他不应负有法律责任。从现代司法观点看,他的想法不无道理。道义上的责任,不同于法律上的责任。道德上应受谴责的,不等于法律上应受到追究。相反,法律上受到追究的,在道义上或许不仅不会受到贬谴,可能还会得到人们的褒奖。或许,这就是现代法学的可悲之处! 由于此位仁兄的任性,在化验室内不是吊儿郎当,胡诌漫谈;就是看看小说,消极怠工,更甚而在暗室里拍洗照片。一次,他拍了自己的肖像,除了自己留作纪念,还要送人。照片终于落到管教队长手里,他被撤职查办,送一中队从事强体力劳动。这个“美缺”就这样轮到了我。 在罪犯的劳动改造中,一个劳改工厂的劳改犯所创造的财富——马克思所说的剩余价值,该有多大? 如果按:剩余价值率=剩余价值/可变资本 这个公式计算,就可粗略地推知一、二。可变资本:指资本家用于购买劳动力的那一部分资本。劳动力的价值应包括三部分:一、维持工人本人正常生活所需;二、维持工人家属、子女生活所需;三、劳动力的培养教育费用。 对劳改工人而言,劳动是无偿的;而劳动力又是现成的,无需支付培养教育费用;劳改犯更不能用自己的劳动来养活他们的家属和子女。因此劳动力价值应包括的那三部分,只剩下了维持工人本人正常生活所需的生活资料这部分价值。由此可见,用于购买劳动力的那一部分资本——可变资本也就变得非常之少。按上述剩余价值率等于剩余价值除以可变资本的公式计算,则剩余价值率将大大地变大。而剩余价值率就是资本主义制度下的剥削率。 当时,在劳改厂中有一位搞统计的厂员,他曾对我说过:“一个工人(不论是犯人,还是厂员)缺勤一天,在工厂的报表中将以损失拾元计算。”从中也可推知劳动力本应有的巨大价值。我估计当时维持一个劳改犯正常生活所需的生活资料的费用大致为一天三、四角钱。二者相比,就不难得出劳改犯所创造的剩余价值有多大的结论。 这里,我或许犯了一个大错误:不应把对资本主义适用的计算公式套在社会主义头上。如是,其原因在于我忽视了一个事实:就是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剩余价值不归资本家所有,而属于全体人民,即所谓的“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然而,那时大量的人民创造的财富(其中也包括劳改犯创造的财富)很少用于建筑居民住房、增加人民的副食品供应、改善人民的交通设施、改进环境保护、增大绿化面积、丰富老百姓的衣着打扮和文化娱乐……;而是大量地用来深挖洞(造成地面沉降,老鼠横行)、广积粮(消耗巨资造粮仓,使老百姓吃不到新鲜大米),用来支援所谓的“欧洲的明灯”阿尔巴尼亚,用来无偿地支援柬埔寨红色高棉的杀人狂波尔布特和以我国援助的武器和大米作掩护来侵犯我国的以怨报恩的越南……在拥挤不堪的住房中,在挤沙丁鱼般的公交汽车上,在吃着陈年变黄的大米、买一点小鱼小肉还要凭那宝贵的票证以及农村中一季度一个人只能配得半块肥皂的广大老百姓心里,对此将作何感想?!……浪费就是犯罪。挥霍人民创造的财富更是天大的罪恶! 四、防空洞内的阴风凄凄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当我返回社会时,曾有人为我庆幸,说:“在文革中,你还好躲在监狱里,不然的话,会把你斗死!”此话我不能苟同。监狱并不是防空洞,无论在提篮桥,或者在劳改队。 一九六六年夏天的一个晚上,监房中的几个特殊家庭出身的人都先后受到了传讯,一个个被叫到办公室。我当然也不例外。一些人,其中包括管教队长,问了我的家庭情况,要我交代家中所藏的四旧物品等。当他们发笑地向我说:“为什么你家里有这么多的领带”时,立刻意识到家里已被红卫兵查抄。幸好,我家已是一贫如洗,除了一些无法变卖的古字画、旧唱片和母亲的零星首饰外,可变卖的早已变卖殆尽,剩下的也就是这些用来给小妹打蝴蝶结或用于扎拖把的旧领带。与我同时被传至办公室讯问的,还有上海有名的祥生出租汽车老板周祥生的儿子周惠定。据说,他父亲在玩“沙哈”时,进了一张“J”牌而大赢一场,由此发财开了祥生车行,车上的标志“J”字由此而来。周惠定,五十年代毕业于同济大学,因资助了一名他根本不知情的“反革命”朋友一笔钱,而被以资助反革命罪论处,判刑三年。在文革中,他家不仅被抄,还被封了门,将他的妻子和孩子赶至一个小亭子间居住。在一次我与他一同接见家属时,我见到了隔着桌子坐在母亲身旁的他的妻子——一位可敬的敢于顶住威逼而拒绝与丈夫离婚的女士。周惠定的遭遇,比起那些被搞得家破人亡、妻离子散的,只能算是小菜一碟,何足道哉 ! 我敏感地嗅到了社会上红卫兵闹革命的气息,小心地等待着可能发生的一切。不出所料,没过几天,我刚进入化验室,从冲洗金相照片的暗室里出来了一个浑身伤痕并剃了五花头的厂员潘国钦。此状,简直把我吓得目瞪口呆。 潘国钦因犯流氓打架罪,被少年劳动教养三年,期满后在劳改厂当学徒。他因聪明好学,又有名师(一位冶金工程师犯人)指点,几年后居然能在化验室中独当一面,每月工资四十一元。此人豪爽,讲义气,爱打抱不平,有江湖习气,在厂内各车间、各部门中人头很熟,是厂员和犯人之间不可多得的活跃分子。 厂员约占全厂人数的四分之一,和犯人相比,在劳动、工种上完全一样;所不同的,是他们按国营工厂的待遇,按工种、级别领取相应的工资,而且每天可以回家。平时,厂员在厂内各部门与犯人混合劳动,一起开业务会议。但每天下班后的不可少的一小时政治学习,则是彼此完全分开的。在政治上,厂员与劳改犯是属于同一专政范畴内的两个不同的层次。从劳改厂内的纳入公安局编制的管理干部对他们不称“同志”而称“厂员”这点上,就可看出:厂员在政治上充其量只是一个“只有选举权,而没有被选举权”的二等公民。 在化验室内,只有我与潘国钦二人,同一大办公桌相对而坐。彼此虽身份不同,却非常融洽,几乎无话不谈。他教会我金相鉴定的操作,我也在化验分析上对他有所指点。平时我决不干涉他利用暗室冲洗他的杂七杂八的照片,而他也从不过问我利用熔化炉烘烤馒头和山芋。他有时示意放在办公桌上对我颇有诱惑力的香烟,但我始终克制着自己,因为无意步我前任的后尘。前车之覆,不可不鉴! 当时,只见小潘的美丽而天生卷曲的大包头,被剃去了一半头发,成了一个阴阳头,样子十分滑稽可笑。他告诉我,他可能在外面得罪了“上体司”(文革中,上海体育界的造反队,如同王洪文的“工总司”)的人,晚上出去玩时被他们抓去,被痛打一顿,并剃去了头发,说是留作纪念!在谈到挨打时,他说,他很爽快,当即背朝天伏在地上让他们用鞭子抽打。只见他笑着说:“打我的还有女的呢!”似乎被女子打是一种幸运,真是了不起的Ladies first(妇女第一)。 席卷全国的轰轰烈烈的扫四旧运动,也波及了劳改队。一天见到一些厂员,光着脚,小裤腿被剪开,大包头被剃掉进厂,原因是在上班途中遭到了“造反派”的拦截。我的不甚尖的旧皮鞋和略为小裤腿的裤子也被禁止在队内穿着。这一切,如同清末民初剪辫子运动的隔世再现,令人诚惶诚恐,慨叹不已!不过,此次史无前例的“伟大”运动的浩劫,其深度与广度确实堪称史无前例,远非剪辫子运动和八国联军的破坏所能比拟。别的不说,就连颐和园和景山公园内的佛像、石碑、崇祯皇帝吊死煤山(景山)的那棵老槐树和上海市内的普希金纪念碑……都不能幸免。不少足以代表中国和世界的人类文化遗产和人类文明象征,均遭到了史无前例的砸毁轰;其规模之大,力度之深,二十世纪与二十一世纪之交的阿富汗塔利班的炸毁巴米扬大佛,恐怕也无法与它相提并论。数以千万计的红卫兵的盲从冲动,所造成的中国历史上的大劫难,难道是这批幼稚无知的青年人的罪过? 与历史悠久、制作精湛的文物被捣毁的同时,代之而起的是多得无以计数的粗制滥造的领袖塑像在全国各地的矗立。我曾在铲除“个人迷信”思潮的一九七九年的北京,亲眼目睹大批此种塑像被用大型吊车清除的情景。一建、一拆,真是“天翻地覆慨而慷!”中国是有着数千年封建传统的古国,个人崇拜、个人迷信之类的怪物决非一朝一夕得以彻底铲除,只有“宜将剩勇追穷寇”,决“不可沾名学霸王”。西楚霸王一怒之下,烧了绵延三百里的阿房宫的历史,岂能重演! 在当时的一片打、砸、抢声中,有的人——那些造反派中的“佼佼者”,却从中大捞了一把。不然的话,本书前面提到的老上海十大资本家“小吕宋”叶氏家中被抄玉佛额上的“夜明珠”以及我家一些被抄区区文物中的恽南田状元的山水画等等,如今不会不见归还。与其说,乱世出英雄,倒不如说,“文革”造就了大批的暴发户。 今天改革开放,大搞市场经济,倒是给这些“盗墓贼”提供了一个“洗钱” 的机会。他们混迹于市场经济,成为先富起来的人,实为先富起来的人中的败类!如今,中央提出全国金融机构反洗钱的规定,实乃明智之举。亡羊补牢,犹未为晚! “横扫一切牛鬼蛇神”,决不会仅对社会;无产阶级革命的铁扫帚,也同样不会放过躲在这个防空洞中的垃圾。至今与我保持联系的离休干部王莘农、干部进修学院的退休教师杨一华,以及现不知去向的原国民政府军官王心仁,在劳改队中就以小“三家村”的罪名被揭发出来。说实话,此三位仁兄,哪有“三家村”中的廖沫沙、吴晗和邓拓的博大深广的文才。他们只是躲在角落里,嘀咕什么江青艺名蓝苹,她的前夫叫唐纳等名人轶事,无非在沉重劳动之余,藉此消遣轻松一下。不料,这下可惹出了麻烦。舵手身旁的旗手,岂是可以作为闲聊解闷的资料,停工、检查、直至关禁闭,一个不能漏网。连我这个孤陋寡闻而在旁边凑热闹听山海经的人,也差点被拖进去;否则,三家村就成为四家店了。 反革命犯杨一华后来随着劳动机械厂的部分西迁,被押送至西宁劳改队继续劳改,由于不断地抗拒改造而被加刑至无期徒刑。