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近兩篇文字《暴屍卡扎菲有違人道》和《極端主義是人類的公敵》引起一些討論。這些本來是很好的事情,所謂真理越辯越明。我有說過,寫出來的文字,就是給人批評的。 然而,我看到不少人批評的思維模式,依舊停留在以暴易暴的階段,甚至不少自稱反共產黨的所謂民主人士,卻往往採用共產黨的思維模式,雖然可以被理解,但卻是難以認同的。 有許多人認為卡扎菲被暴屍,被虐待,被屠殺,是咎由自取。這些都是對的。我在我的文字裡面從來也沒有同情過卡扎菲,也從來沒有認為他的結局不是咎由自取,自作自受。 然而,這能成為虐待戰俘,不經過審判而屠殺,甚至對其採取非人道的暴屍,虐待的理由嗎? 在我看來,持這種觀點的人,還是停留在以暴易暴,替天行道的階段。可是人類世界已經發展到了講究人權和人道主義,實行民主法治的階段了。在我看來,人權和人道主義是針對所有人的,當然包括罪大惡極的卡扎菲。那種認為卡扎菲罪大惡極,不適合對其實行人道主義的觀點,顯然是站不住腳的。 看到一些評論,有些人甚至拿共產黨在文化大革命中的極端非人道的做法,以證明對老卡的非人道的合理性;還有人拿共產黨展示老毛的屍體這種荒謬荒唐的行為,來證明對老卡暴屍的不荒謬不荒唐;這些都是拿共產黨的思維模式,以證明利比亞人對老卡的非人道是合情合理的。 這種邏輯是十分可笑十分荒唐荒謬的。如果這樣的邏輯成立的話,是不是反過來證明也能成立呢?也就是說拿利比亞今天對老卡的非人道,來證明共產黨當年在文化大革命當中的非人道是合情合理的呢?試想一下,在文革期間的普通老百姓,有誰不認為當時的劉少奇林彪不是咎由自取罪大惡極的呢? 我寫過一篇文字《反共產黨容易,反專制難》,並且表明我反專制,反共產黨是反它的專制而不是反它本身的立場。當時不少人是不認同我的觀點的,並且有不少網友爭先恐後的給自己臉上貼上反共產黨的標籤。可是,我後來觀察這些“反黨”人士的言論,他們所謂的反黨,完全沒有跳出共產黨的思維模式,實際上是“以黨反黨”。 在我看來,如果這些“反黨”人士的“反黨”能夠成功,則無非是推翻共產黨這個集團,而沒有推翻他們的思想,很可能這些人士會以類似共產黨的形式出現,這也是中國歷史上一次又一次的改朝換代,推翻一個專制集團,產生另一個專制集團的原因。這也再次證實了我的反專制難的觀點。 所以,我拜託這些人,如果要反黨,就要真正的反黨,要跳出共產黨的思維模式來反黨,要不然這樣的反黨只是換湯不換藥,毫無意義。 在我的文字《極端主義是人類的公敵》後,有人留言告訴我,要我對一些個網友的留言表示理解,因為這網友是長期遭受共產黨迫害的。這個留言的原文是: “至於xxx(指那位網友),那是一位受了老共迫害所以誓要把仇恨進行到底的一位老人,理解他吧,用別人的錯誤/罪惡來懲罰自己一輩子,他也不容易。” 我就特地留意了一些這個被共產黨迫害的網友的留言,他居然指責我文《極端主義是人類的公敵》犯所謂“形而上學”的錯誤。而另一個網友,說是“教條主義”的錯誤。呵呵,真是笑掉大牙。這兩個名詞,已經幾十年沒有聽到了。好像又回到文化大革命,當年的鄧小平和江青兩派,相互指責對方,一個說你犯了經驗主義,一個說你犯了教條主義形而上學。 可見受共產黨迫害的不僅僅是身體,連靈魂都已經被迫害了,思維方式都變成共產黨的思維方式了。呵呵,我還真有些佩服這些人,也佩服共產黨。 我寫過一篇文字《從卡扎菲與薩達姆,看獨裁者的下場何等相似!》,說了老卡和老薩的一些相似之處。有不少留言。可是居然沒有人指出這兩人的不同之處。什麼不同呢?就是他們兩個,雖然都罪大惡極,都咎由自取,但一個是被當場打死,而且受虐待,另一個經歷,甚至可以用享受,法律的審判。 這兩種可是天壤之別的待遇。一個代表着野蠻,一個代表着文明。為什麼老卡就不能享受法律的審判呢?有人甚至拿本。拉登被美國不經過審判而處死,以證明處死卡扎菲的合理性。這顯然也是站不住腳的,這是用一個錯誤來證明另一個錯誤的正確性,當然是荒謬的。 可見,伊拉克當年,美國當年在伊拉克,對待薩達姆,要比利比亞反對派,過渡委,對待卡扎菲要文明許多。 其實,在文明世界,民主也好,法治也好,人權也好,人道也好,標準只有一個,沒有例外。卡扎菲,薩達姆,本。拉登,這些人統統咎由自取罪大惡極,但是這並不表示這些標準,這些原則就可以被違背而無須受到譴責。 我們中國人,喜歡潛規則,不喜歡明規則,法律條文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就是沒有人遵守,為什麼呢?就是因為我們的國人喜歡例外,什麼都可以例外。 對待卡扎菲也好,對待薩達姆也好,對待共產黨也好,能用以暴易暴的方式嗎?在我看來,以暴易暴,就跳不出暴力的怪圈,跳不出推翻一個專制,產生另一個專制的怪圈。 我的許多文字,雖然寫卡扎菲,寫利比亞,寫薩達姆,實際上是關心中國的民主前途。如何跳出以暴易暴,改朝換代的怪圈,超越以暴易暴的思維模式,超越共產黨的思維模式。我覺得,這些應該是國人,特別是有識之士,有能力思考的人士應該好好思考的問題。 剛剛看新聞,看到美國總統奧巴馬25日對利比亞公開播放卡扎菲臨死前的畫面提出了異議,認為即使是“罪惡滔天”之人在將死時也應受到尊重。我想,奧巴馬畢竟是民主國家的總統,說話還是有些水平的。 而那些人認為人權人道不適合卡扎菲的說法的荒謬,就和共產黨當局說西方民主人權不適合中國一樣。 民主,人權,人道,法治,只有一個標準,沒有兩個標準。共產黨當局妄圖以所謂中國特色來製造所謂適合中國的山寨版的民主人權。沒想到那些整天喊民主人權的極端分子們,與共產黨當局如出一轍,也喊出人權法治不適合卡扎菲這樣的荒謬絕倫的論調了。 可見這些傢伙平日的虛偽。 我是堅信民主人權法治等普世價值的,所以,共產黨當局冒犯人權,我會指責;利比亞人冒犯人權我也會指責;就算是美國政府冒犯人權,我同樣會指責。為什麼呢?因為標準只有一個,要不然是沒有說服力的。這就是民主人權的信念。 相關連接 極端主義是人類的公敵 暴屍卡扎菲有違人道 從卡扎菲與薩達姆,看獨裁者的下場何等相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