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志永“莫談法治”的陰謀(二)
《中國網絡民評官百人團》石三生 九州評論·之三百九十八
若干年前,與一個在監獄工作的、認為我很有寫作能力的朋友聊到李敖,我對伊說:假如我被關十年,而且還能自由閱讀,說不定也會成為一個作家或歷史學家……
那時,自己被秘密警察抓去留案底的事兒還沒發生;那時,還不知道中共的監獄裡不但不能自由閱讀,還充斥着非人的酷刑(高智晟們宣揚中共的警察最喜歡同時好幾人好只電警棍一起戳他,一戳就是好幾個小時);那時,還真的以為自己抓到了濰坊中院與威海永鼎司法鑑定中心串通製造偽鑑定報告的罪證後,訴訟案將很快會結束。
可現實卻是:官司至今已經七年,即使從行政訴訟開始計算,也已經是五年整。七年,是個什麼概念呢?再多一年,就可以媲美中共聲稱的“八年抗戰”、打敗小日本了;再少四年,就可以媲美中共聲稱的“解放戰爭”了。僅憑自己對所謂的“八年抗戰”的認知完全來自教科書與潘長江們的抗日鬧劇的水平,不評判抗戰也罷。但以自身經歷觀止,中共的“解放”是否太草率、是亂解放呢?有沒有可能,就連解放戰爭也是中共自吹呢?他們真的有本事三年解放全中國,卻七年都斷不了一樁簡單的經濟糾紛?被蔣介石們推翻的清王朝那麼腐朽沒落,審明楊乃武與小白菜的冤案也才用了三年的時間。我若早生20年,肯定要反對中共亂解放;早生50年,就要反對孫中山們亂推翻了。可惜,歷史這玩意,最是不能倒推的。
說這些話是什麼意思呢?如果當下中國真的有許志永們的定理----“不如何如何,就莫談法治”存在,那個先決條件應該屬於我石三生的案子(或者,屬於網友在1510《聲援許志永的五學者很愚蠢》跟貼說的“千萬個苦菜花”)。石三生我用自身七年的經歷,經歷了法院製造偽證、做假案、政府偽造證明、山東檢察院枉法抗訴、山東高院形同草紙的終審判決等司法實踐,以及四年來一千多篇文章,可以證明2014年之前的中國,是沒有法治可談的。至於以後有沒有,或許正應了習主席的話----一切都在“中國夢”中。
在沒有法治可談的時代,許志永們及其公盟卻聲稱自己在依法維權,不是扯淡、不是騙人的鬼話嗎?在沒有法治可談的時代,許志永們卻一邊鼓惑依法維權,一邊大搞給當局上書運動,這難道還不能證明他們是在幫政府背書、幫既得利益集團站台、幫政府維穩嗎?
便是一頭豬,也可以看明白許志永們的陰謀了吧?看看許志永賴以成名的維權案吧:孫志剛事件,是許志永靠給中南海上書成功;替南方都市報貪污案翻案,是賴時任廣東省委書記張德江大人的御批得逞;替“三假貨”(顧曉軍先生語)陳光誠維權案,則是在美國國務卿希拉里與駐中國大使駱家輝的幫助下才終成正果----陳瞎子與他的家人終於逃出中國、正幸福地生活在美利堅合眾國。
以這些成名的維權事件觀許志永們,他們不正是在極力與法治唱反調,替人治、替外國人治高歌頌德嗎?中南海或豬一樣蠢的美國政府若有人肯為石三生我的案子放個屁,只怕濰坊那些蒼蠅們早都了結了我的冤案了吧?可那樣的話,我還能說跟着許志永們顛倒黑白----認為中國是有“法治可談”的時代嗎?二百五都明白的道理,緹縈上書救父能流傳千古,那都是人治皇帝開明的功勞不是嗎?至於因緹縈救父成功,漢文帝豬腦子亂廢鞭刑、反而又枉死了不知多少人,則無須再去問津了。許志永們兩千多年後還效仿緹縈,中國又怎麼可能是有“法治可談”的呢?美國政府為何也豬頭一樣拎不清呢?難道奧巴馬總統也喜歡沒事就指示如何判案嗎?
也許,美國人還真是因為愚蠢。至少,用美國政府幫陳光誠維權事件可以證明他們對待中國式維權問題上的看法像豬一樣笨。
3月15日,美國國務卿克里訪華時,邀請了包括博客日報的東家馬曉霖在內的四大V座談,談什麼呢?談中國互聯網的不自由、談人權,其中有個叫張賈龍的竟擁有10多萬粉絲。
克里國務卿若不是也像之前的國務卿希拉里一樣豬頭,就該明白與這麼一小撮擁有互聯網自由的主兒談“互聯網不自由”純屬他爺爺的吃飽撐的----無事生非、與虎謀皮。不自由,還擁有10多萬粉絲?馬曉霖先生果然要證明中國的互聯網不自由,為什麼不以博客日報封殺顧曉軍先生、封殺石三生來現身說法呢?不是劉曉波就是許志永,美國政府的豬頭啥時才能清醒呢?
對了,克里國務卿先生倘若真的關心中國的互聯網不自由,何不問問如今被你們關注的許志永:他若真的是在維權,為什麼從不見他提郵電學院主導的“防火長城”呢?推倒防火長城,不就可以替全中國人民維權了嗎?許志永維權是只許自己點燈,四大V 們也如是嗎?
【石三生 2014年2月17日星期一 05:58 夢之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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