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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論意識 2018-10-26 23:10:14

1. 意識是精神的基礎。

  意識是精神的基礎。

  可以認為“意識”是精神活動的基礎, 即必要條件。 沒有“意識”, 精神活動就無法進行。

  科學中對“意識”有比較嚴格的定義, 或者已經規定出了很清晰的概念。 但是, 科學(比如醫學)中對“意識”的解釋是以“意識是人體器官的活動”為基礎的。 因此科學中的“意識”實際上是“人體的活動”, 這樣的解釋直接導致“意識的本質是物質的”的結論。 這個結論與哲學中的“精神”完全相反。 從這種科學觀念出發, “意識”就是“物質”的, 而不是“精神”的。

  而科學中對“意識”的解釋, 甚至只能延伸為“精神也是物質的”, 而直接導致哲學討論無法繼續下去。

  意識甚至可以經由專業手段得以“觀察”到。 因此, 意識的這個重要特點, 使很多人據以斷言“意識”是人類(腦部)的細胞組織的活動結果, 他們中也有人推論, “意識”的本質是物質的。

  然而, 雖然很明顯, 至少可以看到, “意識”是與人腦的細胞組織的活動有着密切的關係。但是, 還是不能由此斷定“意識就是人腦細胞組織活動的結果”, 如果從“證明”的角度說, 就是“證據”是不夠充分的, 因此尚不能宣布證明成功。

  從這個角度說, “人腦細胞的活動”是“意識”的必要物質條件, 卻無法得出結論“人腦細胞的活動就是意識”。 即“意識”必須伴隨“人腦細胞的活動”, 但“人腦細胞的活動”還不是“意識”, 或者不是“意識的全部”。

  所以, 無論是否承認科學中對“意識”的解釋, 都必須明確: 意識是精神的, 不是物質的。

  我們必須在這個基礎上建立“意識是精神的基礎”的概念。 即“意識”並不是“精神”的物質基礎, 所謂”意識是精神的基礎”只是我們對“精神”的一個解釋,目的對是為了更清晰地解釋“精神”。

  2. “意識”不是思維

  “意識”其實不具備“思維”的任何特徵, 所以, 可以說, “意識”不是“思維”。

  或者應該將“意識”歸於“眼耳鼻舌身”的作用過程。

  比如“恐懼”“歡樂”“憤怒”“憂鬱”這些都應該歸於“意識”的範疇, 引起這些“意識”發生的原因, 即便有時會涉及“思維”, 但都必然與“眼耳鼻舌身”相關, 很多情況下, 不必有思維內容就可以發生。

  比如“味道”, 只要一聞, 隨即產生某種“意識”, 是很自然的。

  所以, 顏色, (口)味道, 聲音, 皆如此。 至於“身”的部分, 因為要實際碰觸人的身體, 人會有各種“意識”產生作為“反應”, 更是必然的。

  所以, 一般說, “意識”是人類由於感官功能所“感受”了之後的“反應”。 從反應的發生過程看, 許多情況下,“意識”的產生會快於思維。 很多“意識”的發生過程並不伴隨任何思維。

  所以, 可以確定, “意識”與“思維”是不同的, 它們發生的原因,過程以及結果都不同。 儘管“意識”與“思維”有着千絲萬縷的聯繫, 我們還是可以找到證據, 證明他們的不同。

  如果認為“意識”與“思維”緊密相關, 我還是願意將“意識”與人的生命過程聯繫起來, 就是說, “意識”與人的生命過程的關係更密切。

  比如“神經”, 醫學上有區分“動物神經”和“植物神經”。 “動物神經”是所謂接受人腦支配的, 而“植物神經”是不受人腦支配的。 那麼, “植物神經”的作用原理該如何確定呢? 醫學上的解釋是: 人的本能。我還是願意將“本能”歸於“意識”。 所以, 就可以有“植物意識”和“動物意識”。 從這點出發, 認為動物和植物都有“意識”的沒錯的。

  有人會問, 如果動植物都有了“意識”, 可否進而推論世間萬物皆有“意識”呢?

  至少, 這是可以成立而且可以討論下去的問題。

  哲學上, 通常將“意識”的作用歸納為“意識可以反映客觀物質”。 

  我並不十分清楚“反映”一詞的嚴格哲學意義, 但我也不反對使用“反映”的概念。

  即人們對所謂“客觀世界”的認識, 最基礎的部分就是“意識對客觀世界的反映”。 有了這個“反映”, 才有接下來的所有對客觀世界的各種觀點。

  而說到“反映”, 自然要涉及“反映”到底能達到什麼程度的問題。

  從“反映”的概念出發, 就可以認為“意識”是人的一種“能力”。

  但是, 最重要的是, 人的反映世界的能力是“有限”的, 不是“無限”的。(而人的所有“能力”都必然是“有限”的)

  3. “意識”與“客體”的關係

  因為說到了“反映”, 所以覺得可以將這部分在此做以討論。

  在討論“意識反映客觀世界”的問題時, 哲學上會稱此時的“意識”為“認識主體”, 而稱被意識反映了的客觀世界為“認識客體”。 因此而衍生出“主觀”和“客觀”的概念。

  其實將人們認識世界的過程劃分為“主體”和“客體”, 雖然實用上有它的意義, 但是實際上“主體”和“客體”的概念中不可避免地帶有瑕疵。

  現在的哲學觀點中的說法“客觀世界是獨立於主觀世界之外的, 不以主觀世界為轉移的”。

  按照這個觀點, “主觀”和“客觀”是完全分離的兩部分, 無論“主觀”是否反映了“客觀”, “客觀”與“主觀”實際上並無任何關係。說簡單些, 就是沒有“主觀”, “客觀”依然實際存在着。

