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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梅蓀:依法維權遭遇非法維穩
   

依法維權遭遇非法維穩

——北大右派維權無果申請遊行示威被拒

俞梅蓀

 

201174日中午,北京大學反右受難者王書瑤等六人和我,在北京東四10條粥立方餐館,商定申請15日遊行示威,下午和次日均被警方盤查筆錄;8日,到北京市公安局治安管理總隊申請未果;1215日,參與者皆被警方監控,禁止出門。

 

商定申請遊行示威維權

 

74日上午9時,我來到王書瑤悄悄通知的“老地方”(東四1023號福家樓餐館)聚會。餐館裡空蕩蕩,已改作他用。王書瑤已在路邊等候。

 

我們聊起兩周前,為閆桂勛上訪北大被打傷而去交涉,校方拒絕承認打人,要我們去報案,推向社會解決,決定遊行示威表達訴求,要求當局對錯劃右派分子道歉和賠償。看門的女店員搭話並表同情。我拿出《為80歲反右受難者上訪北大被打傷而討公道被拒》文,她邊看邊說其親戚原是北大中文系右派分子,還介紹我們去300米外的粥立方餐館。

 

10時半,王書瑤起身告辭,卻不見女店員蹤影,福家樓大門已緊鎖。

1201174日中午,左起,紀增善、王書瑤、燕遁符、博繩武、沈志庸、俞慶水、俞梅蓀商定申請遊行示威維權,滿懷信心地在粥立方餐館前。

 

我們來到粥立方餐館,尚未到午飯時間,沒有顧客。我們要單間,服務員說已被預定,指定大廳的一張桌子給我們。大病初癒的燕遁符慶幸地說:“原以為又要被當局堵在家中。”

 

按照《集會遊行示威法》及《實施條例》,大家集思廣益而初定:(1715日遊行隊伍從西四出發,沿西安門大街,經文津街(過中南海北門)到五四大街,從北河沿大街到長安街向西(過新華門)到西單至西四結束;口號是:“必須賠償對錯劃右派所造成的損失”等六條。(2)簽名聯署《遊行示威致中共中央公開信》、《遊行示威申請書》。(38日由王書瑤、紀增善和我,前往北京市公安局治安管理總隊提交申請書。

 

申請未遞交警局忙盤查

 

當日下午3時和5時,住在餐館附近的71歲博繩武(當年物理系17歲學生右派分子),和73歲燕遁符,分別被警員和維穩人員上門盤查集會遊行之事。東城區公安局警官問博繩武:“誰是頭?”答:“都是頭。”警官說:“你們裡面已有人把你供出。”

 

次日早上640分,75歲王書瑤出門買早點,被三個協警員扭送派出所(沒有傳喚手續)。梁副所長盤問並《訊問筆錄》,勸其不要遊行。得知王只是提交申請,由警員帶王回家取來《申請書》,傳真到西城區公安局。10時半才放王回家。

 

10時,73歲紀增善被警員叫到警務站(沒有傳喚手續)盤問並在《訊問筆錄》上簽字。78歲沈志庸被警員上門盤查並勸其不要去遊行。

 

《警察法》第9條:警察對有違法犯罪嫌疑的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將其帶至公安機關盤問:(一)被指控有犯罪行為的;(二)有現場作案嫌疑的;(三)有作案嫌疑身分不明的;(四)攜帶的物品有可能是贓物的。

 

下午3時,警員打電話要來阻止我去遊行示威。我說只是剛商定8日提交申請。他鬆了口氣,問:“還有誰?”我沒理會。7日,我被叫到派出所告知,這幾天由警員上崗,不許我出門遊行示威。我說:“次日要和王、紀一起前往治安管理總隊提交申請書,一定要去。你們的干預不僅違法,更違反胡總書記‘71’講話精神:‘要真情關心群眾疾苦,依法保障人民群眾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等各項權益。’右派維權訴求被當局長期擱置和打壓,反右受難者被迫,依法行使遊行示威的公民權。”

 

我說:“1989年秋,我參與制定《集會遊行示威法》,其立法目的是:借鑑民主國家經驗,保障公民集會遊行示威的權利,並依法管理,避免類似‘64’民主運動中,官民雙方因無法可依而陷於混亂,導致失控。”

 

我又說:“多年來,警方在沒有說明理由,沒有出據任何司法手續,無數次莫名其妙地監視居住,剝奪自由,不准出房門,短則數天,長則兩月,還被住旅館;數次要出門散步被扭打致傷;家中電話經常被干擾通話,被切斷;網絡郵箱被干擾,郵件被盜;對我造成極大傷害。今年以來,警員進屋日夜監視已七次共達兩個月,‘兩會’結束的次日,我要求出門散步半小時,被警員在家中打傷。警員公然違反《警察法》,非法剝奪公民人身自由,依照《刑法》要判刑三年,因無法告你們,只好遊行示威來抗議。”

 

派出所領導說是執行上級命令。我說:“那上級是主犯,要判重刑!你們是從犯,可判輕刑!”他們說:“你是立法的,應該理解我們基層的司法實際情況。”我說:“正因立法,更不能容忍你們違法!”他們很同情,認為我的申請合理合法,應支持,但必須派警員跟隨。

 

8日清晨,四位協警員破門而入我家上崗。9時半,另有三位警員驅車送我到新康路甲一號北京市公安局治安管理總隊,王書瑤也由警車送來,紀增善頂着烈日乘公交車來。

 

有法不依危害社會

 

1020分,王書瑤、紀增善和我,向負責接待的兩位女警督送交《申請書》。王、紀簡述:“1957年在北大上學,被打成右派分子,處以‘勞動教養’或‘勞動考察’達22年,歷經劫難。1979年被一紙通知‘改正’了事,22年的工資和經濟補償分文未給;1995年起,上訪北大校黨委,要求當局道歉和賠償,多次上書中共中央、國務院、全國人大,皆杳無音信,故要遊行示威表達訴求。”(北大800優秀師生成“反黨反社會主義右派分子”,死難者20多人:勞改致死、自殺、被槍殺等。)

