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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的自然属性与法制的合理性 2012-07-03 05:26:00

民主的自然属性:

一群猴子根据丛林法则争取王位,挑战者需要打败原先的统治者,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获得大多数的认可。这种争取多数的行为就是民主的自然属性。可见,王位继承违反了自然法则,也就是说,继承的形式一定会被自然所淘汰。


法律的合理性:

法律之所以可以制裁个体的合理性应该来自于个体对该法律建立的基本权利。没有参与立法的个体,从合理性来说,可以不受法律的约束。而合理性本身来源于信:同意了的就得服从。也就是所谓的愿赌服输。而信的来源是人类社会的根本,合作使人类走出了丛林,而信恰恰就是合作的基础。可见,法律的合理性建立在多数人对立法的参与。


法律的产生:

至今发现的人类最早又比较完整的法律是古巴比伦的Hammurabi(1792-1750BC)法典,现存于法国罗浮宫。从中可以看出,早期的法律不象是由人民代表大会投票决定的,但这并不否定个体对立法的参与。在那个时期,国王的统治权的获得与猴子争夺王位没太大区别,也可以说,第一代国王可以代表大多数个体,但他的后代不具代表性。随着人类社会演变,血腥的战场化做了竞选的语言,用选票数决定多数的认同。而任何形式的继承将使法律的合理性荡然无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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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评论
作者:蜓听雨荷 留言时间:2012-07-04 06:50:17
谢谢西岸(以太平洋为水?),博文拜读了,看来仁兄有极强的数学根底,一定有自然科学的背景。我认为,自然是一切的主宰。所有非自然的行为都一定会被自然淘汰。而人类社会的演变,有着一条清晰的路线:-个体解放,这里面一定有其自然的原因。民主的实质就是少数服从多数,十分简单,而其实施却极度复杂,二者切不可混为一谈。小孩子群中一定有头,此话不虚,但这个头一定得到了大部分孩子的认可,否则,他玩不转。如何取得多数人的认可,是个实施问题,被打服,也是服了。只是这些被打服的大多数可能会在你年老力衰时,追随新的强者,而导致你的统治难以长久。
多数人统治的暴政是完全有可能的,但这与民主的自然属性是两个不同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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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蜓听雨荷 留言时间:2012-07-04 05:57:50
多谢白兄捧场,本人想得多,做得少,白兄的飞笔是我学习的楷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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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西岸 留言时间:2012-07-03 17:35:16
动物社会这种普遍存在的winner takes all的现象不被认为是“民主”的概念,因为这是基于迫使其他服从的概念,而不是基于制约,因此是典型的独裁行为。
独裁体制是具有最大的自然特征的社会现象。
这个问题GPS曾经专门讨论过。
http://blog.sina.com.cn/s/blog_660b78100100xe0n.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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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白凡 留言时间:2012-07-03 07:29:08
祝贺开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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