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政权和支撑这个政权的文化、文明是光明的,还是黑暗的;是人性的,还是邪恶的;只能由在这个政权下的最广大人民的实际生活的公平正义指数(特别是经济生活的公平正义)来定义。人类历史上,黑暗、非人性的政权不一定是不稳定,但是社会的分配一定是非常过分的不公平,不合理。然而所有与神权结合形成的政教合一政权必然是黑暗的,历史事实是这样的政权总是最稳定,最长命的。
就象运水,如果你要将水从山上运到山下,你什么都不要做,只要在山下等着就可以了。水的天性是向下流,到时候自然流到山下。如果你要将水从山下运到山上,你就要去做,努力地搬运,一刻也不能停止勤劳。任何时候不劳动,不出力,水就立即运不上去。很多时候,水还会向下流,前功尽弃。另外,因为水的天性是向下流,你不用管它,水自己形成的流法总是正确,完全考虑了自然条件,绝对的符合自然科学。如果运水上山,你不但要尽最大的气力,还要尽最大的智慧想出最好的方法去做。因为是人想出来的办法,总是受到认识能力,科技水平,自然条件的限制,永远不可能绝对的符合自然科学,是空谈家们认为的最好的。
森林的自然法则是弱肉强食,适者生存。如果你在森林建立一种制度,基本上建立在这个森林法则之上,让弱肉强食合法化,以国家的暴力(军队、警察、法院),资源,法律,意识形态保障,维护弱肉强食,并让那些强者管理、主宰这个国家。这个政治制度那里需要什么保护,维稳? 有能力动摇政权的人,一忙者欺压、控制(食)身边的人。他能欺压多大的地方,他就可以欺压多大的地方。这个政权让他随心所欲,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他干嘛要动摇政权。二如果他想要政权,只要他是有那个本领的强者,弱肉强食的政治制度是让他去取这个政权的。
不满的弱者,一早就被身边的强者食了,二强者也不允许他去危害政权。他们那里还能去危害政权?没有被食的弱者,是假的弱者,是真的强者。如果他有本领,他可以食身边任何事物,包括政权,政治制度。这样,他就要再建立一个新的政治制度。如果新的政治制度还是以这个森林法则为基础,他也不需要维稳。
如果新的政治制度是违反“弱肉强食,适者生存。”的森林法则。他就像运水上山一样,艰难困苦,捍卫政治制度,维稳政权。他就要努力,勤劳,24小时不松懈,因为只要有一个没有维持到的“不允许弱肉强食”,就可能发生一件弱肉强食的事,因为弱肉不被强食是要靠政府的力量来实行的。在弱肉强食的社会,反对政治制度的是弱者,他们在实力上不是强者的对手。强者能够奴役(食)他们,而且是靠奴役(食)他们过幸福日子,所以他们自然被强者管理住了,他们怎么有可能颠覆政治制度。在“不允许弱肉强食”的社会,反对政治制度的是强者。他们总能控制自己身边的弱者,这是强者的定义。强者有力量,而且他们最根本的利益受到损害,自然十倍努力,百倍聪明地为了自己的切身利益而奋斗。这种奋斗是永不停息的。一代人斗完了,自然会有新一代人起来,因为每一代人中都有强者。当他们发现自己有能力奴役(食)他人,让自己有更多的财富,过更好的日子,是“不允许弱肉强食”政府与政治制度妨碍了他们,政府自然的是他们天然的敌人。只有通过政治思想教育,社会伦理道德的约束,后天的,人为的学习,修身养性,天下家国胸怀,他们才会做君子,做善人,支持“不允许弱肉强食”的公平正义的社会。
一个“不允许弱肉强食”的政权要运行,不是一个领导人,一个集团能做的,必须要每一个弱者都站起来。他们不仅保护自己,更重要的是保护这个政权。自然界包括人类社会的历史事实是弱者总是不能自己保护自己,否则就没有森林法则了,就没有人类社会公认奴隶社会,欧洲黑暗的千年中世纪,印度三千年的以种姓制度为基础的社会,西藏的奴隶制。
可以得出两个结论。
一:一个公平正义(即光明、进步、人性)的政权必然有一个重要的任务,就是保护政权,维护政权稳定。依靠国家权力,在思想意识形态,在法律,在社会的全方面,保护政权。一个公平正义的政权(为全体人民服务)最终的根本依靠是广大人民的支持、拥护。但人民群众的支持只能通过政权的领袖强有力的正确领导(规划,组织,实行)来实现。 二:一个有最高威信,有最终决策权,人民有长期信心的领袖是在关键时刻决定政权存亡的条件。保卫国家领导人的威信,权力,和人民的坚定不移的信心是一切为人民的政权的根本。 自然的,当戈尔巴乔夫在苏联,还有东欧的社会主义国家放弃了保护社会主义制度,维稳为人民的政权时,这些国家就变色了。
孟子两千多年前就说过:待文王而兴者,庶民也;豪杰之士,不待文王也兴。要保护庶民的利益,并不是让他们欺负别人,多拿、多占,而是支持公平正义。维持社会公平正义,就是反对人类社会的弱肉强食。那么,与黑暗的、反动的、非人性的政治制度相比,光明的,进步的、人性的政治制度必然要花更多、更大的力量,有意识的保护制度,维护政权稳定。
本文是我在准备的关于西藏60年伟大进步中的一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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