 

為首的張警官簡單翻看《申請書》便說:“遊行示威不可能解決問題,北京需要安定團結,申請不可能批准,建議你們回去,找相關部門解決。”

 

王書瑤懊喪道:“這是拒收,你們應收下申請,研究以後不批准再說。”

 

張警官堅持說:“不是拒收,是建議。你這麼說也可以。”還說:“從未批准任何遊行示威。”

 

王書瑤問:“多年前,抗議駐南斯拉夫使館被炸的遊行?”答:“那是特例。”

 

王書瑤因患有嚴重的糖尿病而身體不適,吃藥緩解後,張警官要王、紀在《詢問筆錄》簽字,上面只簡單記了王一人,《申請書》只作記錄在案的附件。王要求給一份《詢問筆錄》的複印件,被拒絕;我要看一下筆錄,被拒絕。

 

《集會遊行示威法》第3條:公民行使集會、遊行、示威的權利,各級人民政府應當依照本法規定,予以保障。8條:依照本法規定需要申請的集會、遊行、示威,其負責人必須在舉行日期的五日前向主管機關遞交書面申請。9條:主管機關接到集會、遊行、示威申請書後,應當在申請舉行日期的二日前,將許可或者不許可的決定書面通知其負責人。不許可的,應當說明理由。逾期不通知的,視為許可。

 

王書瑤感慨:“堂堂《集會遊行示威法》發布23年來,從未實施,中共竟是這樣‘依法治國’的!”

 

接着張警官要我談了訴求:(1)老家弟弟因錯劃右派的父親慘死,患有抑鬱症,又因我冤獄,其住房被私企老闆乘人之危非法侵吞,現常年滯留在上海精神病醫院,無家可歸,是反右運動持續至今的劫難;(2)我被中共上海《文匯報》陷害冤獄三年,被當局長期打壓,生存無着;(3)維權上訪被信訪部門誣陷,被警方截訪打壓,常被非法監視居住,還被打傷。

 

一旁的警員催我儘快結束,送我回家。

 

張警官說:“你說沒有自由,你現在不是來了嗎?”要我理解警員的辛苦。她建議:“通過上訪或訴訟去解決。”我說:“正是因為求告無門,而來申請遊行的呀。”她不回答,要我在寫有“已告知未經批准,如遊行示威,將承擔法律後果。”的《詢問筆錄》上簽字。我要求抄寫筆錄,被拒絕。

 

我痛心地說:“既然都不批准,《集會遊行示威法》竟毫無意義,還不如沒有這個法律呢!省的那麼多人滿懷希望來申請。”

 

張警官微笑着說:“你們三人是最文明的,我們經常挨罵,成了(冤民)的出氣筒。”

 

我沉重地說:“冤民們洶洶而來,就看官府如何秉公執法了啊!”(這是在《大秦帝國》連續劇中,商鞅說的。面對數萬冤民的維權抗議,軍事首領調兵鎮壓之際,商鞅毅然依法嚴懲高官,冤民們歡呼萬歲,一舉平息這起大規模的民變。20年後英明的國君秦孝公去世,商鞅遭報復被殺身成仁。)

 

1115分,我出來時,大廳里又有十來位表情痛苦的婦女,等候提交申請。

22011781118分,俞梅蓀獨自走出北京市公安局治安管理總隊人民來訪接待室,百感交集,欲哭無淚。王書瑤和紀增善因身體不適,已先回家。

 

回家路上,我傷心地說:“他們的回答和接待千篇一律,為了這個從不施行的《集會遊行示威法》,耗去警民雙方的多少口舌,浪費多少時間精力和錢財啊!”警員調侃道:“可以用機器人接待。”又說:“右派分子都是反黨反政府的壞人。”我說:“他們當年都是響應黨的號召建言獻策,慘遭打擊迫害的好人啊!”下午,我被五位警員和協警員看管在家中,申請未成,反被剝奪自由。

 

人勝法,則法為虛器

 

12日晚上,警員換崗時,我憤怒地衝出家門,到派出所問究竟,值班所長說不知情。

 

13日得知,王書瑤等幾位聯署申請者,分別被派出所告知,近日不准出門。另有一些不知申請之事的反右受難者被警方約談。

 

14日上午,西單某機關黨委的老同事約我去取《中共黨史(第二稿)》,日前經警方同意由在崗警員同去,兩個警員卻堵住門。我怒不可遏地要衝出去,扭打之間,所長帶警員迅即趕到,說是上級不許我出門。這位司局級老同事要把書送來並交流學習新版黨史體會,因不準會客只好謝絕。下午,我外甥女到京,要來拜訪,我說被警員看管不準會客而謝絕。她質問:“為什麼警察總是看管你,你犯法了嗎?”我說沒有。她質問犯了什麼法?我一言難盡。

 

《刑事訴訟法》強制措施。第51條:對於有下列情形的犯罪嫌疑人,可以監視居住: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監視居住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57條:被監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應當遵守:未經執行機關批准不得離開住處;未經批准不得會見他人。

 

《警察法》第2條:警察的任務:保護公民的人身自由。50條:警察在執行職務中,侵犯公民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依照《國家賠償法》的規定給予賠償。

 

連日來,天氣炎熱,我家無空調無風扇,警員們在我家中日夜監視,汗流浹背,衣衫濕透。我請他們喝茶、洗澡;其中一位第二天上崗時已患熱傷風,我為他沖服感冒沖劑,要其睡了一天,下崗時好了;把床讓給一位膽囊切除的老警員過夜(多年來被譽為“警察之家”)。我與他們討論:濫用警力激化社會矛盾,非法剝奪我自由,依法應判刑。他們認同並致歉,但為養家糊口,只好執行任務。請他們看《大秦帝國》(商鞅變法)連續劇,鼓勵他們多讀書,依法辨別是非,用法的精神,探索新問題,努力改變警界現狀,成為有益於人民的守法警察。

 

