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来北美30多年,深知国人从来到国外生活的第一天起就盼望着一旦有条件就会买房给自己一个名符其实的家, 而不像当地的白人,他们并不在乎一辈子租房子住(笔者有一对四五十岁的洋人工薪夫妇,男的是会计租笔者房子租了6年,还有个40多的单身汉一年工资5万元一直租住在笔者照管的房子里)。而大多数国人来到北美经过一段时间打拼生活安定之后,仍然努力工作赚钱很多人很快有了自己的第二套甚至是第三套房子这样就难免要跟租客打交道了。当然可能有些人会说, 我不和租客打交道我去交给租房公司让专业人士替我打理。但那样的话无形之中你的租金收入就会少了百分之十左右。而重要的是管理公司他们也只是一般的日常管理如果真遇上了坏的租客他们也不能帮你去驱赶还是要找其它律师等专业人士付高额的费用。所以学会自己做房东是最好的选择。 笔者从事房地产行业尤其是与租客打交道也有20多年了,应该说既走过麦城也不乏过五关斩六将的经历。下面结合我的亲身经历总结一下当房东的注意事项: 一,关于选择房客: 选择房客很重要但是要如何选择呢? 有的人觉得应该查看其信誉但个人又无法查看而如果使用专业人士则需要很高的费用。再者说了,人不是一成不变的,如果他的生活状态有了变化那他的行为方式也会发生改变。他以前的信誉好不一定能够保证他一辈子都会好。 有的人说看面像, “相从心生”, 但又有人会说“人不可貌相”, 看来这一条也不能保证。很多华人往往认为当地白人不好搞定,尤其是听到别人讲的那些行行色色的老赖租客于是只好找新移民及国人, 认为这些人会胆小守规距。然而事实未必如此。结合我的亲身经历, 我认为当地白人他们的骨子里是很守法的,他们付租金还可能会高些。所以对洋租客也不可一概而论。 至于到底选择租客用什么标准我认为无非就是尽量了解他的更多信息:他是什么工作以前在哪里住有没有联系人等等等等…….也可以给他一个申请表让他填写但前提是不会太详细给他吓跑! 我认为在挑选租客时你唯一值得考虑的是:你是否可以承受一月租金的损失?因为你的房子如果不租给眼前这个有意愿者那月底前租不出去的话很可能一个月就空过去了。 关于选择租客我认为没有一定之规,唯一最重要的是你要权衡:你是选择你最大的利益还是规避尽可能风险? 不管你做了什么选择你都有可能遇到坏的租客(尽管概率较低)关键是你如果万一遇上了如何处理。万维网有个连载文章讲过其精选的租客但最终此租客变成老赖上了法庭。所以我认为做为房东要学会遇到问题如何处理。 二, 清楚房东房客的关系 这里主要是指要明白当地的法律法规,主要的是明白房东房客是平等的地位主体在商业交易中形成的关系。当然政府在制定法规中会对房客有一些倾斜认为他们是相对弱势的尤其是BC省。 例如押金只为半个月租金而旁边阿省则为一个月租金。要知道这就造成很大的不同。 既然是平等的关系那在租赁关系中房东的权利义务是提供住房收房租而房客是享受房屋提供的舒适交房租。尽管很简单但往往问题就是出现在这上面。 首先做为房东一定要第一时间解决房屋出现的问题不可给租客留下任何话把;其次, 做为房东你一定不要打扰房客,不要认为是你的房子可以随便就去看看。如果要查看一定要给其24小时的通知。千万不可以让房客找出你的瑕疵这样你才能立于不败之地。 以上都是你的责任义务。 而对于你的权利收租金一定要重视, 很多房东往往从收房租开始一步步让租客变成老赖的。收租金有几条要注意的是: 第一, 租客交租金一定不能晚,每月一日收一定要在这月的最后一天晚八点前确认, 如果没有到账则一定要与租客打电话确认第二天中午12点之前到账。千万不要轻易同意租客晚交。 第二,既便由于某种特础原因房客交不出当月房租(当地洋人不像华人有忧患意识他们通常是月光族)但起码要他交出半个月的房租。 因为只有这样的话一但情况有变既便将来不得不启动驱赶租客的程序你才可以把你的损失降到最低。 第三,这一条与上一条是连在一起的,因为你如果给租客一个十天的腾退房屋通知(10 days Notic)到双方到BC省房东房客管理机构解决问题, 时间快的话也要到月中了,租客的押金已经不够补偿你的损失了。 (未完待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