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真的有关系吗?
十几年前,读韦伯的那部大作《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的时候,当时的印象很深,觉得西方资本主义的核心精神,与西方的宗教----基督教,大有关系,也赞同新教伦理是资本主义精神的核心。也因此,当后来自己真的到了西方以后,非常关注基督教文化在西方社会的作用。但在十几年过去了以后,当自己对基督教也有很深的了解了以后,现在,再回头重读韦伯的这部书,就发现了许多的问题。最后的感想是,韦伯总结的新教伦理,一方面,并不能涵盖所有的新教教派,因为新教教派太多了,他只能涵盖路德---加尔文---敬虔主义----循道会---清教徒这一脉的教派的基本思想,而且,也不是主要的思想,更不是全部新教的思想;另外一方面,就是这个资本主义精神,韦伯总结的资本主义精神,与新教伦理,关系不大,感觉上,韦伯就是在生拉硬扯。
韦伯对新教伦理的总结,其核心观点有几个,而其最看重的,也是他认为最重要的观点,就是天职的概念,也就是世俗职业的概念,而这个概念,最初的确是路德提出来的,但这个职业概念,在新教伦理中,并不是一个如何重要的概念,可以说是一个比较次要的概念,虽然天职被路德赋予了比较神圣的意义,也就是,在日常的职业和劳动中,是有神的旨意在的,但这毕竟不是路德宗的核心概念所在。韦伯生生的将此认为是路德神学,或者是新教伦理的核心,并与所谓的资本主义精神扯在一起。笔者认为,非常不妥,也会误导很多的人。很多人就是看了韦伯这部书,才开始功利性的看待基督教和新教的,由此也开始将基督教功利化和世俗化了。
路德当初提出关注世俗生活和劳动与职业本身,是与当时路德与天主教的修道生活相对抗的意思在里面,这是历史上的原因,也即是路德反对那种脱离世俗的修道生活,进而反过来积极肯定世俗生活所应有的意义,甚至路德为了对抗的需要,而提出天职的概念,以提高世俗生活的神圣的意义,同时也改变了人们对职业的看法。但路德关注世俗生活,肯定世俗生活和世俗职业,也没有到如此病态的地步,路德神学的核心仍然是十字架神学,基督耶稣仍然是其核心,基督的伦理教导也是其核心。
韦伯本来是搞社会学的,他之所以将新教伦理在职业观这部分与资本主义精神扯在一起,主要是因为韦伯发现了一个现象,就是在西方世界的版图中,新教徒大多能很快适应新发展的资本主义运作方式,而且新教徒多数是在经济发达的地区,比如中欧,北欧,英国,还有北美,而中南欧的西班牙葡萄牙,希腊,意大利,包括法国,还有南美,都是天主教占主流的地方,都不是太能适应资本主义的生产生活方式,经济方面也不太发达,由此新教徒与天主教徒在经济领域产生了一定的分别。于是韦伯寻根究底,认为是新教伦理在职业观这方面,影响了新教徒的入世观,并对资本主义运作方式,有适应性甚至有推动作用。
如果仅仅认为新教的天职概念对新教徒适应新兴的资本主义经济方式有积极的适应性的话,应该说也没有什么错。只是,问题在于,韦伯所推崇的勤奋,敬业,节俭,守信,诚实的诸种他认为在资本主义商业环境下,很重要的品格,是来自与新教伦理,这个当然也不错,但新教伦理并不仅仅是这样一些的品格,简言之,基督徒的伦理品格要远大于韦伯看重的这几种品格。而反过来,很多古典精神,甚至东方精神,也有这些品格,勤奋,敬业,节俭,守信,诚实等品格,甚至也是日本人与中国人的基本品格,但在日本和中国并没有率先发生现代资本主义。也就是说,这些伦理品格与现代资本主义精神的特定精神没有特别必然的联系。
那么,韦伯所特别看重的新教伦理方面与资本主义精神的联系中,最重要的就是那个天职的观念了,那么这个天职观念与资本主义精神有什么特别的联系呢?新教的伦理,在职业观上的表现,笔者的理解是,干好你在世上的职业,并将其看做天职,是你世俗所应尽的义务,也是你对世上其他人的服务,在职业中,尽心尽意尽力,同时也就是对上帝旨意的回应。基督徒的美德,应该在职业中表现出来。但问题是,韦伯所说的资本主义精神又是什么呢?新教伦理,真的与这个资本主义精神有什么必然的联系吗?
