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恢复出生国籍中的“庄锐”现象初探》 昨天,突然蹦出个“庄锐”来“谈论双重国籍”,自煽耳光,又说:“谈论双重国籍”是“居心不良”。而且出口骂人。而且,还很受用被反击。 其他不说,有一点肯定,此人来自大陆,生活在美国而不是印尼;他归化了美国籍。 此人一会儿威胁他人“谈论双重国籍”是反中国政府;一会又说“谈论双重国籍”会被美国政府抓了去。这种语无伦次不必理会。 有一件事值得深思:这就是为什么这个“庄锐”要放弃自己的出生国籍而且还有鼓动他人跟他学? 在东南亚如印度尼西亚,其法律明文规定(从1949年起),中国人要么加入印尼国籍,要么加入中国国籍,两者只能选其一。即便如此,中国人在印尼备受歧视甚至被大肆屠杀和强奸(一说是被杀华人达30万!),以致中国和印尼断交。印尼对中华民族犯下的滔天罪行永远不会被饶恕! 如果美国是印尼,“庄锐”生活在印尼,那么“庄锐”这样做(放弃自己的出生国籍而且还有鼓动他人跟他学),无论是被迫还是自愿,都是完全可以理解的。 美国遵守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中“不得任意剥夺一个人的国籍”条款,默认双重国籍。在美国最高法院在1935年和1967年两个案例中,确立了不得剥夺任何人的国籍(无论是出生国籍或归化国籍的法规。1967年左右,美国最高法院命令美国国务院去除所有文件中“美国不承认双重国籍”的字样。美国国务院也不得不公开宣布“双重国籍的存在符合美国宪法”。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也看到了美国作为一个法制国家,信守法律。例如,我们台湾同胞可以在美国持双重护照,来回美国和台湾参加两边总统的选举;菲律宾恢复双重国籍后,要读一个“效忠”菲律宾的“誓词”,美国政府也没有“开除”任何一个对菲律宾“效忠”菲律宾人的美国归化国籍。 美国不是印尼,“庄锐”生活在美国,那么“庄锐”这样做(放弃自己的出生国籍而且还有鼓动他人跟他学),是完全无法理解的。 但是,“庄锐”者还不乏其人。 一个可能的原因是“庄锐”和“庄锐”者们缺乏法律知识,阅历有限,而且被人误导。 万维网上2010年以来的一篇《为什么海外华人希望保留中国国籍》(作者“一娴”)谎言连篇,可能是误导之源之一。 | | 所以笔者相信,只要他肯阅读(包括美国宪法和一些有关法案和联合国文件),“庄锐”会慢慢醒悟过来。 一个人出生国籍,尤其是对1978年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出国的大陆人民的出生国籍,和我们每个人的文化和传统连在一起,和我们的祖先文化和传统连在一起,和中华文明连在一起,是我们生命中最宝贵的东西。 我们再次呼吁中国政府早日遵守自己的法律,尊重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不任意剥夺一个人国籍”的条款,把《国籍法》和《国籍法解释》中默认双重国籍的法律条款,明文适用于中国大陆。早日恢复中国人民的出生国籍。 最后还是要声明:如果“庄锐”自己一人选择自愿退出自己祖籍,而不横加干涉我们恢复我们的出生国籍的呼吁,我们根本不会也不需要对“庄锐”作任何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