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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三生的博客  
因批评政府,被博客中国封杀,被凤凰网、华声网站等强力删帖。随流落异乡寻找发声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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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日志正文
作文无标准,盼出台《言论不自由法》 2011-04-05 13:40:40

作文无标准,盼出台《言论不自由法》

《中国网络民评官百人团》:石三生

 

此文的标题,在从警局出来之后,就写下了,却一直没耐心写完。文档中,如此只有标题和三两句想法的文,多过已经交付互联网的。自己作文虽然常天马行空,依旧难免会有所顾忌,这顾忌,一是来自从小接受的教育;二是来自耳闻目睹之社会怪象。

 

民主启蒙名人----洋人杨恒均玩了一个漂亮的失踪案之后,看到艺术家艾未未先生被公开拘押。自己和艺术家还隔着十万里,又平常不太关心名人,也不知道名人们都干了些啥?只知道他是大诗人艾青的孩子。抓不抓的,和自己也没啥关系。谁想那一直患有被迫害狂想症的作家顾晓军,却在文中把石三生和艾未未联系到了一起,说诗人的儿子被抓之后,就是李承鹏,后就是韩寒,再后就是他自己,最后,这被抓的幸运之星,就会降临到石三生头上。看完,心里顿时八下又八上,有些惊恐起来。自己虽然不信鬼神,却常常会对一些未来的幻象莫名其妙的恐惧。这恐惧,并非因为自己可能在未来的某一天被党抓起来,而是可怜自己尚未成名成腕,还丝毫没有尝到那身为名家的滋味,就成了有名的殉道者,就算被党枪毙了,这后人议论起来,都不知道石三生是为啥被咔嚓?至多被描绘成个石阿Q,却被砍了头都连老子二十年后又是一好汉没喊过,做鬼也惶恐不是?

 

据说伊朗的处女被斩首之前要破处。中国的老子也说过“将欲废之,必故兴之”类的意思。想那党有时难免会打错算盘又打错了板子,但断不至于不遵从中国的传统,这人还未兴未成就啥名就给废了。所以,感觉自己的命运应该不会被顾晓军言中。这些年来,也算是久病成医,对党的法律已经有了十分的了解,若有法讲法、无法讲理,我的未来就绝对不会如顾疯子所愿。可世人都知道的一个现实,就是党的心思总是在宪法之外游弋。自己曾经在文中多次声明:石三生乃贪财好色之徒,最是见钱眼开,渴望着被招安。又做人极随和,明旨不行,暗招也好,绝不像顾晓军,说什么不喜欢台面之下的勾当,狗日的就是不识趣:那西门大官人若不先在桌子底下拿捏得潘氏三寸小脚,焉知金莲貌美如花?可党或许是嫌自己太无名小卒了,至今连个暗许都不肯。这顾晓军之后便是石三生,恐怕也只能是老顾的一厢情愿吧?

 

不管怎样,既然已经走在了去往成名人者的路上,未来的事情就交给未来去想吧。我更喜欢做些见了棺材就落泪的事情。

 

在警局,就口供过自己的想法:人民警察应该依法行事,我犯法你抓我当然没问题;我若没犯法你也抓我,这就跟黑社会没什么两样。警官说,有些东西是常识。问他啥是常识,他也说不出道理,只说大家都知道该怎么办的时候,你也应该明白。可石三生从小就异类惯了,实在不想做个人云亦云的人,感觉那样的人生很没意思,如同咀嚼别人吐出来的饭渣。咱本来就没有常识的一个人,你偏要讲常识,这不是赶着鸭子硬上架吗?也因此,知道了如今最是讲依法执法的警察们,好像很多时候也无法可依。总不能所有的犯罪行径,都被维稳大义所涵盖;所有的作文著述,都要接受治安处罚法的约束不是?