笔者引述韦伯书中所引的美国国父之一的富兰克林的话,来阐述韦伯认为的资本主义精神到底是什么:
“切记,时间就是金钱。假如一个人凭自己的劳动一天能挣十先令,那么,如果他这天外出或闲坐半天,即使这其间只花了六便士,也不能认为这就是他全部的耗费;他其实花掉了、或应说是白扔了另外五个先令。
“切记,信用就是金钱。如果有人把钱借给我,到期之后又不取回,那么,他就是把利息给了我,或者说是把我在这段时间里可用这笔钱获得的利息给了我。假如一个人信用好,借贷得多并善于利用这些钱,那么他就会由此得来相当数目的钱。
“切记,金钱具有孳生繁衍性。金钱可生金钱,孳生的金钱又可再生,如此生生不己。五先令经周转变成六先令,再周转变成七先令三便士,如此周转下去变到一百英镑。金钱越多,每次周转再生的钱也就越多,这样,收益也就增长得越来越快。谁若把一口下崽的母猪杀了,实际上就是毁了它一千代。谁若是糟踏了一个五先令的硬币,实际上就是毁了所有它本可生出的钱,很可能是几十英镑。”
“切记下面的格言:善付钱者是别人钱袋的主人。谁若被公认是一贯准时付钱的人,他便可以在任何时候、任何场合聚集起他的朋友们所用不着的所有的钱。这一点时常大有稗益。除了勤奋和节俭,在与他人的往来中守时并奉行公正原则对年轻人立身处世最为有益;因此,借人的钱到该还的时候一小时也不要多留,否则一次失信,你的朋友的钱袋则会永远向你关闭。
“影响信用的事,哪怕十分琐屑也得注意。如果债权人清早五点或晚上八点听到你的锤声,这会使他半年之内感到安心;反之,假如他看见你在该干活的时候玩台球,或在酒馆里,他第二天就会派人前来讨还债务,而且急于一次全部收清。
“行为谨慎还能表明你一直把欠人的东西记在心上;这样会使你在众人心目中成为一个认真可靠的人,这就又增加了你的信用。
“要当心,不要把你现在拥有的一切都视为己有,生活中要量入为出。很多有借贷信用的人都犯了这个错误。要想避免这个错误,就要在一段时间里将你的支出与收入作详细记载。如果你在开始时花些工夫作细致的纪录,便会有这样的好处:你会发现不起眼的小笔支出是怎样积成了一笔笔大数目,你因此也就能知道已经省下多少钱,以及将来可以省下多少钱,而又不会感到大的不便。
“假如你是个公认的节俭、诚实的人,你一年虽只有六英镑的收入,却可以使用一百英镑。
“一个人若一天乱花四便士,一年就乱花了六个多英镑。这,实际上是以不能使用一百英镑为代价的。
“谁若每天虚掷了可值四便士的时间,实际上就是每天虚掷了使用一百英镑的权益。
“谁若白白失了可值五先令的时间,实际上就是白白失掉五先令,这就如同故意将五先令扔进大海。
“谁若丢失了五先令,实际上丢失的便不只是这五先令,而是丢失了这五先令在周转中会带来的所有收益,这收益到一个年轻人老了的时候会积成一大笔钱。”
下面这部分,仍然是韦伯书中的话,是对上述富兰克林话的进一步评述:
这些就是本杰明·富兰克林(Benjamin Franklin)教导我们的话。费迪南德·古恩伯格(Ferdinand Kurnberger )在其《美国文化览胜》(Picture of American Culture)一书中认为,这些话是美国佬的一份自白,因而予以尖刻的讽刺。毫无疑问,这些话所表现的正是典型的资本主义精神,但我们很难说资本主义精神已全部包含在这些话里了,我们不妨停下来玩味一下富兰克林的这一席话。古恩伯格把美国佬的哲学概括为这么两句话:“从牛身上刮油,从人身上刮钱。”期在必得的宗旨之所以奇特,就在于它竟成为具有公认信誉的诚实人的理想,而且成为一种观念:认为个人有增加自己的资本的责任,而增加资本本身就是目的。的确,富兰克林所宣扬的,不单是发迹的方法,他宣扬的是一种奇特的伦理。违犯其规范被认为是忘记责任,而不是愚蠢的表现。这就是它的实质。它不仅仅是从商的精明(精明是世间再普遍不过的事),它是一种精神气质。这正是我们所感兴趣
的。
富兰克林所有的道德观念都带有功利主义的色彩。诚实有用,因为诚实能带来信誉;守时、勤奋、节俭都有用,所以都是美德。按逻辑往下推理,人们或许可以得出这样的印象:在富兰克林看来,假如诚实的外表能达到相同的目的,那么,有个诚实的外表就够了,过多的这种美德只能是不必要的浪费。事实上,富兰克林在其自传中讲述他如何皈依这些美德,或者关于严格保守自己节制的形象如何有价值的讨论、以及如何努力自谦尔后得到众人赏识,所有这些都证实了上述的印象。按照富兰克林的观点,这些美德如同其他一切美德一样,只是因为对个人有实际的用处,才得以成其为美德;假如能同样达到预期目的,仅仅换个外表也就够了。这就是极端的功利主义的必然结论。在许多德国人的印象中,美国人所声言的那套美德纯系虚伪,他们的印象看来在这一典型事例中得到了证实。
