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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告誰? 今天,我一個受害者的心情大沉重了,狀告的壞人就在跟前,指着他的脊梁骨兌現他幹的壞事,公然揭露他的醜態,削去他惡魔的身軀不讓泛濫,我仍不能解恨。記不住仇人的人不是好汗。想起我向法院提起訴訟的時候,沒人幫我,使我一無所有,失去了一切,現在需要重新開創世界,刷新我們的生活。讓我來展示自己的想法,我需要世人的理解和支持。
也許我的過去不是文人的緣故,我要追討合法權益就得求人,當初我就不該花錢去找法律專業人士向法院提起訴訟來滿足欲望,我們的社會用法律手段是戰勝不了面前強大的敵人,法院的法官也是壞的,大大的徇私枉法,專業的執法犯法機關。只是當時沒有摘下壞人的一顆頭顱而留下大多大多的悔恨,窮人的命能殺死一個大壞蛋、大富豪,值!到現在將如何和平共處?如何面對面?原來可惡的人不只是被告一個人,可惡的還不光是這些訴訟代理人不稱職,只收錢不辦事,或拿我的錢與被告、壞人串通、反間諜試的來扼住我。遇害時我大心急了,跑到本市司法局被一個司法人員騙了,他一開口要價我還多給他錢,無賴的他遲遲不給辦案;我跑過了衡陽市司法局時又被陸魁奇這個司法人員接了我的案子,他還冒充律師說:< /SPAN>“你看我們這麼大的機構準保給你的案子辦好,儘管放心。”收走了錢。我這個人大單純,認為只有律師幫我提起訴訟才能進法院的大門,打起官司來又要有律師的辯護才行。沒法的次次受騙,結果收了我的錢、接我案子的陸魁奇又失蹤了,我十有九天的四處找人,打電話他也不接,來回跑動、拖了很長時間,把我有限的資經全部耗光了。沒辦法我死蹲局長辦公室強逼局長交出人來,發問:“您衡陽司法局辦的——“12348法律諮詢台”收了我的錢後人都不見怎麼行?”強逼出衡陽市法律援助中心的陸魁奇向耒陽市勞動局遞交了一份勞動《仲裁申請書》。官司還沒打、法院的門也沒進就被這個假律師來了一步險招。
已經要進入訴訟階段,在接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不予受理申訴通知書》後,只有十五天的時間要向法院交出訴狀才是有效期限,這個陸魁奇又遲遲不給出訴狀來,這個代理訴訟人要阻止我這個委託人辦案了,現在的社會見怪不怪了,我得趕緊乞求立案廳的同志寬限了,立案廳的同志說:“這個不行,你要緊的是從本地找一個律師寫出一份訴狀提交上來,付錢給他,過了這一關才行。”好人!使我這個老實巴焦的人也能跨進法院的大門,打得起官司。要提起訴訟、要伸冤還有很多的事要做,在這深奧的路上開始升造,是我不幸中的萬幸。
官司還要打下去,我沒錢再請律師做代理人,天天到書店看法律書集,把要用的條條款款抄寫下來,窮得沒錢買書了,飽受煎熬,又不能讓人瞧不起,如不記住法律、法規的規定,在法庭上就沒有依據可尋,如何辯駁?那段時間我確實下了苦功夫——死記硬背。
我是湖南省耒陽市原種場有三十多年工齡的老工人作為原告、當事人、受害人一方,是依照法律程序提起訴訟的,本案完全屬於勞動爭議的範疇,我曾在《控訴》中也有過一段:“我再一次請求紀檢機關審查我訴訟過的“勞動爭議”案。申請人是湖南省耒陽市原種場的職工—謝福林,今天還未拿到維持生活的救命錢而申訴。我起訴、上訴、再審申請是在依法追討合法權益,原、被告的勞動關係存在,對方當事人、用人單位是湖南省耒陽市原種場的場長鄭宏周,強權霸占、剋扣我十年的工資,收繳原種場的土地、職工的生產資料後,沒有安置、補償,又不給我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等《勞動法》規定的一些待遇,才向法院提起訴訟。在過去的十年間用人單位連一分錢的生活費也不讓給我屬下,領導人的責任就是搶奪、霸占。這事實我訴訟到了法庭上,法官又貪髒枉法、誣裁,駁回我的訴訟,把民事案子變成了刑事案子,搶劫成為現實。”是的我手上拿着〈(2006)湘高法民監字第209號〉、〈(2005)衡中法民—終字第156號〉、〈(2004)耒—初字第729號〉的裁定、判決書,掌握幾級法官執法犯法,徇私枉法,玩忽職守,包庇犯罪的證據,他們不是有法不依,執法不嚴,不是玩世不恭,他們有權力挑戰法律,辦案法官成為了新的被告,我們這裡的執法人員、司法人員大厚顏無恥,這個世界沒有他們存在的價值和必要,他們才是損害國家形象、危害中國公民最直接的罪魁禍首,最兇殘的破壞分子,我一個貧民怎樣的控告他們?消滅他們?我一個受害者拿着事實、依據、眾所周知的證明與他們冤家路窄,我不會給他們讓路。
