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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蜜蜂剧场  
既已化云聚天穹,何又成雨洒西东?落地入土润苍生,飞天志在搭彩虹!  
网络日志正文
薄熙来三宗罪被他抗辩掉一半 2013-08-25 21:09:49

蜜蜂再来分析一下薄熙来究竟会如何判刑:

其一:

庭审中,唐XX行贿款没有说清楚来源、何时何地送达薄熙来,同时也没有证据表明唐XX是否提款,是否拥有过那笔钱。

最大受贿“法国别墅”强安在薄熙来身上更是荒唐,首先,房产是徐明出钱购买的,即使到了谷开来的公司账上,也是属于谷开来公司所有。证明这个证据到此为止,跟薄熙来的关系就是看过照片,看过房屋照片就受贿了和看过女人照片就睡过觉了一样荒唐。

找不出薄熙来签名档房地产产权所有证,任何人的口供都没效。徐明和谷开来的口供也没效。

所以,庭审中薄熙来受贿没有多少钱可以证明。

其二:谷开来杀人已经被审判,薄熙来事先不知道已经证明,事后处理不当造成王立军叛逃,有用人不当滥用权力,他自己没有否认。造成不良影响首先还要检查党中央有人利用媒体暴露事件,运动媒体造谣生事。

谷开来不能被同样罪行判刑二次,所以,这个罪行已经处理完毕。

薄熙来被起诉的三条罪名,受贿和法国别墅证据不足,其他贪污的金额确实比较小,滥用职权就是听到谷开来杀人之后,在王立军脸上一巴掌,打得他龟儿耳朵流血,逼得他叛党叛国,又武装包围美国领事馆。

罪行就这么些,法庭究竟如何判决,还要看法庭法官们,他们的水平和中央内部决定是否吻合。如果差距太大,也许还有变数。

如果中央有人吃饱撑得慌还要来插一脚,也不是不可能的。那就是法学家张思之说过“漏罪”的问题。不过,中央已经从起诉薄熙来六宗罪减少到三宗罪,庭审又被薄熙来辩抗一半,判不了几年了。

蜜蜂说了不算,你们说的算。呵呵!杀了他吧?左派右派一起歇菜。

薄熙来世纪审判表演就这么底了。中共内部政治斗争表演会连续不断没完没了,说不定接着就起讲第二幕。

嘿嘿!  







浏览(5024) (2) 评论(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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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评论
作者:花蜜蜂 留言时间:2013-08-28 12:29:02
jianghaimin4兄弟,

你说的事情肯定是传谣,哈哈!这种事情没有人出来指控,同时拥有DNA证据。恐怕难以成立。

连“文革复辟”这样的逃脱罪行就放弃起诉,说明造谣惑众没有市场。还是静候佳音吧,要是中央都被姜记者说动了,就说明没有什么说不动的。

看起来要是薄熙来不死,姜记者可能不会活。也许中央会照顾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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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dadi1234 留言时间:2013-08-27 20:22:36
作者:swsw 留言时间:2013-08-26 23:23:38
我也觉得薄熙来的辩护是可圈可点的,除了那500万受贿无法圆说外,其它的都很牵强,这案子要是在美国或任何公平独立的法庭是定不下罪的
-
- 不知道不要瞎讲。你在美国试试?试试给州长的老婆送点钱,或者给她一个别墅?你看她敢收不敢收?美国在反腐上比中国还严!空子(loop hole)更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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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dadi1234 留言时间:2013-08-27 20:22:34
作者:swsw 留言时间:2013-08-26 23:23:38
我也觉得薄熙来的辩护是可圈可点的,除了那500万受贿无法圆说外,其它的都很牵强,这案子要是在美国或任何公平独立的法庭是定不下罪的
-
- 不知道不要瞎讲。你在美国试试?试试给州长的老婆送点钱,或者给她一个别墅?你看她敢收不敢收?美国在反腐上比中国还严!空子(loop hole)更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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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jianghaimin4 留言时间:2013-08-27 19:45:37
当局投鼠忌器、避重就轻,掩盖了薄熙来比这三项指控更严重的应该杀头的罪行。比如,奸淫十几名不满16岁的幼女,依国法和案例,应该判处死刑。还比如私自动用军警包围美国领事馆,该当何罪?等等。当局宽厚仁慈,再演“农夫与蛇”的故事。应该醒一醒了。
当务之急是对薄熙来追加应该有的指控,让薄粉心服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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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花蜜蜂 留言时间:2013-08-27 15:08:51
谢谢诸位关注!不一一回复。