 

亲身体验加耳闻目睹,本着政府有错就批评、监督,政府向好咱就帮着添砖加瓦的原则,不学那冉云飞支流,没事就私自开挖咱社会主义的墙角。石三生在此为国家建言:

 

一、建议当初起草动物保护法的社科院法学专家和教授,迅速拟就一部《言论不自由法》。鉴于该类法律乃是史上首创,尚无可供借鉴的国家和历史。该法可参照《反虐待动物保护法》,部分条款可照搬该法,只需将“狗”字之处改为“人”字即可。

 

二、如果嫌起草一部法律,不但要耗费专家们宝贵的智商,还要费时费纳税人钱粮,也可考虑修改一下宪法,只需在三十五条的“言论自由”中间加一个“不”字即可。

 

三、鉴于网络形势时不我待,又胡总书记教导我们要与时俱进。建议人大可特事特办,特别的法律就特别的颁布,因该法主要针对中国互联网,可直接在网上起草,网络发行,各大门户网站顶置三年,以保证人人得知、上网必知。

 

四、该法一旦实施,建议将警局力量削减一半。有了法律可讲,草民犯法,自然就有人民法院依法制裁。再也不需要庞大的维稳警察胡乱参照治安处罚条例保障人民说话的不自由了。

 

总之,既然吴委员长讲了中国的法律体系已经基本形成,作为一个被此法律体系保佑的草民,在看到该体系上有漏洞,容易让一些人误会时,有责任、有义务为国家建言献策。这也是为国家好,免得总让人误会。以为咱这宪法中的三十五条,不过是一个鱼饵,是为了钓大鱼的一个幌子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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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评论
作者:庄锐 留言时间:2011-04-13 16:18:51
"哈哈,我卖了一个破绽", 那"东西"就窜出来了; 因为我知道“它”没有人格。

请查阅 http://blog.creaders.net/shengleiwu/user_blog_diary.php?did=83337
===============================================================================
独立的人格:

“平静”幸福之观点 和 "锋芒"成功之观点是一体的。 锋芒是不能抹掉的! 平静的态度:该怎么样就怎么样。随遇而安,淡泊名利, 心态平和, 所以就幸福。不是得过且过,是尽人事,知天命。锋芒吗:要懂得妥协,但不能一味委曲求全;否则靠别人施舍不会幸福。成功就是为了这个世界最大限度地发挥自 己的潜能而有所收获。要超越自己,不是超越别人。 是超越自己, 不是超越别人!

平静也好,锋芒也罢;两者都是从个人的独立性出发。独 立 的人才能做到平静,不受他人干扰; 独立的人必然有锋芒,不喜欢受制于人。两者缺一呢, 就不好说了。锋芒过度甚至嚣张而无平静心或者过份平静毫无意念,恐怕与“人格”就有关系了。 最后, 独立的人一定会尊重其他的人。 将心比心嘛!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不尊重他人的人肯定不是一个独立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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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凡平 留言时间:2011-04-08 07:24:02
庄老先生,您又在七改八凑,弄虚作假了,好玩,呵呵。

不过有些东西,留下了就是留下了,您改来改去也是在别处留下真迹的。

祝读好,评好,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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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凡平 留言时间:2011-04-08 06:32:06
作者:庄锐 留言时间:2011-04-08 09:20:58
可惜您的的第一次来“犯”如您所说是从别的地方引伸来的呀。我不过在高伐林的博客上说的一句关于儿子的话,就得罪了您这位好汉?? 至于那个“汉卿”,就纯粹是无事生非。我知道有些人的小九九;但我不知道您的,因为我没您“睿”(我是庄锐)。不过,您爱哪撒野去哪,我还没有像有些人 “人格分裂”。说穿了,您是因为我说了中立的话。既不喜欢老共,也不崇拜民主。见你说的那篇文章! 我的主要观点是“有些东西它就是常识”, 见我的<<道理与常识>>。难道因为不对您的口:怎么石先生不反驳,您跳出来干吗? 您是他的干儿子,还是他的奴才。再说您应该在那里反剥我呀;怎么跑到我这里杀野? 从现在起,你或者那个汉卿(他从来也没评论)等等的评论一律不受,玩不起!!! 您还是找美国政府要民主去吧,我这理可没有。恕不奉陪!