  這樣的話, 這個“主觀”就不能同時也是一種“客觀存在”了。即“主觀”不是“客觀存在”。 這樣, 則已經違背了前面曾經提到的“意識是物質活動的結果”的結論。

  而實際上, “主觀不是客觀存在”這句話也是非常彆扭的, 許多人會堅持這個說法, 卻很難解釋清楚它。

  我們既然給出了“主觀”和“客觀”的概念, 所以, “主觀”就不能同時又是“客觀”, 否則就叫作“違反邏輯”。(“A”不能同時又是“B”)

  其次,如果“主觀”不是“客觀”的, 它是什麼呢?

  許多人堅持的“獨立於意識之外的客觀世界”, 這個“意識”之外是“客觀世界”, 那麼這個“意識”之內是什麼? 因為給了“之外”的說法之後, 等於給了“意識”以空間上的意義, 而有了“空間上的意義”的, 如何又“不是客觀”呢?

  所以, “主觀”“客觀”的邏輯上的矛盾是明顯的。 因此, 只能非常謹慎地在相當嚴苛的條件下, 才能實際使用“主觀”“客觀”的概念。 並不能隨意隨時使用它們。

  a) “意識”不是“客體”。

  這是我要強調的觀點。 必須弄清楚這一點之後, 才能弄清“意識”的概念, 以進行其後的討論。

  就是說, 許多人試圖找到根據, 以證明“意識”的物質屬性, 但從哲學上理解, 這種努力根本無論如何不能解決問題, 不能解決“意識與客觀世界的關係”這個問題。 因為這個問題之所以能夠提出來, 前提已經限制在了“意識不是物質”。 你不能一邊在討論“意識與物質的關係”, 另一邊卻又在努力證明“意識是物質的”。

  雖然可能仍然不能用一段非常清晰的敘述來說明“意識不是客體”, 但是實用上我們必須確定它, 否則, 所有哲學上的討論都無法繼續。

  b) “意識”必須與“客體”同時存在。

  許多人比較容易接受“沒有客體就沒有意識”, 卻不能接受“沒有意識就沒有客體”。

  之所以前面曾經說“主客觀”的說法是有明顯瑕疵的, 癥結就在這裡。

  我們所有關於“主客觀”的論述, 其實“主客觀”都必須同時出現, 缺一不可。我們並不能實際去討論任何所謂“離開主觀的客觀”。 因為只要我們一開口說“客觀”, 我們自己的“主觀”就已經在了。

  反過來, “意識”也不能脫離“客體”。

  至少, 我們只能承認, “意識”與“人腦細胞的活動”有着必然的聯繫, 就是說, 我們只能承認, “人腦細胞的活動”是人類“意識”的基本條件, 失去這個條件, “意識”就不能存在。

  所以, 所謂“主體”“客體”其實就是一個事物的兩個方面。是這兩個方面構成了所謂“事物”。 單獨強調一方面是沒有意義的。

  c) 問題的另一面。

  既然“主體不是客體”, 卻又要“同時存在”, 這怎麼解釋?

  這就是我前面曾經提到的, “主客觀”的提法雖然有它的實用意義, 卻不可避免地存在瑕疵。

  為了進行有實質意義的討論, 我們也只好先擱置對瑕疵部分的爭議。

  所謂問題的另一方面, 其實是想說:

  既然“客體不是主體”, 那麼, “主體”到底能夠在什麼程度上“反映客體”?

  從實際上看, 我們所說的所有“客體”, 都必須是“已經被我們的意識反映了的”。 就是說, 我們並不能對所謂“尚未被反映的客體”有任何描述。

  許多人會說:“你不知道的東西, 未必就不存在”, 而實際上。 這種“未必就不存在”的描述其實也是沒有意義的, 就是說, 這只是我們自己的某些看法而已, 並不是對那些“我們不知道的東西”的描述。

  就是說, 當我們的“意識”尚未做出任何“反映”時, 我們不能對那些所謂“尚未被反映”的客觀世界有任何文字(語言)上的描述。

  反過來, 就是說, 我們只能描述“已經被意識反映了的客觀”。

  所以, 我們所討論的所謂“客觀”, 其實是無法包括“尚未被意識反映”的部分的。

  到目前為止, 我們實際對“意識尚未反映的客觀”的全部描述就是“不存在”。

  所有關於“不存在”的爭論, 雖然還是可以爭論下去。 但是實用上我們仍然還只能這樣使用“不存在”這個概念。 否則, 我們還能找到更合適的詞彙嗎?

  所以, 有必要重新審視“意識對物質的反映”:

  所謂“物質”, 必然包括“可被人類意識反映”與“不可被人類意識反映”兩個部分;

  即便是已經被人類意識反映了的物質, 當然也應該包含“不能被人類意識反映”的部分;

  所以, 真正應該仔細討論但又難度超高的, 是如何理解“不能被人類意識反映”的部分。

  實際上, 人們是將“未被人類意識反映”的部分稱為“不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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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評論
作者:bunny2 留言時間:2018-10-27 03:39:23

好討論。同意。也許還可繼續討論,

1)意識的基礎是什麼

2)意識與思維的關係

3)意識的本質是什麼,既如何與其他事物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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