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他才获平反回沪。现今,他已年逾七旬,孤身一人,带着他的理想而苦苦活着! 反革命犯王莘农所受的折磨,非亲眼目睹者所能想象。一天,当我与肺病监房内的一些结核病犯乘“大绿袍”(此时“大红袍”的红色已改为绿色,可能是高贵的红色不适合于囚车之故)至提篮桥监狱医院作定期检查时,见到了随车同去检查的王莘农。他的满头满脸的长发和胡须,更加上削瘦憔悴的模样,使众人万分吃惊,仿佛遇见了鬼!长期的禁闭,使人变成了鬼——一个活生生的白毛男。 就在我所住的肺病监房所在的那幢二层楼房,除底层的一大间用作肺病房外,二楼几乎是闲置的。在登二楼的石级楼梯之下,有着并排的五间禁闭室。由于它们的房顶就是楼梯的斜底,因此各禁闭室的高度依次递减,最低者不够一人直立。室内十分潮湿,以至地面有半公分积水。每个禁闭室长约二米(即楼梯的宽度),宽约五、六十公分,仅够一人趴着或躺着。室内最里面放一只马桶,没有窗,只有门,门上有一个可以开启、用以递送吃、喝和观察的孔。犯人在此禁闭几天足以够受,何况王兄一关就是几个月,最后一次竟然关了十八个月。 王兄的进进出出是家常便饭,为劳改队中的“老禁闭”,有名的反改造分子。一次,他刚从禁闭室出来,就急着还我在前些日子向我借的用于购买草席的贰元伍角代价券。他告诉我,这次是暂时放他出来,以供他一个喘息的机会。 代价券是政府发的。那时在提篮桥,犯人每月有八角钱,拆回丝小劳动可得一元贰角,劳改队则为贰元伍角。这些零用钱,均以代价券发放,用以在开大账时购买生活用品。此乃人民政府对犯人的人道主义精神的体现。 所谓“江山好易,而本性难改”,没多久,在肺病房每天晚七时至八时睡觉前的例行学习时,王莘农又使人大吃一惊。他在读报时,竟然念出了与原意完全相反的“越南必败,美帝必胜!”的狂言。顿时,监房一片混乱,群起而哄之。小组长蚊子(大家背后叫他蚊子,因为他特爱打小报告,像蚊子般地刺人)立即从上铺跳下,至窗口大呼“报告”。 片刻,牢门一声打开,队长进来查问发生何事。蚊子立即报告:“王莘农在监房中高呼反动口号”。不容分辩,毋容置疑地将王莘农带上手铐。他当时的神态,是惊慌,是镇定,还是呆若木鸡?我无法分辨。只见他顺从地伸手被铐,带出监房。或许,他早已有所心理准备。 越南战争的谁胜谁败,已是个历史问题,实无刨根究底的必要。以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末的越南的背信弃义入侵我国,“越南必败”,倒有点未卜先知。为此,今天我常谑称王为半个英雄。胆敢在如此疯狂年代,在如此重大政治问题上,说出如此敢冒天下大不讳的狂言,不是英雄,就是疯子。 王莘农(左)离休后发胖了,只有在其身旁的我,还是仿佛见到他在六十年代关禁闭时骨瘦如柴的景象。(摄于2003年夏) 类似情况,我一生还碰到过两次。一次在一九五一年,我的一位高一同班女同学的父亲,是个开明资本家,他支持女儿参军,在学校大会上发言时,误把共产党万岁,说成了国民党万岁;另一次是在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提篮桥监狱。 一位郊区的农民被关了进来。他自称是反革命。由于他的呆头呆脑,使我对他的反革命罪产生了兴趣。在我偷偷地给了他一点母亲送来的食品后,我的慈善,打消了他的顾虑。他告诉我,他的罪行很严重,被判刑七年,因为在群众大会上他领头喊错了口号,将“打倒X X X,毛主席万岁!”来了个大颠倒,闯下了大祸,当场被五花大绑押下。原来他是个造反派小头头。可笑,可恨,也可悲!可笑的是他本以为当个小头头,混水摸点鱼,结果偷鸡不着反而蚀把米;可恨的是这些家伙连同他们的大小主子借造反制造混乱,给人民大众以大劫大难;而可悲的却是一个纯生理问题,大革命把头脑里的“弦”绷得太紧了,阶级斗争的时时、月月、年年的反复折腾,谁受得了? 至今,我有两点仍百思不解:一是,如此折腾,王莘农竟然还能活下来,莫非真的生死全凭天意?二是,他并没有象杨一华那样的加刑,而是如期释放,六年刑满后被移送白茅岭劳改农场当场员(性质如同厂员)。可能的解释,是他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反革命。作为国家干部的他,只是与女友企图逃往香港。如此而已,岂有他哉! 一九六八年的五一节前夕,正值全国“文革”达到疯狂之际,镇压反革命分子林昭的公判大会在提篮桥监狱召开。劳改队全体犯人与厂员都在厂内列队收听了大会的实况转播。会上宣布的有关林昭的一连串反革命活动以及在狱内的大量反改造罪行,我已完全遗忘;何患无辞的欲加之罪,怎能使人感到兴趣!只是在会后,管化验室的那位队长对我的问话,记忆犹新。他说: “今天镇压反革命罪犯林昭的公判大会,你听了以后有什么想法?”他见我低头不语,接着又问: “林昭是你们北大的,与你是同学,难道没有一点想法?” 是的,对同学的死当然想法很多,多得可以谈几个小时,甚至可以写一本书。假如有朝一日,换个角度的话,站在被告席上的不应是林昭,恰恰应该是那些审判她的人。此时此地此刻,除了悲哀和愤懑外,我还能有什么话可说? 然而低头不语,无异于抵触对抗。我抬起了头,斩钉截铁地回答:“死有余辜!”我唯有以此极左的言词,来掩饰我那极右的想法。 假如说,林昭生前犯下了杀不可赦的破坏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大罪;那么,林昭死后却为巩固无产阶级专政立下了汗马功劳——在社会上,作为对一切敢于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较量的反革命分子的有力儆示;在监狱中,成为批判反改造分子的不可不提的反面教员。 林昭就此成为当时狱内的头号风云人物,几乎无一犯人不知;更由于林昭平反后的大量报导,也几乎成为家喻户晓的冤魂。不禁令人想起了清末的“秋风秋雨愁煞人”的秋瑾,小说“红岩”中的“江姐”,文革后期的另一名女烈士张志新(在东北狱中遭酷刑、强奸……最终被处死)诸英雄女豪。历史悲剧的这种不断地重演,何时得以终了! 林昭何许人也!她生于一九三二年,苏州人,毕业于苏南新闻专科学校,曾任常州民报记者。一九五四年考入北京大学中文系新闻专业。在校期间,曾任《北大诗刊》和《红楼》的编委和校刊副刊《未名湖》的编辑。一九五七年划为右派,被宣布劳教三年。一九六二年底被捕关入上海提篮桥监狱,以反革命罪判刑二十年。一九六八年被枪决。一九八O年平反昭雪。 关於林昭之死,不同的记述有不同的说法。 一九九八年九月四日,国内一个小报“人物”版(编辑:徐列)上载有邱隐帆所提供的,与林昭在最后的日子里关押在一起的丁芸女士所记的日记,其标题为“狱中日记:林昭最后的日子”一文中有这样的记述: 1968年4月29日 今日大雨 …… 上午十时许,对林昭一案开庭进行审判,法庭设在上海监狱里,乃是开的秘密庭。因此,没有律师给被告辩护,更没有记者到场采访,当然也没有陪审员和被告家属到庭听审以及群众的列席旁听(这种审判方式,在文革中,乃是司空见惯了的)。 到了晚上,突然马上进行死刑的执行。深夜,由四个全副武装的警卫士兵,在一名狱吏的带领下,掀开了我们的牢门,狱吏大声吆喝道:“303号,快出来过堂!”显然,当夜就要将林昭秘密处决了。 …… 她被枪杀的具体日期是1968年4月29日深夜,年龄仅36岁,她还是一个未婚的姑娘。 但是,老报人沈立行所著《我的铁窗生涯》一书中,对林昭之死却有不同的记述: 一天,我和几个“厂员”到大礼堂去参加公判大会。唱过《大海航行靠舵手》之后,会场气氛特别紧张,三步一岗,五步一哨。“不好!今天要杀人!”果然,在几个加刑的犯人押走以后,台上的人就厉声宣布: “将死不悔改的现行反革命分子林昭押上来!” 我抬头一看,两个女警察押着一个身穿蓝衣衫,口戴大口罩的女犯人,看上去30岁左右。她被宣判死刑,立即执行,押赴刑场枪决去了。 老报人沈立行所说,与我当时在劳改队从实况转播中所闻相吻合。只是他没有清楚地说明林昭被杀的确切日期——那应是1968年的4月29日。 在那个年代,枪毙一个热衷于所谓民主、自由的反革命右派分子,根本无须于深夜秘密处决,完全可以在红太阳的光辉照耀下的白天进行,以儆示天下,以显示无产阶级专政的威严和伟大。明眼人也可以看出丁芸女士日记中的内容,除了林昭之墓照片及诗外,均系伪作—— 一个没有恶意、但缺乏历史责任心的赝品。 听说,在狱内林昭除了高唱“反动歌曲”,朗诵“反动诗词”外,在忍受百般折磨的同时,她还勇敢地将马桶扣到女狱警的头上。她没有疯,至死充满着宁死不屈的信念;否则,对一个公判席上的罪犯何以戴上一个大口罩? 想当年,“国民政府”在仓促撤退前,枪毙上海工人王孝和时,他的未被封闭的口,依然能在最后一刻呼出“共产党万岁!”的声音。 至於,林昭的遗骸今在何处?我倒要奉劝林昭的同窗好友——北大校友张元勋不必为之苦苦寻找。我敢断言,遗骸是不可能找到的。对如此一个敢于在狱中坚持反抗的右派反革命,不能从思想上消灭她,而从肉体上将她彻底消灭,难道不正合乎这些欲将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进行到底的狂热分子的胃口? 平反后,安葬于苏州灵岩山西侧的安息公墓墓地上的“林昭之墓”,正是由于它的空穴,将给世人以无限的遐想与无穷的沉思! 位于苏州灵岩山麓,韩世忠墓一侧的林昭衣冠冢。墓碑背面刻有林昭生前所写五言律诗一首: 浩叹
