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狱中窥探官场(三) (节录之第三段)“主缚者(捆绑犯人者)亦然:不如所欲,缚时即先折筋骨。每岁大决,(一般死刑者在秋季被批准执行)勾者(实际被执行死刑者)十(分之)三四,留者十(分之)六七,皆缚至西市(当时京城的行刑场所)待命。其伤于缚者即幸留,病数月乃瘳,(数月后身体才能恢复正常)或竟成痼疾。”(有的成了一辈子的疾病) (方苞-《狱中杂记》节录至此) ——原北京师范大学教授,中国作家协会会员郭预衡先生说:“这篇文章(方苞-《狱中杂记》)名为‘杂记’,在今天看来,也可以说是‘报告文学’”。文中对于强调法治,在中国历史上尚算清明的“康熙盛世”,作了“如实描述,便写得淋漓尽致。” ——对于当时管理监狱者的想法、做法,现在在政府机关里,虽已强化了法治,基本上清廉了。但个别黑暗面还是有,尤其是尽量不露痕迹的暗中进行,你奈我何! (2018-8-15) 不望取悦大众 但求有益学子 请帮忙指出文中的错误和解释中的多余处及不明处。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