您“梵娉”不就是想要浪费我的时间好满足您“人格分裂”的需要吗? 医先生也没办法救您! 我哪有能耐救您,还不说我没时间。您还是到别的地方去玩去吧。现在我可以不需你“梵娉”的批准而“保持平常心和虚怀若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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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凡平 留言时间:2011-04-08 06:06:55
作者:庄锐 留言时间:2011-04-06 16:01:09
我上了信济的当了。不好玩了,没有时间。

作者:庄锐 留言时间:2011-04-06 19:57:19
谢谢凡平先生来访。不过您没用句号,是不还有话说?祝您"修改宪法"如愿。好笑就好!不就是“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吗?再次谢谢“梵娉”来访,不然我怎么能笑得更多呢。我郑重道歉,只是我不知道你还有那样的朋友。我看了您的博客,没有任何文字。但是我明白了“阿妞不牛”是您的朋友。不过“阿妞不牛” 不是“上吊”了吗? 我得罪“它”的原因是我在落兄的博客中写了下面一段话,但我写的时候您的“阿妞不牛”还没出现哪?

客观,理性,学者的求实态度; 你落兄就是一位我说的“第三只眼”。落兄,我老早就喜欢上你的大作了。我在<<政治与人生幸福>>中说过这样的话,"不要为过去的事而无端烦恼,不要为旧事记仇。因为仇恨将于事无补,妨碍你的正常思考甚至使你迷失方向" 不知是否恰当?

作者:凡平 留言时间:2011-04-07 06:56:30
庄先生,

祝读好,评好,博好。

作者:凡平 留言时间:2011-04-07 07:16:06
庄先生,难怪汉卿网友对您的评价了,加上审核功能啦,我给您的回复“祝读好,评好,博好。”应该能通过您的审核吧,哈哈。

看您老念念不忘那个句号,心疼您老,所以特来给您打声招呼,加个句号。

作者:庄锐 留言时间:2011-04-07 15:46:54
凡平先生,对不起。我没有及时进我的博客不知道您留了言,所以耽误了。我不愿花太多时间,这个星期已经破例了;还清海涵。谢谢来访。我看了您的留言时间,好像您起得太早了(对这里的时间)。

作者:凡平 留言时间:2011-04-08 05:30:42
庄先生,您花费好大的“政治”精力来对付像汉卿网友与我这样“看起来天真且异想天开的同胞”,真是难为您老了,呵呵。您以为审核加上不许评论就能起到作用,就能把别人的评论断章取意,那您还是太高估您的小九九了。

本来也就是想和您打个招呼,现在倒真是认识您老了。您的成功经验和您对社会的理解,首先是您的个人经历,不一定具有普遍性,而且在别人眼里也很普通平常,但您欲与网友分享,本意很好,但请保持平常心和虚怀若谷,这里真诚感谢。

可是您把别人的评论断章取意的小九九的做法何异于掩耳盗铃,别人加个链接不就一清二楚了吗:
http://blog.creaders.net/iwanshi/user_blog_diary.php?did=82968
所以建议您把这个链接放在您的<个人斗不过社会>里代替您对我评论的不完整摘抄,您同意吗?

人首先应该磊落,大家都什么岁数了,不是文革幼儿园时代了。这方面您该向您的朋友信济网友学习,我和信济网友不打不识,他比您磊落高明远了去了。

最后谢谢您对我起早的关心,您的心可细小啊,太细小了是无法真正快乐的,呵呵。省得又烦您老猜谜:我目前不在美国,我也没有您知道的那么年经。

理解您“欢迎评论,启审只为减少失误。溜号请谅解。”,那我们看看我的上述评论能否通过政审,何时能够发表。

作者:庄锐 留言时间:2011-04-08 06:47:12
连凡平也说,"您的成功经验和您对社会的理解,首先是您的个人经历,不一定具有普遍性,而且在别人眼里也很普通平常,但您欲与网友分享,本意很好,但请保持平常心和虚怀若谷,这里真诚感谢。"

非常非常好,只是与我的<<少年夫妻老来伴>>实在是搭不上边! 所以我“断章取义”把您的一小段放在这里了。现在我可以“保持平常心和虚怀若谷”,可以笑了吧?!不管是您的“小九九”还是我的“小九九”, 都放一边去吧!