《警察法》4條:警察必須以憲法和法律為活動準則,忠於職守,紀律嚴明,服從命令,嚴格執法。23條:警察不得有下列行為:(五)非法剝奪、限制他人人身自由。33條:警察對超越法律、法規規定的人民警察職責範圍的指令,有權拒絕執行,並同時向上級機關報告。

 

《刑法》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第238條: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犯罪的,從重處罰。245條: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處三年以下徒刑。

 

15日早上,我打電話問所長。他終於說是為阻止我今日上街遊行,使我憤怒。中午,所長上門告知,監控還要持續兩天。

 

王書瑤、紀增善、博繩武15日分別由派出所警員送到郊外“金海湖”被旅遊。沈志庸由警員上門制止出門並送上雞蛋和蔬菜。沈說:“申請未批准,遊行自然取消,當局卻不相信。”燕遁符老太(當年物理系19歲學生右派分子)由女維穩人員上門看管並說:“不讓你出門,是為保護你,不然你在街上會被戴上頭套抓起來。你們的人已交代你是遊行的頭。”燕不否認是頭,但對當局的挑撥離間手法很憤怒。下午5時,各位老者被解除監控。

 

住在遠郊門頭溝區潭柘寺附近的74歲俞慶水,只是發現電話打不了,上網有問題。

 

傍晚6時半,警員從我家撤崗了。一些鄰居總覺得我幹了什麼壞事,不是好人,勸我要學好,我有口難辯。一位84歲鄰居老太說:“你如違法,應抓起來,不應沒完沒了地看管。你已比劉少奇、彭德懷幸運啦,現在比‘文革’好啦。”我說:“但是,我家卻比‘文革’更慘烈啊!”

 

歷經冤獄十八年來,每遇法律問題都想起,當年我和領導及同事們辛勤起草該項法律,意氣風發地憧憬法治未來的場景。但如今,每當我拿起法律武器維護合法權益,卻慘遭基層黨政機關和司法部門的枉法加害,竟被“法”害得妻離子散,家破人亡,走投無路,痛感在專制體制下人勝法,則法為虛器。權貴經濟和權貴法制是萬惡的黑社會。

 

執政為民”成欺騙的幌子

 

幾位耄耋老者依法申請上街遊行,未受理,遊行自行取消,當局卻依然草木皆兵。一起依法維權申訴的集體行動,就這樣被黨國強大的專政機器,以維穩為藉口,非法剝奪公民言論和集會權,悄然扼殺了。憲法和法律在黨國的眼前局部利益驅動下被肆意踐踏。面對強權,弱勢群體的依法維權如夢幻泡影,“有法不依”竟比“無法可依”,更具社會危害性。

 

執筆至此,獲悉2004730日,李小成(新疆建設兵團農四師軍轉幹部)等不少求告無門的訪民,為抗議國家信訪局的腐敗而侵害廣大訪民的利益,向北京市公安局治安管理總隊接待員馮警官提交申請,在法定日期沒有得到答覆,沒有組織遊行,卻被捕了;被馮警官等偽造李在提交申請時在《詢問筆錄》上的“簽名”,以“擾亂社會秩序罪”判刑一年半。李小成說:“在獄中受盡打罵和‘三九’嚴寒被‘洗澡’等酷刑!廣大訪民盼望真正法治國家的早日到來。”

 

到如今,《申請書》不但拒收,申請者還被迫在寫有“已告知未經批准,如遊行示威,將承擔法律後果。”的《詢問筆錄》上簽字,成為日後判刑的依據,已經程式化,依法申請卻被非法不准。

 

胡溫上台時提出“立黨為公,執政為民,以憲治國。”結果卻置法治和民生於不顧,視百姓為草芥。國進民退,黨和政府已淪為權貴集團欺壓和掠奪百姓的工具。在民怨沸騰,依法維權抗暴事件風起雲湧的當下,靠非法手段“維穩”打壓,靠強權暴力和特務手段對敵鬥爭警察治國,民告官的法竟被惡搞成了官整民的法,令民心盡失,其“執政為民”則成欺騙的幌子,日積月累,積重難返,黨國卻繼續在非法維穩中疲於奔命,進一步激化社會矛盾,惡性循環。

 

不久前,電視熱播《大秦帝國》,介紹商鞅變法,“法治”使秦國由小到大,由弱變強,吞併六國。但後來,秦帝國以皇帝為首的權貴統治集團,橫徵暴斂,只憑嚴刑峻法,不講仁義,官逼民反,故很快覆亡了。

 

                          耄耋老兒呈英漢

                              姚燮庭

(清華大學機械系1966屆)

維權路上不氣餒,耄耋老兒呈英漢。

走出校門上街去,未出家門受阻攔。

警員難得吐真言,憲法本是裝門面。

當局草木皆是兵,螻蟻之行亦心顫。

星星之火怕燎原,維穩實為權獨攬。

權貴當道烽煙起,四面楚歌難阻攔。

右派索賠理應該,專權之下實在難。

勢單力薄無奈何,審時度勢待時來。

 

讀者交流:總有一天把警方告上法庭

 

◆鄒布吉(個體工商戶):當局的過度維穩,警方的對敵鬥爭,重拳打壓,與冤民為敵,把原本善良聽話的人們逼迫成了敵人。過去說:“民心不可欺,士氣不可辱”,如今卻是欺也欺了,辱也辱了。“我是警察我怕誰,你們能把我怎麼樣?”(源自“我是流氓我怕誰”,政府和警局的流氓黑幫化)那麼只有等着看人民起來遊行示威,如何以各種方式不屈不撓地反抗暴政了!如2008年北京市民楊佳的生殖器在上海無端被警方打殘,求告無門,怒殺6個警員,同歸於盡,被百姓譽為大英雄!(2011-07-30

 

◇俞梅蓀答:每天由十位警員24小時輪班上崗,凡進我家必須承認違反《警察法》,不然我不開門。他們欺辱別人也自受其辱。我常說:“多年來你們的非法監控,截訪打壓,作惡多端,給我造成極大的傷害和損失,既然你能非法剝奪我的自由,你也可能被非法剝奪自由。真正的法治社會是你我和全民共同受益的普世價值。警察治國的專橫跋扈,有法無天的非常狀態不會長久,社會要發展,人民要前進,總有一天我會把你們告上法庭而判刑,不僅是為討回公道,更是為了天下受苦受難的訪民,而改變警界現狀。”他們均很認可。我與他們既是敵對雙方的殊死較量,又是法律同行之間的坦誠切磋,更有一番徹悟。憶往事,思來者,發憤之所為作也。