现在的问题是等待,好像国内现在才开始放开评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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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花蜜蜂 留言时间:2013-08-27 15:06:20
反方:【王将军他,暗恋,我,老婆!他还写信表白被我发现了!!!】
【卧槽…这么多年了…劳资有多难过你们心里清楚么…我老婆一直跟他…跟他暧昧…劳资是官场上的人啊…这又是多年的兄弟,家丑啊…!!!】
【我跟我老婆27年夫妻,真的是很有感情的,可是我老婆跟他就是暧昧,也没什么实质的,劳资就算心里看着不爽,也说不出什么来!再说我也出过轨,我哪有资格说…】
【你们知道劳资为什么揍他么?他明明喜欢我老婆,他还指使手下告发她!对!劳资就是认为他指使的!你说!这是什么事儿?!劳资都这么忍了,他还来这么一出!】
【所以我跟你们说,王立军他就是道德败坏!他为啥跑?!他心里有鬼他才跑!他破坏我家庭,勾引我老婆,他还害我老婆!他嫉妒我!他的话你们怎么能信!怎么能信!!】

审判长(擦汗):【那个,反方,你别激动,正方,你有什么要说的?】

正方:【你可真可以,连自己戴绿帽子的事儿都往外说,你够狠!你不觉得很缺德么?】

反方:【你们要一个女人控告自己的丈夫,你们倒觉得缺德了?】

审判长:【停!直接说谢幕台词!】

正方:【审判长你这几天特棒,观众朋友们,你看我们的证据是不是特别充足呢~反方罪大恶极,正义是一定会打败邪恶滴~】

反方:【审判长您这几天特有风度~山东的汉子们都挺憨厚,待我不错,我没受什么大委屈,我没管好我老婆儿子,我也没看好我的弟兄,我,我觉得我挺失败的。但我对百姓怎么样,百姓们心里都有数。我也这么大岁数了,这辈子估计也这样了。老婆啊,都到这一步,我也没啥可说的了,我也不怪你,真的。】

审判长:【ok,cu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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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花蜜蜂 留言时间:2013-08-27 15:05:37
最后两天(因为昨天上午的实录和今天上午的是一体的,所以我就放一起写了。)

审判长:【各位看镜头:一,二,三 ,action!】

正方:【对于反方的罪行,我们认为证据确凿,你看,有你老婆说的,你好基友说的,你原来工友说的,还有你儿子的钱袋徐明说的,这是相互印证的嘛,他们的证词是一直的稳定的,可信的!】
正方:【还有你滥用职权,逼走将军的事儿,你看看你看看,你当着人家下属的面打人家,还打出血了!这不是明摆着摆脸子施压么?明摆着不让人家查你老婆么?还有啊还有啊,(省略一万字)】
正方:【综上,证据确凿!你就是抵赖!你就是翻供!凭啥你说的就准,人家说的就都不对?你拒不认罪该当何罪!!】

反方:【尼玛,证词相互印证个屁!劳资之前指出证人证词那么多矛盾点,你长耳朵听没有啊你!】
【你看看你说的什么贪污受贿的事儿,都是劳资在干大连市长的时候的事儿,劳资哪一样不是公事公办?哪一样不是为了大连好?搞足球队还成我罪过了是么,劳资告诉你,就算你说它是罪过,劳资也骄傲!咋的,我们实德足球不好么?说不好你不怕出门球迷拍你一板砖么?】
【这么多年了,不说别的,劳资对党国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吧?劳资有多忙你知道不?到处跑你知道不?难道你要劳资天天记得“亲,报发票~”么?你当劳资是会计啊?】
【重庆当年多穷啊,屁都没有,十四个贫困县劳资一个一个跑过去看的,累的跟狗一样,回家还要听自己儿子跑哪儿疯去么?劳资的老婆也是个有高尚趣味的文化人啊,你当她没事儿在家跟我说鸡毛蒜皮是么?她傻逼还是你傻逼啊?】
【说起我二儿子,你们也知道,我还有个大儿子。我这个老婆是二婚。她天天在我面前把瓜瓜夸的跟朵花一样,好看起来比我家老大牛逼。你们夸自家孩子咋夸?难道说我儿子又拿人钱了?我儿子又到处玩儿了?我儿子跟人家不去开party?不能够吧?】
【咱不是吹,不说别的,你们搜了那么久,自个儿心里清楚,我是讲究吃穿用的人么?我穿的是什么,家里放的啥衣服你们也清楚吧?我TM连块好点的表都没有!】