青磷光不灭 ,夜夜照灵台。留得心魂在,残躯付劫灰。 他日红花发, 认取血痕斑。媲学嫣红花,从知渲染难。 (以上图与诗均取于邱隐帆所写:《狱中日记:林昭最后的日子》 ) “林昭的死,每一回想,不禁酸鼻!但十年浩劫中难逃魔掌的,又何止林昭一人?不堪回首,罄竹难书啊!”老报人沈立行尚且有此感受,更何况有着与林昭相似遭遇的难友和校友的我! “千秋万岁名,寂寞身后事。”谨借杜甫诗句,作为对林昭与有着和林昭同样命运的人的永恒的纪念! 林昭之死,令人悲愤不已。但李宝康之事,却使人啼笑皆非! 李宝康乃上海的一名机修工人。五十年代响应政府号召去大西南支援修筑康藏公路,搬掉那阻挡康藏大道的二郎山。六十年代初,全国各地精简人员,大批职工遣返原籍,李宝康也于那时退职回沪。由于我国当时非常独特的户籍管理制度,一个支内返沪的工人,怎么都报不进户口,只得将户口迁移材料放在口袋内。没有户口,也就意味着没有工作,李宝康生活因而没有着落。此时在香港的师傅来信要他去香港谋生。因此,李又向公安局提出申请去香港。其结果,又是个“不准”。在此走投无路之际,李只得准备偷渡去港,以谋生计。一天在买好去广州的火车票后,于深夜被捕。为此,以反革命罪于一九六三年李宝康被判处徒刑六年,服刑于军工路第一劳改大队 。 在劳改队内,我曾听过李宝康讲的一则令人捧腹大笑的故事:“一个眼睛十分近视的男子,在拥挤不堪的公共汽车上,误把一个女人的衣裙当作自己不慎露在裤外的衬衫,而拼命的往裤子里塞,结果遭致那女人的一顿臭骂!”这个笑料,使我对此位并不熟悉的劳改同仁,至今有着较深的印象。 一九六九年,劳改一队爆发出轰动全队的新闻——李宝康企图越狱逃跑。事情经过大致如下: 一惯不认罪、不服法的李宝康,在那风大浪急的文革大潮中,终于在刑满前夕被禁闭在监房大院的权当禁闭室的监房内。他利用单人禁闭,又疏于防范的机会,弄断了窗上的铁栏杆而逃出禁闭室。之后,他翻出了第一道围墙,却无法逃出那高高的具有铁丝网的外墙,最终被守卫者发现,被迫躲进了高高的岗楼内。奇怪的是,当时那岗楼竟无兵士站岗。他先用铁板手打死了冲入岗楼企图咬他的警犬,使那些狱吏、士兵吓得不敢冲进岗楼逮他。相峙一段时间后,还是一个急于立功的厂员冒死冲上了岗楼。然而,处于绝望中的李宝康,已用铁板手狠击了自己头部,晕倒在岗楼内的血泊之中。 人民政府本着人道主义精神,立即送去监狱医院急救,保全了他的生命。事后,在一次公判大会上,宣布李宝康以越狱逃跑罪加刑十四年,与反革命罪的六年刑期合并执行二十年徒刑。后来,李被送至江西服刑,至八十年代初刑满前夕,始获平反。 平反后,妻离家破的李宝康仍然无家可归,被迫流浪于上海火车站。在治安联防队的盘问和公安局的干预下,几经周折,终于在原籍上海市郊区的松江得到了安置。 我的那位“老禁闭”难友、离休干部王莘农,在九十年代还保持着与李宝康的来往。托改革开放之福,李宝康开了个机修作坊,日子混得还可以。此二位:一位是“反越的半个英雄”;一位是“越狱的逃跑健将”,历尽劫难,至今尚能活在人间。难得!难得!可敬!可贺! 越狱逃跑的事,我在提篮桥时也略有所闻。有着成千上万犯人的提篮桥监狱发生个别犯人企图越狱逃跑之事,并不希罕。逃跑的手法各有巧妙,有利用犯人集体看电影时,从大礼堂与围墙交接的拐角处翻墙逃跑的;有利用劳役之便,倒伏于停在监狱内场地上的大卡车的底部,乘大卡车驶出监狱之际逃跑的;更有乘管理人员的疏忽,潜入办公室偷取警服后,大摇大摆地走出监狱大门的。当然,此等赌徒的一博,大都以失败而告终。 为了防范犯人的逃跑,监狱当局采取了相应的措施。如严格规定犯人必须佩带番号,以易识别。穿自备衣服者,必须在所有衣服的背部,用黑色印墨印上“劳改犯”三个耀眼大字,不管衣服是白色的,还是深色的;是衬衫,还是外套。出狱后,我还保留着若干盖有“劳改犯”标记的自家衣服。在狱中囚犯不穿囚衣,却穿自家的衣服,虽有悖与古今中外监狱管理的常规,也为今天世人所无法理解;但对监内近乎三分之二犯人的不穿囚衣和不用囚被,可称得上“无产阶级专政”的绝顶高明。在监狱管理上的这种精打细算,真正做到了“既要马儿跑,又要马儿不吃草”。我服刑十余年,在临出狱前,由于发配至山区劳改农场才领到一条棉被,也算无负于我长期的囚犯生涯。在六十年代末,更采取了犯人一律剃光头的措施,从而改变了监狱犯人可以留发的习俗。此举,很大地触动了犯人的灵魂,有些犯人因光头怕失去自己的尊严而拒绝接见家属。我的原本不漂亮的头形,剃了光头,也自感滑稽可笑。 怕失去尊严的犯人,何不想想:犯人的每日三餐送进监房时是放在地上的;大小便是在众目睽睽之下进行的;因反改造而被反铐的犯人在吃饭时只得像狗一样的趴着吃。凡此种种,在本已无人的尊严可言的监狱生活中,还一味追求尊严,岂非缘木求鱼! 一九六七、六八两年,劳改大队和社会上一样,上上下下被阶级斗争搞得天翻地覆。上面是管理层内部,干部一批批地被斗,即使是厂部的顾大队长,也有好几天躲在化验室内写检查。据说,他的生活作风也有问题,与厂内的一位搞统计的女干部(一位很风骚的娘们)有暖昧关系。而化验室的顶头上司——一位大学毕业的队长,据潘国钦说,他曾几次在干部食堂内,撞见此位队长跪在毛主席像前请罪。干部是如此,犯人也不例外。读错了“语录”要请罪,忘了早请示、晚汇报以及中饭前的“祷告”同样要请罪。有一次,某个犯人因周日在监房中睡午觉,被走廊上钉语录牌的声音惊醒,随口骂了一句:“妈的,订什么棺材,把人吵醒!”几乎惹下杀身大祸。此人自知出言不逊,犯了天条,每天晚饭后跪在四合院中央的毛主席像前请罪。半个月后,才得到赦免。如此跪拜请罪,比比皆是,举不胜举!历史仿佛倒退到了十九世纪的满清王朝! 其中,最可怜的是技术组那位六十多岁的历史反革命犯的老工程师。由于不堪忍受批斗的压力,他只得以死谢罪。 一天中午,技术组发生了骚动。X X X自杀的消息不胫而走,传遍了全厂。待我抽空去看时,人已被送去急救。 老工程师,真不愧为精通什么角度、力学等学问的工程技术人员,他选择的死法别出心裁,与众不同。在一个桌子的角上,钉上一个两头尖的粗铁针,然后将他自己的头颅用力向它撞去,顷刻之间,铁尖插入了他的那颗并非坚不可摧的颅骨中。等到有人发现,人已奄奄一息,斜靠在桌旁,头还插在桌子角上的那颗铁尖上。这些都是技术组的人告诉我的。我亲眼见到的,只是留在地上的一堆血迹。 人的生命力的顽强是如此的难以置信,老工程师出人意料地活了下来。几个月后,在队里我又见到了他的身影。只见他支着一根拐杖,一步一步艰难地练习走路。手无多大妨碍,幸运的是语言与思维的影响还不算大。他忘却了促使他自杀的原因,逢人便说:“政府宽大,将我救了回来。”他说得对,从此以后就不再对他批斗,自杀使他摆脱了困境。 发生在社会上的闻名全市的“上柴联司”的大武斗,我无法目睹这一切。只是清楚地记得一九六八年夏季的那天,劳改工厂内人们议论纷纷,厂外人声鼎沸,人们已无心劳动,当然劳改工厂是不可能停工的。翻砂车间最靠近上柴厂,很多犯人、厂员都爬上车间的棚顶,想看清上柴厂内发生的一切。我因腰椎不适,无力爬上棚顶,但还是听到了那一片嘈杂混乱还夹着喊叫的声音。 那天下午不到五时,队长早早地将我等犯人集合,并再三嘱咐在走出厂大门,穿过马路(五星路)至对面的监房时,必须低着头,不得东张西望,不得说话,全速通过,以免发生不测。走出大门,果不出所料,大门口增加了持枪的岗哨,只见马路上三三、两两的人群,有的手中还拿着铁棒、木棍一类的东西,气氛可怕而混乱。为了保全生命,大家全速通过,进了监狱大门,才松了口气。假如那些武斗余兴未了的造反派,向我们这些无产阶级革命的对象来个突然袭击,那将如何?队长,甚至大门口的武装士兵也救不了我们。难道他们为了保护我们这些牛鬼蛇神而胆敢向毛主席领导的红卫兵和造反派们开火? 整天的没完没了的早请罪、晚汇报,还要加上中饭前的请罪,犹如,上帝的信徒在一日三餐前的必不可少的祈祷。低头、认罪、高唱“大海航行靠舵手”之后,必定是朗诵“在我们伟大的社会主义制度下,只要改恶从善,都有自己的光明前途。”就是少了一句“阿门!” 赫鲁晓夫说过一句话:“命都没有了,要原则有什么用!”活命就是一切。我小心翼翼地活着,生怕掉下的树叶砸了自己的头。然而,飞来横祸还是不期而至。我终于被人揭发,罪状大致如下:一、将毛主席语录本切小;二、与同犯陆阿根在听广播时,说“都是瞎说”的话;三、在洗澡时,一面哼着毛主席诗词,一面擦洗人身上最见不得人的器官;四、借口制作毛主席宝像,用硫酸在钢铁上“腐蚀”出一个领袖头像。…… 我深知解释是没有用的。在那是是非非、非非是是的年代里,越解释越糟糕。捕风捉影,许多批斗还不是这样发生? 幸而,检验组中队长杨潮发是位好好先生。他虽系公安干部,却具有菩萨心肠。对我一番严厉训斥之后,当面将检举材料撕碎扔入废纸篓中。假如在别的中队,在那些好大喜功的干部手中,我将成为批斗砧上的又一垛肉酱。 母亲生前,常惦念着这位中队长。在文革顶峰时期,好几次他准许我母亲在接见时送我食品。有一次,我耳闻目睹,监狱大院的丁监长一本正经地责问杨队长:“这个时候,还在允许家属送吃的?”“他有病,特殊照顾!”杨队长也面孔铁板地回答。 平反回沪,母亲嘱咐我去探访一下杨队长。终因我的政治上的固执而作罢。今谨以此文对他聊表谢意,也算完成母亲的心愿。 五、一群苍蝇围着牛粪翁翁叫 像章这玩意儿没少见过。一九四五年的十月十日,正值抗日胜利后的第一个中华民国国庆,那时盛行小小的纪念章,有表示胜利的“V”字形的,也有蒋介石的头像章。当时的人们,包括儿童的我,似乎对V字章较感兴趣,佩在衣服上,大有Victory之骄傲。不料,在二十多年后,像章又开始风靡一时。所不同者,绝大部分像章都是毛泽东的头像。其制作之精美,颜色之鲜艳,用料之讲究以及数量之巨大,可谓登峰造极,开创像章制作史上的新纪元。