201010月,為紀念楊佳去世兩周年,以楊佳為原型的小說《青年結》出版,每本的購買者將有兩元錢捐給楊佳的母親王靜梅,我有幸擔任捐款監督人。我把此書贈給派出所長和警員。我常對警方說:“楊佳殺警好,我每次被打傷都沒還手,一旦還手,滿腔仇恨,會出人命。”警員說:“這是‘襲警罪’”。我說:“明明是‘警襲我’,以後我要正當防衛了,新修訂《刑法》已取消‘防衛過當’罪,如把我逼得要拼命,以暴制暴,不顧你們枉法加害了。”有警員感慨道:“兔子急了也蹬鷹。”我說:“兔子急了要咬人!”2011-08-07

 

編後寄語:立法工作者的天職

 

19841994年,我在中南海從事立法工作10年,其中後6年擔任秘書(七屆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國務院主管法治的副秘書長顧明同志的秘書),在中共“十四大”前夕,因公支持中共上海《文匯報》以正確的輿論引導人,取得成效,卻反被其陷害和司法部門枉法加害,冤獄三年而無業。這回是對《集會遊行示威法》從立法到司法的全程體驗。執法檢查和司法反饋,是立法工作者的工作和天職,我將把本文印送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和國務院法制辦公室從事立法工作的老領導和老同事們參閱。這已不僅是立法和司法問題,亟待政治體制改革。此事關國家的長治久安,人民的安居樂業,社會主義事業的興衰成敗。

 

續言:813日我把本文送給某中央機關的一位老友同行。他感慨道,已與同事們概括為:“如今是嚴格立法,選擇執行,基本不執行;只執行另外三部法:領導的說法、看法、想法;只執行憲法中‘堅持黨的領導’這一條。”如此黑色幽默,倒是全面。我倆一同懷念改革開放和依法治國之初,欣欣向榮,激情燃燒的歲月,但如今卻走到了反面。

 

(修改於2011816日)

【附件】

1、《遊行示威致中共中央公開信》、《遊行示威申請書》

22010年以來,北大反右受難者校友五次集體舉牌維權請願圖片

3、反右受難者等讀者來信

4、葉光庭等七位浙江反右受難者致北大王書瑤等難友的信

52011811日,美國之音報道

6201189日,自由亞洲電台粵語部報道

 

 

1-1、遊行示威致中共中央公開信

 

尊貴的中共中央政治局:

 

我們幾個是原北京大學的學生右派和一個右派死難者之子,決定依法用遊行示威的方式,表達維權訴求。這是因為,我們用其他方式提出的要求,不僅沒有得到任何回音,還受到“維穩”非法監控打壓。

 

1957年,我們是17歲至23歲的在校學生,所謂風華正茂。我們出於愛國動機,關心社會進步、民族的命運,勇敢地寫大字報和發表議論,建言獻策,卻被非法打擊成右派分子,受到勞動教養、勞動考察等嚴厲懲罰,未能完成學業,還在精神和肉體上飽受折磨,家屬受到株連,在各方面慘遭極大的迫害。1979年,北大黨委的一紙通知“改正”,原來我們都被“錯劃右派”了。

 

1995年以來,我們要求北大黨委賠禮道歉和賠償損失,寫了無數給北大黨委和中共中央的信,多次上訪北大,都沒有結果。這使我們很痛苦,深感我們國家沒有公理和正義,有的只是無理和強權。

 

為此,我們依法行使公民遊行示威的權利,呼籲社會關注,依法維護我們固有的合法權益。

 

損壞東西要賠,天經地義,為什麼中共中央對我們的合理訴求始終置若罔聞?裝聾作啞?

 

我們的要求如下:

1,由錯劃我們為右派分子的單位賠禮道歉;

2,以現金的方式賠償我們所遭受的精神損失、肉體折磨和經濟損失;

3,公布1957年北京大學“反右派”的有關檔案資料,補充這個時期的北大校史。

 

你們的意圖很明顯,無理拖延,不理睬,等我們這些右派都死光了,右派問題就“徹底解決”了。這很陰暗,很可恥!

 

歷經54年的磨難,我們這些當年的青年學生,都已七老八十,老病纏身,時日無多,我們決心在臨死之前,發憤一搏,以死相爭,決不帶着遺恨和窩囊進棺材。

 

我們當中唯一的右派死難者之子俞梅蓀,其父在1957年因錯劃右派,不堪忍受凌辱,跳樓自殺,其弟弟受刺激患了精神病,至今沒有得到昭雪和賠償。其本人遭受冤獄,至今沒有平反。

 

寫信人(按姓氏筆劃為序):

姓名  所在系 退休單位               身分證號

王書瑤 物理系 國家稅務總局             11010819360503****

紀增善 化學系 北京光華染織廠            11010519371025****

沈志庸 物理系 北京第四製藥廠            11010819341005****

俞慶水 地質系 首鋼建材化工廠            11010619370621****

博繩武 物理系 北京瑞普電子集團           11010119391112****

燕遁符 物理系 北京紡織職工大學           11010119380220****

俞梅蓀 法律系 右派死難者之子,受冤獄無業,11010819530226****

                                      簽名聯署,2011-07-04

 

 

12,遊行示威申請書

 

目  的:要求中共中央下文,對我們錯劃右派所造成的損失給予賠償。

方  式:遊行、示威、喊口號、靜坐。

標語口號:必須賠償對錯劃右派所造成的損失!

         損壞東西要賠,天經地義!

         對錯劃右派賠禮道歉!

         右派分子都老了,反對拖延戰術!

         不賠償損失,天理難容!

         徹底否定北大反右派運動!

