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方之所著 《衛生學與衛生行政》 “衛生”一詞,在漢語中出現得極早。2000多年前,《莊子·庚桑楚》中即有“衛生之經”的記述。自晉代李頤在《莊子集解》中把“衛生”理解為“防衛其生,令合其道也”以來,晉代郭象、唐代陸德明等均沿引此義。由此可見,“衛生”在中國傳統語境中的“保衛生命,維護身體健康”之本義。但近代以來的“衛生”概念,乃至“公共衛生”觀念,與中國古典意義上的“衛生”有着微妙的差異了。 首先,源自西方醫學觀念的Hygiene一詞,在19世紀中期傳入亞洲。日本學者於1870年左右,將Hygiene直接翻譯為“衛生”;此時的“衛生”概念帶有鮮明的現代化色彩,已經賦予了國民健康與公共衛生的內涵。譯者長與專齋強調這個概念,“並不是單純地指健康保護而已,指的是負責國民一般健康保護之特種行政組織。這樣的健康保護事業,東洋尚無以名之,而且是一全新的事業。” 此時的中國,也開始注意到現代衛生學及相關制度建設的必要性。中華民國創立之初,也沿用日本之例,將Hygiene一詞譯為“衛生”;且當內務部成立衛生司時,一切組織完全模仿當時日本內務省衛生局的制度。但時過20年之後,畢業自日本帝國大學醫學院的公共衛生學者,曾任國民革命軍總司令部軍醫處處長、內政部衛生司司長的陳方之(1884—1969年),深感許多流行於中國的衛生論述舶來品均與Hygiene的原始意義大相徑庭,嚴重地混淆了公眾的視聽,他因而主張將Hygiene重新界定為“公共衛生”。 當陳方之所著《衛生學與衛生行政》於1934年初版之際,胡適(1891—1962年)為之撰序推介。胡序題為《公共衛生與東西文明》,明確提出了“公共衛生”與國家文明之間的關係;對這方面的概念與觀念,都做出了形象生動的論述。 首先,胡適列舉了東方文化背景之下,在當時的中國文明里沒有“公共衛生”的怪現狀種種。他痛心疾首地說:“疾病來了,只好求神、求仙方、許願。人死了,都是命該如此。瘟疫來了,只好求瘟神。瘟神無靈時,只好嘆口氣,閉門束手等死。死一家,只是一家命該絕。死一村,只是一村命該絕。至於豬瘟、牛羊瘟、牲口瘟,更是沒有法子的事。”為此,他下結論說:“公共衛生三千年中從不曾列入國家行政之內。這便是東方的精神文明的怪現狀。”接下來,胡適談到對今日世界文明的展望,談到對中國公共衛生事業的寄望,他不無感慨地指出: “今日世界的新文明雖然有許多缺點,但至少可以說是人的文明。人的文明的特點就是特別圖謀人生的幸福。這個新文明的一個大原則就是先做到‘利用、厚生’,然後再談別的問題。人的文明的第一要務是保衛人的生命。”緊接着,胡適把個人衛生與公共衛生區分了出來,並將二者的互動互利關係做了說明,他說,“生命的保衛有兩大方面,一是個人的衛生,一是公共的衛生。凡提倡體育,增進醫術,保衛個人的健康,固然是重要。但個人不是孤立的,是和他所在的環境有密切的利害關係的。一隻瘟鼠可以滅絕一城,可以毀滅半個國家。幾個蚊蟲可以衰弱一個種族。所以單靠個人的保衛是不夠的,必須有公共衛生的設施,使個人對於環境裡的種種因子——空氣、水、飲食、穢物、病菌等等——都可以得着安全的保障。” 胡適在序言中疾呼,“公共衛生是‘人的文明’的第一要務,沒有衛生行政的國家便夠不上說人的文明。淨土天堂都不在天上而在人間。人生的任務是要在這個人世里建立淨土,建立天國。公共衛生便是淨土法門。改造環境便是天堂大路。人生也許不過是一場夢,但你一生只有這一次做夢的機會,豈可不做一個像樣子的夢?少吐幾口濃痰,多打幾個蚊子,便是你建立淨土的功德,勝過造七級浮屠。”胡適奉勸那些信神仙、求鬼神的國民大眾,切勿再迷信人間之外的“淨土”,儘快從個人衛生做起,首先不去破壞公共衛生,還要儘可能為公共衛生做貢獻。 最後,胡適稱“這是我讀陳方之先生的書的一點子牢騷,便寫了出來請他指教。”真不知80年後的今天,對食品濫用添加劑、公共場所吸煙、汽車尾氣排放、工廠違規排污等多項危及公共健康行為已展開綜合治理的今天,如果胡適尚健在,他那些關於公共衛生的論斷以及他的那“一點子牢騷”,是否會略有改觀,或是略感寬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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