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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遣返逃犯邓心志免死内幕 2009-12-30 15:08:21

加拿大遣返逃犯邓心志免死内幕

钟正品

  无论是陕西省丹凤县高中生徐梗荣,还是近日突曝自杀或疑似被自杀的武冈市副市长杨宽生及重庆官员乌小青,忙忙碌碌的芸芸众生,估计没有人会庆幸自己活在一个人治的社会里。

  但有一个人应当例外,外逃官员邓心志就应当庆幸自己活在一个人治社会里。

  正因为人治,他才能从死亡的边缘获得15年的从轻发落。

  2009年11月19日,南方周末以“让人吃惊”的感叹来报道诈骗嫌疑犯邓心志的从轻改判。诈骗2425万元,携800余万巨款潜逃的邓心志,被遣返回国后,不但没有被判死刑,而且从一审的无期徒刑改判成15年的从轻发落。事件一出,舆论哗然,纷纷质疑:这样的轻判,能在多大程度上感召贪官回国,取信国际司法?

  最终令邓心志逃过大劫的关键因素,竟然是中纪委领导的讲话。据南方周末报道,2009年5月6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邓心志案。此案最大的争议在于邓心志被遣返回国是否算自首情节。检方当庭抛出了一项新证据,2009年8月初,邓心志前往加拿大移民局报到后,又向联邦法院申请司法复核、遣返前风险评估。官司败诉,邓走投无路后才接受遣返的。公诉人意见很强烈,邓没有自首情节,当庭建议判处无期。邓的辩护律师赵小鲁、苏衍庆则拿出了中纪委领导的讲话为支持:对外逃贪官遣返的要争取按照自首处理。辩护律师认为,如果对邓心志从轻处理,中国法院就向外逃的贪官表明了一种态度:只要你们放弃无休止的上诉缠讼,接受遣返,依然可以争取按照自首处理。
  
  一审法院并未采纳辩方的意见,以合同诈骗罪判处邓心志无期徒刑。但北京高院却采纳了辩护律师的意见,以中纪委领导批示为依据,认定邓心志接受遣返属于自首情节,将无期徒刑改判为有期徒刑15年。

  这就不能不让人感叹,中纪委领导的讲话,居然比法律的界定更权威,比法律的条律更强硬。这也就进一步印证了官场及社会上的说法:中纪委想让你死你就得死,中纪委想让活你就能活。

  这个事件,至少说明了两点:

  一是中纪委领导的讲话,比法律管用。领导的一篇讲话,竟然成为量刑依据,恐怕在现代国家找不到第二个。只能让人一下子穿越时空,回到凭一句“刀下留人”,就能让人生死立判的封建时代。中纪委领导的讲话都有如此威力,那胡锦涛、温家宝的一句话,甚至一个眼神能杀人,也就不足为奇了。幸好胡总书记一般比较沉稳,没看出他是个爱生气的国家元首,这是万民之幸,百官之福。温总理虽然爱动情,但也只是流流眼泪,虽然听说凡他流过眼泪的地方的官员们,都从此失去了升迁的可能,但那也只是传说,不足为信。但说到底是以情“动”人,不是杀人,也算仁慈。但谁能保证,在我们不知道的地方,温总不会悖然大怒呢?大连访民仇杰2008年在温家宝居住地附近截停温家宝座驾被劳教一年的事,就说明了这个问题。

  二是中纪委越俎代庖,代替最高人民法院进行法律解释,已成惯例。以前有中纪委副书记代表中国政府,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对外宣布,绝不判赖昌星死刑。现有邓心志案中的中纪委要求从轻发落的领导讲话。还有在徐梗荣案中,丹凤县公安局的纪委书记王庆保召开案情会议,不顾与会多名干警的建议,认为徐梗荣已到崩溃边缘,不能前功尽弃,要求加强审讯,直接导致了徐的死亡。而事后,这位纪委书记却被免予刑事处罚。这还都是公开报道的,没有公开报道,在各类案件中时隐时现的中纪委背景,又何止万千?中纪委直接负责对法律的解释,甚至直接制定与现实法律相悖的条例,并且利用手中权势,迫使检察院、法院接受,至少说明,即使中共建设法治社会的承诺是真诚的,但中纪委的作为恰恰说明阻碍法治进程的势力,正来自中共内部。甚至可以说,中纪委本身已成为人治的保护神,法治的破坏者。