人  數:七人;

車輛音響:無;

起止時間:201171510時至12時;

集合地點:西四;

解散地點:西四;

途徑路線:從西四出發,沿西安門內大街向東,經文津街(過中南海北門時收起標語)到五四大街;從北河沿大街到南河沿大街(或從王府井大街),向南到長安街向西(過新華門時收起標語)到西單向北,至西四結束。

 

此致

北京市公安局治安管理總隊

負責人姓名:王書瑤 紀增善

2011-07-08提交

【注】《遊行示威致中共中央公開信》和《遊行示威申請書》於75日早上王書瑤和7日傍晚俞梅蓀分別在派出所被盤查時拿出;8日,王書瑤、紀增善、俞梅蓀正式向北京市公安局治安管理總隊接待室提交這兩個文件,接待員張警官只收下《遊行示威申請書》作為《詢問筆錄》的附件。

 

22010年以來,北大反右受難者校友的五次集體維權請願圖片

32010227日,春節聯誼會場,北大反右受難者左起,王國鄉、燕遁符、紀增善、俞梅蓀(右派死難者之子),博繩武、劉顯生、俞慶水、王書瑤。

42010年五四校慶日,輪椅者沈義玲(92歲中文系1947屆,已故右派校友之妻),右起,王小文(沈之女)、劉顯生(82歲物理系)、王書瑤、俞梅蓀和馬文都(右派死難者之子),走上講座主席台。(北大英傑交流中心陽光大廳內)

5120112191015分,北大校友春節聯誼會剛開始,左起,燕遁符、紀增善、俞慶水舉着維權橫幅走到主席台的前面並排站立,吸引了數百位校友的目光,人們紛紛照相、錄像,議論當年親歷反右派運動的往事。數十位反右受難者很振奮,沈志庸、王書瑤掛着冤牌走上主席台。校友會常務副會長郝斌(右1)在他們身後的主席台上繼續照本宣科地講着什麼。校友會副會長李安模說:“我一定把上訪信交給周校長,你們可以結束了吧。”他們沒有理會,持續15分鐘,回到觀眾席。校友們紛紛上前致敬,聯誼會成了右派維權請願會。(農園餐廳內)

522011219日(同上),北京大學校友春節聯誼會結束,反右受難者左起,紀增善、燕遁符、俞梅蓀、王運增(80歲)、韓大鈞(82歲)、沈志庸、杜光(80歲)、博繩武、王書瑤、俞慶水舉着維權示威橫幅;其中7人,74日簽名聯署《遊行示威申請書》。王運增、韓大鈞、杜光雖不在北大錯劃為右派分子,但支持北大的右派維權。(農園餐廳外)

62011年五四校慶日,反右受難者左起,紀增善、華宏勛(兩位化學系)、閆桂勛(數學力學系)、俞慶水(地理地質系)、俞梅蓀(右派死難者之子)。(北大英傑交流中心)

72011622日,北京大學西門外,反右受難者校友右起,78歲沈志庸、75歲王書瑤、80歲閆桂勛、71歲博繩武、74歲俞慶水、73歲紀增善,後排58歲俞梅蓀(右派死難者之子),為閆桂勛維權上訪被打傷討公道未果,被校方推向社會,開始走出校園,在頤和園南路維權請願。右2王書瑤說:“反對打人,處分打手“牌,是要求校內處理打手,校方竟不承認打人,要我們去報案,推向社會解決,我們要向警方和媒體報案,到新華門請願,則要改寫為“嚴懲打人兇手!”(1353分)

8,北大西門外(同上),北大反右受難者校友維權上訪被校方推向社會,開始走出校園。左起,紀增善、俞慶水、閆桂勛、王書瑤、沈志庸,在頤和園南路維權請願。北大學生和行人熱情圍觀,問長問短,表示支持。62214時)

 

 

3、反右受難者等讀者來信

 

◆汪廷奎83歲,原中山大學歷史系學生右派分子):

  支持北大難友維權

 有法遊行且示威,賠償條款確無疑。

合情合理訴冤眾,不睬不批諸有司。〔注〕

維穩恃強施打壓,喪心背信自傾危。

我欽北大維權者,老耄高擎堂正旗。

【注】“諸有司”是指各官府衙面對“訴冤眾”的不理睬。

2011-07-30

 

◆沈澤宜78歲詩人,原北大中文系學生右派分子、上訪北大右派維權者):讀此文感慨萬端:

              我們曾是偉大文明的後裔

謙卑平和生存在世界東方

仁愛誠信。存亡繼絕。惜老憐貧

耕讀傳家是百代相傳的古訓

鼓勵“將相本無種,男兒當自強”

崇奉“天行健,君子當自強不息”

讓權力和財富輪流運轉。唾棄

富貴者永遠富貴,貧賤者永遠貧賤

這才贏得外邦的民主前驅

真心誠意地交口讚譽

有過君王,僅是一家一姓(超豪華消費畢竟有限)

有過世襲,短暫而稀少(只有積德者可望長存)

孟子說,民為貴,君為輕

韓愈說人皆可以為堯舜

鼓勵上進,鼓勵平等競爭

縱然出過暴君,摧毀於蠻族

中華文化仍曲曲折折地前行

且看如今,我們出了多少家“皇帝”?

多少個世襲“貴族”?多少只蝗蟲?(它們啃光一切然後飛走)

所有財富、榮光和動聽的詞語

都已被他們壟斷一空!

留給你的、我的、他的都是些什麼呢?

破敗的鄉村,虛誇的城市

災難頻仍的大地和日愈墮落的人種!

2011-08-11,作於浙江湖州)

 

◆劉鳳鱗78歲,原清華大學工程物理系實驗室24歲實驗員右派分子,1976年起上訪清華黨委,持之以恆,至今無果。):

我正思念被打傷的北大閆桂勛難友,讀此文,心潮激涌,魂飛心裂!這就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嗎?這就是中國公民的政治權利嗎?

