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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疣记 2011-06-03 13:22:16

在进入本文的正题之前, 作者必须 “负责任地” 提醒读者: 本文是本博客最 “恶心” 的文章, 读者们在阅读前请事先评估自己的心理承受力, 并避免在即将吃饭或刚吃完饭时阅读本文。

说到 “恶心”, 此刻尚未按回车键的读者可能已经注意到了, 我对这个词加了引号。 之所以如此, 是因为本文自身其实不算很恶心, 真正恶心的是它所涉及的这个 “疣” (wart) 字背后可能被牵扯出的东西。 为了写作本文, 我曾搜索过一些关于疣的资料; 为了给本文配置题图, 我甚至还进行过图片搜索, 这后一种搜索差点没把我恶心死。 因此, 虽然本文的恶心度与 “疣” 字所能达到的 potential 的恶心度相比是微不足道的, 作者仍要作出以上提醒, 以免读者 “误上贼船”。 而且作者还要进一步提醒读者, 千万不要为了核实上述提醒而去搜索资料, 更不要搜索图片, 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以上是恶心序言, 下面进入恶心正题。 事情要从去年说起。 去年夏末时, 我有了一个小 “发现”, 那就是自己的左脚大脚趾下侧长了一块看起来象老茧的东西。 之所以能做出这样的 “发现”, 不是因为我时常习练全真教的 “五心向天” 之术, 而是因为走路时左脚大脚趾下侧一受压就感到疼痛, 从而提醒我进行必要的 “观测研究”。

但发现归发现, 那玩意儿既然看起来象老茧, 我也就当它是老茧, 没放在心上, 只是时不时地将凸出部分剪去, 以便走路时少被触及。 这招还算管用, 但却治标不治本, 那 “老茧” 被剪去后隔不了几天又会重新长出。 这样过了一两个月, 我正好要体检, 便请教了一下家庭医生。 家庭医生看过之后说那象是鸡眼 (corn), 靠剪是没有用的, 需要找脚医 (podiatrist) 剔除。

写到这里, 顺便介绍一下美国的看病流程 (由于我尚未出现过让自己有机会全面了解美国医疗体系的大病, 这里的介绍只是基于一般了解)。 在美国, 体检及日常小病找的是家庭医生; 家庭医生处理不了或需要深查的问题, 才去看专科医生 (有些专科医生要求病人持有家庭医生的建议才能就诊), 脚医就是一种专科医生。 当然, 这种流程是针对非紧急病症的, 急症则不必教条, 可在任何时候去任何医院的急症室。 在那里, 任何人——无论富人还是穷人, 有医保还是没医保, 美国公民还是偷渡客——都不会被拒之门外。 据说西方国家的学医者在入学之初就要学习所谓的 “希波克拉底誓言” (Hippocratic Oath), 那是医者的伦理宣言, 其 “冠名者” 是著名的古希腊医生、 “西医之父” (father of Western medicine) 希波克拉底 (Hippocrates, 460BC-370BC)。 “希波克拉底誓言” 的其中一句是 “我将牢记自己为社会一员, 对所有人类同胞怀有特殊义务” (I will remember that I remain a member of society, with special obligations to all my fellow human beings)。 美国的急症室在我看来相当忠实地体现了 “希波克拉底誓言”。

不小心扯远了, 还是回过头来说说我那 “鸡眼” 吧。 听了家庭医生的建议, 我仍没怎么放在心上。 我在国内见过不少挖鸡眼的路边摊, 通常是在地上铺一块脏兮兮的布, 上面放着已被挖出的 “鸡眼” 若干, 小者如米粒, 大者如黄豆, 有些还带着血丝。 “鸡眼” 是啥东东我虽不甚了解, 但那东东既然在路边摊上都能解决, 想必没什么大不了的。 我这人虽不讳医, 却一向懒于看医生, 毕竟那里动辄就要排队, 很费时间。 可惜我有心不看医生, 却耐不住脚下那东西时时提醒我要看医生。 拖了一段时候, 终于还是我作出了妥协, 前往脚医处就诊。

