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敖老矣 唯言不休(復旦版) 《中國網絡民評官百人團》石三生 九州評論·之五百六十 黨既不喜歡看我寫時事,只好另尋材料。如此,就尋到了連顧曉軍先生也感到可樂的、李敖的“我為何喊毛主席萬歲!!!”。 本以為曾經號稱“我能證明你是王八蛋”的李大師,也一定可以憑巧舌如簧、顛倒是非、鐵證如山地力證毛偉人值得他腆着老臉喊“萬歲”。卻沒想到、只是其中一句“49年時,全國的鋼鐵產量全都做成髮夾,還不夠全國婦女每人分一支”。就盡顯“舔紅”(顧曉軍語)的李敖思維已近膏肓。他為了自圓其說,已經到了罔顧事實、只能意淫的地步。 如果說“萬歲”文的證據很可能只是李敖一時糊塗、偶失前蹄,算是孤證的話。不妨再去欣賞一下李大師於復旦大學的演講。 在這篇被李大師自詡為“尼姑思凡”的演講中,第一個讓我感到邏輯混亂的,是李大師的“放棄自由”論。 李敖說:“我是有名的自由主義者,為什麼我到了祖國我公開宣布我願意放棄自由主義,……因為自由主義它本身是虛無縹緲的……當這些東西都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裡面一條一條列舉的時候,誰還要自由主義啊?我要憲法,我不要自由主義。” 台灣如今的民主自由,到底與傳說中的李敖大師的爭取有沒有關係?我不知道。但李敖因什麼憲法就放棄自由的論證,卻顯然有混淆是非之嫌。 關於自由,美國人說“造物者賦予他們不可剝奪的自由權”(獨立宣言);中國著名作家、思想家顧曉軍先生說:“自由,其實就是人的、最基本的權力;誰也不能、沒有權力,隨便剝奪他人的、這種權力”。 且不說大陸到底有沒有憲法規定的自由。只是李敖以“自由”換“憲法”論,是否暗喻着“憲法”可以剝奪人的自由的權力呢?或者說,“自由”如果可以換“憲法”,是否意味着人的所有自由,都只能拘禁於“憲法”的規定中呢?既然已“放棄自由”,李大師於床第之歡時,就應該先請示一下憲法吧?既然已“放棄自由”,李敖大師於吃喝拉撒時,是不是都應該先取得憲法的許可呢? 自由,是我們與生俱來的權力,是人作為靈長類動物最基本的屬性;而憲法規定的自由,是後天的、是可以予取予奪的自由。放棄先天的自由,而去換取後天的施捨。如此交換的背後,李敖大師到底想證明什麼呢? 在這篇“尼姑思凡”的演講中,第二個讓我感到不可理喻的,是李敖大師的“共產主義是人類最好的理想,各盡所能,各取所需,這當然是最好的理想”。並用近同夢囈的中國古人的“大道之行也 ”中的“貨惡其棄於地也,不必藏於己;力惡其不出於身也,不必為己”加以論證。 以李敖大師著作等身、立言達三千萬字而言,共產主義這一“最好的理想”在全世界範圍內給人類帶來的深重災難,李大師應該不會不知道。只在中國,國共內戰不算,1949年以後,為了實現這一“最好的理想”,“1957年反右,打了三百多萬右派”;為了實現這一“最好的理想”,“1958-1960年高舉三面紅旗打了三百多萬右傾機會主義分子,餓死了4000多萬人”;為了實現這一最好理想,“1966-1976年文革整了1億多人,其中死了兩千多萬人”(數據引自三朝帝師著《着手政改 必需徹底反思文革》)。 人生俱來的自由權力沒有也就罷了。請問李大師:“那幾千萬連性命都沒了的人們,也會堅持認為共產主義是‘最好的理想’嗎?” 如果“最好的理想”就是以一些人的主義,可以不擇手段地奪取另一些人的生命。希特勒的“法西斯主義”應該算是“最好的理想”了吧?小日本的“大東亞共榮”不也應該是“最好的理想”嗎? 最可嘆一向以鐵證引經據典的李敖大師,竟然要淪落到以不着調的、古人虛妄的言論來為自己作證。 “大道之行也”中,最有點影子的、也不過是其中的“故外戶而不閉”。就這半吊子的“路不拾遺,夜不閉戶”,也還是只見於傳說中的“貞觀之治”呢。 天知道,以古人太史公被割了蛋也會胡扯的精神,舊唐書所載的“路不拾遺”到底是不是個傳說呢?就算不是傳說,又怎麼知道那不是一個極其偶然的現象呢? 用子虛烏有的傳說來印證共產主義是“最好的理想”。李敖大師大概是有點兒江郎才盡了吧? 更可笑的、就是如此荒誕的演講,復旦的校花以及眾美女還爭相表示要陪李大師上床呢。真是讓人想不懂,頭腦如此拎不清的、在中國不是數一就是數三的大學裡,當年竟也出過雄辯東南亞的三朝帝師。 看到李敖在其自傳的序言中,有“也崛起於亂世,因無機會、台灣又小,故乏事功足述,但在立德立言上,卻自喜成就非凡”之語。古人的三不朽,到了李敖大師這裡,他自己去其“功”;於復旦的“尼姑思凡”,又去其“德”;唯有一“言”,似乎可以等到李大師進到棺材裡去時再不朽了。 是以,此文只曰“唯言不休”。特為祝願李大師長命千歲、萬歲也! 【石三生 2015年11月21日星期六 0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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