向北大七君子、右派老英雄們致敬!你們的維權行動已為歷史留下了深深的腳印。我遠離北京,心嚮往之,作詩讚頌。

今年伊始,我依照《國家賠償法》向清華當局遞交《索賠申請書》,大大超過法定的兩個月回復期限之後,清華當局依然裝聾作啞,日前我已致周永康公開信。近來我在微博中呼籲右派維權,71日被警方約談!但沒什麼,我不怕。

北大難友是楷模

北京國府燈下黑,耄耋老人滴血淚。

遊行申請被封殺,自由行動警察衛。

正義人性理難求,七君聲言賽夜雷。

是非置於陽光下,史學犬儒論功罪。

北大難友是楷模,公正良心燃似火。

耄耋之年喚人性,依法維權被禁鎖。

梟首囈夢定是非,人間地獄血淚河。

以人為本水中月,法治人權騙術多。

2011-07-31,作於遼寧阜新)

 

◆施紹箕74歲,原上海交通大學船舶系20歲學生右派分子):

向北大七君子致敬

北大七君子(王書瑤、紀增善、沈志庸、俞慶水、博繩武、燕遁符、俞梅蓀)申請遊行示威的事跡很感人。他們要求對右派的經濟賠償和道歉,呼出了55萬被錯劃右派者的心聲,代表了廣大錯劃右派者的心願。這個正當要求理應在1979年右派被改正時得以解決,卻拖了32年,不知究竟還要拖多少年?

北大七君子已忍無可忍,是帶頭依法申請遊行示威的勇敢者。他們均是古稀之人(其中一位是右二代),曾經的志士仁人,是共產黨虧欠了他們,理應由現領導人向其鞠躬道歉,禮賢下士,公平對話。但如今,卻受到基層政權的攔截打壓和歧視,黑白顛倒、豈有此理!支持北大七君子,向他們致敬!(07-30

 

◆馮志軒80歲,1947年參加革命,原國家機械工業部右派分子,離休)90年前的共產國際支部,現在已成為雄踞世界東方的第一大黨。它有着獨特的政治倫理標準:只能失信於民才能偉大光榮正確。頒發的憲法和法律不是為執行,而是為證明它領導的國家“人民共和”了!當行政部門能否定或不執行法律的時候,這樣的國家政權必然陷于越是維穩就越不穩的狀態,惶惶不可終日了!(08-02

 

◆羅印文80歲,反右受難者,資深記者,離休):支持北大人的右派維權行動!雖然是與虎謀皮,仍有積極意義。毛澤東曾說:“我就是和尚打傘,無法無天。”看來當朝還是在“按毛澤東的既定方針辦”。人類社會發展到了今天,台灣實行了憲政,前蘇聯專制獨裁體制崩潰了,下一個該是天朝了啊。人們在期待着,在爭取着!埃及獨裁總統穆巴拉克被趕下台,今天出庭受審了。世界潮流,浩浩蕩蕩,順之者昌,逆之者亡!(08-05

 

◆閆桂勛80歲,原北大數學力學系學生右派分子):不讓遊行,大家可以和我一起掛牌上訪北大,每周去一次,也應該有效果。多年來,我堅持每周掛冤牌上訪北大,不被理睬,還被打傷,如人多勢眾,他們就不敢欺負了。(08-01)。

 

◆陳世伊78歲,原中山大學中文系助教右派分子):此文是在人矮檐下,擺事實講道理,心平氣和,沒有咄咄逼人的口氣,即使是中宣部的人,大概也挑不出什麼碴兒了。(08-04

 

◆錢煇焴77歲,原城建部城建出版社編輯右派分子):讀此文,非常痛心!(08-01

 

◆陳奉孝76歲,原北大數學力學系學生右派分子,服刑15年,1984年經胡耀邦總書記批示,北大才為其改正;上訪北大右派維權者):北大右派維權的努力和紀實文,在我看來已近完美無缺。(08-07

 

◆方能御74歲,華盛頓特區政府官員,旅美華人,原上海第一醫學院20歲學生右派分子)Word by word,tear with blood! There is long long way to go. Every friend, Please take care yourself, keep healthy. 譯:字字血,聲聲淚啊!漫漫維權路,請每一位朋友,請照顧好自己,保持健康。(0809

 

◆彭浩蕩(反右受難者):向北大人勇敢的維權行動表示敬意和聲援!

 

◆孫正荃(北大1957屆):向各位北大同學表達我遙遠的問候和敬意,請多多保重!(08-07

 

◆任畹町:我讀過一些學生右派的歷史,他們都是民主主義者,“1957年的右派鳴放”是當代民運的啟蒙發端,永遠值得紀念。向各位前輩們問好,忠於理想,堅持下去,勝利一定屬於我們。(08-09

 

◆莫莉(右派死難者之孫):我祖父是作家右派,曾和姚雪垠關在一起。祖父曾組織地下詩社、文學社等做了很多事情,最終含冤而死,而姚雪銀則投靠了毛澤東而得寵。(08-09

 

◆周敏(“文革”死難者之女):警察治國就是這樣的啦!警員說:“我同情你,但為了養家糊口,不得不執行上級命令。”為了養家糊口就可以執行違法的任務,做各種違法的事情,這就是國人的觀念。但《聖經》裡卻說:“人不僅僅靠食物而活,還要靠神而活。”殺身體的不要怕他,殺身體而且還能殺靈魂的倒是要懼怕的。所以,國人不怕上帝,只怕沒飯吃,飯碗就是國人的天。為了這個飯碗,中華民族幾千年來都出不了一位真正偉大的思想家。(07-29

 

◆王小華(旅居法國的華人):西方國家的民眾,隨時可以上街遊行示威,批評政府,這是民主的力量!只有獨裁專制國家的領導人不能批評!那些敢於挑戰獨裁政權的人被和諧!被維穩!被管制!被噤聲!勇於批判極權政府及一切不合理的現象的人們,最有力量!!中共“把一切不穩定因素消滅在萌芽狀態”的執政理念,才是造成今日中國社會矛盾激化,民怨沸騰,越來越不穩定的根源啊!(0802

 

◆古元(記者):讀罷此文,仰天嘆問!(08-07

 

