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務院前總理朱鎔基在任時被外界稱為“經濟沙皇”
有着“鐵血宰相”“經濟沙皇”之稱的中國前總理朱鎔基,在其諸多政治和改革遺產中,最具有爭議性的當屬分稅制改革,這項精心設計並施行於1993年的改革,奠定了其後二十餘年間中國的央地關係整體格局。現如今,在毀譽參半的政策和制度爭論聲中,中國似乎正在着手對朱鎔基分稅制政治遺產作出重大修補和改革。
北京時間12月20日,也即本年度中共中央經濟工作會議閉幕的當天,中國財政部長肖捷在中共黨媒《人民日報》撰文稱,中國即將“對個人住房按評估值征房地產稅”,肖捷並表示將“增加地方稅種”,“擴大地方稅權”。
這似乎是在暗示,即將出台並開徵的房地產稅可能成為中國地方政府的專享稅種,從而代替臭名昭著的地方政府土地財政。更進一步,中國政府似乎有意重新分配中央和地方的錢袋子,啟動新一輪財稅體制改革,從而對二十餘年前朱鎔基奠基的分稅製作出重大調整。
中國改革開放初起的80年代,為了復甦經濟和推動增長,中國中央政府向地方放權讓利,實行財政大包幹制度。該財稅體制走到最後,中央政府財政日益萎縮,經常陷入囊中羞澀尷尬境地。期間中央政府曾三次向地方借錢,最後一次是鄧小平親自向上海借了10億元。中央財政捉襟見肘,無論是宏觀調控,還是大刀闊斧推進整體改革,都顯得力不從心。
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下,被鄧小平從上海市委書記任上拔擢進京出任國務院副總理的朱鎔基,1993年7月首次正式提出分稅制想法,一個多月後,分稅制改革的第一個方案出台,其核心要義是,中央將稅源穩定、稅基廣、易徵收的稅種大部分上劃。
為了說服地方各路諸侯,雷厲風行的朱鎔基以65歲高齡在隨後的兩個多月里,奔波遊說,遍訪各省,其間頗多拉鋸、妥協。朱鎔基首站去的就是在財政大包幹制度下得益最大的廣東省,自謂“不入虎穴,焉得虎子”。朱鎔基成功地說服了廣東省,討價還價後,朱同意將土地出讓收入部分歸於地方政府,這就為日後的“土地財政”埋下伏筆。
分稅制旨在為中央政府開闢財源增加收入,施行後效果非常明顯,分稅制實行的當年,中央財政收入比上一年猛增200%,占全國財政總收入比例由上年的22%急升至56%。截至2015年,中央財政收入已達15萬億元。 分析人士稱,在其後的二十餘年間,基礎於聯邦政體的分稅制在中央集權政體的中國發生“變異”,在取得成績的同時也帶來諸多問題。
首先,從中央到地方的政府間財政關係看,存在着財權與事權高度不匹配問題,即是說中央政府收走了大部分的稅收,但支出責任多半留給了地方政府,越到基層政府,支出責任越重而財力保障能力越差。二十餘年間,地方財政收入僅占全國財政總收入約為45%,但財政支出卻占全國財政總支出的約70%以上,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政令不出中南海”現象。
其次,分稅制下地方財源受到擠壓,使得地方政府高度依賴土地出讓收入,土地財政又推高了房價,高房價在2010年以後幾近失控,使得民怨沸騰,成為近年來中共面臨的棘手民生和經濟問題。同時,房價畸高下的資產泡沫的不斷放大又加劇了經濟和金融風險。
再次是轉移支付制度不完善,中央將大部分稅收持於手中,應轉移到地方的那部分從來不與地方討論,不接受監督,而是以“項目建設”的方式落實,投資及決策權力集中於國務院的發展改革委員會及各大部委,地方政府毫無話語權,只好在北京設立“駐京辦”,出現了所謂“跑部錢進”的惡劣局面。 分析人士指,在2016年中共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上,習近平就談到“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其後中共多次強調“加快推進房地產長效機制”,所謂長效機制,就包括土地制度、財政稅收體制等一系列制度改革。房子貴因為地價太高,地價高源於地方政府為增加收入對土地財政形成的依賴,土地財政又關涉現有的中央地方分稅制。
朱鎔基是罕見的經濟實務與理論大師,在那個十年裡的精彩表現,讓他成為上世紀末最後幾年裡全球最引人矚目的政治家和經濟治理大師。而退休後的朱鎔基,面對土地財政現象對其分稅制改革的詰難,亦曾表示,分稅制改革僅僅搞了一半,還要接着往下改。此番財政部長肖捷對房地產稅和增加地方稅種的相關言論,或釋放了在後朱鎔基時代中共將重啟分稅制改革,推進中央地方財政稅收改革的強烈信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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