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是:根据国内现有情况来看,中国社会主体还是个男权社会,男女在工资待遇,提升,就业上都有着很大的性别差别和不公平,女方如果要结婚安居,主要还是依靠男方出钱买房子的为多。
当然,如果新婚姻法能起到鼓励妇女创业,变成女富豪,女强人这方面能起到多少鼓舞和激励的作用,这还需要时代的考证,毕竟当名人的是金字塔上的少数份子。
当下引起争议的是:如果结婚买房子,男人首付之后,剩下的巨额贷款由男女双方共同返还,如果婚姻在10,20年,或者整个人生中发生了变故,也就是离婚的话,房产依然归属于男方。
(婚姻不在是同甘共苦,而是用金钱来量化得更细,更精确化)
而女方呢?只能得到相对的金钱补偿,也就是说,女方即使在婚后几十年里共同承担了债务,但是做的是长工,而不是女主人。耗费了马达,又浪费了电。
当下中国的国情是:离婚率一直居高不下,而男性因有外遇导致离异的比例又比女性高得多,现在婚姻法公然保护这类人群的财产利益,很多人认为:要让男人净身出户,再把房产留给女方,这样的事情在新婚姻法出台以后,那简直就是非得把男人活生生的逼成一个道德情操高尚的侠义绅士不可。
既然男人可以那么高尚,他又何必出轨呢?
所以,要演绎这样的喜剧,基本上就变成了传奇。难怪有人说,新婚姻法里面的关于房产权的解释,实际上就是高兴了出轨的男人,乐了小三。
如果按照大家讨论的类式这样的案例来讲,如何补偿女方的钱财,也可以是无法兑现的事实,剧团就知道一个经济案例,双方都是好几十年的老朋友,因为搞房地产开发,形成了三角债,最后都到法庭打官司,借款一方虽然输了这官司,必须还款,不还肯定违法,那么每个月就从50元还起吧,就如国内的烂尾楼一样,房主跟开发商打官司,希望按时交房,开发商官司也输了,不继续装修房屋,早日交出是违法,那么,几十楼层的公寓楼,一个月装修好一套好了。
受害的一方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