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家石三生的遭遇
《中国网络民评官百人团》 石三生 九州转载·之一
【按:感谢网友麦芒的长期关注与支持!我与潍坊市政府的争讼随然经历了胡、温时代,又正式进入习、李时代,但依旧是赢了官司没有结果。
我看到顾晓军先生与钱文军先生在讨论到底是《不讲公正不搞民主,宪政是个屁》,还是《没有宪政,公正、民主是个屁!》;也看到俞可平先生“推进民主并不必然导致秩序失控”;还看到习近平主席在参观西柏坡时说:“希望各级领导干部从现在做起,雷厉风行,说到做到,带头坚持“两个务必”,把谦虚谨慎、艰苦奋斗、实事求是、一心为民的要求落实到履行职责的各个环节,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真是无语了!
我们乡下人有句话,叫做“是骡子是马,拉出来溜溜”。不知城里人还有没有人能看得懂?但愿习总回到三十年前的故土、接了地气之后,已经能够回想起这世间最简单有效的鉴别马与骡子的方法。】
《 时评家的遭遇》 作者:麦芒
一直喜欢看时评家石三生的博文,也由此而关注他与潍坊政府争讼的案件。最近,在他博文中已少看到他对自己官司的说明。于山东高院的终审判决,潍坊市政府相关部门如国土局是否已履行法定义务依法恢复石三生的土地证?行政赔偿案是否已经有公正的判决?都不得而知。
以石三生这几年来的行文习惯,如有最终结果,无论好坏也会在博文中提及。漫长的诉讼,六年也得不到公正的解决,可以想像,这于心力交瘁、贫困交加的石三生一家而言,是多么难熬!换上本人如此受辱,已不知死了多少回,也因此而敬佩他的坚韧与执着。读《雾霾锁潍坊中的真实与思考》,随着文中的情绪进入作者眼中的春天,看到的依然是浑浊与昏暗,悲愤与绝望。“如果没有第一次胜诉。也许自己早成了钱明奇第二了!”由衷感谢第一次胜诉,因其挽救了这个濒临毁灭的家庭。由此可见,法院的判决虽是一纸之书,但公正与否却往往与诉讼人的性命攸关,焉能儿戏!
但,综观潍坊市政府在石三生被诈骗案中的表现,却令人失望。堂堂的市人民政府,在案件的诉讼过程中不仅没有积极还原案件的真实,还千方百计伪造文书(见石三生《致全国人大代表潍坊市市长刘曙光的公开信》),增加案件的审判难度,对法院的多次判决,拒不执行,继而申请抗诉,浪费国家的人力物力;对山东高院的的终审判决,历时八个多月也不执行,无视法律的存在。人民政府本应是执法护法的国家机关,但如潍坊市政府的所作所为,置法律于何地?作为市政府部门都不遵法守法,还怎么要求市民遵法守法?
石三生在《潍坊国土局为何要自证脑残?》一文中提到,他于2013年4月18日上午收到的快件,是潍坊市国土局“二0一三年四月二十日”对他申请赔偿的答复。如潍坊市国土局果真想故意制造文件常有日期误差,以证明“2月5日据以审批的《土地估价报告》,直到2月7日才备案”属正常行为,并以此为由拒不恢复石三生的土地证,如此真乃弱智。莫非在潍坊市政府的眼中,法律是可以任意戏弄的吗?那么请问,在潍坊市政府看来,山东高院的终审判决究竟是有效的还是无效的呢?可以说,潍坊市政府执法部门的违法行为与习李新政的依法治国实在相去甚远。
六年来,石三生的遭遇确实令人唏嘘,然而,纵使历经房产被诈骗后生活陷入困境,加上与潍坊市政府争讼所带来的种种屈辱及丧母的悲痛,他也没有就此沉沦,仍然选择依靠法律不屈不饶地为自己讨回公道,这是基于相信社会无论多么阴暗,也还会有积极向上的光明的一面。尤其值得欣慰的是,今天的他不改初衷,依旧是一个正直、敏锐的时评人(面对如此守法的公民,潍坊市政府的某些官员是否感到有愧?)。伴随六年噩梦般的诉讼,他针砭时弊的文章不断见诸博客,针针见血,为净化社会环境作出卓越的贡献。而他与政府的争讼历经六年无法解决是否与他不遗余力地揭露社会阴暗面的时评文章有关?这在他的博文中也曾表示过疑问。但是,无论是潍坊市政府,还是中央政府,或者具体到某些官员,只要还秉持执政为民的理念,都应该希望我们的社会越变越好,并为此而尽职尽责尽力,毕竟,良好的社会环境惠及到的是社会上的每一个人(包括官员)。而要建立一个健康文明的社会,少不了如石三生这类时评家对社会弊端的揭露与批评。因此,潍坊市政府不应一错再错,把石三生逼上绝路。正直无畏、独具慧眼的时评人是社会不可多得的财富,社会各界对此要有清醒的认识。
自然界中渺小的啄木鸟尚且能以自己的一技之长在树林里找到虫子用以果腹,并被人类世世代代赞誉为森林医生。而著名时评家石三生虽以自己正直善良的品质、聪明敏锐的思维写下为数众多医治病态社会的时评文章,却没能因此而获取一毛半分的稿酬,甚至还要因此受到删博删文的打击排挤,经过漫长而艰难的争讼赢取的官司也吊在半空中,可望而不可即,以至一家举债度日。堂堂正正的优秀时评家还不如一只小鸟,这不仅是石三生的悲哀,更是这个社会、这个时代的悲哀! (2013年7月13日星期六 22:52)
【石三生 2013年7月14日星期日 06:01 梦之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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