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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蜜蜂剧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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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已化云聚天穹,何又成雨洒西东?落地入土润苍生,飞天志在搭彩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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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维网站是万维老板(董事会)的私人财产,享有全部物权,作为一个生意在不违背所在国家地区商业运营法律法规之下,制定管理法规并且严肃执行,出现狼现象杀狼,是他们的工作之一。作者们自由参与博客,博客都建立了密码,博主们嘻嘻哈哈很快活。做自己想做的装扮,写作贴图转录像音乐散文小说诗词剧本自由自在地发表,一群朋友来交流,比家里那一位更温柔细腻言听计从,比家里那一位还靓还帅还酷且怜香惜玉。哈哈,个别博主会逐渐忘乎所以。蜜蜂提醒你不要忘记:网站博客只是一个表演平台,博客注册者只是一个被精心或随意创造设计的网络形象,这个形象还是“虚拟的”。那怕他(她)真名实姓,仍然难保他(她)虚情假意。网络的参与者有许多专业人士,一往情深地在网上流连忘返,把博客当成自己的家、当成自己战斗的阵地。你可以这样爱博客,使用博客,言论自由嘛。但是蜜蜂告诉你:博客不是你的家,你甚至没有任何物权。你使用万维的博客表演自得其乐,甚至一分钱没付。博客文章一经发表你又没有设置隐秘,就公开了,相当于被一罐子倒进了网络运行的汪洋大海中,流啊流,走四方。留下来的还在网站存储,流走了的就消失了。蜜蜂有过发现自己的文章被放在一个个人网页上,没有任何转贴注明,完全明白地就是他的作品摆在那里,蜜蜂常常去访问,不得其门而入。常常在网页发现被剽窃而无计可施。如果你的好文章好图片被剽窃发表出书卖钱,你根本保护不了自己的智慧财产。这就是网络表演的公开性和无私密性。你在所谓的“你家”做事谈话,在别人的评论栏告密谩骂,都彻底公开世人所见,博客没有窗帘!蜜蜂张网捕鸟的时候,看你手拉手屁颠颠满网爬,哈哈!每次打开万维往往开启四个窗口,有时候查资料还开启更多窗口,一点了然。 万维是为博客评论作者和读者提供一个“精神家园”,让你来这里进行Physiotherapy,谁都晓得精神不是物质,那么法律如何审判精神犯罪呢?“穆狼事件”多瑙河畔—凡平博受害特深,对老穆“侵入私家”深恶痛绝,来蜜蜂博客诘问为什么提不同意见时候很憋屈的样子,被蜜蜂层层剥开之后,他自己承认“俺是个粗人,就选择回骂。”跟老穆一样嘛也骂人!蜜蜂嘲笑他:你也犯规了,老穆跟你不过五十步一百步而已,有什么好憋屈的呢?哈哈!惩罚老穆也该处罚你!想起万维有人划出法律条文,言之凿凿要把老穆绳之以法。蜜蜂在网络查找,没找到相关法律条款。老穆的吃鹿证据已经找不到了。并且询问律师朋友,像老穆的情况,万维已经让他消失,还有义愤填膺苦瓜朋友,有关法律如何处置老穆帮助他们?他说:“我们喝茶吧!”
蜜蜂谈了:网络博客都是舞台、博客上台表演是画妆表演、形象是虚拟网络形象、说话可能是有目的的、网络的传播快捷、广泛、且连绵不断无间隙魅力无限、如何塑造网络形象、网络展示的公开性、劝告网友们做一个好演员吧。 万维其实也是大家的花园,爱护这个花园,对大家都是好事。谢谢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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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评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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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花蜜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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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12-10-25 05:53: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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蜜蜂已经说过:
如果你不慎走错了厕所,退出来就行,还可以不倒歉。但是如果明明晓得走错了还拉开拉链,你就不可救药了!
什么叫学习“理工”这就叫学习“礼恭!”
呵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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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多瑙河畔-凡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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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12-10-25 03:3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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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蜜蜂以前没有交集,据说是阿妞在多维和明镜的朋友。在万维我看过蜜蜂一篇为刘晓波呼吁的博文,所以一开始我对蜜蜂的印象还不错。
可是这几天看蜜蜂如此混乱的思维以及强词夺理和口出污言的架势,我真的怀疑是否他的博客也已经被劫持盗用。
所以本来也不想和蜜蜂再讨论问题。但是今天蜜蜂既然又提到俺的名字,那么只好再把俺原话搬过来,以免蜜蜂断章取义。
************************************************************** 作者:多瑙河畔-凡平 留言时间:2012-10-20 16:26:35 花蜜蜂博,
"如果你在万维遇到老穆这么憋屈骂你妈,你为什么不离开?万维对你有那么重要么?"
被老穆骂家人的网友多了去了,有人选择避开或拉黑他,有人选择回骂。俺是个粗人,就选择回骂。俺见到流氓无赖一向是迎头而上的,性格使然,就这么简单。 **************************************************************
另外,俺和老穆玩了这么久,谁看到过俺"很憋屈的样子",呵呵。如果是俺憋屈,老穆还用得着走下三烂的路子黑俺的博客,自绝于广大人民群众? 这么简单的道理,这蜜蜂怎么就搞不明白呢,呵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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