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03-2007『尊重人』
神強調人要有位分,人需要按照神所定的位分尊重他人,這是最起碼的,……。更進一步的要求,是要懂得尊重他人。放掉自己內心中的麼麼,不是這人配不配自己去尊重,而是,神要讓人在這種境況中學習敬畏上帝,因為人人都有神的形像,雖然自己可能認為對方不配,但是他仍然是神所造的、是神所要救贖的、是主耶穌為之而死的。
一個人滿口的仁義道德,然而無法尊重一個神所造的人,無論他配也好,或是不配也好,這……,使我想到約伯記里約伯的自訴『但如今,比我年少的人戲笑我;其人之父我曾藐視,不肯安在看守我羊群的狗中。』,這段約伯的自訴,明顯得再明顯不過了,今天在約伯自己落難之中,為何會被別人戲笑,其原因不知是否與約伯自己曾藐視過對方有關呢?
尊重他人,並非是對方配被自己尊重,而是因為他是神所造的人,因着上帝的原故,人必須要懂得尊重人。尊重一個自己欽佩的人,這不是什麼難的功課,因着欽佩對方,愛慕他,崇拜他,而尊重他,所做出來的尊重並非有什麼值得好夸的,若是這樣的原則都持守不了,按照老百姓的話來說:這人大概連畜牲都不如。
我想基督信仰中常常談所謂的愛人如己,並非是愛人如己就需要為對方捨命,如何、如何的,……,我想只要在內心中先開始學習尊重他人,便是愛人如己的開端了,然後再去談其它的,這樣會踏實的多。
保羅有過這樣的一句話『你的仇敵若餓了,就給他吃,若渴了,就給他喝;因為你這樣行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頭上。』,不知是否是因着你內心中出於尊重對方,有這愛他的行動,使對方感受到自己被尊重,雖然自己不配,然而他得到了,他的心便被你的好行為所打動了呢?若是人雖然將東西拿給自己的仇敵,但是帶着一副審判的表情,或是再口中念念有詞,這人即使給他的仇敵吃了,也難得讓對方被這人的好行為所打動。
寫於南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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