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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就比法治好
自從習總強調‘依法治國’ 後,各路英雄齊聲高歌‘法治就是好‘. 不管支共派反共派,不管’可行’ 派還是’ 不可行’ 派, 一致認為 ‘法治’ 是比’ 法制’ 好. 他們認為’ 法
治’ 是用法管制官員的. 而法制卻是用法只對付人民的. 其實從英文的rule of law
和rule by law中, 也看不出以上的內涵來, 這是附加上去的. 不管依法治國還是以法治國都一樣。我獨排眾議, 倒認為法制比法治好. 不說別的,單看中共喜歡法治,而不喜歡法制,就知其中有玄機。正如列寧說:無產階級絕對不會用自己的法律來捆綁自已的手腳的。共產黨最怕被別人制約的了。
法治就是以法治理,強調統治,統治誰呢? 當然就是人民. 人民要靠政府來統治, 安排生活,不然選政府何用. 不管依法治國還是以法治國,都是着重統治,就是我統治你,絕口不談如何人民監管官員。官員不是人民的僕人,而是治人的主子,所以深得中共喜愛。
法制就是以法制約, 制衡,強調製約。制約誰呢? 當然是官員領袖等人. 因為人民不是執行權力的,而官員就有機會濫用權力。這就需要以法制約他們。
法是人定出來的。這‘人’ 一般是少數人甚至一個人。只有公投才是多數人參與
定法的,但這是極個別的。如果沒有別人的制約,單靠執政黨監督自己,這時法是可以被人‘隨意’ 更改,‘隨意’ 解釋(如一國兩制),‘隨意’ 頒出新法,如特別法,緊急法等。老毛在文革前也頒出‘十六條‘來了,可見他也是依法治國的,結果有目共睹。所以這個‘隨意‘真是害死人。所以依法治國如何解釋法,如何執法是主要問題。如沒有別人監製,就等於放虎出籠,到處害人。
問題是怎樣把這個‘隨意‘變成‘不隨意’。那就要別人來制約了。要用法來制約,就要有政治上的反對黨,並且保障其安全,否則也不能制定製約的法律。這就需要多黨制了。因為就算黨內有派,如彭德懷,劉少奇,最終也是死路一條。
有人會說:你不是也可管好自己嗎?共黨也會管好自己的。問題是如果一個人有人性,良知,是可以管好自己的。如果沒有就要別人來管制了。例如賊人就須要管制了。共黨是不講人性,只講階級性,就是要不斷消滅敵對階級,不斷殺人,這樣的殺人犯,難道不要制約嗎?另外這個“好” 字就大有文章。共黨的“好” 就是要不斷消滅異己分子,要清洗乾淨身體才‘好’進入共產主義。所以要不斷改變法律,先滅地主資本家,再滅右派,然後再滅走資派,就是不斷革別人的命,以純浩自身,這才叫“好”。所以共黨需要隨機變法,摸着石頭過河,是絕對不受別人制約的。
有人說:中共不是說:“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的
嗎?當然權力是屬於人民,不過人民把權由黨代表了。不用人民勞神了。因為黨是
人民的先鋒。先鋒不為人民出頭,幹什麼吃的呢?
十八大四中全會終於揭示了中國的法,就是黨法。中國人的夢徹底碎了。黨法說穿了就是中共的護身符,遮羞布。就是保證中共不倒台的法,不管中共犯下滔天罪行,都有法護身,你說它有罪,它說根據法律這不是罪,是革命的需要,人民的需要。總之官字兩個口,有理沒法莫進來。
不過不管法製法治都是紙上談兵。就算法訂得多完美,政治藝術家還是有辦法廢棄它的,前有希特拉,後有毛澤東。基本手法就是煽動群眾,持別是學生。表面上是不違民意,背後是幕後操縱。關鍵是牢牢掌握軍權。所以有人說中共掌權不合法,開玩笑,勝者為皇就是法。槍捍子裡出大法。
所以是否能實行以法制約政府,就要看軍隊是不是由國家掌控的了。如果是由私人掌控的,那就無法了。
當然從長遠來看,最重要是人心。人心變了,軍心也會變,像蘇聯那樣,軍隊也支持革命,獨裁者一夜倒台,也不需要通過什麼法律程序了。
作者:DavidSheh佘1/11/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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