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卡恩事件之二-----信仰畏懼的重要性 人不能是什麼都不怕。天不怕,地不怕,什麼都不怕,那這個人就是非常危險的人。心中的最高行為準則是信仰畏懼或道德畏懼,就是在做他自己也覺得不對的事情的時候,有一種畏懼的心理。人要對自己的行為有所畏懼。 這實際上已經是生存進化的規律。因為,這樣一是對自己好,如果什麼都不怕,自己就處在高度的危險中,因為他自己就會去碰觸許多危險的事情,傷害自己;二是對別人好,因為你什麼都不怕,也意味着你不怕去侵犯和得罪別人,傷害別人。一個人最典型的什麼都不怕的時候,是他喝醉了酒的時候,那時他什麼都不怕,因為他的大腦已經神經麻醉的了。還有就是他的權力大到極端的時候,他當然什麼都不怕,結果可能是自己和別人都倒霉遭殃。還有就是他很多錢的時候,錢多了也會使人什麼都不怕,可以買兇殺人,也可以聚眾吸毒,也可以買人家的肚子生孩子等等。 人特別容易在成功的時候得意忘形,就是自己什麼都不怕了。卡恩是一個很成功的人,但是這次美國人把他當作普通刑事嫌疑犯來看待,把他在監獄裡關了4天,這是他無論如何都想象不到的。看他的神色憔悴和落魄,可知那牢房的飯是多麼難吃。也就是說,你可能自以為是的什麼都不怕,但是事情的發展最終會讓你怕的。 作什麼事情,開車,炒股票,喝酒,交朋友,遇到關鍵場合,多點怕字,怕字當頭,可能會好些。英語中有“謹慎即大勇”的說法,就是你要多點害怕的心態,對你肯定有好處。 如果你一定要去做什麼出格的事情,即壞事,如假藥假牛奶,吸毒嫖賭,那你好好想想會使你害怕的事情,如果你還能這樣想的話,你還可能有救,如果想都不想了,那你基本就玩完了,這不僅是對你說的,主要是對我自己說的,因為我想自己有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