我还得好好谢谢你呢!

作者:庄锐 留言时间:2011-04-08 07:10:59
"平静中的锋芒." 就有人要我抹掉这份“锋芒”! 我的“幸福”观,“平静”,“成功”观,与“锋芒”可是在一起的。

作者:凡平 留言时间:2011-04-08 08:09:09
庄先生,

要说来犯,您犯庄的次数比我多太多了,这也是我认识您的来由。顺著您的犯庄来到您处,正好看到您的当时最新篇<少 年夫妻老来伴>,还正好看到您那一句“对没有第三只眼的人(可能甚至包括本人)来说值得花时间精力去领会(如果为了成功或者想懂得社会)”来说明您成功和理解社会的“玄要”。于是我写下了当时的一个评论,是针对您“如果为了成功或者想懂得社会”这句话来的,解释得过去吧,还望海涵。

之后您一发不止,发文申讨,又是审核又是不许评论,把您自己写的话改了又改,也太费心了吧,何必呢,当然,您这么一来,我的一些评论就显得莫名其妙了,您说对吧?

如果其他网友如汉卿也感到莫名其妙,我是可以理解的。所以请您还是把这个链接

http://blog.creaders.net/iwanshi/user_blog_diary.php?did=82968
放在您的<个人斗不过社会>里代替您对我评论的不完整摘抄,那个链接里您写的话您自己可惜改不了,那么我的话也就不会显得那么莫名其妙,您同意吗?谢谢。

作者:庄锐 留言时间:2011-04-08 08:40:55
可惜您的的第一次来“犯”如您所说是从别的地方引伸来的呀。我不过在高伐林的博客上说的一句关于儿子的话,就得罪了您这位好汉??? 至于那个“汉卿”,就纯粹是无事生非。我知道有些人的小九九;但 我不知道您的,因为我没您“睿”(我是庄锐)。不过,您爱哪撒野去哪,我暂时还没有“人格分裂”。从现在起,你或者那个汉卿的评论一律不受,玩不起!!! 您还是找美国政府要民主去吧,我这理可没有。

作者:庄锐 留言时间:2011-04-08 09:02:43
可惜您的的第一次来“犯”如您所说是从别的地方引伸来的呀。我不过在高伐林的博客上说的一句关于儿子的话,就得罪了您这位好汉??? 至于那个“汉卿”,就纯粹是无事生非。我知道有些人的小九九;但 我不知道您的,因为我没您“睿”(我是庄锐)。不过,您爱哪撒野去哪,我还没有像有些人“人格分裂”。说穿了,您是因为我说了中立的话。既不喜欢老共,也不崇拜民主。见你说的那篇文章! 我的主要观点是“有些东西它就是常识”, 见我的<<道理与常识>>。难道因为不对您的为口:怎么石先生不反驳,您跳出来干吗? 您是他的干儿子,还是他的奴才。再说您应该在那里反剥我呀;怎么跑到我这里杀野? 从现在起,你或者那个汉卿(他从来也没评论)等等的评论一律不受,玩不起!!! 您还是找美国政府要民主去吧,我这理可没有。恕不奉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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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凡平 留言时间:2011-04-07 05:28:18
庄先生,您老,连花园都要请人打理了,您该走好了,呵呵。