正方:【……你咋个解释你滥用职权啊?你还迫害查案人员!】

反方:【将军投敌,我于国有大过失,却没有罪。你这话里话外的意思,都是劳资故意设计害将军,一个没留神,把将军逼反了,是这个意思吧?这罪名我可担不起!既然话都说到这儿了,我也不怕曝个家丑】

(审判长:等等,这剧本备注里没有这段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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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花蜜蜂 留言时间:2013-08-27 15:04:42
(2)
审判长:【二位继续。】
正方:【你老婆都说你知道了你还不认!】
反方:【我老婆…唉…我跟你们说…我曾经出轨过,于是你们懂的,老婆带着儿子跑到英国去了…之后的事儿我怎么会知道。而且我老婆杀了人,她要再有经济问题,不就死定了么,检举说我授意贪污很正常。我们还是很有感情的,我不怪她…】
正方:【……尼玛你什么意思?!之前说你老婆有神经病,现在说这个!!】
反方:【没什么意思,我说的是实话,请审判长考虑。】
审判长:【……】

下午
审判长:【带王将军】
审判长:【王将军有何话讲?】
将军:【有!怎么没有!我跟王爷是多年好基友啊!他儿子出国我帮他帮保护,他老婆杀了人,我也是第一告诉他的!我为他卖命又流血,他他他!他居然为了他老婆打我!他打我!他不是打我一巴掌,他是给了我一拳!都打出血了!我好伤心的!!】
正方:【你看看,你看看!啧啧啧!】
反方:【你放屁!我TM当你是心腹,我老婆要杀人,你要么拦着,要么帮着。你特么啥也没干,就这么让她傻逼呵呵的把人给杀了,然后放任这个案子让人查下去。拖一个半月回来告诉我:我是个公安局长我得查案啊,你老婆杀了人,领导你要面对现实啊……卧槽你说你欠不欠揍!】
将军:【我这是为你负责!】
反方:【你人品有问题!你就是个两面派!是你指使手下告发她的!你还装忠臣!】
将军:【我没有!】
反方:【你有!!】
将军:【你!(省略一万字)】
反方:【我不跟你说了!审判长,我就一句话,他就是胡说八道呢!我打了他,他恨我,就在那儿扯淡。你看着办吧。】
审判长:【………咳…休庭】

一个是将门名花,一个是打黑奇侠;若说没奇缘,今生偏又遇着他,若说有奇缘,为何却把他人嫁。一个言听计从,一个不能自拔。一个做红杏梦,一个把嫂子抓。想世间能有多少绿帽儿,究竟是谁打的巴掌,谁生的瓜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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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花蜜蜂 留言时间:2013-08-27 15:02:33
第二天

正方:【这些都是证据………(省略一万字)】
反方:【说完了?】
正方:【说完了。】
反方:【证据呢?】
正方:【尼玛这不都是证据么?!!】
反方:【这都是口供,都是他们说他们说,有物证证明我知道别墅啊,我儿子出去玩儿这些事儿么?】
正方:【………证词,证词相互佐证的!!!还不够么?!!】
反方:【是么?够么?呵呵。】

第三天上午:
(1)
正方:【王,你说,是不是他授意你把钱给他老婆的?】
王:【好像…似乎…是!】
反方:【我当着你面打电话问我老婆的?】 王:【是】
反方:【我也没打听有没有其他人知道?】 王:【没有】
反方:【尼玛我是傻逼啊都不清楚有没有别人知道我就贪?你谁啊我跟你很熟么我当着你面给我老婆打电话说贪污?】
正方:【你要没跟你老婆说,钱怎么会在你老婆账户里?你一定说了!你就是说了!】
反方:【你当劳资很穷是么?劳资的老婆很有本事很有钱的好么?缺你这500万?】
正方:【…你肯定有贪欲!!!】
审判长:【正方你注意点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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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花蜜蜂 留言时间:2013-08-27 15:01:58
审薄精简版

第一天:

公诉人:【你老婆收人钱了】
都督:【哦】
公诉人:【给钱的人你认识么】
都督:【认识,不熟】
公诉人:【你给他好处了么?】
都督:【我公事公办】
公诉人:【你知道你老婆孩子拿人钱了么?】 都督:【不知道】
公诉人:【她没跟你说】
都督:【我们这种身份品味的人一碰面就谈钱?】
公诉人:【徐明,你给都督老婆孩子钱了么?】
徐明:【给了】
公诉人:【他知道么?】
徐明:【不知道】
都督:【你看我说什么来着?】
公诉人:【尼玛…!休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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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花蜜蜂 留言时间:2013-08-27 14:45:39
顶住审判风险体现高度自信

