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嘉誠與張子強(六)
《中國網絡民評官百人團》石三生 九州評論·之三百七十
如果張子強的“世紀賊王”稱號不成立,是否意味着李嘉誠將會因杜撰世界之最的綁票案而成為“世紀奸商”呢?
答案是不言而喻的,案發至今,所謂的張子強綁架李澤鉅一案,都完全是憑李嘉誠一人信口說來,連個旁證都沒有。張子強已死,又沒有旁證,綁票案還不是任由李家人演繹?就算當時的確從滙豐銀行提取了10.38億港幣的現鈔,誰能證明這錢真的是進了張子強的口袋呢?
根據後來媒體對參與公訴張子強一夥的檢察官們的專訪,不但綁架李嘉誠家的10.38億港幣純屬虛構,就連綁架郭炳湘勒索6億港幣贖金的判詞也僅僅是憑張子強一夥的口供。公訴人陳焯霖在接受專訪時是這麼說的:“卷宗材料里反應張子強等人綁架了香港富豪李家的人質,勒索現金10.38億港幣。可是沒有被害人報案和相關論證,這樣法院就很難認定被告人有罪。”通過該專訪可知,中共自始至終都與愚蠢的香港警方一樣:沒有得到李嘉誠與郭炳湘等人的陳述與出庭作證。說李嘉誠與郭炳湘兩家案發時是因為擔心綁匪撕票,不敢報警似乎說的通。那麼在人質安全回家後,這兩大富豪又是出於什麼心理,堅決不肯檢舉綁匪呢?尤其那李嘉誠還精通法律,是香港大學、劍橋大學的法學博士。不肯報案的原因,是否因為自知只要出庭作證,真相一旦敗露,就難逃一個做偽證的罪名呢?
兩宗沒有被害人的綁架案,卻在中央指示下辦成了“鐵案”。按理,這才該算是聞所未聞、可以榮登吉尼斯世界紀錄的吧?誰能保證,李嘉誠與郭炳湘支付的16億,不是他們與張子強之間正常生意往來呢?就算不是生意往來,人家一個敢要;一個願意給,周瑜打黃蓋呀!這是人家的私事,關香港警方與大陸公安屁事?
即使李嘉誠與郭炳湘兩家真的發生過人質被綁架案,又怎能保證這不是一場戲?大陸博客名家洋人楊恆均不就玩過失蹤的遊戲嗎?甚至還驚動了他已入籍的澳大利利亞總理。若干年後,楊博士如果一口咬定是被某個團伙綁架所致,誰能分辨出其中的真偽呢?
所謂的綁架案,卻沒有被害人;勒索的贖金又都被李嘉誠渲染成豪賭輸光;沒收了13.9億的人民幣卻不見上繳國庫。李嘉誠與郭炳湘這兩大富豪到底在搞什麼鬼呢?都說張子強迷信怕“四”,可“鐵證如山”的證明卻是他不但搶劫勞力士表是四十箱,就連購買炸藥也是四十箱。是誰栽贓說張子強怕“死”呢?
看到萬維網友跟帖,說10.38億港幣,恰恰是李嘉誠旗下上市公司的代碼“1038”。難道這也僅僅是個巧合嗎?
【石三生 2013年12月18日 08:58 夢之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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