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主耶穌大聲喊著說,『我的神,我的神,你為甚麼棄絕我?』 那時,他正在擔當 我們的罪,(彼前二24,)替我們成為罪,( 林後五21,)並取代了罪人。(彼前 三18。)這就是說, 神將他當作我們的代替,為我們的罪審判了他。在神眼中, 基督成了大罪人。關於這一點,林後五章二十一節說,『 神使那不知罪的,替我們 成為罪。』 神在甚麼時候使基督替我們成為罪? 是主在地上三十三年半的期間麼? 不, 如果神在主耶穌整個人生的過程中,使他成為罪, 那麼神就不會與他同在, 神也不會喜悅他。我相信, 基督在十字架上最後三個小時,就是從正午十二時到午 後三時, 當遍地黑暗時,神才使他成為罪。神不只使基督成為我們的代替, 甚至 使他替我們成為罪。 因著基督是我們的代替,且在神眼中成為罪,神就審判了他。 我相信就是在這時, 約在午後三時,施膏的靈離開了主耶穌。 我們已經著重的指出,聖靈,就是施膏的靈,降在主耶穌身上以前, 他裡面已經有 了神聖的素質作他所是的兩種素質之一。 現今我們需要看見,神聖的素質從來沒有 離開他。 即使他在十字架上大聲喊著說,『我的神,我的神, 你為甚麼棄絕我』 的時候,他仍然有神聖的素質。這樣, 到底誰離開了他?乃是施膏的靈(藉此他將 自己獻給神)離開了他。 神悅納基督作包羅萬有的祭物以後,施膏的靈就離開了他。 雖然施膏的靈離開了他,他仍然有神聖的素質。 主耶穌的死不僅是人的死,也是神人的死。因這緣故, 他的死有永遠的功效。主的 死有永遠的權能,來救贖我們。否則, 一個人不可能為多人受死。一個人是有限的, 因為人不是永遠的。 如果主僅僅以人的身分受死,那麼他死的功效就相當有限。 他只能作一個人的代替,不能作千萬人的代替。然而, 主的死也是神人的死;因此, 這是永遠的死,完成了永遠的救贖, 具有永遠的權能和功效。 聖靈降臨在主耶穌身上以前,主已經有了神聖的素質。當他受浸時, 他是以神人的 身分受浸。受浸以後,聖靈就降在這位神人身上, 為著他的職事膏抹他。他三年半 憑著這靈服事。然後, 他在十字架上以神人的身分,藉著永遠的靈獻上自己, 作 為包羅萬有的祭物。神將他算為罪人,作我們的代替, 甚至使他替我們成為罪,又 悅納他的獻上之後, 神這位曾經降在耶穌身上的聖靈,就離棄了他。雖然如此, 主還是一個神人,且以神人的身分受死。這就是說, 雖然神作為那靈離開了主,但 主不是僅僅以人的身分受死, 乃是以神人的身分受死。所以,在他的死里有神聖永 遠的元素。 他的死成功了永遠的救贖,帶著永遠的權能和功效。
基督的死是為救贖復活是為了產生教會_05
基督的死是為救贖復活是為了產生教會_04
基督的死是為救贖復活是為了產生教會_03
基督的死是為救贖復活是為了產生教會_02
基督的死是為救贖復活是為了產生教會_01
詩篇六十八篇_1
詩篇六十八篇_2
詩篇六十八篇_3
詩篇六十八篇_4
大衛悔改和認罪同神的赦免_01
大衛悔改和認罪同神的赦免_02
大衛悔改和認罪同神的赦免_03
大衛悔改和認罪同神的赦免_04
詩篇的中心思想之中心和普及_01
詩篇的中心思想之中心和普及_02
詩篇的中心思想之中心和普及_03
詩篇的中心思想之中心和普及_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