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当那些怀揣看戏心情的观众还在回味薄熙来的进退有据时,多位熟识法律者已得出相近判断,认定薄熙来的庭上辩护对罪责基本盘很难有实质性影响。薄熙来总以为“不知道”、“不清楚”可以解脱一切,其实他前后矛盾的供述已经说明一切。在不少内行都认为,“(薄熙来)罪已构成,且已认罪”。

如今再回头看这次庭审过程,尽管对这样一个关涉重大、万众瞩目的大案的审判,官方事前不可能不进行缜密的安排,精心设计周密的预案。但法院心里也非常明白,既然是由人参与的审判活动,就不可能像预设的计算机程序毫厘不差地进行。何况此次被审判的主角薄熙来素来就有桀骜不驯、不按常理出牌的性格,因此审判存在变数、乃至失控的可能性是极大存在。而本次审判,本可以适用情况特殊、关涉国家机密等理由回避公开审理,掌控审判风险,但官方毅然决定迎难而上,可谓勇气可嘉。即便是薄似乎篡改了脚本时,审判亦按正常步骤有条不紊地展开,更充分展示了官方准备承受风险的高度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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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花蜜蜂 留言时间:2013-08-27 14:45:06
服务对象既包括财政部和卫生部等政府部门,又覆盖中国烟草、中国一汽、中国重汽、中国华润和中国移动等大型企业。而德恒的创始人王丽还曾获邀参加过每年一度的北戴河暑期休假活动,受到中共领导人的接见。并且,习近平2010年还曾到访过德恒办公室,当时他还是国家副主席,时任中共中央组织部部长李源潮也曾一同前往。由此可见,德恒律师事务所背景非同一般。但是在对薄熙来案的辩护上,可以看到辩护律师非常专业的一面,完全放弃了意识形态,在战略战术上与被告人配合,尽显了一场类似西方法庭控辩双方的博弈。

五赢:检方举证环环相扣组证据链

确实,此番薄熙来一案的庭审在大多数人看来,辩方似乎更加出彩。但是司法界人士透露,一般公诉方是扮演“立”的角色,而辩护方是“破”的角色。在大众看来,“破”的精彩程度一定会高于“立”,但是实际上不能简单这么判断。

京衡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有西指出,本案在审理中高度重视用客观证据链进行指控,而不是靠薄的口供和证人的书面证言。从受贿款的走向、经手人、旁证、物业所在、行贿细节审查、項目帮助关联性、家庭关系的明知证据入手,不强迫被告自证其罪,而是用证据链证死真相。本次审判中,控方高度重视运用客观证据链进行指控。公诉方的举证,是指公诉人在法庭调查中,针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和情节,提出证据,证明被告人有罪、罪轻或罪重的诉讼活动。从这次薄熙来案庭审的情况来看,公诉方举证顺序十分具有逻辑性,所举出的证据环环相扣。先是证人证言,被告人供述后,再物证、未到庭证人的证言笔录,宣读书证等等,以达到先声夺人的效果。公诉人把依法获取的每一个能够证明案件某一局部情况或者个别情节的间接证据,依据它们之间存在的内在必然联系,按照先后顺序串连起来,组成完整的证据链,然后采用逻辑推理,组织、出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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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花蜜蜂 留言时间:2013-08-27 14:44:15
四赢:辩方做无罪辩护挑战难度

薄熙来被控受贿、贪污、滥用职权三宗罪,在庭审现场,薄熙来几乎否定了这三项指控,薄熙来的辩护律师也为其做无罪辩护。这本身就是一件极富难度的事情。再看5天庭审过程中,一个是非专业人士在庭上用尽煽动能力,一个是专业人士从司法角度在证据链上提供真知灼见,薄熙来和其辩护律师的配合,还是让不少民众认为是“出色的表演”。

薄熙来的辩护律师李贵方、王兆峰,都来自于德恒律师事务所。德恒拿下的第一个项目是担任三峡工程的法律顾问,而后为南水北调、京沪高铁、中铁建A+H股上市等诸多重大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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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花蜜蜂 留言时间:2013-08-27 14:43:36
三赢:一改老爷公庭咆哮形象

在大陆从业多年的律师指出,“薄熙来案的公开审理,是一堂生动的、高水平的司法专业公开课,对于公诉人、法官、辩护人,是一次水平和能力的大检验。”本次薄案庭审,在某种意义上是对中国多年来法学教育的一种集中检视。本次参与审判的审判员、公诉人、辩护人绝大多数都是中国法律院校“自产作品”,而他们在庭审中完全展现了理性、平和、专业水准。