从脚医那里, 那东西才被 “验明正身”, 原来是 “wart”, 中文叫做 “疣”。

这 “疣” 字我以前倒也依稀见过, 并从偏旁上判断出不是善类, 却从未关心过它到底是啥东西, 这回才知道是一种由病毒引起的皮肤赘生物, 在古语中常被用来比喻多余无用的东西 (其实岂止是多余无用?), 通常由皮肤破口侵入, 有传染性。 但令我失望的是, 原以为那东西既已被 “验明正身”, 就可用小手术将之 “就地正法” 了, 没想到脚医却给我泼了一盆冷水, 告诉我即便做了手术也有不小的概率会复发 (记不清那概率的大小了, 反正没小到值得碰运气的程度), 他建议我打持久战, 用酸性溶液每天涂抹患处, 一两个月不见效再考虑做手术。

既然脚医放了话, 我别无选择, 只得拿着处方去买酸性溶液。 不巧的是, 那酸性溶液在我家附近的药店里居然没有。 不过货架上治疣的其它东西却是不少, 我懒得去其它店, 便选了一种叫做 “Wart Stick” 的东西。 这 “Wart Stick” 可以象——对不住女读者了——涂口红 (lipstick) 一样涂在患处, 用起来比酸性溶液更方便。 当然, 无论酸性溶液还是 “口红”, 涂完后都得略做包扎, 以免被蹭掉, 脚医建议的包扎之物是纱布, 我嫌脚趾上缠纱布太麻烦, 就改成了创口贴 (Band-Aid), 这一自作聪明的做法后来引出了意想不到的问题。

药物部分大致就是这样。 考虑到疣有传染性, 我又采取了一些配合性的措施, 比如将原本用洗衣机洗的袜子改为手洗, 以免污染其它衣物。 为避免病毒因手洗而蔓延到手上, 我将袜子浸泡在肥皂水中, 每周集中洗一次 (这样手洗前每双袜子都已在肥皂水中浸泡了 1-7 天, 估计病毒们应该已经去见马克思了)。 此外, 为避免那疣变得太大, 我还隔三差五地用剪刀 “修理” 它一番。 如此每日操练, 居然很快就有了效果, 只可惜那效果与我美好愿望背道而驰: 疣非但没有消失, 反而象 DNA 一样自我复制了!

出了这种 “事故”, 自然要查原因。 原因很快就查明了, 竟然是创口贴惹的祸 (当然, 归根到底是我那自作聪明惹的祸)。 那创口贴就象很多其它东西一样, 原本是无害的, 用多了却变得有害了, 因为创口贴的两端是粘在皮肤上的, 日日重复之下, 其中一个粘连处的皮肤出现了破损, 为疣的侵入开启了方便之门。 吃惊之下我赶紧停用了创口贴, 以免另一个粘连处也步前者后尘。

一转眼, “Wart Stick” 所宣称的 30-90 天的见效期限已经很不圆满地度过了, 那 “疣” 非但没有消亡, 反而样子益发狰狞起来了, 原本只象一块老实巴交的老茧 (以至于被误诊为 “鸡眼”), 如今不知是因为药物的关系, 还是拜我的刀功所赐, 那两个患处都出现了不规则的黑色, 细看之下乃是一些黑色丝状物嵌在被我剪得支离破碎的老茧状皮肤中。 我记得那脚医当初诊断疣的依据之一, 就是用刀片刮去老茧状皮肤后可以看到黑色斑点, 那据说是 “扎根于基层” 的病毒造成的。 如今这黑色丝状物似乎便是昔日那黑色斑点的 “二维” 形象, 但我也并不确定, 因为我有些袜子也是黑色的, 很容易在被剪得乱七八糟的创口中留下丝线。 但不管那是什么东西, 那黑色看得我生厌, 便常常用剪刀将之挖掉 (挖起来有点痛, 但看到那可恶的丝状物被挖掉, 多少也有点欣慰, 算是 “痛并快乐着” 吧)。 至于那药, 既然不见效, 一怒之下干脆不用了, 心想脚趾上那点东西撑死了也就那么回事, 就象占走几个南沙小岛的越南一样, 还怕它翻了天不成? 咱丢了小岛不也照样做大国吗?