人们不是出于对偶像的崇拜,就是被这种小巧的工艺品所吸引,无一不以获得更多的像章而兴奋;即使像我这种对个人崇拜另有见解的人,也想多弄几个玩玩。据当时的报载,有一位外轮水手拿到一枚像章兴奋得立即扎在赤裸裸的胸部上。此种痴情,童年时在庙会上也曾见过。信男信女用力敲打用针扎在胳膊上挂着的铜锣,而丝毫没有痛意;事后拔出,用香灰一抹针眼也就万事大吉。迷信的力量真乃不可思议,非唯物主义者所能解释! 既有人力,又有物力,更不受外界干扰的劳改工厂,就被看成是个制作像章的最理想的地方。论人力,有的是懂电镀、抛光技术的劳改犯;论物力,有的是铜片、铁片和铝片;论设备,大的三百吨冲床是牛刀,杀鸡用的二、三十吨的小冲床多的是。尽管生产资料那么的紧张,但把紧张的生产资料用于制造具有无可估量的政治价值的像章,那是“最大最大最大”的收获。不用筹备,可以立即上马。一个设备完善、规模宏大的像章制作工场顿时在劳改厂内兴起。 与我一起劳改的检验组同犯王振康,苏州人士,短小精悍,原本是个年轻的技术员,可能犯了点帐目不清的罪而锒铛入狱。此人懂电镀、抛光等工艺,我用的一台修补卡尺、游标卡尺的电镀设备,就是他设计装配而成。此时他摇身一变,成了像章组的负责人。他不仅精通技术,而且还懂得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机会,以谋取个人和小集团的私利。在他主持下,像章组犯人在开夜班时,竟然可以吃到买进来的水饺、锅贴、叉烧之类的点心,令其他犯人垂涎三尺! 别小看犯人对区区水饺、锅贴的享受,它却反映出像章具有物物交换的特性,以及拥有者的一种特权。在当时,如今这样的市场经济尚未问世的社会里,像章有着硬通货所无法起到的作用。以物换物,有了像章可以走遍全国,可以打通任何难以打通的关卡。 在化验室内,我曾听到来自西宁劳改厂驻上海办事处的一位干部,对潘国钦谈到一次两个对立造反派的武斗中,要不是他拿出身上带有的一包像章,就难以逃脱当时被包围挨打的险境。可见,像章价值之巨大。即使在今天,时过境迁,像章仍然不失为一种颇有历史意义的收藏品。 像章,有时也如同牛粪,一群苍蝇不停地围着它转,嗡嗡的叫,贪婪地吮,最后终于铸成一件狱内的像章贪污案。被牵连进去的除了一些犯人外,劳改队内的不少干部也成为陷在牛粪中的大小苍蝇。最后,问题的解决非常简单,王振康成为替罪羊被撤职查办,禁闭一个月后又回到了检验组;其他人,算不了什么,不了了之。 在整天是你批,我斗;你文攻,我武卫的高度白热化的气氛中,来个不大不小、不痛不痒的贪污案,调剂调剂大家的生活,放松放松众人的神经,倒也使人心旷神怡!——劳改生活中的一个不可多得的小插曲。 六、“头顶生疮,脚底流脓”的我 在狱内犯人们惯用一句“头顶生疮,脚底流脓”的话来批判、形容自己或别人的反动。此话对待别人未免有点尖刻,但对我却十分合适。一九六九年的春节,多少给犯人带来一点欢乐的节日,对我却是十分难过的日子。我的反动思想已经深深地透入了我的“骨髓”,埋伏于体内的结核菌再次侵袭了我的骨膜——可怕的腰椎结核(俗称骨痨),夺去了我的行动能力。 几年来虽常感腰痛,行动稍感不便,但我并不介意。到一九六九年春节前,我的右腹股沟上方隆起了一个包,并且日长夜大成一个馒头大小的脓包。我不得不在监房中躺下,成了一个道地的病犯。面对可怕的骨痨,我差一点失去了活下去的信心。然而,母亲在接见时对我的开导:“刑期一半过去了,不是很快?耐心点,蛇可以修成龙。”一直在鼓励着我,使我依然能从消沉中逐渐解脱出来。一定要活下去!天不灭我,人奈何之。我将坚持下去,直到胜利。与有形的、还是无形的敌人的较量,并且抱必胜的信念,何尝不是人生的一大乐趣!我将比布尔什维克们更坚信“斗争就是一切”,与人斗,与地斗,与疾病斗,定能斗出一个胜利者的我。或许,有人会嘲笑我是“阿Q”。 但嘲笑“阿Q”的人,可能更“阿Q”。 不能劳动,活跃于化验室的犯人化验师一下子成了废物,自然不能再留在劳改队里。唯一的归路只有一条——送回提篮桥“娘家”。春节刚过,一辆小吉普车将我送回了“娘家”。我随即被安排在八号监——一幢关押监狱系统内所有不能从事劳动的慢性病犯的监房大楼。在这里,我将结束尚有六年半的余刑。 假如说,在北京的监狱生涯,是一种烈火般的烧烤;那么,这次在提篮桥的长达七年的关押生活,就是一种文火般的煎熬。闯过烧烤,需要勇气;挺过煎熬,则更需要忍耐。在忍耐中求生存。在忍耐中使蛇修成龙,母亲的教导我牢记在心。学会忍耐,提篮桥监狱是最好的学校。 说也奇怪,明明是背部的腰椎骨烂了,脓却不从背部流出,而是向下穿过髂骨与背腹部肌肉的空隙流向小腹部,并沉积在那里成为一个大包子。弯腰、睡觉时,我小心翼翼地生怕挤破这个该死的脓包。终于,一天夜里脓包再也容纳不下不断向它流去的脓水,奶油浓汤般的脓水破孔而出,惊醒了似睡非睡的我。 我费劲爬起来,挨着铁栅栏大声呼叫:“报告!报告!”。因整幢八号监是病监,夜间除狱吏外,还有医务犯一同值班。医务犯赶到,拿了一个腰子盘放在我腹部下面盛接脓水。我放开揿着脓口的手,脓水潺潺流出。一个盘盛不下,又拿来第二个盘,直至脓包干瘪见血为止。医务犯给了我一小块纱布封口,说只有到天明后才能作处理。时值寒春,站着放脓,又痛又冷。此时,裤衣上、被上,还有手上都沾满了脓水,没有水洗,只有早已准备的一些手纸用以擦脓。此种狼狈相,已非笔墨所能描绘。惟“不哀伤而自怨”,谁叫我是个囚犯? 次日白天,乘着监管不严,我擅自跑至走廊尽头大铁门外的水龙头处,来来回回用脸盆放水,洗刷满是脓水的衣被,并放在走廊的铁栏杆上凉晒。关在走廊尽头监房内的那个汪伪政府中赫赫有名的罗君强,颇有心计地计算了我的来回次数,据他对我的揭发:“来回十七次,偷水十七盆”。当晚队长来锁门时,查问我有否此事。我说明偷水实出于不得已,事情也就算了。我心想:罗君强,你这个汉奸!说我偷水,你自己到底偷了多少国家与人民的财产?计算过吗? 流脓死不了人,在狱内根本不当一回事。照顾是有的,就因我的请求,在我关的监房中不再关入第四个犯人;每隔天或隔二天,医务犯替我在伤口处擦洗一下并调换发臭的纱布。如是,拖了三年,至一九七二年二月,正好在美国总统尼克松来华访问的那天,我在市监狱医院,走上了手术台。原先要为我动手术的那位年富力壮、技术高超的杜医生,因犯了“文革”的“天条”,而被停职检查,改作清洁工;主持开刀的不得不换了年老的张医生。从此,我断断续续来回于监房与医院之间,和市监狱医院结下了不解之缘。 市监狱医院座落在提篮桥监狱内。它是一幢八层大楼,建于上海的旧时代。其底层供犯人门诊;二层是理疗、化验、X透视……以及手术室;三层是内外科病房;四、五层是传染病及肺结核病房;六、七层是人民医生(政府医生,犯人称为“人民医生”,以区别于医务犯的犯人医生)和干部的活动、休息室;最高一层即八楼则是伙房。住院病犯的伙食,全部由八楼烹调之后由电梯向下逐一送至各层病房。此种设计,不可不谓之科学,足见昔时设计者用心之良苦!也足证提篮桥监狱的闻名东方,决非空口无凭的瞎吹。 动手术那天早晨,我享受了英国人摩顿于1846年发明的乙醚麻醉。吸入乙醚后,我有意识地试着用自己的意志竭力抗拒乙醚的威力,但未及计数至十,就全然失去知觉,待醒来时,已是晚上六时。手术是否精湛,无法判断。只是按常规要用不锈钢或我自己的骨去修补切除了的腰椎骨那一道程序被省略了。由于第一、第二腰椎的大部分被切除而未作修补,致使我的天生短矮的身材就变得更矮了。 手术后第三天,当从特别护理病房移至大病房时,我通过劳役犯请了几名病犯,将我连同床垫由众人托着移至大病房。事后,我遭到了管教队长的严厉训斥,说我在监狱中,还胆敢指使犯人胡作非为。我恍然大悟,我的这种出于无奈的行为,犯了监狱中的大忌:禁止犯人指使犯人,以防止不可测的重大事故(如对抗、暴动……)的发生。监规之森严,病房也决不能例外! 大约有一星期卧床不能动弹,吃饭、大小便全须求助于他人。邻床是一个从分局看守所送来看急诊的小伙子,他帮了我大忙。交换的条件,是我每天省下一个馒头,放在空的盖杯中,他在夜里就躲在被窝里偷偷地吃掉。我再次冒这种严重违反监规的风险,实出于不得已而为之。有一个劳役犯,在照料重病犯时经常偷吃病人剩余的饭食,由于病人临终时的揭发而遭到批斗。 古人云:“人之将死,其心也善。”为了靠拢政府,垂死之人其心变得如此歹毒,令人费解! 不到两平方米半的阴暗拥挤的小监房与每人一张小铁床的宽大明亮的病房相比,真有天壤之别。因此,在监狱医院里决无病人吵着要出院的事发生。我在大手术之后,住了三个星期就出院回至监房“休养”。与其说是“休养”,还不如说是继续饱尝铁窗风味,其中滋味对一个极需休养、照料的病人来说,是可想而知!在临出院前,医生告诫我要防止日后必定发生的驼背,最好的方法是上半身用石膏固定半年;而在监狱的生活条件下,这样的固定方法对犯人是极不适合。根据我的医学知识,惟一可行的方法是请求监狱当局允许我外出定做一个钢结构支架(俗称钢丝背心),用以固定损伤的脊椎,以免发生弯曲。我的请求,获得医生同意,在出院鉴定上作了同意配制的建议。 在出院回监房后不到三个月,我的申请自费配制金属支架的报告,得到了监狱管教处的批准:假释一天,押送出外定制。记得,与我一同被押送至通北路假肢工厂的还有一名姓范的犯人,他与我患有同样的疾病。自费化了伍拾捌元,获得一个由十根长短形状不同的钢条、前面有两个紧贴胸部的硬垫、下面有一个紧贴小腹的硬垫、后面有两付活动铰链组成的钢丝背心,在白天可以穿上,晚上睡觉时可以脱下。从此以后,无论是酷暑,还是严寒;坐着,还是站着;即使背腹胸部被钢条擦破了皮肤,被几个硬垫压得透不过气来,活动时硬得弯不过腰来,我都咬紧牙关挺了过来。