上述律师特别提到,国人脑海中通常充满了老爷公庭咆哮的形象定格,但此番薄案庭审中的法官一直保持谦抑的态度,值得一赞。司法谦抑是法官在审判活动中应当保持足够的谨慎、自制和谦逊,是一种习惯、态度和作风。在5天的庭审过程中,本案法官尊重诉讼参与人,体现出了一视同仁的立场、温和中立的态度。这种谦和克制的作风比咄咄逼人的态度更有力量,更容易被当事人接受,从而增强了司法裁判的说服力。

而回到开审前夜,济南中院官方微博曾经引用了一句《韩非子·有度》中的法律格言,又像是在对天下众生昭告心意:“法不阿贵,绳不挠曲。法之所加,智者弗能辞,勇者弗敢争。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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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花蜜蜂 留言时间:2013-08-27 14:43:09
二赢:程序正义的极大突破

一个焦点案件的审判场,是集中展示一个国家法治元素的重要场合,本次薄熙来案的审理确有诸多可圈可点之处。大陆司法界人士向多维新闻表示,最为值得一提的是,充分保护了被告的权利。薄熙来一反以往诸多高官在面临审判时捶胸顿足、追悔莫及的萎靡现象,在庭上坚持据理力争甚至全面翻供,他的抗争是法律赋予他的权利,这是中国司法进步强调程序正义的重大突破,乃是确保实质正义的关键条件。本次薄熙来案的审判几乎完全保护了薄熙来的辩护权。无论是控方还是法庭合议庭,都没有限制、随意打断被告的所有辩解,也没有打断被告辩护人的发问与质证。如此对待,既利于审判服众,也有利于消除被告的逆反对抗心理。

另一大突破在于,过去中国的刑事审判尤其是对高官犯罪的审判,主要依靠证人证言、被告人口供和其他书证、物证进行。由于诸多受贿、贪污犯罪,都有秘密、单线联系的特点,加上社会对侦查环节取证不规范的担心,因此一直希望庭审环节能认真把关,从而厘清真相,彰显正义。但可惜的是,过去太多审判都是过程形式多于实质,造成社会大众对法治的不良观感。而此番薄案的庭审现场,允许证人出庭,在庭上质证过程中演示了有针对性的攻防。薄熙来和其辩护律师与证人之间进行了针锋相对的问答辩驳。

此外,细心的人也注意到,法庭对被告人的文明对待——薄熙来不着囚衣,未带镣铐,允许被告人坐着申辩。这是文明法庭的体现,文明法庭本身就是文明法治、文明政治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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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花蜜蜂 留言时间:2013-08-27 14:42:07
今次薄熙来案的审理,不论外界对直播庭审的微博如何争议,但的确实现了公开审理。公开,不仅体现在旁听公开。济南中院在现有审判硬件设施允许的情况下,最大限度开放到庭旁听的空间;公开,还表现为允许海内外媒体,尤其是内地媒体对庭审实时、多元化报道;公开,更突出表现在充分利用现代网络媒介,及时开通法院微博直播,开创中国大陆法院庭审笔录主动全部直播之先河。这些笔录包括证据录音和证人证言,也包括庭审参与各方的言词。

在开庭前,西方舆论还曾一边倒地认为中国是没有法治的国家,是政治决定一切,认为这一次审判会被严密控制,审理过程不会透明,完全是走过场,一切都已经安排好。然而,8月22日济南中院的开庭令所有这些泼向中国的污水顿时消于无形。庭审高度透明,控辩双方激烈交锋公之于众。这一次展现在全球面前的是与西方媒体塑造的完全不同的形象。西方媒介似乎并没有做好中共如此透明的准备,在惯有的“幕后交易”之类的新闻报道后,他们不得不重新审视这次世纪大审判,迅速在“透明和开放”的主题中做起了连篇累幅的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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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花蜜蜂 留言时间:2013-08-27 14:40:34
【多维新闻】薄熙来庭审历经五日落下帷幕。如此时长的审判,对庭审参与各方身心都是一个巨大的考验,但对亿万旁观者来说却似乎没有拖沓的感觉。因为本案的审理就如同一部大片,薄王对质、夫妻反目、众叛亲离,不仅让剧情跌宕起伏,而且娱乐了大众耳目,人们直呼过瘾。在不少人看来,薄熙来在庭上雄辩滔滔,词锋犀利,是一场精彩的绝地反击。但司法界人士并不这么认为。在他们看来,薄熙来是在进行最后一次表演。法庭上不是诡辩的地方,以为口才好就有优势显然是错误概念。在薄熙来案的审理上,更应该看到的是,该案的公开审理,很可能是中国迈向法治社会,具备历史重大意义的标志性事件,这是一次中国司法的绝对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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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花蜜蜂 留言时间:2013-08-27 14:31:34
没想到薄熙来这么清廉



