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到壇里關於武統台灣的話題多了起來,大家似乎已經對和平統一失去希望,好象和統已經不可能了除了武統別無選擇,在下也忍不住想說兩句,算是給兩岸和平統一建言建策吧。 台灣問題,說到底就是一個統獨問題,大陸要統,台灣要獨,似乎找不到共同點,即使說到1992年的“一中”共識,也還有人問,這一個中國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呢?還是“中華民國”?這還真不好答,鄙人不才,這裡提個方案,既能讓大陸統一、又能讓台灣獨立,看能否為各方所接受。 首先,大家應該明確關於統一的概念,所謂的“國家統一領土完整”主要是講的一國領土的統一,就象地圖上標明的某國,我們看到的往往是一塊土地面積,至於這塊土地上是不是有人、有什麼樣的人住就不重要了,因為的確很多土地(比如島嶼)上沒人居住,但它卻屬於某個國家的領土,不能因為它上面沒人居住就說它沒有國家,對吧?所以呢,國家統一應該是講的土地的統一,而不是人民的統一,也就是說,我們在談統一時應該把土地和人民分開來考慮,這樣就避免了上面關於“一個中國”問題的困惑,因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也好中華民國也罷,那是對人民而言的,比如台灣人認可中華民國、大陸人認可中華人民共和國,但我們說的一個中國概念是對土地而說的,不是對人民來說的,搞清了這個概念,中國統一問題就有解了。 前面說了,“中國”這個概念,應該是指的地圖上那塊土地,不是指的那塊土地上住的人,土地的位置亙古不變,但人的歸屬是可變的,今天他是中國人,明天他移民了,變成了另一國人,正常吧?現在“中國”的土地上,住着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人民,另一塊叫台灣島的中國土地上,住着一群不想做中國人的人,他們想獨立,那好啊,人有遷涉的自由,也有選擇國籍的自由,人家不想做中國人大陸是不好勉強的,是吧?但他們應該承認即使他們不是中國人了、但他們居住的那塊土地是中國的,他們要獨立建國,也可以,他們可以另找地方建立一個新國家,如果實在找不到,可以租住中國的這塊叫台灣的土地居住,定期向中國(註:指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交納租金(租金的多少雙方可以談),他們就可以繼續在中國的土地上生活,就象是中國招了個租客一樣,至於這個租客要打出個什麼什麼國家的旗號?悉聽尊便,這與房東無關,只要你承認腳下這塊土地是中國的並按時繳納租金就行了,簡單吧?容易吧? 各位看官可能要說了,這位租客可是個國家喔,那不成了個沒有土地的國家?對!就是這個理,不過也不奇怪,這在國際上早有先例,當年巴勒斯坦人被以色列趕出了家園,阿拉法特不是在突尼斯建立了流亡政府嗎?巴勒斯坦一度成了個沒有土地的國家,但這並不妨礙巴勒斯坦做為一個國家的存在,這位租客完全可以效仿巴勒斯坦,建立個沒有土地的國家,只要付足了租金,就可以悠哉悠哉的生活,何樂而不為? 綜上所述,只要把土地和人民分開,就可以完美解決中國的統一問題(領土統一),而且是和平統一,對中國大陸可以每年收到一筆租金,對台灣(或者叫其他什麼國家)只不過定期繳納租金而已,雙方就可以和平共處,生意該怎麼做還怎麼做,兩岸該怎麼來往還怎麼來往,中國大陸得了面子還得了實惠(租金),台灣雖說花了錢,卻實現了獨立(人民獨立),得了里子又得到了安全,值了! 這叫作:“領土統一,人民獨立”,即:大陸實現了領土統一,台灣實現了人民獨立。兩全其美!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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