  至于用轻判感召外逃贪官尽早回国的说辞,其正面效用如何,大可存疑;其负面作用,则是铁定的——不仅不能取信国际司法,反而有辱中国的司法形象。在赖昌星前妻曾明娜回国后,有记者问赖昌星的律师梅塔斯,梅塔斯认为,曾明娜曾是中方指控的要犯之一,突然让其回国,又对曾明娜对待良好,但即不撤回原控诉,又不进行审判,反而显示中共为了达到目的,变换太过无常,拿法律当儿戏,这种法律状态,说明赖昌星回去有不可测的风险,反而对赖昌星有帮助。

  瞧瞧,中纪委以党的机构代行政府部门职能,煞费苦心地隔海喊话,以随意操控司法营造的“人性”环境,反而更加增强了中国司法不可信的印象。就算是无心之失,惯性之为,也在客观上成了那些“反华势力”涂黑中国的最大帮凶。“反华势力”的叫嚷、抹黑,国人早已熟视无睹,具备了相当的免疫力。但中纪委的这些个举动,不仅令国人瞠目,更令“反华势力”雀跃:我靠,原来那边有兄弟,比第五纵队还厉害。
   
    1936年10月,西班牙内战期间,西班牙叛军和德、意法西斯军队联合进攻西班牙共和国首都马德里时,叛军佛朗哥手下的将领拉诺在一次广播中扬言,他的四个纵队正在进攻马德里,而第五纵队已在首都等待。这个第五纵队,指的是潜伏于马德里市区的内奸、叛徒和破坏分子。此后,“第五纵队”成为内奸或内线的代名词。现在第五纵队即成为帝国主义在他国进行颠覆活动时收买的叛徒和派入的间谍的通称。

  于是,我们虽然看到那么多批评中国政治体制的文章,但很少看见国际社会(除了中国人)正儿八经批中纪委的文章。这不是阴谋,这是阳谋。原因很简单:中纪委的权力和作用越大,中国社会就离法治越远,中共就越腐败,中国民众就越接近承受的极限。
  
  所以,希望更多的邓心志快回来,回来前,莫忘了跟中纪委要个批文。其它部门的批文是批钱批地,这个批文是批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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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山哥 留言时间:2009-12-31 11:54:15
Interes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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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零加一中 留言时间:2009-12-31 07:37:20
中国的司法程序完全颠倒了.
在正常国家,先是司法部门对嫌犯立案审查,直至判罪.直到确认有罪,该党类似纪委的机构才出来,"此等败类岂能呆在我党",于是党纪处分.到这一步,一般就开除了.
在中国,先是纪委做公安局的工作,搜集证据等等.等到证据确凿,或至少他们说确凿了,然后开除党籍,移交公检法.至少大官,莫不遵循这个程序.
所以大官罪犯们,不象其他国家罪犯,先进拘留所,而是先进五星级饭店或(内部)高级招待所,因为双规地点大多选那种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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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gskhgd 留言时间:2009-12-30 19:22:25
中纪委就像明代的东厂,握有极大的生杀大权,在缺乏法制的社会,尤其现出他们的重要性,没有办法,寻常老百姓被迫终生遵纪守法,不得越雷池半步,否则后果自负。官员们则是如趟平地,就算犯了法,也是一牢两制,像陈希同,陈良宇,刑事犯罪贪赃枉法之徒,坐牢都比老百姓讲究,不收牢狱之灾,不受牢头狱霸之苦,和谐呀,从党内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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