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艾未未和賀梅等案談人品和基本權利 Ming Cheng 最近網上對兩個中國人的人品有鋪天蓋地的負面的評論。一個是艾未未,一個是賀梅的父親。賀什麼強? 讓世人再次知道,中國人的人品是世界上最差的。 當然啦,還有關於我的人品的負面的評論,只是網上有人明確地當眾告訴我,我還沒有重要到被"下達任務"來批判的等級。所以可以忽略不計。 這兩個人我都不認識,也不了解。 但是,當一位老戰友讓我支持一下艾未未的時候,我毫不猶豫地答應了,和一群還有熱血的人們,大家一起舉着支持艾未未的牌子,義無反顧地站在舊金山花園角的民主自由神象前面,要求釋放被已經非法關押47天的艾未未。 確實,我不知道艾未未是否在幼兒園就扯過女生的裙子,下鄉學農的時候是否隨地小便,以及那些不知道那裡冒出來的艾未未的八大姨的三大姑的朋友的對艾未未人品的指控是否正確,但是,推一萬步說,即使那些指控是對的,當局也沒有任何理由非法關押艾未未,這甚至違法了中國目前自己的法律。 任何被描寫為渺小和萎縮的個人,包括艾未未,跟其他任何據說是偉大和高尚的人一樣,有自己的不可侵犯的基本權利。 這就是一個民主社會的基本原則。任何人的基本權利和人格不可以侵犯。 這也是最近美國立法,匿名在網上抹黑他人可能被判入獄一年。 的根據。 如果他們犯法,也必須按照法律的程序來處理。 任何所謂正義,在實踐上,都歸結為程序正義。 任何犯罪嫌疑人,在法庭定罪之前必須被假設為無罪的。 Any one should be presumed innocent until proven guilty in a court of law. 而實際上, 艾未未,以及最近被非法關押的冉雲飛,王荔蕻,都不過是因言獲罪。 個人對賀梅一案也持同等原則。 賀梅的父親的人品問題在此案中是無關的,irrelevant。 除非他的人品已經到了被判罪的程度。就是如此,那還有她的母親呢? 個人願意相信老貝是一個偉大和善良的人,但沒有人因為其偉大和善良就可接管他人的孩子。 同樣,沒有人因為其渺小和萎縮就被剝奪生兒養女的基本權利。 特別是所謂的渺小和萎縮只是在網上的說法。 我知道許多領養中國孤兒的善良的美國父母,都多次帶領養孩子回中國去尋找他們的親身父母,即使他們的親身父母是中國的罪犯。 父母和兒女之間的親情, 不會因為父母或兒女一時犯罪而改變。這是永遠不變的基本的人性。 文革最可批判的地方就是要摧毀這種人性。 我父親就曾經因為加入援華美軍抗日而在文革其間被非法關押。 我深深了解這種感情。 這種人性,遠遠高於一切政治觀點。應該被一切法律所尊重。 人性,和人的基本權利。這是一切文明社會的基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