作者: 看山

在薄熙来还如日东升之时,我曾经在一篇文章中这样说过(大意):不相信薄熙来像他表面展现的这么“红”、这么清廉,当然,我相信他在重庆是清廉的,但以前在大连、在沈阳时期呢?身处市场化大潮滚滚的时代,官场风气如此,自己又背景雄厚、敢作敢为,薄熙来有可能在经济上不湿鞋吗?我那时觉得,他当年在大连应该也和其他官员差不多,甚至可能胆子更大。

但这几天的济南审判,颠覆了我上述判断。通过庭审时各种细节的披露、以及控辩双方激烈交锋,相信任何一个还存留起码理性的人都能看出,如果官方还能找到薄熙来在经济方面的其他把柄,决不可能是现在这种表现,绝不会让自己陷入目前这种狼狈窘境;薄熙来也不可能像现在这样理直气壮。庭审进行到今天,即使起诉书所列举的薄熙来罪状桩桩属实,他也大大颠覆了我心目中对这个等级官员的印象——在我的认知中,很少有官员拥有薄熙来这么大的权力,贪欲却如此不“旺盛”。

何况,即使仅依据目前公开披露的庭审记录,也已经可以作出推断:检控方所列举的贪腐事实,基本上都只是谷开来瞒着薄熙来独自进行的。在昨日最后的法庭辩护阶段,薄熙来发出了自此次庭审以来最雄辩有力的声音(就庭审记录的公开部分而言):“之后十年谷开来一直在瞒着我,她费尽心机、屡遭挫败,甚至怒气冲天,最后铤而走险。这十年有任何一个环节谷开来向我说过什么吗?和我商量过什么吗?请我帮过什么吗?所有的情节一概没有!这合理吗?真有什么困难她应该和我商量商量,她干嘛不跟我商量商量?我是她丈夫啊,我是知情人啊?有无数情节和机会。谷开来费这么大劲,为什么不找我商量?直至尼尔·伍德和德某某出现,她宁肯找王立军和徐明说,但就是对我守口如瓶,案卷中没有任何一点显示我知道这些事情。这不让人奇怪吗?我总应该比谷开来权力大一点吧?能力、办法多一点吧?如果我知情,她跟我商量商量我再改上几笔,再跟郭某某以某种方式通个信息,把握不是更大吗?但这个事没办成,多可惜啊?”——这一系列反问,以一种无可辩驳的逻辑力,一下击穿了我心中最后残存的困惑,就像八百多年前那次著名的审讯中,当狱卒剥下岳飞的上衣,突然袒露出他背上“精忠报国”的四个大字一样。确实,如果谷开来将困难、将瓜瓜受到的威胁告诉薄熙来,绝不可能发生后来系列事件。至少无论如何,也用不着谷开来一个弱女子自己动手去操刀杀人!如果薄熙来早就知情,谷开来干嘛每当遇到麻烦总是瞒着他,以致于麻烦越来越大,直至最后不可收拾?正因为谷开来从一开始就是瞒着薄熙来的,她遇到困难才不敢找薄,只能和她一直没瞒的王立军商量,从而被王立军带入圈套之中。此前有很多人不理解,为什么在薄熙来这样的人身上,会发生妻子杀人这么荒诞的事?这是因为他们不了解薄熙来夫妻之间的真实状况,不知道这一切都是谷开来瞒着薄熙来进行的,不相信薄熙来会被谷开来蒙在鼓里。通过庭审,还原了真实的薄熙来,还原了他身上的背负之重、委屈之深,还原了他一心扑在工作上、不顾家庭、不图金钱的清正形象。

想通这一切后,我的心情无法平静。我承认自己被震撼了。我没有想到,从金县到大连到沈阳到北京再到重庆,这个人竟然就真的一直这么干干净净着,当今中国还真的可以有这样的人存在!公诉人指责他“狡辩”顽抗到底,而我还是第一次看到,一个负隅顽抗的“贪官”,居然没有被指控“巨额财产来历不明罪”。身为贪官,他不是应该到处都有房产,银行大笔存款,家里很多外汇、黄金和珠宝吗?这一切东西都在哪里?没有,检控方拿不出任何这方面的证据,除了那一栋明显与薄熙来本人无关的法国别墅。就在昨天的文章中(见拙文《论薄熙来倒下的必然性》),我还称薄熙来为“非人”;但在了解了如此多的震撼性信息后,我不能不尊他为“圣人”。再联想薄熙来到重庆后,不到三年即大治,获万民拥戴,民间“挺薄”之声至今不绝,这样的人,不是圣贤是什么?虽然在历史上,我们这个民族从来就不缺少这种人;但在每个时代,这种人实在太少了!