◆林明理:向諸位受盡這個流氓政權折磨的老先生們致敬。正義可能不在當下,但我們應該可以看得到。(08-07

 

◆方之:持守合法合理百折不摧右派義士血淚抗爭將永載史冊,堅信會激勵喚醒更廣大的各界層人民大眾一齊埋葬專制獨裁制度。(08-10

 

◆辛克(新疆退休高級講師):讀此文,使人熱血沸騰,謹向這些勇敢的老人致敬!這些看似失敗的抗爭其實是必要的,意義深遠。(08-06

 

◆劉鳳麟:此文修訂增加了讀者來信,更強有力的證實依法申請遊行被封殺,胡溫政權的無能和對人權的掠奪與漠視。“法”是擺設、是欺騙,“法”更是權貴集團的“各取所需”專利;只對人民“專政”有用!公民用來依法維權時,權貴集團則是干盡違法亂紀勾當的洪水猛獸!權貴集團=太子黨=官二代,這些人,住深宮(別墅),過着人上人的生活,怎麼能有人性和良心!被封殺的遊行申請,是紅色政權寫在人類文明史上的紀錄!也是溫家寶經常說的:公平、正義比陽光還要有光輝”的反諷和黑暗。讓胡溫接受歷史的審判吧!正義在人民這邊!(08-12

 

(本文三千餘字,原載《爭鳴》20118月號,現修改補充加附件為一萬字。)

〔原載《縱覽中國》2011-08-04http://www.chinainperspective.com

 

《新世紀》20110806http://2newcenturynet.blogspot.com/2011/08/blog-post_6943.htm

《民主論壇》20110808http://asiademo.org/

《博訊》20110809www.boxun.com/news/gb/china/2011/08/201108090756.shtml

《大紀元》20110809www.epochtimes.com/gb/11/8/9/n3339035.htm

《茉莉》20110809/www.molihua.org/2011/08/blog-post_09.html

 

 

4、葉光庭等七位浙江反右受難者致北大王書瑤等難友的信

 

王書瑤、紀增善、沈志庸、俞慶水、博繩武、燕遁符、俞梅蓀諸難友:

讀了你們的《遊行示威致中共中央公開信》和俞梅蓀難友的依法維權遭遇非法維穩兩文,不禁熱血沸騰,心潮澎湃!向你們的英勇無畏精神致敬,對你們的正義行動全力支持!

我們同樣都是1957年反右運動的受難者。多年來,向中央和地方領導寫過許多呼籲書、申請書,要求平反冤案,依法對我們無辜遭受的苦難作出賠償,發還被非法剋扣的工資,並向我們賠禮道歉。可是所有誠摯的呼聲都不能打動執政者冷酷的鐵石心腸,所有懇切的要求都如石沉大海,沒有任何迴響。

按照《憲法》及《國家賠償法》,全國55萬被屈打成右派的難友,都有權利向加害我們的有關部門提出賠償要求。可是執法者卻蔑視他們自己一手制定的法律,憑着手中所操生殺予奪的大權,總是傲然地對我們不理不睬,甚至蠻橫無理地打壓,剝奪我們的自由。我們是弱勢群體,只能任人宰割,徒然慨嘆奈何!

無路可走了,你們只有憑着《憲法》賦予的權利,申請示威遊行了。可是他們連國家最高的莊嚴大法——《憲法》也不顧,扼殺了你們的抗議!踐踏神聖的《憲法》是對國家的犯罪!違憲打壓守法的公民,是應該受到《憲法》的制裁,受到嚴厲的法辦的!

他們踐踏《憲法》,我們作為《憲法》規定的國家主人翁,不但要維權,而且要維護《憲法》。這是公民的神聖職責。

親愛的難友們,你們為我們開了個頭,我們會步你們的後塵,按照《憲法》賦予我們的權利,向當局討還公道,賠償株連我們幾代人的災難所造成的損失!

你們是中國的脊梁骨,是中華民族的英雄兒女!你們的正義行動給我們以力量。全國受苦受難的右派難友都有權利按照《憲法》向當政者討還公道,維護我們作為國家主人翁的人格尊嚴。

北大是五四運動的發祥地,是中國民主運動的搖籃。北大是第一位共產黨領導人陳獨秀執教的最高學府,是林昭烈士以鮮血和生命向暴君挑戰的地方。

可是不幸!在君毛澤東的嚴酷鎮壓下,北大精神被扼殺了!

沉淪了的北大,醒來!醒來!重振你的五四精神,推進中國的民主改革!

親愛的難友們!讓我們並肩攜手,為維護《憲法》,為討還我們的權利和尊嚴而不屈不撓地抗爭!

                            葉光庭等浙江反右受難者七人 (簽名)

                                      2011816

 

 

52011 8 11日,美國之音華盛頓中文報道

 

北大“右派”申請遊行被拒而維權無路

 

記者葉林報道,北京大學一群在上世紀50年代被打成“右派”的受害者維權的活動人士上個月申請舉行遊行示威,不但被北京公安部門拒絕,還在提交申請前就受到公安部門的騷擾,被限制自由。

 

“右派”維權申請遊行  未獲批准先被打壓

 

1957年,北京大學學生王書瑤、紀增善、沈志庸、俞慶水、博繩武和燕遁符因發表政治言論,提出政治見解,被當局打成右派分子,受到勞動教養、勞動考察等懲罰。今年74日,這6名“右派”和一名“右派”的兒子俞梅蓀商議在715日舉行遊行示威,要求有關單位道歉賠償,但當天下午就被警方盤查。

 

俞梅蓀說:“我們剛商量好,他們馬上就知道了,當天下午就查去了,我們就被限制自由了。我們是去申請,不是直接去遊行示威的,結果他們把我們當成遊行示威來限制我們。”

 

四天后,俞梅蓀向北京市公安局治安管理總隊遞交《遊行示威申請書》,卻被警官告知,他們從未批准過任何遊行示威。

 

有法不依  維權無路

 

