賊與官(五)
《中國網絡民評官百人團》石三生
九州評論·之四百七十二
中共所有的好事,都與我無關:什麼習總出席青奧會、會見潘基文了,什麼習總時隔11年又要出訪內蒙古了,以及習總語錄發行一舉突破1000萬冊了等。
好事與我無關。但因為有個鍥而不捨地賊盯着我,且這個賊終於偷到了很符合政府意願的物品。所以,我之倒霉倒是不得不與政府掛上了鈎。不敢污指政府是賊,卻不得不說賊與政府果然是心有靈犀、心心相印呀。
除了想讓警察給我做個筆錄---將我已經梳理好的丟失物品做一備案。在這裡,不妨先說一二,也好讓讀者朋友看看我有沒有冤枉了賊、侮辱了政府。
丟失的物品中,有這次為了辦理孩子的戶口所必需的三大件---戶口簿、出生證、結婚證。你們說,這個該死的賊為有什麼理由要偷這些東西呢?記得那年我的車被砸,延邊那個混蛋把錢都偷走以後,還特意跑回去將銀行卡、身份證等證件送回了車裡。可濰坊這個混蛋卻為何要偷走這三樣對他來說百無一用的東西呢?
當然,為了表示自己就是一個該死的賊。這個小王八蛋還再次偷走了我一雙旅遊鞋,外加一盒大醬、一小瓶未開封的調和油,以及鉗子、檯燈等。
此外,賊還偷走了一份文件。在多達幾十份文件中,我實在搞不懂賊為什麼單單偷走了這一份?難道是為了將目標指向曾經與政府在庭辯中驢唇不對馬嘴的另一方嗎?
但不管怎麼說,賊第五次光顧,讓我損失慘重。終於熬到山東給二胎落戶不需要搭配准生證了,才辦好的出生證卻被狗日的偷去了。不落戶口,就沒有學籍。沒有學籍,孩子的入學不就要耽誤了嗎?狗日的難道希望我的兒子永遠都是“黑人”?
戶口簿被偷的後果就更是嚴重:歷史遺留問題,我那戶口簿上的房子早已歸還單位。種種原因、還未將戶口遷到新房子上。而我因為要籌錢投資,新房子也已經在2007年賣掉。現在濰坊的唯一房產,卻因為濰坊市政府與國土局違法登記、頒證,還處在產權不確定狀態。
就在這節骨眼上,該死的賊偷去我的戶口簿。而要重新打印一份,派出所非得要房產證才行。狗日的賊這不是與政府一道給我出難題嗎?
我也曾經懷疑賊與濰坊市政府並無瓜葛。可今次盜竊案發生之後,我還有哪怕一點理由不懷疑這賊的動機嗎?都殘到吃雞飼料的地步了。卻為何要偷這麼三個證件以及文件呢?不就是要效仿政府、讓我的生計變得更加艱難嗎?
順說,今天去中院終於看到不予立案的裁定。原來不是“訴訟主體不適格”。而是什麼“證據不充分”。三起訴訟,怎麼可能都是同一個原因呢?讓我感到莫名其妙的,竟然是法院不予立案,也不給我一紙裁定,只肯讓我站在哪兒看一眼。
也罷,不就是想讓我重新走一邊程序,再向濰坊市政府、濰坊市國土局提出申請嗎?不就是再次起訴,至少要等到兩個月之後嗎?
誰讓天下是你們的呢?誰讓這權至今還是超越了法之上呢?就民在屋檐下、不得不低頭吧?
不知暢銷超過千萬冊的習總的治國理念中,是否有關於司法公正的闡述。如果有,濰坊市政府的行徑是否在與之唱反調呢?如果沒有,大家買了豈不是空歡喜?
【石三生 2014年8月18日星期一 18:39告濰坊市政府不作為、申請行政賠償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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