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只能各自為戰
《中國網絡民評官百人團》石三生
九州評論·之四百五十五
在我的門可羅雀的網易博客,有一位叫叫冰心玉壺的網友留言,說:“石先生:您好!看到你的博客我感到有太多的似曾相識!我有很多濰坊地方政府官員對抗中央政府·貪贓枉法的事實·證據,想藉助您的平台向外公布,不知能否得到您的支持和幫助?”
石三生:“我這裡好像也沒什麼影響力啊!一直都在被封殺中。倒不如你自己發布更好!他們不會也封殺你吧?”
冰心玉壺又說:“我的影響力太小,沒有真正的官方關注。任我怎麼呼籲,地方領導就是置之不理。您怎麼也算是一個當代維權大家了,難道是小弟誠意不夠?”
石三生再回:“你所謂的“發布”是什麼意思?是跟貼還是要我替你發?”
冰心玉壺最後說:“主要是想借您的光順利的辦俺自己的事。至於怎麼辦朋友您做主,我提供素材·資料揭露濰坊一些不為外人所知的東西。”
說實話,面對蒙冤網友的請求,心中真是又感動又同病相憐。可一想到自己七年來的遭遇,一腔熱血頓化為冷水:回想自己曾經被授命於中宣部的特工構陷的經歷,不可謂沒有“官方關注”。但如此關注,明眼人一看便知---還不如不關注。因為這“關注”更真實的意思,便是中宣部在落井下石、在為虎作倀、在以莫須有的罪名(“若要富貴花不開
須叫錢雲會死明白”)幫着濰坊市政府倒打一耙。
毫無疑問,若沒有授命於中宣部的特工在其中作祟,山東省檢察院絕不會恩將仇報(檢察官曾說:“你可是立功了。山東省檢察系統開展了一次涉土地增值稅清查,原因就是受到你反映問題的啟發。),違反常規以國土局違法的行徑來為國土局進行抗訴。檢察院對我的舉報查而無果不說,還以濰坊市國土局之前從未執行《土地增值稅條例》為由證明其沒有違法。如此抗訴得有多腦殘才行?
石三生我的舉報多麼鐵證如山啊!國土局官員不受賄,怎麼可能會親自偽造地籍檔案中的《土地估價報告》。狗日的不受賄,直屬於山東省國土廳的評估公司又怎麼會在我沒有出一份錢的情況下免費給我出估價報告?狗日的不受賄,又怎麼可能兩眼瞎到完全看不見待評估土地上的建築物、違反操作規程與常識只評估了土地的價值呢?
濰坊市房管局官員不受賄,怎麼可能在2007年才受讓的土地上,仍是確權出2001年的自建房呢?檢察官若不腦殘,會看不出由交易變為自建,根本就是在偷逃契稅的嗎?
瞧啊,石三生我的舉報可是又實名多次舉報到檢察院,也反覆在博客中公開報道過的。那又如何呢?能讓中宣部出面,驚動的官兒夠大了吧?地方官員會害怕嗎?許立全會害怕嗎?張新起會內疚嗎?
不,他們一個個不但不會感到害怕,不但不會因石三生受到了中共高層關注就收斂、就歇手,反而是越發的變本加厲了。山東省高院的終審判決後,他們還是硬着頭皮置之不理不就是最好的明證嗎?
對高院公開的判決都視若無睹。冰心玉壺啊,你說你就算真的掌握了濰坊市政府“貪贓枉法的事實·證據”又能如何?更別說你的那些證據還是“不為外人所知”的了。
所以啊,為冰心玉壺着想,石三生我也不能同意為你發布那些濰坊市政府貪贓枉法的證據不是。相信我,既然中央號稱“對腐敗零容忍”。就該把那些證據一股腦地都交給中紀委。精衛都有志把海填平,我們還扳不倒一個比大海渺小億萬份的貪官?愚公能移得山。中南海說什麼也不好意思讓我們竇娥一般、子子孫孫都生活在貪贓枉法的政府陰霾之下吧?
當然,最關鍵的,還是石三生我自從網上伸冤以來,就立下規矩:不會替任何人轉發。一想起特工兩手一措地比劃着能不費吹灰之力擰斷我的脖子我的情景。我至今還是不寒而慄、怕極了!我的苦衷,也希望冰心玉壺與諸位君子都能諒解。
【石三生 2014年6月22日星期日 06:02 夢之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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