19891031日,中國通過《集會遊行示威法》,法律明文規定,保障公民依法行使集會、遊行、示威的權利。但是俞梅蓀說:“我現在才知道,申請遊行示威從來沒有批准過。《集會遊行示威法》是1989年“六四”以後當時我在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參與制訂的,當時是借鑑民主國家的先進經驗,來保障老百姓的集會遊行的民主權利,同時又要依法管理,避免像“六四”那樣官民雙方因無法可依導致混亂和失控的局面。這個法本身是很好的,沒想到從發布到現在23年來從來沒批准過,從來沒施行過。”

 

這次申請示威遊行之前,俞梅蓀等反右受難者為了維權,做出許多努力。1995年以來,他們首先上訪北大校黨委,再上書中央。不僅沒有消息,還被各方打壓。俞梅蓀說,其中一名“右派”維權人士閆桂勛去北大上訪時還被打傷,校方卻不承認。無奈之下,這些維權者選擇了申請遊行示威這條路。

 

俞梅蓀表示,遊行示威是公民依法享有的權利。他們依法申請而充滿信心,同時也想到,批準的可能性很小。沒想到的是,連受理這關都沒過去。俞梅蓀說,他作為一個立法工作者,感到十分痛心。  

 

俞梅蓀說:“當年立這個法毫無意義,不僅沒有意義,而且造成這麼多人來申請,造成官方的打壓,造成雙方資源的巨大浪費。所以立法如果不執行,還有社會危害性。”

 

俞梅蓀說,今後還計劃會再申請遊行,而且要擴大到北大以外的反右受難者。這次申請遊行雖然失敗,但還是一次有益的嘗試。俞梅蓀認為,這是2007年“反右”50周年開始維權以來,這個運動走到的一個新的層次。他說,過去是諫言、上書,是“求着你”,現在要遊行,終於走出體制“抗議你的不作為”,這不僅是北大幾個人,背後代表的是55萬反右受難者。

 

憲法“保障”自由,維穩壓倒一切

 

中國憲法說,公民有集會遊行示威的自由。但是同樣在50年代被打成右派的作家鐵流對美國之音表示,當局以維護穩定為名,有法不依已成現實。

 

鐵流說:“中國的憲法根本就是紙上的一個東西,根本不會兌現的,你怎麼能夠上街?要上街就不得了。那就危害了大局,犯了“維穩”。所以是絕對批不準的。”

 

鐵流表示,當局不願意面對右派維權者的訴求,是因為“右派”的人數太多了。如果了批准了北大幾個人,那麼很多人都會去要求上街遊行。

 

鐵流說:“所以他們回答得很好,那個遊行法從來沒有批准過一個人,這是北京市公安局治安管理總隊回答的,從來沒批一個,他說的也是實話。”

 

鐵流還說,中國的冤案太多,當局不想去解決,只想用這種控制、打壓、不理睬的方式,以為問題就過去了。但總有一天,問題會大爆發的。

 

 

6201189日,自由亞洲電台粵語部頭條新聞

北大“反右”受害人擬遊行遭打壓

 

北京大學數名“反右派運動”受害者及後人,上月初到北京公安局申請示威遊行被阻,還被禁止外出或被旅遊。俞梅蓀指,他們為聲援被北大毆打的閆桂勛而示威,未來計劃與他再到北大上訪,討回公道。(海藍報道)

 

北大右派閆桂勛在北大上訪時遭保安打傷,北大7 名右派及後人發起聲援行動。右派後人俞梅蓀表示,作為北大校友及右派的後代,他與6名右派學長在74日,在東四10條一餐館,商討在15日申請遊行示威,並就《集會遊行示威法》,填寫遊行申請書,定下遊行路線從西四出發,經西安門、南長街到新華門並計劃3人於78日到北京巿公安局治安管理總隊申請。在當天聚會後及翌日,博繩武、燕遁符、王書瑤、紀增善巳被警方盤查筆錄口供,被監視。

 

俞梅蓀又指,按原定計劃,78日,3名負責申請遊行的紀增善丶王書瑤及他本人到北京巿公安局治安總隊遞交申請書,但被公安監控情況下進行,他和王書瑤分別被警員用警車送到該處,其後公安局拒收申請書,並指遊行不能解決此事,還指需要安定團結。自當天起,參與申請的7人大都受到監控,直至15日才結束。他說:他們(警察)到我家裡來,兩個人,是派出所警察。燕遁符有專人到她家,把她看管着,不讓她外出,另外,王書瑤、博繩武、紀增善由派出所警察把他們送到郊外,被旅遊去。

 

俞梅蓀表示,閆桂勛仍然每星期到北大上訪,但沒有再被保安人員毆打,他們7人仍要為閆桂勛討公道,現時燕遁符和王書瑤患病,他們將儘快與閆桂勛一起到北大上訪校長,人多力量大,他們不想讓他一個人行動。參與聲援行動的7人,包括現年七八十歲在北大被劃為右派的紀增善、燕遁符、博繩武、王書瑤、沈志庸及俞慶水及北大校友俞梅蓀。

 

1995年首位維權的北大右派燕遁符則表示,對閆桂勛上訪被打傷,很生氣。6月底,數名北大右派就此向校方交涉,校方不理會,他們被迫走向社會,決定申請遊行,被阻止並監控。燕遁符又指,她很支持維權,這是憲法規定的公民權利,近年北大的校慶校友聚餐,她會掛上寫有“右派維權”及“哭北大”的冤牌,也有其他右派校友這樣做。她批評,新任校長對閆桂勛被打傷事件的處理不當。

 

她說:北大愈來愈不像話,正好合適他當北大校長,現在的北大就配有這樣的校長,就這麼一個苟事的人,才被當權者看上,要是別人還當不上呢。

 

現年80歲的閆桂勛,自1998年起持續到北大上訪。燕遁符指,他不是右派,但遭同學報復他被劃為右派,曾被勞改22年,1979年右派都獲“改正”,他未能“改正”,北大在1998年讓他“改正”,但未賠償,因此他開始上訪。527日,閆桂勛在北大校長辦公樓的一層大堂身掛冤牌喊冤,被保衛部幹部打傷,其後校方僅承認曾發生肢體衝突,不承認打人,不負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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