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有个打假的网红去连云港海鲜市场买海鲜时遭遇“鬼秤”,与对方理论反遭市场管理方抢夺手机。网上的大部分舆论都是支持这位网红。当然,也有人说这是恶意打假,不该支持。联想到以前还有恶意讨薪,恶意返乡等种种恶意行为。那么,问题来了,如何定义恶意还是善意?或者说,谁来定义恶意还是善意? 在海鲜市场的“鬼秤”摊贩和管理方来说,这种行为当然是恶意的。而对大部分的顾客来说,这应该是善意的行为--谁也不希望经历他的遭遇。所以,恶意和善意,往往对立方有不同的定义。而法律的制定,就是为了公正 – 不偏袒任何一方。法律上不会看善意恶意,只看行为上造成的结果。而强调恶意,质疑动机,往往是统治者或是既得利益者想要抹黑别人的伎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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