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看到一则新闻。一位俄亥俄州的小学三年级小男生由于体重过重,达到200磅,而被州有关部门从家中带走,送人领养照顾(Foster Care)机构。理由是这么重的体重对一个8岁的孩子来说有很大的患糖尿病,高血压等病症的危险,而他的母亲不能够控制孩子的体重。 看到这则新闻就联想到了10月份丹麦通过的征收“脂肪税”(Fat Tax)的消息。丹麦从今年10月起开始对奶酪,牛奶,肉类,食油等含饱和脂肪(Saturated Fat)高于2.3%的食品征收附加的“脂肪税”。食品中每1公斤饱和脂肪增加 $2.90的税。丹麦是世界上第一个征收此类“脂肪税”的国家。 其实,丹麦是一个相当“健康”的国家。丹麦人中只有10%被认为有肥胖问题。丹麦历来对食品的健康都十分重视,2004年就将含有超过2%反式脂肪(Trans Fat)的食物定为非法,2010年将冰淇淋,巧克力和糖的税增加了25%,同年又将超过欧盟标准的饮料,烟草,酒类产品增税。 回过头来看看美国的情况吧。美国现在有超过三分之一(33.8%)的成年人和17%的儿童和少年有肥胖问题。对于美国人的“大”“胖”相信住在美国和到过美国的人都早有领教。无论是在商店里,餐馆里,街道上,放眼一看不论男女老幼,具有硕大身躯的人比比皆是,其体态,重量同传统中国人眼里的“胖子”简直不可同日而语。相较美国人来说,欧洲人的身材普遍适中,苗条得多。上次去欧洲旅游,所到之处见到的胖子实在不多,这种明显的不同给我的印象很深。 美国人的普遍超重会造成严重的健康问题,肥胖的人患心脏病,高血压,糖尿病,动脉硬化等心血管病的机率比正常人高很多。这些心血管病的蔓延不仅给个人和家庭造成极大的危害,也给整个社会造成了很大的负担。现在医疗费用节节高涨,健保改革无法进行,与民众的健康状况不良都是紧密关联的。 说起来“脂肪税”的设想首先是由耶鲁大学的教授Kelly D. Brownell 于1994年提出来的。Dr. Brownell提出来两个建议。一是对不健康的食品增加7%到10%的税,而将这些税收用来补贴健康的食品;二是用这些税收来资助倡导健康和负责任的饮食习惯的公共计划。 但是,尽管这种设想提出来已经快二十年了,也有其他的学者和公众人物跟进,却也不乏反对意见。其中最著名的反对人物就是英国前首相布莱尔。综合起来反对的理由主要有三点:第一是这种做法限制了人们个人对食物的选择,吃什么和是否吃所谓的健康食品应该由个人而不是由政府决定;第二是什么叫健康食品,由谁来决定,这其中有很多具体的问题;第三是经济上的问题,对食物增税的最大影响者是穷人,尽管对不健康的食品增了税,可是比较健康食品,不健康食品的价格仍然便宜,很多穷人仍然去购买不健康食品,这样一来限制不健康食品的目的仍然达不到。 总之,对世界上的事情总是有不同的看法,往往是争过来争过去,到头来是什么也做不了,什么也改变不了。 依我看,肥胖的产生除了极少部分是由于先天或遗传造成以外,绝大部分是由于贪吃,管不住嘴引起。刚刚听到一则消息很有意思也很说明问题:一位佛罗里达的法官判决了一名犯人提前出狱,理由居然是他在狱中减了肥!那名犯人是由于无照驾车被判坐牢29天,被捕时体重有350多磅。法官当时就告诉他,你如果每减重1磅就可减刑1天。结果这人在狱中只吃供应的蔬菜,20天下来居然减了25磅!当然法官也兑现了承诺将他提前释放。 在美国要实行“脂肪税”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或许永远都无法实行。就如禁止枪支一样,尽管血腥惨案发生了一起又一起,可是仍然无法立法加以禁止。 我个人认为征收“脂肪税”不失为一种可行的方法去“迫使”人们少食用高脂肪类食品,从而减少肥胖,减少由肥胖引起的多种疾病。不仅使人们生活得更健康,长寿,也会大大减轻政府和社会所面临的越来越重的医疗负担。 从网上找来两张照片,一张是2011年全球最重的男人,一张是2011年全球最重的女人。我算是开了眼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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