今天,經濟建設時期一些危害社會的犯罪率——更新換代的作案不計人數。我們面前的困境是國家機關、政府組織的工作人員為所欲為,處理國家事務時權權觀望、不作為、不負責任,不作貢獻。所以我提起訴訟的被告——湖南省耒陽市原種場的場長鄭宏周,一個法人代表,一個農場負責人大膽在耕作農田的土地上轉換城市建設的商業用地後,包括所有設施,原名是農業科學研究單位,資經雄厚,原有的生產用地和生活用地千畝以上,轉讓、販賣,大量的獨占、獨吞、私自建房、占地,一無反顧,明的作案搶劫,場長一夥一下子手裡掌控數億元現金。加上地方政府官員極力的分洪和維護,我原告、一個土地耕作者連青苗費也沒拿到,被告強權從此剝奪我原告的生存權。忍無可忍。
更可惡的是法庭上主審法官誣裁。法院駁回我的訴訟理由:是“本院經複查認為,你所在的單位耒陽市原種場經過相關行政機關批准,制定實施了改制方案,並以方案確定的安置方式與包括你在內的130餘名職工解除了勞動關係。在該過程中你與單位形成的糾紛,涉及到企業體制改革、全體職工的社會保障等諸多問題,政策性強,已超出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調整範疇。”一字不提他們官官相護,黑惡勢力猖狂。現在的經濟建設瓦解原有的集體制經濟,一切私有化,體系變了,一切在變。難道改革開放就是要把原有的集體中的居民都剷除,傷害廣大人民群眾,剝奪我們百姓的生村權。今天的法官辦案就是經對貧民百姓要在體制改革中消失,不許我們生存、生活在這個地球上而結案。法官行使的權力就是要把原始的、集體的、祖輩的遺留物——今天的物質基礎只許當權人的領導人占有、搶劫嗎?國家沒有命令在下的公民必須放棄分配權,坐以待斃,喪失人權,毀滅我們的一切嗎!這不是法官辦案出錯了嗎?但是法律、法規上是沒有的,為什麼我遇害人起訴到法院還得不到義正言詞?中國的法院倒行逆施,公開的作案,加害弱小的受害一方。我的這樁勞動爭議案只在中院開庭了不到一個小時的時間,沒有我原告說話的份。也只有中國法官擾亂正常秩序,擾亂正常程序,摧毀弱勢群體心中竟有的一點良知。百姓進了法院不但得不到公正判決,公民得不到國家法律的保護,中國的威嚴被砸碎了,全中國十四億人民的公德、權力和地位被摧翻。主審法官在公堂上故意混淆黑白,製造錯案,理當問斬。
我不知這些年是怎樣過來。塵世間訴我積怨大深,不能自拔,對手不滅我豈亡乎。這個世界有我不能容忍的傢伙,他必須罪大惡疾,眾所誅之。我不吃不喝的又進行第二場案子的訴訟,法官與我前世有仇,一審和二審同樣駁回我的訴訟。這次訴訟的是一樁《財產返還案》,請求:“請求法院判令被告(耒陽市原種場場長、法人:鄭宏周)兌現他開處發票上載明的價值。原告(謝福林)的住房基地被被告重複交易,買賣過兩次,開處一張3000元的收款收據和一張1763.53元的收款收據等,應依法雙倍返還,以及引發糾紛給原告造成巨大損失也須得到賠償。”同樣落得〈(2005)衡中法民—終字第287號〉和〈(2005)耒民—初字第247號〉的證據在手。同樣在《控訴》信中發威的有:“ 總的來說被告控管原種場,手上處理了上千畝的國家土地,並是無證經營,非法經營,搶奪、獲取暴利,或者說強取豪奪,我職工提起了訴訟,鄭宏周就應承擔民事責任,法官嚴格執法的話——鄭宏周必須承擔刑事責任。被訴方鄭宏周炒作後霸占原種場的數億元資金,並不是強奪我原告一個人的財產,我訴訟的是眾所周知的事實、案子。耒陽市人民法院已建在原種場的地盤上,在一起了,法官審案有能力和責任查清事實,不但不去懲治對方犯罪,竟駁回我的訴訟,大膽誣裁、錯判,敗壞國家的聲譽,與被告合謀製造恐怖,執法犯法。 