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战结束后,约60万日军在远东被苏联红军俘虏并运往西伯利亚等地进行强制劳改,估计约30万人死亡。这些战俘多被流放到西伯利亚和蒙古人民共和国进行强制劳动改造。由于环境极其恶劣,以及缺乏基本的粮食和休息,许多战俘死在了劳改地。这些战俘从1946年底开始被陆续遣返,直到1950年基本完成。 日本战俘在中国则太受优待了。1945年日本投降后,约350万名日军战俘(日俘)及侨民(日侨)滞留中国。其中日俘128万人,日侨约80万人主要由国民政府在盟军协助下收容并管理。多数日俘通过葫芦岛、大连等港口在1946年5月起陆续被遣返回国。而在东北的日军战俘除去被带到苏联外,好多都加入了当年的解放军,尤其是日军医务工作者。有人说当年加入解放军的日军战俘多达三万人。也有说这些人帮助解放军扭转了当时内战。因为最开始,四野几乎被当时的国军消灭,甚至准备逃往苏联。1956年,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对1100余名日本战犯进行了审判,并先后分三批宽大释放了这些战犯,随后他们相继返回日本。 在释放这些日本战俘同时,无数当年的抗日英雄被毛泽东在一系列运动中处死,替日本人报了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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