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的靈對於我們的得救至關重要。 1. “你們 ... 信了基督,既然信他,就受了所應許的聖靈為印記。這聖靈是我們得基業的憑據...。”(弗1:13-14) 2. “因為凡被神的靈引導的,都是神的兒子”(羅8:14) 3. “所以我告訴你們:人一切的罪和褻瀆的話都可得赦免,惟獨褻瀆聖靈,總不得赦免。凡說話干犯人子的,還可得赦免;惟獨說話干犯聖靈的,今世來世總不得赦免。”(太12:31-32) 我們應該認識神的靈因為基督說“你們卻認識他” 1. “我要求父,父就另外賜給你們一位保惠師(或作:訓慰師;下同),叫他永遠與你們同在,就是真理的聖靈...。你們卻認識他,因他常與你們同在,也要在你們裡面。(約14:16-17) 如何知道我們“認識神的靈” 1. 耶穌說:“祂既來了,就要叫世人為罪、為義、為審判,自己責備自己。為罪,是因他們不信我。為義,是因我往父那裡去,你們就不再見我。為審判,是因這世界的王受了審判。”(約16:8-11) 如果經常感到聖靈的提醒和責備,這是聖靈內住的一個很強的指證,是神兒女的一個見證。 2. 根據聖靈所結的果子,我們能夠認出是否有聖靈的同在。 · “聖靈所結的果子,就是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溫柔、節制。這樣的事沒有律法禁止。”(加5:22-23) · “只等真理的聖靈來了,他要引導你們明白(原文作進入)一切的真理;因為他不是憑自己說的,乃是把他所聽見的都說出來,並要把將來的事告訴你們。”(約16:13) · “他要榮耀我,因為他要將受於我的告訴你們。”(約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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