何必装呢,我给您的回复“祝读好,评好,博好。”都没能通过您的审核,您就“闩”吧,谢谢。

您以为您全家入籍儿子不会讲中文,就是玩转美国政府,您在。。。高就就是成功和理解社会,那您真是把“那些看起来天真且异想天开的同胞”心疼笑了,您的“鸡”立,很多看起来天真且异想天开的同胞不用等到您这个岁数来“玄要”的,其实很平常的,您没见过罢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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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庄锐 留言时间:2011-04-07 04:36:35
句号好。至少您凡平知道我是没闩您的评论吧。祝福您走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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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凡平 留言时间:2011-04-07 04:09:02
庄先生,
难怪汉卿网友对您的评价了,加上审核功能啦,我给您的回复“祝读好,评好,博好。”应该能通过您的审核吧,哈哈。

看您老念念不忘那个句号,心疼您老,所以特来给您打声招呼,加个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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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庄锐 留言时间:2011-04-06 10:50:59
要按我的真实想法,我觉得“老共”(我有三位兄弟是老共,两位是中层干部,另一位几乎跟我唠翻, 永远留在乡村)应该让刘小波当个大学教授; 也不知刘会不会愿意。再依我想,我本该教个破大学就心满意足。可惜天下不是我的,我既不会写宪法,也不能与美国的(?:不敢说,怕得罪那位"好汉")相抗。所以我不得不“鸡” 立“鹤”群,气死了那位“好汉”也只好笑着“抵命”。不过我可老早就成了美国公民,好像“好汉”玩不转美国政府吧。等您"修完"中国宪法,顶多就不许我入境探亲, 看来我还真得小心点!哈哈哈,我讲了一点给我那一生为小官的八十好几的父亲听,差点就把他笑“过去”了。我连在美国笑笑也得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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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庄锐 留言时间:2011-04-06 10:49:54
我向“您”道歉,郑重道歉! 只是不知道我的“少 年夫妻老来伴”怎么引来了“您”。我还没笑够呢,请“您”大人不计小人过!



作者:凡平 留言时间:2011-04-06 10:54:47
庄先生,最近在我喜欢的网友处经常看到您“乾隆”式的涂鸦,有点好笑,今天顺路过来瞧瞧您的大作。

也很心疼您“我只是忍不住心疼想帮助那些看起来天真且异想天开的同胞”的好意,可惜您好像有点点高估您自己点点了,比如您新买房子请人帮忙处理花园,好像很平常的事吧,可是我觉得自己动手身心很健康啊,和您处处想表现您的成功有点失调了,呵呵

作者:庄锐 留言时间:2011-04-06 11:32:41
谢谢凡平先生来访。不过您没用句号,是不还有话说?祝您如愿。

作者:庄锐 留言时间:2011-04-06 11:38:57
好笑就好!不就是“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吗?再次谢谢“梵娉”来访,不然我怎么能笑得更多呢。我郑重道歉,只是我不知道你还有那样的朋友。

作者:庄锐 留言时间:2011-04-06 12:12:06
From:
http://blog.creaders.net/anne/user_blog_diary.php?did=82848

作者:milw12 留言时间:2011-04-06 09:48:21
说两句C State 少年班。

C State 少年班基本上是个扯蛋。 人在加州上UC还不和玩是的? 你要说你穷,供不起孩子上UC,上C State 少年班, 也就没话说了。

人的一生最好的时光大概是高中,大学。 高中又很多好玩的,能给孩子留下很多美好的回忆。 高中的BAND,高中的校队,高中的sweetheart. 这一切,一旦上了C State 少年班, 都没了, 上C State 少年班的孩子,基本上没了普通人的life. 如果C State 少年班和中国的科大少年班一样, 还行, C State是什么?嘿嘿,让自己的孩子上C State, 又不是孩子没本事,这家长当的真丢人。

一个人一般说起自己是哪个学校(college)毕业的,都指bachelor, 所以上了破学校,就算是你以后上了好学校读Ph。D, 嘿嘿,你破学校毕业的烙印是抹不掉的。 Harvard倒数第一毕业的也是Havard的,C State第一名也是烂校毕业的。

