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不會處罰“擅自起飛”的行為意味着什麼? 據報道,中國某航空公司的一架飛機在日本沒有空中管制人員的命令而擅自起飛。事件正在調查中。據說日方聲稱;就算調查結果是該機長故意違反了日本的《航空法》,也不會處罰該公司。 當然,漢語的“擅自起飛”就有故意而為的意思,實際情況不一定是那樣的。 網上的胡說太多了。若關於此事的報道完全正確,那麼日本的聲明意味着什麼? 首先,意味着日本的法律是遊戲,當事人完全可以不理會。若那是僅關日本國內的事情,我們完全可以不理會。但航空港的管理事關整個地球人的身家性命,我們如何能不理會? 對航空工業略知一二的人都知道,對於任何進出航空港的飛機,航空管理人員有絕對的控制權,那就是:機長對於塔台的命令必須嚴格執行,沒有商量的餘地。這是現代社會保證乘客及航空港安全的必要的措施。 日本當年的某機場,有兩架波音747飛機滿載乘客,一架在起飛;另一架在降落。二者在機場的跑道上相撞。導致死亡的人數若不是地球上單個航空事故死亡人數最多、至少也是名列前茅的紀錄,具體數字記不住了。其具體的原因是什麼,網上應當能查到。我沒有興趣去“溫習”。日方若對於違反航空法的航空公司(其實是機長)不懲罰,那麼,這就意味着在日本的航空港,這樣的慘劇隨時都會發生。 我不相信日本人會作那樣聲明。 若這些都是真的話,我本人對此事的反應是:對於任何進出日本航空港的飛機一律不坐。這不是我怕死。只是那樣的死太冤枉、太傻氣。 至於你的反應是什麼,那是你自己的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