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穷汉找我要钱,我满口答应,告诉他,听我讲三分钟数学就给钱,他疑惑地看着我。我讲了快到一分钟,他便哀求道:大爷,您饶了我吧!说完,抱着脑袋逃跑了。嘿嘿,这世道,就是说不清。)
三分钟数学系列(结语四之四/) 关于数学的这一系系列,前面己经结束过。但觉得似乎缺少了点什么,言犹末尽。所以,加了这几节,专门谈数。 我们知道,自然数就是1234-56789,10,11,…,有理数是可以表示成两个自然数相除的数,如1/2,2/3,等等。从1到10,有十个自然数,从1到10有多少有理数呢?无穷无尽,哪怕从0到1,也有无穷无尽的有理数。如果我们问这样一个问题:自然数和有理数哪个更多。答案会是什么呢? 回答之前,先用剧场的情形来比划一下。一个大型剧场有许多座位,如果来了黑圧压一大群观众,数不胜数,是人多还是座位多呢?不仿让大家坐下来,如果人全部坐下了,还有空座位,说明座位更多。如果座位坐满了,还有人没坐下,说明人更多。如果没有剩下的坐位,也沒有多余的人站着,座位与人正好一一对应,则人与座位一样多。 用一一对应的概念,来讨论一下自然数与有理数的多少。对于自然数12345……直到无穷大,如果我们以每一个自然数相应的倒数为对应的有理数,如1对应1,2对应1/2,3对应1/3,4对应1/4,等等,这样,不管有多少自然数,我们总可以在0至1之间,有一个相应的有理数与之对应。从而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0到1之间的有理数不比自然数少,至少一样多。这样的结论显然是正确的。 一个不争的事实是,有理数除了分布在0与1之间,从1到2,2到3,直至无穷大,还有无穷无尽的有理数。那么,我们是否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有理数比自然数多呢? 回答这个问题之前,用一一对应的方式,作另一种不同的演示。选平面直角坐标系,有X轴和Y轴,原点为(0,0)。作一系列平行于X轴和Y轴的直线,x=1,x=2,x=3…,y=1,y=2,y=3,…,这些直线交叉点的坐标为自然数(x,y),即(1,1),(2,1),(1,2),(2,2),…将每个点用其横坐标除以纵坐标,即x/y来表示,显然x/y是一个有理数。由于x与y可为仼意的自然数,所以,全部的交叉点就构成了全部的有理数。 我们沿一相限45度方向,呈之字形,将所有的交叉点依次编号,(1,1)为1,(2,1)为2,(1,2)为3,(1,3)为4…,依此类推。这样,每一个交叉点都有一个编号。显然,无论有多少点,都有足够的自然数与之对应。也就是说,无论有多少有理数,都有足够的自然数与之一一对应。所以说,有理数不比自然数多。 这是数学上一个十分重要的证明。用同样的方法,还可以证明,完全平方数与自然数一样多;奇数与自然数一样多;偶数与自然数一样多;去掉部分自然数之后的自然数,与自然数一样多。类似,除掉那些投奔了美帝的华人,人民还是那么多。这些结论,难以辩驳,但不符合人们的常识,同时,数学中的基本运算加减乘除,在这里也失去了意义。这不禁让人怀疑,数学是不是出了毛病? 有必要再回顾一下"数学是什么"这样的基本问题。数学是一门演译的科学,新的结论与定理,都是在严格的逻辑链上产生的。演绎的大前提则是公理。欧几里德建立了几何学的五个基本公理,从而演绎出欧几里徳几何学的全部內容;黎曼选择了不同的几何学公理,得出了一门非欧几何学,导致后来相对论的发现;牛顿借鉴欧几里德的公理思想,创立牛顿三大公理,从而诞生了牛顿力学;柯尔莫哥洛夫将公理引入概率,即一件事情发生的最大概率不超过1,局部小于整体,从而完善了概率论。 一般来说,数学家如果遇上了真正的难题,自己是没法解决的,或者说用纯粹的数学方法,是解决不了的,要请求思想家哲学家政治家,或者阴谋家的帮助,就是要进行一次思想上的革命,掀翻棋盘,重新制定遊戏规则,改变公理,从头再来。 解决“有理数不比自然数多”这样违背常理的问题,数学家们对千百年来恪守的公理“局部小于整体”,作了全盘修正,改变为“局部不小于整体”,或者"局部与整体相等", 新公理正视了无穷集合的存在,用数学的语言来阐述就是:存在与父集合大小相等的真子集的集合,为无穷集合。这一概念是由戴德金首先提出,康托尔发展完善的。 新公理的推出,带来了数学的飞速发展,也带来数的飞跃。今天数学家们所研究的数,己经不仅仅是停留在自然数有理数,复合数代数数超越数,这些有限数的范畴,己经进入超限数的时代,即基于无限而抽象与提练出来的数,虽然讲的还是一二三,但内涵与外延都完全不同。一个人搬着指头数算,如果能理清一两个超限数,就会对人类作出巨大贡献。 但是,好景不长,新公理很快就遇上了新的难题,就是有名的罗素悖论,由集合论中,讨论不将自身作为子集的集合,而引出的逻辑问题。用生活中一个简单的例子,可描述罗素悖论所反映的逻辑问题。假如小镇上有一位理发师,声明只为那些不为自己理发的人理发。这一陈述对其他人都有意义,但对理发师本人则是例外,如果他不为自己理发,就应该为自己理发;如果他为自己理发,就不应该为自己理发。 罗素悖论引发了一阵混乱,但很快就得到了解决。德国数学家策梅罗(Emest Zemelo, 1871--1953), 也是罗素悖论的发现者之一,再次运用数学公理的思想,提出了七条公理,从而园满地解决了罗素悖论。有意思的是,解决了罗素悖论之后,有关的数学争论并未平息,反而越来越激烈。因为策梅罗运用了一个后来称之为“选择公理”的公理,这里面的内容很坚深也很啰嗦,就此打住。通俗地说,选择,正好点明了数学的实质和核心,数学就是选择,数学的根基是公理,而公理正是基于数学家的兴趣选择与道德选择。 数学是选择。生活何尝不是选择呢?人们往往追寻生命的意义是什么?其意义也许就在于你自己的选择,可以是了无生趣毫无意义,也可以是意义非凡。社会,所追寻的何尝不是自由选择呢?让别人自由选择,就叫民主。自已能作出自由选择,就是人权。 或许,上帝的智慧与奇妙,正在于给人充分的权利以自由选择,你可以选择相信上帝,也可以选择弃绝上帝。而数学,正是一门关于选择的学问。帮助人们在学习工作生活中,作出选择的一门学问。(全文再次结束,下集继续折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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