但那疣在其它方面也颇有点象越南——你不解决它, 它却惹事生非地似乎老想解决你——渐渐地变得越来越妨碍走路了。 那痛感说实话倒并非难以忍受, 但天长日久之下却使我在走路时习惯性地将大脚趾微微翘起, 甚至将整个脚掌向外微倾, 已免患处受压。 如此下去, 早晚会养成畸形的走路习惯。 无可奈何之下, 我重新买来了 “Wart Stick”, 决定再试一两个月, 实在不行就再去找脚医。

如此又试了一个多月 (当然, 创口贴不再用了), 情况依然如故, 我心中的希望渐渐暗淡了下去。 但没想到的是, 就在我即将放弃的时候, 事情却起了突然的变化: 一天晚上当我第 N+1 次用剪刀挖那丝状物时, 从被剪破的地方流出了一些脓。 几乎是立刻, 因挤压患处而产生的痛感消失了。 接下来的几天, 那患处不再疼痛, 老茧状的皮肤也破天荒地没象以前那样重新凸出来, 而是呈现了明显的消亡迹象。 这变化来得如此突然, 简直让我难以置信。 那感觉就象《天龙八部》中的李秋水看到天山童姥受伤呕血, “知道自己痛恨了数十年的这个师姊终于死了” 时, 一方面 “不胜欢喜”, 一方面又 “兀自不放心”, 想将对方的尸身打得稀烂。 我也有此意, 可惜那 “尸身” 在我自己的脚趾上, 非但不能 “打得稀烂”, 甚至不敢稍有破坏, 以免造成破口让新病毒有隙可乘。 我所能做的只是每天小心翼翼地继续涂药, 以观后效。 万幸的是, 那疣总算没象天山童姥一样诈死复生, 几个星期之后, 当创口的皮肤完全恢复原状时, 我知道自己痛恨了大半年的这个疣终于被除掉了。

在结束本文的时候, 似乎该小结一下除疣经验。 如果我是中医论者或气功论者的话, 那小结应该是很容易写的, 比如可以效仿央视佳句 “是党的领导好”, 将除疣经验小结成 “是 Wart Stick 的疗效好” 或者 “是及时将丝状物挖出来的做法好” 等等。 当然, 不排除这些因素确实起了作用, 但我注意到在有关疣的资料中提到它有时会 “在几个月后消失” (disappear after a few months)。 也就是说, 疣跟许多其它疾病——比如癌症——一样, 有一定的概率会自愈。 这种自愈现象对中医论者或气功论者来说, 乃是 “证明” 疗效的天赐之机, 几乎所有接触过足够多病人——尤其是象癌症病人那样死了不算什么, 康复了却非同小可的病人——的老中医或大气功师, 都会有机会碰到自愈的例子, 来 “证明” 自己的妙手回春。 但我既非中医论者, 也不是气功论者。 在我看来, 两个患处在同一天流脓痊愈, 似乎不是我那些手段所能达到的境界, 而更象是其它原因——比如免疫系统终于找到了对付此类病毒的方法——造成的。

当然, 这纯属猜测, 它是否合理, 还是留给更有经验的读者来判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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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评论
作者:晚秋心情 留言时间:2011-06-04 07:55:33
听说过“丫蛋子”么?
我曾有过一次疣的经历,一粒小小的丫蛋子就搞定了。
丫蛋子是中药,花椒粒大小。
用法:把疣撕破(见血即可),把弄碎的丫蛋子覆盖住“伤口”,包住破疣。
几天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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