然而,公众最关注的,显然不是薄熙来发言中的雄辩性,而是他披露的桃色新闻。对于谷开来与王立军的私情,我一点也不感意外。以前在网上看到一个事:某人请某官员朋友吃晚饭,吃完饭后朋友就一定要回家,说因为晚上忙于应酬,连市长都被戴绿帽了,现在他们这些人晚上都不敢不回家——这是中国一些为官者的悲哀。像薄熙来这样一个工作机器,做他的妻子更不容易。谷开来感觉空虚寂寞、想寻找其他的感情寄托,这都可以理解。但这个人确实太胆大妄为,薄熙来对她的容忍也确实太多了。

听完薄熙来自辩,我陷入这样一种纠结中:理智上,我并不希望薄熙来翻案,只希望他获得轻判,很快出狱。习近平上任半年多来的一系列举措,已经相当程度上赢得了我的认同。我希望中国就沿现在这个方向走下去,如此才可能有希望走出一条活路。我不希望看到,本来就力量单薄的良性健康力量,还发生激烈内斗。但情感上,当我看到这个我原来绝没有想到能够在今天中国官场出现的英雄人物,这个既是绝世天纵之才,又是难得清正之士的人,却要被他所倾心效力的国家投入监牢时,我实在难以抑制心中悲伤。

这一次济南庭审,虽然缺陷、限制不少,但能够做到这种程度的公开、透明,让控、辩双方相对平等地博弈争锋,于中国而言确实已颇不容易。但是,现在下结论也为时过早,因为判决还没有出来。此案的判决,必然影响人们对司法程序的最终评价——如果官方随便找几个人作个证,就能判定另一人有罪,这样的国家谁也无法自证无罪,每个人都是不安全的;掌握权力的人想定谁的罪,就可以定谁的罪。

值得一提的是,在庭审最后,公诉人特别指出:薄熙来没有检举他人等“立功”情节——此前,包括我在内的很多人都曾困惑:薄熙来已经被整得这样了,为什么他还不把手中掌握的其他人黑材料抛出来?现在结论应该出来了,答案就是没有,薄熙来手中根本就没有这样的东西。他是一个直道而行的英雄,怎么会玩这个?他似乎认定了,只要一心一意干好工作,他就能最终赢得党心、民心的认可。现在看来,民心他拥有了,党心却天高难问。像他这样的英雄,在今日中国注定孤独,注定悲剧,注定倒下。

我现在已将薄熙来视为仅次于邓小平的当代政治人物。邓小平是伟人,却不是英雄;薄熙来是英雄,却不是伟人。众所周知,宣传材料上的英雄未必是真的英雄;但法庭审讯出来的英雄,却必定是真正的英雄。对于这样的英雄,如果他注定要被判决有罪,我愿意替他坐牢,把牢坐穿。

去年三月,薄案之初,有感而作了一首小诗。现录于此,以表达我此时心情:

京城三月雪,西南一处寒

天意从此远,庶元何时安

剑摧昆仑柱,手分白玉栏

万里瑶山静,斯人独徘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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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花蜜蜂 留言时间:2013-08-27 14:30:02
中国现在放开了评论:

WienFan 说:

zblxj1977 发表评论于 2013-08-26 04:48:40
本来,我是站在反薄的立场上的,看了庭审,我的态度改变了。我觉得应该无罪释放薄公。应该加官进爵。
薄公真是清官,好男人啊,思维敏捷。是个人物

云卷云舒我自在我 发表评论于 2013-08-26 03:51:09
由于发展,中国所有的价值观,信仰,都接受挑战,中国需要合适的新的系统。老薄做了一些尝试,方向是对的,以大多数人的利益为方向,但实际上操作生涩,没有系统。还需有心人努力探索。老薄是个唐吉贺德式的英雄。
从政治上讲,他的对手,更缺乏理念,也更心虚,才会进退失措。
以前,有人总讲,除了钱外,什么也没有了。

纵观长河 发表评论于 2013-08-26 03:36:43
薄熙来已经赢了。这场审判,在薄熙来身后树起了一座无形的历史丰碑。无论怎么判,无论结果如何,人们都会认为这是先判后审。多年后,人们必将认为这是一场"莫须有"的政治迫害。今天起诉薄熙来的罪名,换成薄嘉宝,薄容积,薄紫阳,薄要帮,王熙来,刘熙来,赵熙来都适用。而实际上,如今的官场上,有几个不符合今天所起诉的罪名的?

