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畢業留校任教。那年我才二十來歲,年輕力壯。除了教課之外,學校還安排我去做些雜事,當新生的班主任。
那時,青春活潑的我好與人打交道,特討人喜歡。沒想到這也惹來了麻煩。
一天,校長大人終於召見了。見面就說:“小Li,我留下你不容易,千萬別給我惹出麻煩啊。”
我說:“老師,放心吧。咱教書靈活,學生們反應不錯,不會給您丟臉。”
他接着說:“不光是這個,可不要跟學生談戀愛啊。”
噢,醉翁之意不在酒呀。仗着有師生情誼,我來點小頑皮:“我不找人家,也擋不住人家找我呀。”
“要是跟學生有什麼關係,我處分你。”校長大人認真了。
我心想,要是真愛上了,處分有啥,進監獄都不怕了。可一着急卻喊了一句“校長,我們還沒發生關係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