聶樹斌與王書金誰是真兇?
《中國網絡民評官百人團》石三生 九州評論·之三百一十四
政法委時代,中國的冤假錯案數不勝數,政府草菅人命的事故不絕於耳。為此,石三生曾經寫過一篇《周永康主管政法委五年斷不了一個案》予以歌頌。
1994年,發生在河北石家莊的聶樹斌強姦殺人案,18年後攪的天翻地覆。與1998年發生在河南商丘的趙作海案非常相似:同樣是沒有直接證據,聶樹斌與趙作海分別以自己的供述獲死刑。所不同的是,河南的法院畢竟是做賊心虛,只判趙作海死刑,緩期兩年;而河北的法院卻恐夜長夢多,從嚴、從快給聶樹斌來了個斬立決。
回顧聶樹斌強姦殺人案,即使沒有王書金的出現,也是經不起推敲的。僅從2007年11月2日新華網轉載黑龍江新聞網的一篇《聶樹斌案絕處逢生 真兇臨死前替死者洗冤》的報道中,也可一窺石家莊警方在查辦康某被害案時的荒唐:
報道引用了法院認定的聶樹斌的犯罪事實,說:“爾後用隨身攜帶的花上衣猛勒康的頸部,致康窒息死亡。石家莊郊區分局在偵破此案時根據群眾反映將聶樹斌抓獲後,聶即交代了強姦後勒死康某的犯罪經過,並帶領公安人員指認了作案現場及埋葬被害人衣物的地點,與警方現場勘查一致。”
從法院描繪的犯罪事實看,聶樹斌作案時無疑是相當兇殘、不計後果並具備一定的反偵查能力的。他將受害者的衣服異地掩埋,一定是為了銷贓滅跡。既然如此,他卻將自己的花上衣留在受害者的脖子上,難道是為了故意給警察留下破案線索?或者,他是在挑釁石家莊警方的智商?
十年後冒出來的王書金自首案就更是雲裡霧裡、破綻堪稱弱智,比如前述報道中說:“一位看到過公安卷的人士告訴記者,王書金有着驚人的記憶力,他交代當年殺害康某的一些細節,甚至是一串鑰匙的擺放位置,都與現場勘查高度吻合。”真如此,王書金為何連作案時間都記不清楚呢?
王書金自首說:“我掐她脖子,掐得她不吭聲了,我就拽着她兩個胳膊,拽到玉米地裡邊,往裡面拽了一段,但是不遠,記不清。玉米太高,拽到裡邊,我看她不動,我趕緊跑出去,把自行車又給推到玉米地裡邊。我發現她又坐起來了,我又把她按倒,繼續掐她…”(中央電視台《法治在線》)。
依照王書金的描述,他是將昏迷的康某拖進了玉米地。果然如此,拖拽的過程中,橫穿壟溝時肯定會抿倒許多玉米。在康家人報案後,尋人的過程中難道就沒有人發現作案現場一片狼藉嗎?
此案更為蹊蹺的,不但如此明顯的作案現場直到8天后才被發現,被害者康某還是一個習武之人。無論是河北法院認定的作案時間,還是王書金自首的中午,皆是上下班的高峰期。這個時間段選擇一個習武的女子下手,如何能保證一擊而中?又如何保證行兇時不被反制呢?
結合報道說警方是根據群眾舉報將聶樹斌抓獲,而聶樹斌又是遠在鹿泉的一個工人。他平生第一次作案就選擇了省會,並且很不幸地選中了一個習武的女人下手。扒走受害者的衣服異地掩埋,卻又詭異地留下了自己的花上衣供警方破案。此案果然是聶樹斌所為,我們只能說他是一個很幸運又很愚蠢的人。
政法委時代的中國,竟是如此詭異。想必就是狄仁傑、包拯重生,也奈何不得吧?
【石三生 2013年6月30日星期日 13:55 夢之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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