而且一穿就是六、七年,直至一九七八年在皖南白茅岭农场时才搁置不用。 我以必胜的信念与毅力,战胜了后遗症。至今,我还能像正常人一样的直立,保持了一个“直立猿人”后代的形象,真得感谢家人,特别是我大妹妹的对我经济上的资助。区区人民币伍拾捌元,它却是当时一个大学毕业生的一个月的工资,除了家属的支援,又有谁肯为我慷慨解囊?充满爱心的社会主义社会,是决不会向一个反革命右派分子施舍的。监狱医院为我治病,是法律的需要,而非出于仁慈。 一天,我被穿着的那钢丝背心弄得无比烦恼,无意中说了“人关在八根铁杆(指监房门由八条铁杆组成)的监房内,身上还要被这十根钢条锁住,真他妈的倒霉!”的怨气话,被人揭发,遭到了队长的一顿训斥。发泄怨气是不行的,监狱里只能逆来顺受。 那位姓范的犯人,金属支架没有能挽救他,反而使他被压得肺病吐血,在十五年刑满前的一年,与世长逝。一个小反革命犯,还只三十来岁,就匆匆地离开了这充满爱的人间! 而我也并不如意。是病灶清除得不彻底呢,还是我的渗入骨髓的反动太顽固?半年以后,小腹右侧原先长出大包的地方又开始溃烂,里面用以缝合肌肉的黑线一根一根的由于溃烂而显露出来,甚至可以用手拔掉。闷热而拥挤的监房,贴在疮面上得不到及时更换而发臭的纱布,再加上浑身分泌的汗液与脓水的混合物,以及与讲卫生背道而驰的生活条件,终于使溃烂部位发生了混合感染。我又开始发烧,而且是高烧不退。出于无奈,只得让我再次住院。 再次进入监狱医院,一住就是十个月。其间,又动了两次手术:一次是在背部的左侧打了一个洞,用以排脓;未见效果,不得不在背部右侧再打一个洞,与前面小腹部的疮口相通,以引流脓水。这次,我尝到了在那个时代被吹得天花乱坠的“针刺麻醉”。其味道,恐怕不会比上“老虎凳“差多少。 双手与双脚全被捆住。左腕上绑着血压计,右腕部插入一枚钢针并通以低压电流,以不停的电流脉冲来转移我对手术刀切割皮肉的痛楚。在一小时不到的杀猪般的嚎叫声中,终于开掘出一条在腰部的自腹至背的长达七、八公分的排脓通道。说也奇怪,最后我已无力嚎叫。当用车送回病房后,我立即沉入了梦乡。 《三国演义》中的关云长可以不上麻沸散,镇定自若地让华陀刮骨疗疮;而那些小说电影中的英雄,为着自己的信仰可以面对敌人的刑罚而面不改色。此等英豪,人世间能有几何?提倡以人为本的今天,如再用针刺麻醉来考验失去自由的人的意志,恐怕就有摧残人道的嫌疑吧!当时,身为罪犯的我,只能任人摆布,别无选择! 尽管如此,脓还是不能排除,反动毒素又在我的血液中兴风作浪,最后导致可怕的败血症。我的病床头,挂上了病重危的标志。感谢政府,终于动用了据说是人民币四元一针的新产品的什么素,一天四针,一共注射了二十多针。败血症得到了控制,我又出奇般地死而复生。医生说:“不发烧,伤口不再溃烂,就可以出院。”至於流脓,那是结核性骨痨的通病,恐怕一辈子都不能收口。 回监房后,依然是吃官司,白天不能躺下休息,晚上又挤得难以入睡。可怕的是一到傍晚,我无法转身,稍一不慎,即刻像触电般地从尾椎到颈椎强烈抽搐,以至全身蹲下缩成一团,无法动弹。如果行在路上,肯定被汽车辗死。医生无法解释此种怪现象。作为一个生物系毕业的我,心里明白:手术过程中省略了用不锈钢或自身的骨去修补被切除的椎骨,为此,使我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动过手术的椎骨表面的犬牙交错似的不平整,当整整一天下来,被压缩的脊椎就压迫神经而导致此种怪现象的出现。这一切,医生是不会说的。因为,他们已尽了天职——免我于一死。 “道寄人知,悯余声之寂寞;非谓文墨,取代幽忧云尔。”唯骆宾王的想法,甚合我意! 七、东风无力百花残 八号监是个纯粹的病号监。监内拆回丝、剥云母片等小劳动只有部分较年轻或手脚利索的犯人从事,大部分病犯都闲着,过着地道的“吃官司”生活。但“改造思想”这一主题,却并不因是病监而有所削弱。每个犯人,不管有无文化,都必须备有一本由林彪作序(后来此序因林彪的坐机在外蒙古温都尔汗的“自我爆炸”而被勒令撕去)的红色“毛主席语录”。每天早上和晚上,都要所有的小组(若干监房编成一个小组,指定一名掌握犯和一名学习记录犯)在同一时间,所有犯人手捧红宝书高声喊叫:“凡是反动的东西,你不打,它就不倒。”“扫帚不到,灰尘照例不会自己跑掉”……最后一句是“在我们伟大的社会主义制度下,只要改恶从善,都有自己的光明前途。”这种祈祷仪式,在监狱与劳改大队,如出一辙,完全一样。 在白天,犯人并不空闲,忙于日常的开小组会、批斗、劳动、发药、发饭、发水、换马桶等;还有非经常性的开大帐买日用品、家属接见、放风、洗衣、外调提审、送医院看门诊和极偶尔的洗澡和看电影等,可说人声鼎沸,好不热闹。但在晚饭后至晚上八时整,摊铺睡觉前这一段约有三小时是全监最寂静的时光。那时各监房的小铁门早在晚饭前上锁,犯人都如猴子般的卷缩在笼子内。有因白天完不成定额在加班拆回丝或剥云母片的;有坐在角落内马桶上静思的;有借着走廊上昏暗的灯光看红宝书或写思想汇报、检举揭发、交代余罪、批判文章和家信的;有窃窃私语的(闲聊最可怕,一到运动,就成为彼此揭发、攻击的把柄);有原地踏步锻炼身体的;有用冷水擦洗身体的;有偷着洗(平时不准随便洗衣)短裤衩的(特别是刚入监的红尘未了的年轻人和肾亏的老年人很容易弄脏他们的内裤);有因无法及时洗衣(七月十五以后才准许每天洗短裤一条和汗衫一件),在大热天出汗怕弄湿衣裤,而干脆脱光衣服,一丝不挂的;当然还有无所事事而打瞌睡的;可谓千姿百态,应有尽有。——用以消磨这一百般无聊而又饥肠辘辘的时光。小监房内的此种景观,令人叹为观止! 这种寂静一直延续到摊铺睡觉才被打破。晚八时整,睡觉铃一声响,寂静的监房顿时沸腾起来。所有不用的脸盆、茶杯、红宝书、鞋子等杂七杂八的东西,能穿过铁门栏杆空挡的全部放在监房门口的走廊上,以尽量腾出睡觉摊铺的地方,折腾二十分钟后,才复归寂静。其间,不免经常发生犯人为了争夺睡觉地盘的争吵甚至斗殴。军阀争夺统治地盘,商人争夺营销市场,野兽争夺生存空间,而犯人则争夺睡觉摊铺的面积。争,争,争,好一个你争我夺的世界! 消磨时光的最安全的方法,当首推背诵毛主席的著作:老三篇《为人民服务》、《纪念白求恩》和《愚公移山》;还有新三篇;更有促进犯人改造反动思想的《敦促杜聿明等投降书》、《别了,司徒雷登》和《论人民民主专政》等文章。所以说它是安全的方法,一是可以避免因闲聊而授人以柄;二是可以借此表现自己的积极改造。在狱内,一个在病监不从事劳动、白吃人民给的囚粮的病犯,尤其是臭知识分子,不能背诵光辉著作的七八篇乃至十余篇(其中包括必背的老三篇),那是日子非常难过的。既有愧于人民政府的改造挽救之恩,又有负于人民以血汗养活之情,岂非令人诚惶诚恐! 我也参加了背诵的行列。彼此比赛背诵经文的多少、速度和熟练程度,以比谁最热爱毛主席和谁最积极要求改造。当时,我能一口气花四十五分钟,背出近万字的“论人民民主专政”,背得那么纯熟,可说是滚瓜烂熟,一字不差。可惜,至今不用说一个章节,即使是一个段落,都无法回忆,只记得一句“如此而已,岂有它哉!”。 毛泽东思想没有铭刻在头脑里、深入到心坎中、溶化在血液里;没有能攻克我骨髓里的菌毒。我依然是怕坐,坐久了站不起来;怕立,立久了全身抽搐。只得长期跪在地上,以减轻对椎脊的重压,减少弯腰取物的不便。以致在两个膝盖上长满了老茧,直到在白茅岭农场时才消退。 马克思有句名言:“批判的武器当然不能代替武器的批判……。”毛泽东在文革中也说过:“要文斗,不要武斗。”然而,文斗也罢,武斗也罢,任何专横,可以使人一时屈服,却难改变人的本性。即使是其中的最驯顺者,也只不过是善于应变的人。纵观历史,越王勾践的先尝吴王夫差的粪便、而后卧薪尝胆,刘阿斗的故作乐不思蜀,都是应变的伎俩;相反,不善于掩饰亡国情绪的李煜,死于宋太宗的毒酒,以及敢于与“文革”对着干的林昭、张志新则死于非命。这些都无不从正反两方面说明韬晦的重要。监狱内的一批顽固不化者的韬晦之计,就是刮起了传诵古诗词的阴风。 在蔚为大观的学习毛主席著作的浩荡东风中,狱内却盛开了古代诗词的瑰花。一批不甘心于被文斗兼武斗所制服的反动文人墨客,在狱内偷偷地大肆进行相互赠送、传抄古诗词的活动。利用放风、监房调动、去医院看病以及去澡塘洗澡等等一切可以相互接触的机会,凭着记忆和抄录相互进行着古诗词的交换。这些交换的品种中,有写景的:《黄鹤楼 》、《登幽州台歌》、《枫桥夜泊》……;有写意的:《杜少府之任蜀州》、《将进酒》、《兵车行》、《游子吟》等。诸如此类,不胜枚举。而更使人感叹万千的是后唐主李煜的词:《春花秋月何时了》、《帘外雨潺潺》、《无言独上西楼》……,还有岳飞的《满江红》(怒发冲冠)以及陆游的《钗头凤》(红酥手)、唐婉的《世情薄》……凡此种种,不一而足。写景者对“改造”似无多大妨碍;而写意者,特别是那些有男女情意绵绵、纠缠不清之嫌及克己复礼、妄图复辟之心的词句,则被视为罪恶的“封、资、修”,阻挠犯人思想改造的大敌,监狱当局对此非抄尽灭绝不可。为此,在狱内开展了一场批判“反动、黄色古诗词”的运动。其声势之浩大,不亚于历次运动。 我既是学习“毛选”比赛的积极分子,也是“古诗词”的主动收集者。两者都可以消磨时光;所不同的,前者可以冒充改造积极分子,后者可以抒发被长期压抑的情绪。幸好,我没有参与反动黄色诗词的传播,又有熟读“毛选”冠军的称号,在这场运动中,被我滑了过去。这不能不说,我够老奸巨猾。 那些积极散播古诗词者不仅受到了文斗,同时也受到了文斗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武斗。