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國人大代表濰坊市市長劉曙光的公開信 《中國網絡民評官百人團》石三生 九州評論·二百七十五 尊敬的全國人大代表、濰坊市劉曙光市長: 當我看到您在兩會上澄清有關濰坊地下水污染的謠言,並對“新華視點”聲稱:“政府絕對不會與有污染的企業站在一起,在環境問題上,政府絕對是站在公眾一邊的”時,感動得已經麻木了6年的淚腺竟忽然潮濕漣漣。多麼好的一個市長、多麼磊落的一個共產黨員、多麼壯乎哉的一個市長啊! 劉市長,您可知道,我的淚腺潮濕,卻並非因為什麼污染不污染的問題。於污染,剛一見到謠言爆出,我就跟自己的老師顧曉軍先生說:“純屬造謠。不查便罷,一查、說不定還是領導們的功績呢”。怎麼樣?果然一切如我所料不是。唉,想必顧曉軍先生看到這則新聞,也一定會再感嘆我這個從未謀面的弟子可能真是個善於網狀思考的聰明人了---人家濰坊市政府耗費無數錢糧、排查了幾千家企業,得出的結果也不過與石三生一樣啊。劉市長,為了一個謠言,濰坊市政府如此大動干戈,值得嗎? 劉曙光市長,尊敬的全國人大代表:我之所以不為謠言所惑,尚能被濰坊地下水污染感動的原因,只是您那句:“政府絕對是站在公眾一邊的”啊!當然,我也看到了,您在此話的前面加了定語---“在環境問題上”。但不知為什麼,我一想到您還身兼全國人大代表、也即石三生我的代表時,就感覺劉市長很可能是個在所有事關人民的問題上,都會“站在公眾一邊”了。正是基於此,我才把自己被濰坊市政府“污染”的問題,斗膽向您提出。期望您能以處理地下水污染問題的胸懷,排查一下我被濰坊市政府詐騙的經濟大冤案。如果經排查、您也敢對黨和國家保證詐騙完全不存在。我石三生願意去坐牢來抵消自己造謠的罪孽;如果詐騙果然是事實,劉曙光市長,您還敢堂堂正正地說“政府絕對是站在公眾一邊的”嗎? 尊敬的全國人大代表劉曙光市長,就在您赴京參加兩會期間,我因為法院遲遲不判決起訴濰坊市房管局的行政賠償案。濰坊市國土局又不肯履行法定義務、依法恢復我的土地證。萬般無奈之下,我只好又將濰坊市人民政府與濰坊市國土局再次一併告到了法院。補正材料之後、七天立案的期限眼看就要到,濰坊中院還未給我一個答覆,想必也是因為劉曙光市長您正在參加全國兩會,就不便將您列為被告的吧?但正如俗話所說:躲過了初五,躲不過十五。劉市長、劉代表,我們博弈公堂的日子恐怕只是遲早的事兒吧! 尊敬的全國人大代表劉曙光市長,讓我稍微感到困惑的,是您與我對弈公堂之時,您到底該站在哪一邊?濰坊市政府參與偽造相關證據、詐騙我的事實,已經由濰坊中院、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一審、二審,山東省檢察院的抗訴得到不止一次地反覆證實。於理於情,劉曙光市長,您是否應該站在我這一邊呢?可法律又規定了您必須站在濰坊市政府一邊。劉市長,這是否意味着您不得不腳踏兩隻船呢? 尊敬的全國人大代表劉曙光市長,我看到媒體傳說中共習近平總書記再次強調“依法治國”。我不知這是不是真的?您雖然是接替前濰坊市長許立全成為我的被告,但以您曾經任職紀委書記的履歷,想必您對我的案子早已明察秋毫了吧?其他的全不談,那濰坊市國土局與第三人在法庭上就我是否親自到場辦理的過戶登記問題,已經是回答的驢唇不對馬嘴、被法庭記錄在案了!劉市長,就算濰坊市國土局沒有偽造,那顛倒時空、未審先批的行政行為也是與常識不合、太違背大自然的規律了吧? 濰坊市國土局心中無鬼,為什麼連依法必須的地籍勘測都免了呢? 濰坊市國土局心中無鬼,為什麼會視而不見土地上赫然存在的房屋建築,而只是按偽造的《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徵收契稅了呢? 有沒有人可以告訴:濰坊市國土局協助用戶偷漏契稅是不是犯罪?《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條例》到底存在還是不存在? 尊敬的全國人大代表劉曙光市長,本來,我是不敢給您寫這封信的。只是因為身不由己地將許立全市長告上法庭。已經被吾師顧曉軍先生深深責怪!如果可以選擇,真的、劉市長,我情願與您們這些中共高官躲得遠遠的。雞犬相聞、老死不相往來啊!您的“政府絕對是站在公眾一邊的”鼓舞了我是一方面;昨天,我又去濰坊市國土局地籍科問我的事時,與一個副科長、”共產黨員先鋒崗”的一席對話再次鼓舞了我:他說了一通政府還在研究、你的問題很複雜之類的套話之後,要求我“換位思考”,替政府着想一下! 尊敬的全國人大代表劉曙光市長,您說、他這不是為難我嗎?我一被政府詐騙的小老百姓,做夢也不敢“換位思考”啊!我“換位思考”的結果,除了依法履行行政職責、公開承認自己偽造證據是犯罪,依法賠償給用戶造成的財產損失與精神損害,還能思考出什麼結果來呢?您說,他這不是官逼民反、蠱惑我從心底鄙視政府嗎! 尊敬的全國人大代表劉曙光市長,就先說這麼多吧!說的羅嗦,希望您能宰相肚裡跑大船、海涵一下!也懇請您能與百忙之中,安排一兩個良知未泯的政府官員,像對待濰坊地下水污染一樣---讀一下山東高院的終審判決,排查一下我的案子! 【石三生 2013年3月12日星期二 05:38 中國·濰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