事实上,这种伦理所宣扬的至善——尽可能地多挣钱,是和那种严格避免任凭本能冲动享受生活结合在一起的,因而首先就是完全没有幸福主义的(更不必说享乐主义的)成分搀在其中。这种至善被如此单纯地认为是目的本身,以致从对于个人的幸福或功利的角度来看,它显得是完全先验的和绝对非理性的。人竟被赚钱动机所左右,把获利作为人生的最终目的。在经济上获利不再从属于人满足自己物质需要的手段了。这种对我们所认为的自然关系的颠倒,从一种素朴的观点来看是极其非理性的,但它却显然是资本主义的一条首要原则。
富兰克林虽是一个无特殊色彩的泛神论者,但他那加尔文教派的严父却在他幼小的时候就反复向他灌输一条来自圣经的古训。因此,如果我们问为什么“要在人身上赚钱”,他在其自传中所做的回答用上了这条古训:“你看见办事殷勤的人么,他必站在君王面前”(圣经·箴言·二十二章二十九节)。在现代经济制度下能挣钱,只要挣得合法,就是长于、精于某种天职(Calling)的结果和表现;而这种美德和能力,正如在上面那段引文中以及在富兰克林的其它所有著作中都不难看出的,正是富兰克林伦理观的全部内容。
事实上,这种我们今日如此熟悉,但在实际上却又远非理所当然的独特观念——一个人对天职负有责任——乃是资产阶级文化的社会伦理中最具代表性的东西,而且在某种意义上说,它是资产阶级文化的根本基础。它是一种对职业活动内容的义务,每个人都应感到、而且确实也感到了这种义务。至于职业活动到底是什么,或许看上去只是利用个人的能力,也可能仅仅是利用(作为资本的)物质财产,这些都无关宏旨。
笔者在韦伯关于资本主义精神的大段的论述中,看到了几个基本的特点,一个是时间就是金钱,一个是,信用就是金钱,一个是,节俭就是金钱。这三点,还真是资本主义的基本精神气质,这也是富兰克林特别强调的,也是韦伯所赞同的。但问题是,时间就是金钱与信用就是金钱还有节俭就是金钱,与新教伦理有什么关系吗?与天职观有什么联系吗?其实没有。韦伯无法从这三个资本主义精神的特点中,推出与新教伦理的关系,甚至与天职观的关系,但韦伯就是这样生硬的将两者拉在了一起。当然,时间观,信用观,节俭观的确是新教伦理之一部分,但将这些观与金钱直接挂钩,还真的是资本主义所特有的东西。
从逻辑上看,时间,信用,节俭,勤奋,敬业,都是新教伦理之一部分,这没有问题,但将这些观直接与金钱挂钩,直接与如何最大限度的赚钱挂钩,功利性的挂钩,这并不是新教伦理观,两者是有区别的,而韦伯特意将两者混在一起,给人以妙手穿越之感,不能不令人发出赞叹,呵呵。
因此,我们看,韦伯本身是矛盾的,一方面,他认为富兰克林的话代表了现代资本主义的精神,而且韦伯在这本书的总论部分,还专门提到,这种精神,是其他民族和地区所没有的,是西方社会所独有的,韦伯用了很大的篇幅来谈所谓西方的独特性,非常沾沾自喜的谈论。但是,从时间就是金钱,信用就是金钱是推导不出天职观的,而从天职观,也是推导不出时间就是金钱,信用就是金钱来的。
韦伯本人在评论富兰克林的观点时,也提到了功利主义,认为新教伦理到了富兰克林的时代,已经没有多少宗教的因素了,因为富兰克林的世界,已经是彻底的功利主义时代和世俗的时代,与新教伦理和基督教没有什么必然的联系了。这倒也是韦伯本人的大实话和一种哀叹。
因此,我们只能说,在新教徒的职业品格中,有勤奋,敬业,节俭,守信,诚实的这些品格,这些品格,也许很适应资本主义社会的职业要求和特点,但,对于一个基督徒来说,这些品格都是很普通的,没有什么特别的,与资本主义那种为挣钱而挣钱的品格,扯不上关系,基督徒的最重要的品格,不是这些,而是跟随基督的脚步,而不是跟随钱的脚步。也就是说,富兰克林所表现和说出来的资本主义精神,与路德提出的新教伦理之间,似乎并没有必然的联系,因为包括天职观,节俭观在内,职业性的诚实和信用,包括在职业中体现神的旨意的思想,与那种无所不在的赚钱的欲望,为赚钱而赚钱的欲望和作为,为赚钱而活着的人生目的,是没有必然的联系的。
