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如同電腦。司法如同硬件、律條如同軟件、立法如同編程、監督如同運行調試。 二.一台電腦,硬件、軟件、編程、調試,缺一不可,並且都必須正確合格,否則這台電腦就不正常,甚至就不能成為電腦。 三.同樣一個法(制),司法、律條、立法、監督,也是缺一不可,並且都得合格正確,否則就不正常,甚至不能稱其為法(制)。 四.《法》有善法、惡法、真法、假法之別: 1.善法:抑惡揚善、倡導人性、維護文明、創生財富、安居樂業、繁榮昌盛、……。 2.惡法:抑善揚惡、倡導獸性、毀滅文明、破壞資財、居業不安、荒蕪毀敗、……。 3.真法:法制真實可信、司法律條立法監督(法之硬軟件編調程序)完備正確。 4.假法:法制虛偽無信、司法律條立法監督(法之硬軟件編調程序)不全荒謬。 五.今天中國大陸法制之實況: 1.以權代法,只能為當權者服務。而當權者非受法之民所選出、非受法之民所認可。所有法制構件都是由層層當權者旨意所形成。因此實質只是當權者之旨意,而無法無制,或最多稱其為“當權者之法”。 2.法規律條矛盾百出、千瘡萬孔、甚至荒謬絕倫。例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信口開河的、盡其所能的羅列出鋪天蓋地的民主自由,成為古今中外,人世間最豐滿無比的民主自由的國家。但後面又定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不得有危害祖國的安全、榮譽和利益的行為”。這裡籠統毫無根底的“祖國”,也只能落實到當權者的身上。因而前面所有的人世間最豐滿無比的民主自由,可以由當權者一言勾銷,成為實際上落實到只准為當權者“抬轎子吹喇叭”任其奴役宰割的民主自由了!這樣的文字戲法、無賴的把戲,讓多少的憨厚虔誠的信徒,落得掉了腦袋還不知是怎麼掉的可悲可怖的下場。其社會效果,只能造就成一個吹噓拍馬、奴顏婢息、豬狗豺狼、群魔狂舞為所欲為的國度。 3.幾乎所有司法執法者都未有資格驗證,只不過是黨政的指派而矣。而其中百分之九十至少是大部分成員都是些:土匪、流氓、無賴、下三爛、濫竽充數、不學無術、白吃饃饃的人渣罷了。這就像一台電腦的硬件幾乎全部,至少大部都是些不合格的爛廢件,這樣的電腦能正常正確的運行嗎?司法最根本的原則是“以事實為根據”,而這幫子毫無品質素質的成員,本身就不懂判斷事實的充分而必要的條件,更懶的去做查證屬實的操作過程。這樣辦案能不怨假錯亂嗎?佘祥林、趙作海案是極端難得的殺人案被殺人又再出現才得平反,而那無數的沒有這樣巧遇的怨假錯案的真相又如何能在這個體制下得以發現和平反呢?更可怕的是,由於這幫司法成員的品質極端卑劣,像重慶打黑中的官匪勾結,那把整個天國的司法,變成了黑白顛倒、抑善揚惡、殘害百姓、無比兇殘、有還不如無的惡魔機器。這樣的兇惡事件就只重慶一地才有嗎? 4.毫無自律、更不受監督。相當於電腦編程不經調試驗證、不受反饋糾正,對任何真誠負責的軟件公司是不能也不敢發行施用的。而唯有這裡,能以更敢於把比電腦軟件更嚴重千萬倍的,關繫着億萬人民生命財產的司法,毫無自律、更不受監督的狂暴橫行!這是當今世界只有以法制為幌子的草菅人命、專制暴政的國家才有的最明顯的特徵。 五.今天中國大陸律師之實況: 1.有品質有素質,真正合格的律師,不是被停業,就是被軟禁甚至請入監,更慘的是活不見人死不見屍的被蒸發掉!因此好律師越來越少,剩下的也只能是或大部分是:不學無術、濫竽充數、為了老婆孩子混飯吃的混混律師了。 2.在這裡做為律師的神聖底線:正直正義、抑惡揚善、精通法理、嚴謹作風、認真負責、廉潔光明、……已經成痴人說夢,發揮不出什麼作用。而在這裡能真正讓律師起作用的只有:金錢、權勢、美女、人脈、關係、獻媚、見風使舵、投機巧變的能力了。 3.在這裡當權者眼裡的法制和做為法制的一個附件的律師,都不過是他們為了維護他們的政權、欺壓百姓和讓外國人看的幌子罷了。尤其是律師更在他們的眼中是個礙手礙腳的贅瘤,只能得過且過的混糊着過罷了,並沒有什麼可靠的權利和地位。一但你不自覺自量,還自以律師的天職來認起真來,那就立刻成了當權者的眼中釘、肉中剌,他們就會毫不客氣的把你像碾死一隻螞蟻樣的輕易的處置掉。因此在這裡的律師不但沒有絲毫的神聖光環,相反地兩面受氣,灰出溜地在牆夾縫裡求生存:要做有良心的好律師就遭官老爺的打壓,輕則停業,重則遭罰;要做沒良心的孬律師就遭百姓的唾棄,無人問津,也無法生存。今天中國大陸的律師們都已到了連自身都不保,無能自救的地步,還扯談什麼抑惡揚善伸張正義了。 六.今天中國大陸百姓受法之實際情況: 1.遭劫不報案,因為視髒官比劫匪還更卑惡萬倍。請參看《XXX搶劫詐騙案集要》。 2.怨民無路走,只得自找“說法”,被迫出楊佳捅警、甕安暴亂、自焚跳樓、群起抗爭、……。 3.匪徒揚眉吐氣、髒官連連高升、受害人如過街老鼠、正義之士慘遭身敗名裂家破人亡獄牢之災。 4.中國大陸黑,而司法是黑中之黑,全部司法過程都是“黑操作”。老百姓買樣東西還給開張發貨票呢,而唯獨大陸的司法,不給當事人你絲毫的票據。並且過後他們可做出驚人的無賴,說你什麼都沒有做。他們不給你絲毫的過程憑據,而說你空口無憑。 5.下面且以民謠作為中國大陸百姓受法實況的總結: 天國的司法,有還不如無; 十官九貪,十判九怨! 以權代法,無法無天! 指鹿為馬,黑白顛倒! 官匪勾結,抑善揚惡! 怨假錯案要超過古今中外加起來的七百倍! 受害的老百姓到了:哭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頻於走投無路的絕境!!! 聯繫電郵:xgslrl@gmail.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