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天我在開車時,意識到閃光燈閃了一下。
我心想應該是測速照相,但我很肯定沒有超速。
為了確認,我繞回原處,這次開得更慢,
沒想到照相機還是閃了一下。
我覺得很有趣,就連續又繞了三次,
每次以龜速經過 同一地方,照相機都閃一下。
兩週後我收到五張罰單,因為沒繫安全帶。
(朋友发来的, 转发, 与白痴同志们共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