其实,富兰克林和大多数美国开国的国父们,都不是基督徒,而是自然神论的信徒,和启蒙思想家的信徒,因此,美国的立国精神,与其说是基督教的,不如说是自然神论的和启蒙思想家的理性主义的。尽管韦伯也说明了富兰克林出身于加尔文派的家庭,但富兰克林本人不是加尔文派的信徒,甚至不是基督徒,也不是新教徒。因此,富兰克林这些人,对基督教的精神,或者新教徒的信仰品格有多少了解,笔者并不看好,而韦伯作为一个社会学家,对基督教和基督徒的品格了解多少,也很值得怀疑。
在《圣经》中,神没有否定世俗生活的意义,但神也绝对没有非常肯定世俗生活的意义,认为世俗生活还是有局限性的,而且世俗世界是掌控在魔鬼之下的,我们人在世俗中都不过是过客而已。保罗在圣经中几次肯定了劳动的意义,保罗甚至说,不劳动者不得食的狠话。但保罗对劳动的意义,也就是说到,积极勤奋的劳动,就会有结余,可以帮助其他的弟兄,自己也不会成为其他弟兄的负担,如此而已,保罗自己也以自己可以靠织网生活,自己能供给自己为荣。耶稣在论劳动和勤奋时候,说过这样的话,凡劳苦担重担的人,可以到我这里来,我就可以给他安息。耶稣关于一千,两千,和五千的故事,仅仅是一个比喻,意思是指人的才能,和要传福音给其他人,不可将才干和福音藏在地下。当然,耶稣也没有否定正当的商业行为或金融活动。耶稣还有对于富人的看法,认为,富人能信神,比骆驼穿过针眼还困难。
总之,我们在圣经中,不会发现对财富和赚钱方面有极大的突出和推崇,当然,也没有否定。旧约圣经中,有很多关于以色列人与神的约定,而神给人以世俗方面的祝福,牛羊收成等等,非常的世俗和具体,但要获得这种世俗生活方面的应许,有一个前提,就是要守神的律法。但是,自从很多人,将资本主义精神和新教伦理联系起来以后,也推动了基督教的世俗化和功利主义方面的发展。很多人甚至走向了极端,也就是出现了成功神学。成功神学是非常世俗化的神学,与基督的真理相去甚远。参见笔者的《成功神学:美国世俗化的真正原因》一文。
成功神学和其他世俗化的派系,其主要特点是强调旧约圣经中神对以色列人在世俗方面的应许,而基督徒虽然是外邦人,但也是真以色列人,所以,也可以获得在旧约中神在世俗方面的应许,因为我们都是亚伯拉罕的子孙和大卫的子孙嘛,但是,这些人又觉得旧约的获得应许的条件,即遵守神的律法太难了,于是,一方面,他们强调和诡辩说,我们是基督徒,在新约时代,我们不在律法之下,而是在神的恩典之下,所以,我们连旧约的律法都不用守了,而可以直接获得神在世俗方面的应许。在是否守律法方面,他们强调自己是在新约之下,而不在旧约之下,但在承受神在世俗方面的祝福和应许方面,他们却可以来一个穿越,就是直接从新约穿越到了旧约,就可以得到神在旧约时代对神的子民在世俗方面的应许。这就是成功神学方面的穿越逻辑。而且,你在世俗方面越成功,说明你所体现的神的意旨和应许就越好,反之,你可能就有问题,或遭到神的抛弃。
功利和世俗主义的神学,就是这样将神的话和圣经给庸俗化了。其实,我们看,现在的日本,台湾地区,香港地区,新加坡,还有其他东南亚的国家,包括中国在内,资本主义都搞的很好,但这些国家,并没有基督教和新教的背景,也没有什么新教伦理,可是,他们的资本主义精神,也很好。可见,资本主义精神与新教伦理,不必然有什么联系。
其实,新教伦理的中心,是谈基督徒的好品格与神的关系,而不是谈这些品格与如何挣钱的关系,那个就太功利了;资本主义精神的核心是谈“什么”能最高效率挣钱(资本运作) 的问题。而这个“什么”,可以是好品格,也可以是坏品格,因为好品格和坏品格都可以达到高效率挣钱的目的。时间,信用,节俭,敬业,勤奋是好品格挣钱,而奢侈,野心,私欲,懒惰,欺诈,占有,掠夺也可以达到高效率挣钱的目的。因此韦伯谈到的,不应该是“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的关系,而可以改一个题目,叫“新教徒的某些好的职业品格与高效率挣钱的关系”。韦伯的题目,有些大了,涵盖不了。韦伯题目的唯一意义,是指出了,好品格也同样可以挣钱,而不是以前人们普遍认为的,坏品格才可以挣钱(无奸不商),同时,韦伯也夸大了资本主义精神中好的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