由于我的学习毛主席著作积极的假象,队长令我作批判反动诗词的主要发言人。这是我的拿手好戏,口诛笔伐的伎俩,或许不会比姚文元逊色。可怜的是几个“监狱文坛”上的代表人物,如一位叫谢念椿的大学生和一位姓黄的政府干部出身的反革命分子在遭受口诛笔伐的同时,还饱受皮肉之苦。一些文化低下的犯人,为了表示他们的要求改造,在批判会上只得以拳头和手掌作为批判的武器。尽管马克思早就说过:“批判的武器当然不能代替武器的批判……”(在狱中,不妨将它翻过来用:武器的批判不能代替批判的武器),毛主席也再三提倡:“要文斗,不要武斗。”然而,猛刮的“左风”早就淹没了两位圣者的声音。我为口中念着“要文斗,不要武斗。”却伸手打人者感到可悲;也为自己的口诛笔伐感到可耻——一个十足的两面派。 这里提一个小插曲:由于我经常被命令去写大批判的文章,以供“改造园地”或批判发言之用,不可避免有大量涂改的草稿。处理草稿是件令人头疼的事,因为狱内有不准撕毁带有字迹的纸张的规定。我将草稿用剩粥一张一张糊成一块写字时用的硬托板,算是处理草稿的良方。但智者千虑,难逃一失。有一次倒马桶的劳役犯从粪便中捞出我随手扔下的草稿,经洗涤后确认为我所写,而且上面还有引用的“语录”。为此,我差一点遭到批斗。 在狱中此类事件已是司空见惯。不写,是消极对抗改造;写错了,如对“语录”涂改、圈划更是大逆不道。左也不是,右也不是,进退两难,使人无所适从。长此以往,我几乎得了过分小心的神经官能症。几十年后的今天,此种病症,我仍隐约觉得存在。 对于狱内的此种“文坛”风潮,我想起了两句毫无关联的诗句,一句是李商隐的“东风无力百花残”,另一句是孟浩然的“夜来风雨声,花落知多少。”文革的浩荡东风没有吹来满园春色;相反,在那月色昏暗的夜晚,不知又有多少个象吴晗、老舍、傅雷等文人自杀,上官云珠、言慧珠等明星殒落。行文至此,我颇想作拙诗一首以致纪念:“东风虽无力,春雨仍劲煞。若问夜多黑,请点花落数。” 八、人、魔共处,相得益彰 没有人,哪有魔?人与魔本是人性的两个方面,而且是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在提篮桥监狱里有人,也有魔,而且人与魔往往难以区分。夜深人静,临睡前,当我坐在马桶盖上静思时,思想如长了翅膀,遨游在浩瀚无际的太空。此时此地,生活摆脱了一切纷扰,没有欢乐,也没有悲伤;没有欲望,也没有失落;没有烦恼,也没有悔恨。心明如镜,气平如水。思想高度的升华,达到四大皆空的超脱境界。在出狱后至今的二十多年里,我试图再次领略这种超脱,总归徒劳而一无所获。也正是此时此刻,才能意识到自己还是一个人——按照人的自然属性而活着的人。然而,白天还得与各式各样具有社会属性的人打交道,其中有人也有魔。这些人与魔,时而使人兴奋,时而使人愤慨,也时而使人感到厌烦。 顾葆衡,这位狱中的资深犯人,可说是提篮桥的三朝元老。他本是上海光华大学的教授,日本入侵后,出任了汪伪政府的粮食部长,之后又因贪污罪被汪伪政府查办,判处无期徒刑。在狱中,他先后经历了汪伪政府、国民政府和人民政府的审判,说他是三朝元老并不过分。他为人谨小慎微,决不乱说乱动,真正做到世人常说的严以律己。有一次,他从大刑的一号监转至八号监养病,与我同监房。 对这样一个出名的、正宗的、资深犯人,休想从他口中听到一些有趣的故事和对现状的看法。在短短的相处中,他留给我的最深刻的印象,是决不因他的存在而影响同监的犯人。无论吃饭、大小便、摊铺睡觉……他的谦让程度达到了顶点。更难以令人置信的是他的睡觉姿势:侧睡时双腿伸直,把一条腿放在另一条腿上;仰睡时也同样的双腿伸直,双脚交叠,即使是他双腿弯曲,也只有在仰卧时如此。总之,他的这种睡法,只是为了一个目的:占用最小的面积,以免影响他人。在三十年后的今天,我也仍然多少保持了这种顾老式的睡法。我称他为顾老,因为他是教会我如何在中国特式的拥挤的监房中睡觉的老师。与此相反的则是另一个跟他级别相仿的人物,他就是周佛海的小舅子杨惺华。 在我第一次动手术后,那是一九七二年的夏天,我与一位被指控为里通外国的民航驾驶员关在一起。这位飞行员有着健美壮大的身躯和有力的双臂,但是却有着已经完全瘫痪的双腿。更令人惋惜的是他的大小便完全失禁,整天套着尿壶和垫着草纸,以防那不可测知的尿和屎的突然光临。据他自己介绍,因被无端指控为反革命,犯有里通外国罪,不堪于隔离审查之折磨,而从高楼跳下。事后,经治疗,虽无生命大碍,然已成截瘫。既抗拒交代又畏罪自杀,自绝于人民,罪加一等,被处徒刑十年。 我与此位仁兄,相处甚为融洽。一个是浑身发臭不能动弹的里通外国,一个是流脓不止的难以直立的叛国投敌,二者都是地道的反革命,真可谓同病相怜、臭味相投而物以类聚。不久,就来了这位整天吹嘘他过去如何富有,充当过汪伪中央信托投资公司总经理、周佛海的小舅子杨惺华。 杨惺华身材高大,六十多岁,生着使人颇感凶相的长而浓密的眉毛,他是被关押的汪伪高官中最年轻的一个。在睡觉和用冷水方面,他全然不顾别人,喜欢多占多用。两平方米的监房,盛在大洗脸盆内均分的一丁点水,在此盛暑期间,岂能让他多占多用而危及他人的生存。我与他之间的“生死搏斗”也就不可避免。气愤之中,我曾怒斥他:“你不要象关在国民党时的提篮桥,可以让你胡作非为!”的确,在国民政府的提篮桥监狱中,别说是睡觉、用水,就是山珍海味,他们也可买通狱吏搬进监内享受。至今感到可惜的是我不应与他争吵,不然的话,或许能从他那里听到一些有关汪伪的故事! 废话最多,而又洋洋自得的要算罗君强了。这个七十来岁戴着老式金丝边眼镜的小老头,夏天穿着口袋上绣着“W”(罗的缩写)的衬衫,吊着背带的西裤,神气活现而又十分干瘪的罗君强,在狱中的派头,是足以反映出他当年活跃于由日本人的刺刀支撑着的政治舞台上的那种不可一世的威风。他有老犯人的很多恶习,特别是擅长于打小报告,我的偷用十七盆水的事就是由他揭发检举的。但是,他自己也常被人“以其治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在一次小组学习会上,他因教唆刑事犯搞反革命,而遭到严厉的批判。事情经过大致如下: 在八号监放风时,罗君强对一些小流氓盗窃犯说:“你们要钱干什么?我根本不要钱。我要的是可以印刷大批大批钞票的机器。” 小流氓们大为不解地问:“难道去印伪钞,造假钞票?” “不,假钞票能造多少?我要的是印真钞票的机器掌握在我手里!”罗君强终于把问题点到了要害。 很显然,他要的不是印钞机,而是支配印钞票的权力,就是不便更露骨的道破。 不料此话,遭人检举揭发报告了队长。于是,罗君强唆使刑事犯向反革命转变的罪责在批判会上得到了清算。 罗君强说的是大实话。谁都知道,他参与了二十世纪四十年代初的由“中央储备银行”印制的“储备票”的发行,以老法币与储备票二比一兑换。当然,他罗君强从中也大大地捞了一把。 上了年纪,废话更多,罗君强可能就是此种老人。他洋洋得意、喋喋不休地讲过不少故事。譬如,有一次他不无后悔地说:“假如,那次不是大家听我的话,我们这些人早不在这里了!” 按罗的回忆,在一九四九年国民政府军队撤离上海的前夕,提篮桥监狱当局曾向被押的汪伪要员提出:如他们能集体出资六百根大条(一条为十两黄金),可以全部释放。当时以陈璧君为首的这批罪犯,在就此讨论时,罗君强自以为聪明,说:“共产党来了,不用担心。我们认识他们的……” 确实,在他们这批人中,认识共产党的人不为少数。众所周知,在抗日胜利后,于苏州监狱被国民政府处决的、汪精卫的接班人的、伪国民政府主席的陈公博和早已病死在狱中的、曾为国民党中央宣传部长、汪伪财政部长兼中央储备银行行长的周佛海,都是一九二一年中共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的代表。而充当汪伪政府安徽省省长和上海市政府秘书长的罗君强本人,也曾是共产党员。 由于罗的一席话,以及这些人爱财甚于命,集资买“放”也就作罢。共产党并没有因为过去的“认识”,而对他们宽大。人民政府依然维持了国民政府对这些人的原判无期徒刑。罗君强不无感慨地说:“后来,很多人都怨恨我,说是轻信了我的话。” 我不如那位在提篮桥关了十多年,写了一本“我的铁窗生涯”的沈立行那样走运,遇到那么多的汪伪要员。我在提篮桥时,此类人物大都已经离开人世,大约只剩下了我所遇见的那几位,也算是开了眼界。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后,罗君强在狱中死于心脏病;据沈立行的书中所述,顾葆衡于一九七六年被宽大释放,去了成都女儿处,至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才病死。而杨惺华则不得而知。 一次借出版“改造园地”的机会,我在八号监三楼背面的另一排监房中,见到了一位汪姓老托派,他判无期,自大刑的一号监移至八号监。此人卷缩在监房的一角,十分可怜,看来在世不会久矣!有人告诉我,此位老托派改造颇为积极,经常向政府交心,是位要求改造的积极分子。 “交心”是那个时代的一件时髦事;如同,中世纪时教徒向神父忏悔。上至党、团员干部,下至黎民百姓都会向自己所在单位、地区的“组织”交代自己内心深处的思想活动,以求得“组织”对自己的“充分了解”,从而获得“充分的信任”和由此带来的甜头。在监狱中也不例外,犯人向政府交心,成为真心实意接受改造的一种必不可少的行为。此位托派老于此道,不断地向政府交心,已成为他的家常便饭。就在我特地去窥探他之前,他曾有过惊人之举——写了一份最后的交心:“我以前所有的交心都是假的。