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为什么会死亡?对这个问题可以有很多方面解读。这里所说的死亡不是意外或急病死亡,而是指自然衰老死亡。自然衰老死亡是地球上众多生物所共同具有的生物性状。而我们要讨论的不是人类衰老死亡的生物医学机理,而是衰老死亡在人类和其它生物的进化过程中所起的作用。即:自然衰老死亡,做为一种生物性状,为什么会在人类的进化过程中产生并保留下来。 宇之道认为:衰老死亡是自然选择在人类进化过程中作用于人类的祖先的结果。在资源有限的环境下,衰老死亡是物种尽快更新换代,获得生存优势的途径。 也就是说:如果一个物种是长生不老的,那么它的长生不老会阻碍这种生物的多样化演化。没有多样化,自然界就无从选择,就不会有优胜劣汰。这种生物也就无法进化。所以,长生不老做为不利于种间竞争的性状而被劣汰了。 随着人类智慧的发展,人类的死亡是可以被征服的。人类会获得使人类长生不老的能力,但人类不会选择让全人类都长生不老,因为那样,一是造价高,二是没必要,没意义。这两点不是本文的重点。读者可以在无机生命一章中找到关于这两点的答案。 我已经提出了我的观点:死亡是“自然选择”在人类进化过程中作用于人类的祖先的结果。当然,这个观点不是我首先提出的。它很早就被提出了,但并没有被广泛接受。 提到进化轮,人们最常用的提法就是“优胜劣汰,适者生存”。大多数人认为进化是 “优胜”结果,从而忽略了“劣汰”的重要性。劣汰又可以分为两种:种群间的劣汰和种群内的劣汰。劣汰是通过两个途径实现的:一个是不适者灭绝,另一个是不适者失去繁殖能力。 种群间的劣汰比较好理解。譬如:非洲的草原上没有老虎,亚欧平原上没有狮子。这是由于环境决定的,并不是说狮子优于老虎,或老虎优于狮子。而只是因为狮子更适合非洲的草原环境,而老虎更适合亚欧的山林环境而已。是适者生存发生作用的结果。 种群内的劣汰好像没有受到人们足够的关注。以一个种群做为观察对象话,这个种群的劣汰主要有三种方式:外部劣汰、内部劣汰和自然淘汰。外部劣汰很好理解,也就是种群内病弱的个体更容易成为其它捕食者的猎物。当然它们就很难留下后代了。内部劣汰也就是种内竞争,例如:交配权、领地权等等的竞争。弱智由于没有交配权而无法繁殖,或者由于没有领地而冻饿而死,也比较难留下后代。 自然淘汰,如四季变换、自然死亡,是因自然环境造成个体死亡的现象。它淘汰的不只是弱者,也淘汰强者。在一个种群没有外部竞争的情况下,这个种群的繁殖不会受到限制。如果这个种群是消费类的动物种群,并且这个种群没有更新换代的机制,那么它就会很快的耗尽它赖以生存的资源。这个种群就会因饥荒而灭绝。而如果这个种群有更新换代的机制,则可以与自然达成一种平衡状态。前面提到的四季变换就可以对昆虫类起到了调控作用。以蝗虫为例,当蝗灾发生时,蝗群趋向于吞掉它们所到之处的所有绿色植物。但它们自身的自然死亡机制,如冬天的来临会将它们冻死、即使在热带它们的寿命也不会很长,则可以使蝗灾得到控制,从而使蝗虫种群不至于灭绝。而这种自然死亡的能力也是自然选择的结果。 另外,要进化就要有变异,有变异才能产生多样性。自然选择才能起作用,将在竞争中处于劣势的、不适合环境的个体淘汰。而自然死亡客观上对物种的变异、对物种的多样化起到了加速的作用。从而提高了物种进化的速度。反之,具有长生不老的性状的物种的进化速度就会相对缓慢,从而被淘汰。这也就是为什么处于食物链顶部的物种都具有自然死亡的性状的原因。 为了更清楚的说明自然死亡对进化速度的促进作用,我们举个例子。自然淘汰看似对物种的进化不起什么作用。可实际上,恰恰相反,它对进化有一定的积极作用。先打个比方:假设自然界中的物种相当于现代社会的公司,而公司的竞争力取决于公司所使用电脑的先进程度。再假设公司只能使用同一代的电脑,只有在过渡时期可以短暂的允许新旧两代电脑同时存在。也就是说公司要使用486电脑就必须淘汰386。这也就相当于自然界的资源有限。那么,公司为了在竞争中胜出就必须不断地更新电脑。最后的结果必然是电脑更新最快,最频繁的公司在竞争中胜出。因为我们事先设定了资源有限的条件,所以我们不难得出结论。胜出的公司必然是淘汰电脑最快,最频繁的公司。在自然界中,也是同样的道理,一个物种中的老一代尽快的为新一代让路才可以使本物种在种间竞争中取得优势。 那么老一代为新一代让路的最高效的方法就是老一代的衰老死亡了。下面我们来证明一下,除了衰老死亡,生物死亡的不外乎饥饿,意外伤病,被同种杀死,被异种杀死这几种吧。饥饿和意外伤病死亡在新老一代身上都会发生,新一代并不会有多少优势。被异族杀死也是一样。那么让同种中的新一代去杀死老一代不是也可以淘汰老一代吗?首先,新一代并不一定比老一代有体力优势。其次,生物进化到一定程度就会产生自我意识。老一代如果知道自己会被后代杀死,它们就会拒绝繁殖。总之,衰老死亡才是老一代为新一代让路的最高效的方法。所以我认为,死亡是自然选择在人类进化过程中作用于人类的结果。在资源有限的环境下,衰老死亡是物种尽快更新换代,获得生存优势的途径。 下面再用反证法证明一下上述论点。让我们分析一下:如果一个物种不衰老死亡会出现什么情况。如果一个物种不衰老,而且它们也一直保持繁殖能力,那么没有什么东西可以阻止它们老一代和新一代结合并繁殖。如果这样,它们的老一代就甚至有可能和比它晚一百代的后代结合并繁殖。这样的结合所产生的后代,会使它们的一百代进化成果倒退大约五十代。所以,如果一个物种不衰老死亡,这个物种的进化速度会异常地缓慢。从而被进化过程迅速的物种淘汰。所以,绝大多数自然寿命长的物种都已经灭绝。仅有的存留至今的生物,我们称它们为“活化石”。 如果人类的祖先的自然寿命都很长,那么现在我们会遇到几千岁甚至几万岁的人。那么地球上的人口会是多少?恐怕地球早就挤爆了。那能不能通过降低古人类的生育率来解决人口问题呢?生育率低,进化速度就会慢。而古人类的智商还不是很高,低生育率会延缓人类智商的进化速度。人类就会被其它物种淘汰。所以,这也反证了人类的自然寿命不能太长。 有的物种,如乌龟和一些古老的植物,就衰老的很慢,甚至可以做到“长生不老”。但是有这种能力的物种的进化速度非常缓慢。它们得以留存下来是它们所处的环境决定的,就是说它们的竞争者比较少。而它们进化的速度决定了:它们不可能像人类一样站在食物链的顶端。可以打个比方:可以把进化迅速的物种看成跨国公司,需要不断的创新,否则就会被淘汰;而把进化缓慢的物种看作个体作坊,如:修鞋匠、修脚工、按摩师等,他们的技艺更新的就不是很快,甚至可以把技艺世代相传,但他们想要成为跨国公司却不太容易。 另外,具有长寿基因的个体并不比不具长寿基因的个体的繁殖能力更强。所以,长寿个体并不能拥有更多的后代,长寿的特征就不能被自然选择保留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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