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霾锁潍坊中的真实与思考 《中国网络民评官百人团》石三生 人生杂谈·之一 站在平台上,城市仍陷在雾霾与清晨的昏暗中。春天就要来了,可春天也像极了这城市,陷在雾霾与昏暗中,明知近在咫尺,却无法感受到。 站了许久,也想了许多。此刻,虽然看不到潍坊市政府巍峨的大楼。但我知道,天晴时、从这里可以看得一清二楚。想起自己曾经好奇地跑到远处的高楼上眺望自己的小楼,却怎么也找不到。就忽然想起那句有名的“站的高看得远”来,当真站的高、就看的远吗?在雾霾笼罩的地方,只怕那是市长大人站到楼顶,也未必就比我看的更远吧? 又想起自己与潍坊市政府争讼,至今已经折腾了足足六年。再有两年、自己就可以坚持到抗战胜利了!一桩不足200万的纠纷,竟然能把统辖八百万人口的许立全市长牵涉进来。这至今都让自己匪夷所思---为什么?吾师顾晓军先生责怪我跟高官打交道本身就不对。可那土地证的颁证机关就是潍坊市政府,市政府的法人代表就是市长。我不想跟他打交道,可能吗? 人家把陷阱做的一个套一个。我有得选择吗?什么他马的合同!我与买方签订的合同竟然在国土局与房管局的变更登记、确权中连个影儿都没露。1月30 签合同,国土局2月1日就迫不及待地根据伪造的合同进入了变更登记程序。房管局根据市政府颁发的土地证做了颠倒时空的确权之后,买家立刻又将房产到典当行做了最高额抵押。最后,典当行又串通奎文法院做好了假案。 正因为有了这一个个精心布置的陷阱,中院违法延迟的民事判决虽然判我胜诉,却成了又一个陷阱---我若要求法院强制执行,根据典当抵押优先的原则,执行所得将首先用于偿还典当行。履行判决的结果,将让我一无所有。 此时,请问世人,你们谁还有什么良策吗?反正啊,我当时的心态:当真此房不保,我必与王八蛋们同归于尽!生命固然宝贵。但人生一世,哪能什么气都能忍受得了呢? 没有办法,不敢要求强制执行民事判决。就只能回头去找政府算账----是你们违法变更登记、确权才造成的。 自古民不与官斗啊。但当你剩下了最后一颗稻草可抓时,你抓还是不抓?还有的选择吗? 第一次告政府,当真是凶险无比,包括法院的法官都对我胜诉不看好。世人啊,你们觉得呢?是否地球人都认为我死定了? 就好比一个弱女子被一帮土匪劫上山,将面临被奸的命运。周围全都是土匪的地盘、还有一些土匪治下的百姓。土匪很人道---允许女子反抗,也允许她说话。反抗,难免被奸的命运;向百姓及其中良知未泯的土匪诉说,或许还有一线生机。因为土匪也不想让大家都知道自己是要强奸,他们也很想做成順奸的样子。 世人啊,你们说,那弱女子是该反抗呢?还是应该告诉世人真相?女子若不肯说。你们觉得众人会清楚她将要被强奸吗? 实际上,我觉得自己六年来的经历,就像这个弱女子。没有其他的选择!面对一个套一个的陷阱,想前进、就只有揭开所有的陷阱,才会避免自己被陷进去的命运! 当今中国,当所谓的法律都里倒外斜之后,没有什么路子是正的。法律之外的途径,也随着信访主任上访与钱明奇们的爆炸声,证明了更是一条野路子! 这么说吧,如果没有第一次胜诉。也许自己早成了钱明奇第二了!生,很不易;死,有时只是一闪念! 忽然想起自己第一次被封杀来:2011年那次,正好是自己起诉国土局要求国家赔偿之时。一直都没想明白中宣部会荒唐到因一句“若要富贵花不发 须叫钱云会死明白”就又是秘密警察审讯备案、又是博客中国封杀的,到底为了什么? 如果中宣部2011年的封杀是明的,这一次、为何又在我将要开庭之时,大陆的网站几乎都不放行自己的文了呢?这算是低调封杀吗?为推荐、为赔偿,还是兼而有之? 但春天是必定要来了的,雾霾也终会散去,昏暗也将被黎明代替的吧。 【石三生 2013年2月26日星期二 06:15 中国·潍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