作者:庄锐 留言时间:2011-04-06 11:08:07
milw12,

我对这个问题有点异乎寻常的兴趣,所以我又来到此一游。没想到您也和我在这一点上撞到一起。那就恕我多言:我部分是对我的一位在中国的侄女说的,想鼓励她。所以我就说了UCSD有关的话。我完全赞成你的观点,不然我就有几次至少有点后悔我在中国上的不是北大,在美国也不大可能上Harvard的研究生(我连硕士都没读)。我的导师是Harvard的博士(Brown的学士),在我的博士典礼上,他“鹤立鸡群”,那身红色的哈佛博士服实在“喧宾夺主”(四面的眼光都从主席台的方向转过来了)。他对我说有点不自在(因为那个破学校)。他鼓励我也强迫我向前,我逃了几次都逃不掉。多少年后,他去了 Ivy League,我。。。。。。(还是不说为好,哪位为朋友说话的又说我得意忘形了)。我可不想“鸡”立“鹤”群,我只认命加上鼓励我那位在中国的侄女与类似的家庭。

作者:庄锐 留言时间:2011-04-06 13:12:48
我77报了北大,但是我在那“边”僻乡村的高中老师劝我改去他上的师范(现在那高中也不在了)。我“取中”去了大约排10名的大学。毕业时受老婆 (to be)“挑唆”没去一外省20名的大学却去了一100还减的大学; 就为了和老婆在一起,不是我“怕”老婆么!后来工作中偷懒考了英语,来到美国一所东部大约排45 名的大学读研究生。终究也没有硕士(节约了scholarship35美金养家湖口还要帮最小的弟弟上大学)。 天命不可"微",所以我在“两分”兄那里说“走到哪里哪安家”。逃都逃不掉,逃进了“医院”。“医生”对我讲,你的家庭一切都会有“上天”照应。我禁不住感叹我哪里懂得这一个世界,我不到十岁父亲下台一年半(一基层干部)后下了“死刑也不搞政治"却还是逃不过政治。因为搞学术也逃脱不了干系,还不说我只说了句“心疼”却得罪了"好汉"的“朋友”。再次向这位为"朋友"的"好汉"道歉! 我有“言”不识“泰山” -- 得罪了“这位”哪成,我算“老几”: 出身偏僻乡村,现在也只有8兄弟中7 兄弟读了大学离开了那里。上个破学校也“鸡”立“鹤”群,还绝对不能提我现在在哪里任职。 绝对不能提我现在并永远在哪里任职? 因为别人还得“改宪法” 呢, 气死了这位好汉我哪担待得起呀! 我不是还得笑吗:

作者:庄锐 留言时间:2011-04-06 07:30:29
石先生,

道理完全对,可实际上就有些东西是常识。我举一个非政治的例子。一个博士生或者博士后甚至毕业好些年的年轻教授应该与他的导师或者某某类似导师的人“合作” 文章:这就是一个常识。不管是那种制度,也不管是那个国家,具有普遍性。你可以不以常识为线,那么你可能会遇到比坐牢更大的灾难。你的家庭可以被摧毁,或者你的家庭可以受到照顾;这取决于你的态度。而且你还不能像政治上的“受害者”那样理直气壮;迫害你的人“根本就不在官位”。我想请教您:如果您是我,我该怎么办。见我的<<哈佛商业评论>>。

作者:庄锐 留言时间:2011-04-06 09:53:35
好像不管任何时候任何国家的宪法上永远不会写上“博士生或者博士后甚至毕业好些年的年轻教授应该与他的导师或者某某类似导师的人合作文章”吧?在美国没有关系加上本事大点等于麻烦可大了,您不必参加政治得到这样的特别待遇。先说好的消息: 在我有直接接触的3位带研究生华人中,有两位的导师是华人。不好的我可以举出4个这样的例子:“炉钢”就是一个华人。我是不相信什么他的“性格”有问题;因为前面提到的第3人碰到了比他还鬼谜的事。只不过当事人双方都是 “至少半”清白人加上“上天”作美与朋友(这位朋友的妻子是华人)相劝与一定时间的等待。等到问题解决,这个人的比“性格”还严重的问题就莫名其妙地消失了。如果说“炉钢”性格有问题,那流小拨就本“该杀” (对流小拨的政治态度这里采中立),只是我知道这第3人的“问题”怎么样变成了“没问题”。还有一个数学家,现在监狱终身监禁。一个经济学诺奖获得者,等了40来年最后他还不得不"不否认"以前他是有点毛病;我在一次会议上看到过此人。我只是忍不住心疼想帮助那些看起来天真且异想天开的同胞。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千不该万不该,我不该说“心疼”,因为我得罪了一位要“改宪法”的大"能人"。我喜欢笑 (“心疼? "能人"?),为了能够笑得“傻脱”我只好祝愿他这辈子“改宪法”成功。

