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坎事件的处理结果,又是以谢主隆恩的方式结束。 民众得到了所诉求的利益,是胜利了,但谈不上是什么民主的胜利,因为“聚众闹事”从来都不是民主的手段或方式,只是没有民主或是民主机制失败后的一种社会本能反应。 乌坎事件再次说明,制约中国社会民主政治发展的羁绊,不是不民主,是没有法治的观念,从上到下、从下到上,莫不如此;有法制,而不能法治,这就是中国社会的现实。 中国社会要走向民主政治,这是一定的,也是毫无疑义的,但必须要法字当先,这才是解决人治的根本之道。 乌坎事件的另一个问题是,大规模社会群体事件频发、社会道德缺失事件频发的广东省,其主政大吏汪洋,竟然因此而加厚了政治资本,真是咄咄怪事!广东的经济落后于江浙、广东的社会治安状况之差是不争的事实,汪洋的政绩在哪里? 事实上,乌坎事件的事实真相,也未必为网民所全部了解,当地官员的坚持是有一定依据的。但是,官逼民反,对中国社会来说通常是正确的,不过,乌坎事件绝对不能成为一种模式,也就是说,中国百姓不能总是谢主隆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