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文明”其实不过是“中华人肉宴”而已? 在百度搜索“人类文明”得到如下定义:人类所建立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统称为人类文明,可以指人进化脱离了动物与生俱来的野蛮行径,用智慧建立了公平的规则社会。当人类社会发展建立了合理规则,彻底脱离了丛林法则和弱肉强食的兽性,文明才真正意义上产生。关键点:文明社会是丛林法则和弱肉强食法则的对立面。 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马戎在《论中华文明的基本特质》一文(https://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1981036)中指出,中华文明有五大特质,即:世俗性;追求“天道”而不是宗教情怀或个人主义;具内部凝聚力、地区多样性和对外来文化的罕见包容度;跨文化交流时推崇“和而不同”和“有教无类”;群体认同的核心是“天道”而非西方的“民族主义”。教授就是教授,何况还是当今北大的,文章那一个绕,基本上,把中华文明说的是云里雾里、无所不包,但就是不讲中华文明究竟是不是丛林法则和弱肉强食法则的对立面。 说起来只差一年就是一百年了:1920年,鲁迅来北大中文系执教,这是他一生中执教时间最长的大学—从1920年到1926年—整整6年时光。不过,鲁迅不是北大教授,一直是讲师。因为蔡元培规定,只有在北大全职教书,才可以聘教授。鲁迅一直是兼职,所以只能是讲师。但是,就是这个讲师,把千千万万中华儿女的中华文明梦幻打了个粉碎,他说:“所谓中国的文明者,其实不过是安排给阔人享用的人肉的筵宴(《灯下漫笔》)。” 而且,他的这张刀子嘴就是不依不饶:“所谓中国者,其实不过是安排这人肉的筵宴的厨房。” 问题概括为:中华文明究竟是不是丛林法则和弱肉强食法则的对立物?鲁迅有没有说错? 回答以上问题,首先需要回答类似以下这样的问题: 商鞅在先秦搞变法,其中的一个内容是明令军法,奖励军功:士兵斩敌人首级满三十三颗,屯长和百将赏赐爵位一级;攻城战斩敌首级满八千颗或野战斩敌首级满两千颗,官吏自操士和校徒以上全部获得赏赐。攻城战时城的每个方向设有十八名冲锋陷阵的士兵,一队士兵如能斩敌人首级五颗,则队中每个士兵都将获得爵位一级,等等、等等。最后的可怖景观是:战争/战斗结束时,士兵腰间别着割来的敌人的首级,论功行赏。注意这是人的首级,而非鸡猫猪羊的首级。这是丛林法则和弱肉强食法则的对立物吗? 根据《史记·商君列传》记载,“其明年”,齐军在马陵击败魏军,俘虏魏太子申,杀死将军庞涓。又过一年,商鞅劝秦孝公乘势攻魏,孝公认可并派遣商鞅领兵攻伐魏国。魏王派公子印领兵迎击秦军。两军已经相遇,商鞅送信给魏军将领公子印说:“我当初与公子相交甚好,如今同为两国之将,不忍心互相攻伐,是否可以同公子当面相见,缔结盟约,痛饮一番而后撤兵,以安定秦国和魏国。” 魏公子印认为好。两人会面订立盟约完毕,设宴对饮,可是商鞅事先埋伏穿戴盔甲的武士而袭击俘虏了魏公子印,乘势攻击他的军队,全部打垮魏军而返回秦国。魏惠王因军队屡次败于齐国、秦国,国内十分空虚,日益衰落,非常恐慌,于是派遣使者割让河西之地奉送给秦国以求和解。商鞅这种做法是丛林法则和弱肉强食法则的对立物吗? 到秦始皇嬴政时期,白起领兵灭赵,活埋赵国四十万降兵;统一中国后,为了压制不同声音,秦始皇焚书坑儒,对读书人进行肉体消灭。这些都是丛林法则和弱肉强食法则的对立物吗? 非也,这些全部都是人类文明的反面例子。在秦统一中国后的两千多年历史中,一切的一切都体现了专制、强权、凶残、奴役、奴性这十个字,鲁迅把它叫做 “其实不过是安排给阔人享用的人肉的筵宴”而已。所谓的中华文明,其核心乃是“枪杆子里面出政权”,“有枪就是草头王”的丛林法则,而丛林法则、弱肉强食,恰恰与文明背道而驰。 鲁迅这家伙,娶嫩妻,老来得子,一张乌鸦嘴,又毫不留情,还玩“倘能生存,我当然还要学习”, 时不时来句绍兴话 “来笃作啥西?” 然而,他的一切的一切,都用其生命予以了承兑。
微信上近来更有鲁迅、许广平和他们的儿子周海婴当年的全家照,并有以下文字说明:“当年这位姓周的,骂人、骂官、骂社会。。。他没有被封号,也没被抓,反而出了那么多的书,还编了许多杂志。我想了半天,恍然大悟:他的那个时代,是个万恶的旧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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