作者:庄锐 留言时间:2011-04-06 13:34:39
要按我的真实想法,我觉得“老共”(我有三位兄弟是老共,两位是中层干部,另一位几乎跟我唠翻, 永远留在乡村)应该让刘小波当个大学教授; 也不知刘会不会愿意。再依我想,我本该教个破大学就心满意足。可惜天下不是我的,我既不会写宪法,也不能与美国的(?:不敢说,怕得罪那位"好汉")相抗。所以我不得不“鸡” 立“鹤”群,气死了那位“好汉”也只好笑着“抵命”。不过我可老早就成了美国公民,好像“好汉”玩不转美国政府吧。等您"修完"中国宪法,顶多就不许我入境探亲, 看来我还真得小心点!哈哈哈,我讲了一点给我那一生为小官的八十好几的父亲听,差点就把他笑“过去”了。我连在美国笑笑也得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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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loneshepherd 留言时间:2011-04-05 18:49:12
同意老石的提议。有了言论不自由法,我等傻人也就不敢较真了。
其实在宪法里把言论自由删掉也不乏为上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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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庄锐 留言时间:2011-04-05 17:53:35
好像不管任何时候任何国家的宪法上永远不会写上“博士生或者博士后甚至毕业好些年的年轻教授应该与他的导师或者某某类似导师的人合作文章”吧?在美国没有关系加上本事大点等于麻烦可大了,您不必参加政治得到这样的特别待遇。先说好的消息: 在我有直接接触的3位带研究生华人中,有两位的导师是华人。不好的我可以举出4个这样的例子:“炉钢”就是一个华人。我是不相信什么他的“性格”有问题;因为前面提到的第3人碰到了比他还鬼谜的事。只不过当事人双方都是“至少半”清白人加上“上天”作美与朋友(这位朋友的妻子是华人)相劝与一定时间的等待。等到问题解决,这个人的比“性格”还严重的问题就莫名其妙地消失了。如果说“炉钢”性格有问题,那流小拨就本“该杀” (对流小拨的政治态度这里采中立),只是我知道这第3人的“问题”怎么样变成了“没问题”。还有一个数学家,现在监狱终身监禁。一个经济学诺奖获得者,等了40来年最后他还不得不"不否认"以前他是有点毛病;我在一次会议上看到过此人。我只是忍不住心疼想帮助那些看起来天真且异想天开的同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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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MustaphuK 留言时间:2011-04-05 16:57:32
据说伊朗的处女被斩首之前要破处?

说不定在中国,老处男被枪毙前也能被破处,那你老石岂不是赚了?

就怕这个破处是被破处。 那就有点麻烦。

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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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庄锐 留言时间:2011-04-05 15:30:29
石先生,

道理完全对,可实际上就有些东西是常识。我举一个非政治的例子。一个博士生或者博士后甚至毕业好些年的年轻教授应该与他的导师或者某某类似导师的人“合作”文章:这就是一个常识。不管是那种制度,也不管是那个国家,具有普遍性。你可以不以常识为线,那么你可能会遇到比坐牢更大的灾难。你的家庭可以被摧毁,或者你的家庭可以受到照顾;这取决于你的态度。而且你还不能像政治上的“受害者”那样
理直气壮;迫害你的人“根本就不在官位”。我想请教您:如果您是我,我该怎么办。见我的<<哈佛商业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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