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地國籍和“血統”國籍的一個比較》 出生地國籍無論從歷史還是現在國際共識來看,都事人類文明的底線。 中國任意剝奪出國人民的出生地國籍,是過時政策所致,違反了中華文明,世界文明包括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 希望中國政府能夠與時俱進,儘快恢復1978年改革開放以來出國的中國人民的出生地國籍。 出生地國籍和“血統”國籍的一個比較。 出生地國籍是主流,“血統”國籍是派生的。例如,中國國籍法規定,如果中國公民訪問美國,在訪問途中生了孩子,該孩子有中國籍。這就是“血統”帶來的中國國籍。 該孩子的出生地國籍是美國。美國不會剝奪該孩子的出生地國籍。 該孩子的血統國籍是有他父母的中國出生地國籍帶來的,因而是派生的。 所以該孩子有了美國的出生地國籍和中國的有“血統”帶來的中國國籍。 在幾乎任何一個國家,有出生地國籍總是人口的大多數。 什麼“血統”? 這個概念至少在現代史不科學的。以後再說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