再說開庭前我多次申請法院調查取證了,那張3000元重複購買房基地款的收據被被告牢牢地控制住了,不過對方在法庭上承認與我方有過一樁3000元的交易,判決書上也載明了,為什麼不拿出來對證,對方鄭宏周是場長,主管、領導人、有責任和義務保管本單位的帳單和存檔,這樣簡單、存在的案子還誣裁錯判,明明是法官審判從中作梗、作弊、毀證。 我一個貧民百姓也能查出這樁“財產返還”案的審判不光是程序上不合法,法官沒學問、不夠判斷力,怎能代表國家權力來審判?我原告、上訴人、再審申請人追討債務,要求財產返還是天正地義。中國政府強調法制社會,和諧社會,惟獨法官不堪一擊、是非不分,大缺德!可恥!黑暗!戮殺我無辜的老百姓成為現實。”我這輩子還爭什麼來?我這把年級了不再有童年的幻想,我沒做過錯事,我的負出太大了,我的收穫就是我做人的尊嚴不能丟。你鄭宏周當你的場長,侵占集體的輪不到我半句言語,過分的是霸占我的住房、私有財產,幹嘛非要你死我活?為什麼有錢人就野心大?一個主管耒陽市原種場事務的場長手上占有數億元集體現金就能讓市政府的官員為他而簽字畫押,就能使掌握國家權力的法院、法官為他賣命——錯裁誣判,整個政法部門就為他而轉,補滅我原告的申訴、控訴和舉報。為什麼在《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九條上:“人民法院審理案件,其中一部分事實已經清楚,可以就該部分先行判決。”這樣明文的法律規定,就因為我原告是貧民百姓,就要駁回我的訴訟和上告請求。我公民沒有享受國家保護的權力嗎?幾級的地方政府和中國政府,鐵別是幾級的政法部門和紀檢機構為中國老百姓就沒有一處主持正義和公道的地方?使得區區一個耒陽市原種場場長的行動、計劃就沒人敢違抗、制止,難道全中國人都要恭維他不成,頭號搶劫犯!就這鄭宏周上被告席還在我們職工面前威風凜凜也沒什麼,先前壓榨、強迫我們,他行駛的每一項權力,從不通過職工代表大會決議就自先執行,專橫跋扈,使用權力上無法無天,原種場內一千畝的土地任他盜賣、販賣。國家三令五聲禁止私自建房和私自販賣土地,就這被告膽大的至今私自築起一幢幢高樓,就連我們職工的休閒場所——球場、廁所、走廊、過道的地盤都是被告現在出售的房屋基地,現在的地皮非常值錢,見縫插針的非法販賣、倒賣,大大的撈上一把,就沒有一個部門出來把關、扼止。還強權奪取我原告、下屬職工的住房去轉讓,算得上眾所周知的事實,一目了然。鄭宏周這個被告在我們這地方的勢力太大了,凌駕於中國共產黨、中國政府之上。中國大地一敗塗地,十三億貧民就要一命嗚呼的被趕走,被排斥,遭難的人們不是成千上萬,是數億人!中國當官的不堪一擊,大沒有人性了。
今天我告誰?像陸魁奇這樣的傢伙守候司法部門,接我的案子,早知道今天的社會上窮人打官司是白打,還一再害我,做得大過分。不過他也是沒有實力和地位的人,只是個法律工作者、混口吃,見風適舵,兩面三刀、專危害我們這些遭難的人們,是連豬狗都不如的傢伙,干出是人非人、坑蒙拐騙的勾當不得一提。
囂張,狂野!有權有勢的人在中國的土地上盡情享受,陋習也好,醜態也罷,既然弱勢群體沒有了生存的權力,這個世界面貌全非,讓更多的人去產生了敵意吧!我這個遭罪的被害人得不到法律的保護,告他們是虎嘴裡拔牙、引火自焚,還讓被告這樣的傢伙耍手段、顯本事,達到登峰造極,惡貫滿盈,不可理喻。這個世界是你們的,整個中國讓你們侵占。
通過這一場災難性的訴訟,清楚了中國的改革開放造就了多個被告樣的鄭宏周就是一場毀滅性的戰爭。它不僅僅侵占、奴役我們,剝奪十四億中國人的身心、地位,它的張牙五爪要捕捉全人類,嚼碎全世界。它殘暴、歹毒,有大大的攻擊性和破壞力,沒人能扼止,長期泛濫。說起來是可怕,它的危害性還遠遠不只這些,看中國領導人野心勃勃,使它更加充實、狂妄。看到中國共產黨、中國政府不想改正錯誤時,不願管束手下後,其目的和任務就是毀滅全人類。今天我告誰?到哪去告?
霹靂作 2007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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