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与下属沆瀣一气 文明城市不过是笑话 《中国网络民评官百人团》:石三生 经历了漫长到快一年的行政诉讼终于立案,也终于开庭。却不料节外生枝,被告市政府和国土局只派出了一个律师和一个啥法规科的科长。说到人民政府聘请律师与人民争讼,估计这也是咱在地球上堪称独一无二的勾当了。那律师,开庭时连被告有些啥人都不知道,就敢矢口否认,法庭也不认为是做伪证。能说这不是特色吗?不过是为了中国邮政的一个特快专递而已。就是他爷爷的分身乏术、囊中日渐羞涩,要不,非把EMS也告上法庭,让他们互相咬一咬,看看到底谁嘴更硬。 也是,这政府拉屎,让律师擦屁股。听起来也很顺理成章,也符合咱特色社会的依法治国纲领。只是我始终搞不明白,政府用纳税人的钱和纳税人争讼。存不存在道德上的问题?石三生曾经将此喻做医生偷吃病人的药为自己治病。盗亦有道矣,不缺德吗? 律师将政府上诉、已经拖了快一年的案子,转眼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有关条文给否定掉了。让自己很傻眼。当初诉讼时,虽然不敢奢望国家赔偿,但诉状里还是提出了赔偿要求,是法官建议给拿掉了。是,自己未正式向国土局、市政府提起赔偿申请。但国土局些混帐东西,法院的判决都生效了,却仍是以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为由,拒不更正自己的错误,恢复被其违法注销的土地所有权证。找他们赔偿,还不是瞎子点灯?被逼无奈,不才不得不又打了一场官司,告其不作为的吗?正因为他们的不作为,自己才不得不决定将斗争进行到底,追索他们因此给自己造成的财产损失和精神伤害的吗?能把人吓死的政府和法律,是多么有特色、多么的伟大啊!老娘在天有灵,一定会对毛主席感恩戴德的吧?少女时,被毛社会斗的家破;六十华诞后,又被特色政府吓得人也亡了。 啥人间正道是沧桑呢?四年下来,觉得自己唯一的收获,就是经历的人情冷暖、世道险恶,远远超出了冯梦龙的境界。那些三言二拍的故事,真的是太平淡无奇了啊!不到一年的写作,就写成了《博客中国》最著影响力的人物之一,这,大概多半要赖政府所赐吧?要不,党怎么会又爱又恨,一边封杀,一边还要时时偷窥自己的电脑呢? 啥反腐倡廉呢?法官说:“我也知道那是假的,可合议庭商量好了要这么判。”将之举报到最高院,不是平安无事的吗?房管局局长在07年的才购置的土地上批准了01年自建的房屋,不得了,乾坤真的倒转起来了。时光逆流了啊!将之举报到检察院,人家要我拿出行贿受贿的证据。试问:这世上有几个傻蛋,会在光天化日之下,做见不得人的事儿呢?违反了常规的权利,能没腐败?不是为人民币服务的权利,会颠倒黑白吗? 啥官官相护呢?由薄熙来、周永康二位大人签字的《典当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房地产典当期限由双方约定,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那典当合同涂改的非常明显,傻子都能看出来。可房管局仍是认可了一年的期限。一看就是伪造,为啥伪造呢?因为牵涉到法院立假案。你去公安局告,谁管啊!法院竟然串通当事人立假案。你觉得不合法,告去。告上去,还是要转回到人家自己去查。世上的政府,哪有不为自己着想的?反倒要听你一个老百姓的。不是扯淡? 啥全国文明、人居环境奖呢?政府都亲自伪造起了公民的私人文书了。还要啥文明?自己做的缺德事别人不知,自己也不知道?市长不也听之任之的吗?如此鸡鸣狗盗的行径,万恶的旧社会都不耻的吧?就算那报告是真的,那只及市场价三分之一的评估为了啥呢?不就是帮着不法之徒偷漏税的吗?明明是交易,却说成自建,国家应得的税费就这么不翼而飞了。可笑咱特色社会,还有啥《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顶个逑?这局长不受贿,为啥会这么卖力呢?就这,市政府的行政复议还认为做的大大的正确呢?都文明透顶了,还要怎样文明呢? 啥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呢?可笑中央党校陈宝生大人还在哪儿夸夸其谈,说党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没利益,咋能让时光倒流、黑白颠倒呢?没利益,咋还伪造公民文书呢?没利益,党咋不管百姓死活呢?是了,四年来,也不能说党没管过自己的事。六十大庆前夕,那纪检领导不还把自己找去谈话了吗?人家法院都判了,你还追究枉法法官的责任吗?自己不是主动放弃了?那时,还以为老娘能活过大庆,想着早一些远离如狼似虎的官衙,回家好好尽一点儿人伦。那知道,她老人家就没熬过那个举国闹腾的大庆呢? 说实话,虽然加入了顾晓军先生倡议的“民评官”。但对老家伙倒鲁一直心存芥蒂,以为他不过是在哗众取宠。想想自己的老母亲,再想想鲁迅笔下的祥林嫂。才知自己是多么愚蠢。鲁迅真的是该被顾先生好好鞭尸一番啊。祥林嫂的不幸,不过是因野狼造成的。和社会有啥关系呢?抢亲也许野蛮了点儿,但与贺老六不是过的很快乐、脸也白白胖胖的吗?有正解说,祥林嫂连个自己的名字都没有,表达了万恶的旧社会对女性的歧视。真它爷爷的扯淡!那居里夫人该怎么解释?闻名中华的克林顿国务卿岂不是很凄惨?那沙家浜的阿庆嫂,怎么没人质疑一下她的名字被歧视了呢?在鲁迅的笔下,被狼吃了孩子的女人都要怪罪到万恶的旧社会;石三生的老娘活活被新中国的政府和法律吓死了。我又该去怪罪谁呢? 鲁迅啊,鲁迅,您老糊涂啊!您弃医从文的荒唐。是医学界的幸事;却是人类文学的大不幸啊!还亏您学了一顿医,竟然连祥林嫂得了精神抑郁症都看不出来,还要把野狼的过错记录到民国头上。有您这么误导民众的吗?啥,您问我怎么知道祥林嫂是个精神病?心头肉一般的一个宝贝疙瘩被野狼吃掉了,有几个女人还能保持心情稳定、精神正常呢?再说,那时还没有红歌可以治疗精神病不是?求求那些如此诠释的老师们了。快快闭上你们的鸟嘴吧! 真是好笑啊,新中国的文明城市创建活动。除了走马观花、劳民伤财,还能做点啥正经事儿呢?如果所谓的文明,就是“公仆”们全都上街驱赶行人走人行道,就是把市场、便民的小摊小贩都赶跑,就是不远千里万里的弄来一些古木怪树。如此文明,不要也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