聶樹斌與王書金誰是真兇?(五)
《中國網絡民評官百人團》石三生 九州評論之三百二十一
新中國入史,似以“黨治時代”更為準確。中共自詡推翻了萬惡的封建社會。但冷眼旁觀加切身經歷,“黨治”之惡更勝“人治”萬倍。
封建社會固然是家天下,但倘若遇到明君,如唐宗宋祖之流,人民安居樂業不說,時代文明程度也是遠非中央電視台的一個臭老頭的囈語----“超越了漢唐盛世”可妄比。再不濟,到了腐朽的“人治”時代---號稱“三年清政府,十萬雪花銀”的清朝末期,昏庸的清政府依然能還楊乃武與小白菜一個清白。蓋人治雖惡,到底難脫得一個人性。若濫殺成性的朱皇帝,也有良知發現時:撤了困城大軍,並把糧草散給敵方軍民。以此比某黨困長春之行徑,簡直是天上地下也!
為何清政府數年之後開棺驗屍,依舊能冤案昭雪;百年之後的石家莊西郊玉米地姦殺案卻至今難有定論呢?當初到底是誰作主從嚴從快對聶樹斌執行了死刑?若黨不摻乎其中,至於造就如此二十年來都洗不清的奇案嗎?
王書金顯然是個試圖替人頂罪、又貪圖多活幾天的騙子,屍體附近的那一串鑰匙便是證明:因為按照他所說的與受害者拉扯、奔跑並摔倒在路上的情節,死者的那串鑰匙根本就不可能出現在屍體附近。受害者如果當時情急生智想給別人提供一個線索,她就應該將鑰匙故意扔在路上。而如果是王書金髮現了受害者扔掉或纏鬥中掉在路上的鑰匙,他又怎麼可能故意撿起來放到屍體附近?如果是故意為之,王書金又怎麼會忘記了交代呢?
中國既然是黨天下。那些狗屁律師是如何斷定王書金的供詞不是有人預先教習的呢?
實際上,僅從該案有兩個互否的作案時間,而河北檢方又無法證明其偽,也可猜測出這是一樁拋屍案。只有“拋屍”才能解釋鑰匙、連衣裙、死者頸部的花襯衫等懸念:鑰匙是拋屍時布置的;受害者沒穿連衣裙,是因為死前就裸體;勒在頸部的花襯衫是有意栽贓(不排除聶樹斌參與其中,但那個年代,他一個小青工,顯然不具有拋屍或移屍的工具---汽車)。只有“拋屍”,才能解釋了受害者為什麼沒施展自己的防身術。
當然,也只有“拋屍”,才能解釋清為什麼聶樹斌家僱傭的公益“律師”會與王書金的辯護律師異口同聲----都希望王書金是石家莊西郊玉米地姦殺案的兇手。
為什麼媒體與律師都咬着聶樹斌的口供不能公開不放呢?若口供就能讓沉冤昭雪,河南趙作海一案會真相大白於天下嗎!
【石三生 2013年7月15日星期一 06:02 夢之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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