这是我最后一次向政府交的真心。” 这位托老先生真是太幽默、太诙谐了。临死还在说笑话犹如金圣叹在被刽子手抓着辫子杀头前还要道出:“花生米和豆腐干一起吃,大有火腿味道!”的遗言。发人深省,令人回味无穷。 在狱中天天可以看到一、两天前出的“解放日报”。那时的报上常载有“最高指示”和伟大领袖的宝像。每个小组一份的报纸,从起始监房,自铁栏空隙中传至最后一个监房,并且在传递过程中都口中大声地说:“宝像是好的!”传递速度之快,令人惊讶!犹如在传一只烫山芋,生怕烫伤了手。究其原因,很简单,万一报载的宝像有那么一丁点撕碎,甚至被手指划痕,都将以破坏宝像罪论处。如此弥天大罪,谁担当得了?狱内因此等无中生有的“罪行”并致批斗禁闭者,屡见不鲜。据说,我的在川沙的老舅母在门板上敲一只钉,钉穿了贴在门板背面的毛主席宝像,结果被群众批斗了一通。可见社会上也是如此。 对宝像,大家只能在思想上无限崇拜,而在行动上却敬而远之。因此才有不停地传递的下策。然而,有好的文章,最好没有宝像,我还是要一读为快。记得,一九七一年的元旦,姚文元写的那篇迎接七十年代、展望文化大革命锦绣前程的文章,写得妙不可言。至今距姚所说的资本主义世界行将崩溃已有三十二年,我仍然记得他对资本主义社会的精彩描绘:“……一座座火山爆发,一顶顶王冠落地,在这个世界上再也找不到一个安定的绿洲。资本主义世界已经处于风雨飘摇之中,摇摇欲坠 ,岌岌可危!……” 环顾今日全球,资本主义世界仍在正常运转。姚文元及其所代表的,未免说得太早了,太具超前意识了! 在阅读此文时,与我一起看报的还有同监的另一位反革命犯——一位上海市颇有名望的向明中学的语文教师毕加谋。我之所以还记得他的大名,因为他与画和平鸽的大师毕加索(译名)仅一字之差。 毕加谋可远比不上毕加索那么走运,在不久前由于说了一些阴阳怪气的话,被视为文革的敌人而被请进了监狱,并被判了十年徒刑。此时此刻,他仍然半死不活地说:“这七十年代不属于我们,要看八十年代了!”我怕他继续说下去,就找了别的话题岔开,以免彼此遭到麻烦! 今天看来,毕加谋确实老谋深算,在那时已能预卜八十年代的变化。姚文元料定岌岌可危的资本主义世界并没有崩溃;相反地,他自己却在七十年代成了阶下囚,于八十年代初跟着他的主子一同被判了二十年徒刑。而毕加谋在八十年代获得了应该属于他的那个时代。 我无惧与小流氓关在一起,在监规森严的提篮桥监狱里,小流氓是英雄无用武之地的;但害怕和杀人犯同关一室。有个郊区的青年农民,本是个勤勤恳恳守本分的好人,有妻子和孩子。在那农村与城市的生活水平相差甚远、农产品与工业品的剪刀差相当大的时代,一个勤劳朴实的农民,一年能有多少收益?辛辛苦苦忙碌了一年,到头来累计工分一结帐只有几十元钱,已是上上大吉了。可是同室的这位老乡,他的妻子常年有病,是个药罐头,不仅不能挣工分,反而经常向村里借钱买药。一年下来,年关结帐,节余成了负数。真可谓贫病交迫,年年如此,永无天日。他老兄一气之下,终于把他的妻子杀了。一件不应发生而发生的杀妻案,使他受到了法律的制裁。或许,他不是故意杀死他妻子的;或许,出于一时的情急而杀人;再或许……,总之,以什么理由不去管它,他没有判死刑,也没有判死缓,而是判了无期。他因患肺结核病,从一号监转至八号监,与我同关一室。 在理论上,我是同情他的。一个勤劳的农民,被迫走上杀妻的路,这不仅是他个人的悲剧,也是社会的悲剧,时代的悲剧!但实际上,我非常害怕他的潜在的性格。按某些生物学的理论,凡杀人者的细胞核型往往与众不同,男性可能是XYY型。性染色体数异常,往往是决定他们杀人的内因。一旦受到外界刺激,杀人的本性就会暴露无遗。 他很节俭,每月小劳动所得的一元两角零用钱,一年下来,他总省得十元带回家去。他很好学,平时读报学习总找我给他讲解。他改造也很积极,剥云母片每天可以超额一倍。但是我仍然处处提防着他,生怕万一有什么地方得罪了他,一冲动说不准那马桶盖就劈到了我头上……相处了几个月,适逢监房调动,总算搬走了我心中的石头。 一晃三十多年过去了,如果他能争取减刑至二十年,可能早已回到社会。运气好的话,凭着他的勤劳,说不定当上什么农民企业家呢!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天地轮回,难道不是天理? 在我行将离开提篮桥的前一年,有幸与潘汉年、杨帆“反革命集团”中的人物钱明关在同一小组。估计此公当时已年逾六旬,穿着十分破烂,以致在盛夏放风时,穿了一件只剩下两根布条的背心——象征性的汗背心。当管教队长问他:“钱明,你怎么赤膊放风?”钱不无风趣地回答:“队长,我没有赤膊。你看,我不是穿着背心?” 他关在小组的最前面的一个监房。由于他身份特殊,一个人关一个监房,上面指示不得与他接触。我利用“职务”之便,如开大帐登记购买日用品等等常乘机与他闲聊。从闲聊中得知,潘、杨被捕后,这位市公安局的二处科长也逃不脱被逮捕的厄运,被判了五年徒刑。比起潘、杨二位,他的“罪行”当然是轻多了。 自一九五五年他被判五年,最终服刑二十年,其中有着一段十分奇妙的过程。今天不妨公诸于众,供大家品味品味! 第一次被判刑五年后,他不服上诉。结果,改判十年。他不服,再次上诉。结果,改判为十五年。他依然不服,还是上诉。结果,改判为二十年。至此他已无力上诉。因为摆在他面前的已不是有期徒刑,而是那永无止境的遥遥无期(徒刑)。这一切看来十分荒唐,但终究合理。没有合理,哪来荒唐!“一切存在的,都是合理的。”这是黑格尔的名言。合理中蕴藏着荒唐,在我的撰文中难道还不少见? 后来,我与钱明分开了关押。在刑满前夕的一次医院门诊时,我遇见了他,他仍然关心地问我刑满后的去向。我觉得他是一位和蔼可亲的老人。 八十年代初,我在任教期间,偶然从“解放日报”的一篇有关公安会议的报道中,看到了这么一句:“市公安局顾问钱明同志也出席了这次会议”。这个钱明,肯定是当年放风时穿着剩下两根布条的汗背心的钱明。我为他高兴,并衷心地祝他健康长寿。 九、鸟儿已经飞去,笼内未留痕迹 从八号监三楼走廊的窗栅中,可以远远望见临近的不是舟山路,就是昆明路的民宅三楼一个家庭的每天早上晒在晒台上的尿布,象万国旗般地迎风飘扬。年复一年,无数个白天黑夜、雨天晴天、刮风下雪和严寒酷暑,用尿布的婴儿长大了,再也见不到那飘扬的万国旗。可是,我依旧如故,仍然背着那沉重的钢丝背心,只是腰杆似乎硬了些,到了晚间全身抽搐也有所好转。笼内的我该飞了,但飞向何方? 按监狱惯例,犯人释放前必须写一个改造总结,以总结自己的改造历程,检查自己反动世界观有了多少转变。我也不能例外。在一九七四年底,就按命令动手写自己的改造总结。总结写成后,还需在小组会上(一小组几十名犯人席地坐于内外走廊的连接处),由众犯人给以评议,然后上报管教队长审核。 这是继十六年前的一九五九年,在北京制药厂时工人对我改造表现的评议后的第二次评议。两者异曲同工,一场对我的彻底的揭发和批判在所难免。由于管教队长的莅临现场亲自指导,因此评议会开得异于寻常的严肃认真,也给了不少犯人以表现自己积极要求改造的大好机会。鸡毛蒜皮,对我这个右派反革命已不算什么,着重点是考核我的反动思想与反动立场。考核的唯一标准:对这场史无前例的伟大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所持的态度。 在“浩劫”这两个字上,我被卡住了。有个老于批判之道的同犯,向我发起了猛攻。他说:“4114是借暴露思想为名,行攻击文化大革命之实。改造了十五年,通过这么多年的文化大革命的教育,至今不仅对文化大革命毫无认识,而且在出狱前借机攻击这次伟大的革命,污蔑为“浩劫”。对他的这种放毒行为,我们决不能放过!”作为掌握犯,他的率先发言很有份量,如同任何一次评审批判会主持人的发言具有定性和煽动的作用。于是,一哄而起,评议会演变成为一场批判会。 对待一个行将出狱的犯人无需顾忌,尽可以在他身上捞足稻草。而且宁左勿右是当时社会的通病,也许,狱内比社会上更甚。对别人批判,采取见风使舵,人云亦云,说些违心之言,以求明哲保身,这就是所谓的识时务者为俊杰的滑头之道。我在长期的关押中,扪心自问,多多少少也是这样的滑头货。此时轮到了我,难道别人就不能以我治人之道还治我之身? 对我的这种评议,起了一点作用。刑满前,当母亲向监狱当局提出,刑满后愿将我领回家养病时,得到了如下的答复:“张强华,改造十五年,反动立场原封不动,不可能放他到社会上去!” “他身体不好,我们接他回家去养病治疗。请队长多多照顾。”母亲恳求着,试图用我的有病来打动队长的心。 “这样的反革命分子,到社会上去,哪一个医院,哪一位医生会给他治病?” 他们的反诘,确有事实根据。在以“阶级斗争为纲”和“横扫一切牛鬼蛇神”的社会里,电影院可以公开驱逐观众中的牛鬼蛇神,难道医院就不会?革命的人道主义,首先是它的革命性,其次才是人道;要不,为什么不直截了当提“人道主义”?一切都要贴上“无产阶级专政”的标签,以区别于资产阶级的伪劣商品。 母亲的请求是多余的,因为政府早已为我的将来安排妥当。队长诚恳地告诉我母亲:“你放心好了!释放后,我们将给他换一个地方继续改造。有病,政府会继续给他治疗。” 什么叫换个地方继续改造,难道还要吃官司?母亲带着十分忐忑不安的心情离开了监狱。 出狱前一个月,我又回到了十年前从川沙押送至上海监狱时关押的作为出入监的六号监,以等候出狱日子的到来。有好几批释放的人,去了皖南的白茅岭,极个别改造表现好的释放回家。余下的犯人正等待着下一批的出解。白茅岭农场的干部吴光明(后来才知)向大家作了动员训话:“白茅岭是个好地方。山不那么高,开出门来就是绿色的田野,视野很宽广。水不那么深,但塘水很清澈。你们在那里劳动,通过劳动改造自己。……你们将风里来,雨里去,因此雨衣和雨鞋是完全必要的……” 他的一席演讲,说得娓娓动听,使我想起了刘禹锡的“山不在高,有仙则名;水不在深,有龙则灵。”的文章。可惜的是,白茅岭农场,既无仙,又无龙;只有劳改、劳教释放的一大批牛鬼蛇神。而那位干部,更非居于陋室的刘禹锡,而是一个来往于上海市监狱和白茅岭劳改农场之间的人事干部,一位大多数犯人颇具恶意地称谓的“人口贩子”。 在出狱前的最后一段时间内,我和一位判刑三年的姓赵的年轻小偷关在一起。此人很可爱,对我很关心,特别对我的经历表示十二万分的钦佩、甚至吹捧。他一再允诺在白茅岭的艰苦劳动中,他将尽力帮助我。渐渐地我明白了,他要骗取我手上带着的那块父亲遗留给我的方形浪琴手表。在狱内除了医务犯外,我是唯一的带表者,因为我在劳改大队曾从事过化验工作。我送了些多余的衣被给他,就是没有把父亲的遗物给他。三年的劳改,没有改掉他的偷窃扒拿骗的本性;犹如,十五年的关押,无损我右派本性的一根毫毛。我,除了腰椎骨和肺部的缺损和疮伤以及多了一付使我透不过气的钢丝背心外,一切如故。 憔悴病残不似人形,却胜似人形的我,终于一九七五年四月二十九日早上,获如期释放。告别了囚禁我长达十年的“在伟大的社会主义制度下,只要改恶从善,都有光明的前途”的提篮桥监狱。留下的只是那张与我朝夕相处的写着“劳改犯4114”的番号,不知由谁去接替? 如果,生活只追求其过程,而不问其结果;那么,我没有枉活人世,总算到久负盛名的提篮桥监狱兜了一圈,而且玩了足足的十年。 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 十、对活着出狱的一点感想 任何一个坚持真理,决不向邪恶势力低头的人,不采取一些自我保护措施,甚至在狱中的低头哈腰,是不可能活着出监狱大门的。不屈不挠进行反抗的东北的张志新、上海的林昭以及敢于在狱内撕毁一切红封面书籍包括红彤彤的“语录”的乐队指挥陆洪恩的被杀害,就是明证。 假如,没有大批的甘愿做“歌德”和“但丁”的人、随声附和的应声虫、阿谀奉承的马屁鬼、随波逐流的浮萍草,那么,几个吹鼓手怎能掀起声势浩大、置数以百万计的知识分子于绝境的反右运动和轰轰烈烈的使亿万人民都卷入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也很难设想,在文革中,千百万忠于马克思主义的共产党员竟会甘愿受一小撮党棍的欺骗利用,而紧跟在他们后面,对他们的祸国殃民的勾当一声不吭!历史的可悲,就在于此。 今天,我们这些从那个残酷的年代尚能活着走过来的人,包括我自己,每当回忆起这些为捍卫真理而不幸死去的人时,除了无限的惋惜、悲哀和敬意外,难道就不应有那么一点或多或少、或深或浅的内疚与羞愧? 诚然,集体的反抗还是有的。记不清是在一九七三年的哪一天,监狱当局召集全体犯人,庄严地宣布最高指示:“凡一切在押犯人,可以越级申诉,各级管理人员不得扣压。”同时,又传达了毛主席的讲话:“这种不允许犯人申诉,压制犯人的手段,是哪家的法律?这是法西斯法律;不是我们社会主义的法律!”(当时禁止记录,与原意可能有文字上的出入。)伟大领袖于日理万机之中,突然关注起社会主义法制和犯人生活,事出有因,从传达的字里行间揣测,某地监狱发生了震撼中央的犯人集体暴动。暴动之事,至今无从考证;但有据可查的是,因当时原铁道部副部长刘建章的妻子反映刘在关押中受到虐待,而促成了这个指示。时间在一九七二年的年底。 秉承毛主席旨意,那位靠“上海工总司”造反起家的中共中央副主席王洪文莅临提篮桥监狱视察,整个监狱上下为之轰动。在此前后,监狱的伙食大有改善,恢复了停止多年的每星期的一至二次的小荤制度。而且有一天,也即王洪文来狱视察的那天,洋铁罐饭上放的菜特别的好,有肉,有菜,还有豆制品,一反往常的清一色蔬菜。犯人们无不感谢毛主席、王副主席对犯人的关怀!犯人乃是人,或许被有些人称之为最不要脸的人,理所当然都是些最贪小利的人。然而,长期被封建思想束缚的中国小老百姓,听天由命、逆来顺受的人生哲理,还不是使他们对小恩小惠也同样的感激涕零,甚至受之而诚惶诚恐!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的“拨乱反正”之后,特别在上个世纪的九十年代起,改革开放使中国社会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一九九五年的确保公民权利不受侵犯的《国家赔偿法》的颁布,以及在法律与司法制度上的一系列变革,乃至今日在“三个代表”思想指引下的社会文明、政治民主与法制健全的开展和实施,此种巨大的社会变化,假如用天翻地覆来形容,我想不为过分。 监狱的变化,当然也不例外。我没有机会去提篮桥监狱实地考察,更不可能再去那里领略今日的铁窗风味,但一些有价值的报道提供了这方面的一定的信息。从最近2002年第40期的《新民周刊》所载《押囚西行八千里》和《尊重犯人作为一个人的存在》两篇报道中,可以看出目前对犯人的关押措施上已与往日大相径庭。首先,那个专管犯人的“上海市劳改局”已不复存在,而代之以“上海市监狱管理局”。尤为人所注意的,并不在这种形式上的变化,而在实质上的变化——对犯人实施“规范化、科学化和人性化的管理,使犯人得到矫治,获得新生。” 而再也不象以前那样一味强调“通过劳动改造他们成为自食其力的新人”。对犯人的人性化管理可以说是社会上的提倡“以人为本”思想在监狱中的一种延伸。在上述两篇共计万字的巨幅报道中,没有一处出现过,在以往几十年中把犯人叫做“劳改犯”(我在狱内佩戴的番号上就有“劳改犯”三个字)的名词。可见,“劳改”二字连同它的社会意义已成为昨日黄花,不再吃香。行文至此,回首往事,真有恍如隔世之感! 今后是否还有冤狱?或许还会有,但决不可能象我等所经历的那个时代的如此普遍与广泛;即使有,冤狱者也不可能再身受如我等那样的残酷折磨,甚至丧失生命。但是,在扩大社会主义民主与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过程中,道路还是曲折的,甚至是艰险的。电视台“上海新闻综合频道”2003年7月13日的“新闻观察”题为:《从死囚到无罪释放》的一则报道,很能说明此种曲折与艰险。今将上述报道介绍于下: 1994年12月14日晨八点,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人董文例(男、现年35岁)被当地公安局干警林仲清带至公安局内无故关押,直至1996年9月30日才进行审讯。由于在审讯时董文例不承认他被指控的参与贩毒罪而在公安局内被吊打逼供达三天之久。当时一名姓杨的干警编造了一份口供,逼董签字。在被吊打几度失去知觉的情况下,董被迫只得签了字。 1997年4月1日,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在没有任何确凿证据的情况下,判处董文例死刑。为此董的父母到处奔走上访,最后,由杭州市的君安律师事务所的唐国华律师代为向在杭州的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1997年5月29日唐律师找到云南省永德县公安局,经多方核实查证,证实了浙江省苍南县公安局所提供的证明董文例参与贩毒的云南方面的材料均系假造。事情至此引起了社会媒体的广泛注意。《杭州日报》记者鲍一飞的调查,也证实了逮捕董文例的苍南县干警林仲清假造了检举人的签名。至于贩毒案的关键:18.9公斤的毒品的去向,在案情中无法查证。至此,董文例参与贩毒一案,律师有充分的证据认为:“不存在这个事实”。为此,唐国华律师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了“无罪抗辩”的上诉状。 省高院经过再三复核,认为毒品的来源、贩毒的下家,都事实不清;而且在审讯董文例的过程中动用了酷刑是事实,决定将此案发回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 2000年4月温州市中院作出了第三次判决:改判董文例无期徒刑。董及其家属当然不服,在律师等多方的努力下,2003年初才由省高院作出裁决:撤销原判,宣告无罪释放。 在董文例家属及委托律师的多年奔波下,耗去了大量的精力与财力,仅上访材料就达一麻袋之多,董文例冤狱至此才告了结。自1994年底至2003年初董文例在狱中度过了整整八年——相当于一个抗日战争的漫长历史时期。由于董的提出要求赔偿,也仅获得了由温州市中院与检察院共同承担各一半的赔偿金:人民币十四万六千元。 浙江大学法学院院长李龙呼吁:“司法机关要进一步改革。司法要回归法律。” 历尽艰险,倍受折磨,董文例终于胜利了。这也是我国社会走向民主与法治的一大胜利。没有律师的参与、社会舆论的介入以及改革开放以来所营造的民主和法制的氛围,就不可能有董文例冤案的得到纠正。所遗憾的是,董文例在长达八年冤狱中所受尽的折磨(除人身的被吊打拷问外,还有妻子的离婚、事业的停顿……)没有得到应有的“精神赔偿”,这不能不是我国“赔偿法”的一大缺陷,而这件骇人听闻的冤狱的制造者林仲清等人不仅没有得到查处,反而在此过程中有的升了官。这一切可见法制的健全与司法的改革在我国任重而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