纵观长河 发表评论于 2013-08-26 03:35:50
良心审判。审判了自己。

zgqx 发表评论于 2013-08-25 21:30:54
我靠! 俺快五体投地了。 释放薄熙来!!!!
太精彩了!足球那段话讲的是理直气壮—- 如果按这定我罪, 我为此自豪! 什么样的情怀呀

Interread 发表评论于 2013-08-25 21:08:22
谷和王的证词留了很多 “reasonable doubt”, 这么多的 doubt 应是判无法定罪,放人。 怎么变成了”严惩“呢?有这法律吗?

纯铜II 发表评论于 2013-08-25 21:07:01
红灯记里日本宪兵队长让王连举和李玉和对质,而如今伪共让叛徒王立军和薄熙来对质,真TMD讽刺。根据叛徒的指控判薄熙来的罪,这也就伪共干得出来。建议伪共恢复王立军党籍和官职作为奖励。

mxu12 发表评论于 2013-08-25 20:57:49
So much for China’s rule of law. The trial is farce. The verdict was decided by the rulers before the trial begins.

lovlovlov 发表评论于 2013-08-26 00:04:20
这真是载入史册的世纪审判
开审前以为是审薄,开审后以为是审提告薄的人,审到最后才发现其实是审每个中国人的良心。在良心上,如果薄有罪,我们哪一个人可以说没有罪?凭良心说,如果薄这样真心为公做出了巨大贡献的人不算是我们民族的嵴梁,还有谁可以被我们尊重?非常赞同erdoslily所说薄熙来背负十字架的比喻,如果薄熙来被判有罪,与犹太贵族串通罗马强权钉死耶稣何其相似?

灭虫灵 发表评论于 2013-08-25 22:10:46
薄公好样的,是条汉子,广大人民站在你一边。

正常人 发表评论于 2013-08-25 22:07:40
我相信这几天很多人都为薄熙来的辩护感动的落泪好多次了

别胡扯 发表评论于 2013-08-25 21:59:50
薄熙来的辩词让人动情落泪。

大木仓 发表评论于 2013-08-25 21:49:14
薄熙来是替正宗中国共产党和至少10亿老百姓受审, 他一人当着啊!感谢老薄实事求是的精彩还击!但是, 请济南当地群众送酒到济南中院 — 送人民的好书记上秦城路吧!全地球人都知道这是政治陷害!

nightc0ffee 发表评论于 2013-08-25 21:46:58
薄熙来好样的! 可惜有猪一样的队友。。。
回大连来吧, 我们需要你!

OneTwoThreeGo 发表评论于 2013-08-25 21:46:35
薄的辩论太精彩了,这是一颗重磅炸弹。

笔架山 发表评论于 2013-08-25 21:46:16
看了薄熙来的自辩,感觉就是双方颠倒个个就合适了:公诉人坐被告席,让薄来判他们,准把他们审的跟孙子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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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百分之一 留言时间:2013-08-27 11:57:29
应该说薄熙来案会给出一个新的打击收受贿赂判决,那就是你知道家
人收受他人财物,作为政府官员,如果你不加以阻止,没有管理好自
己的家属,表明你“容忍”家人收受他人财物这种行为,这也构成非法
收受他人财物。

很多人收受贿赂都是间接,自己根本没有参与,但心里是有数的,案子
一发就说不知情。要我来判决,“装糊涂”也有罪,因为“装糊涂”是一
个有意识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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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花蜜蜂 留言时间:2013-08-27 09:45:50
谷开来收受贿赂,在谷开来的审判中应该控诉,谷开来已经被判刑。

在薄熙来案件中,起诉主体是薄熙来,这个法国别墅,跟薄熙来收受贿赂是说不上的。

说薄熙来知道了,就应该薄熙来负责担罪,非常勉强,如果这样做案例。温家宝就更加倍犯罪了。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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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林子丹 留言时间:2013-08-27 09:35:57
薄熙来给领导出了个难题,控了三项罪,没一项是落实的,看怎么宣判吧。要我说无罪释放最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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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荷塘晓月 留言时间:2013-08-27 09:28:12
香椿树1 留言时间:2013-08-27 07:28:08
。。。
回头看, 别墅一定是徐明担保的投资, 知道2005年以前, 购房款还是谷开来的首付外加银行贷款。 看幻灯是2002年, 所以这个时候受贿还不存在, 因为担保不过是一个信用证而已。 ....
~~~~~~~~~~~~~~~~~~~~~~~~~~~~~~~~~~~~~~~~~
香椿树您有何证据说2005年以前, 购房款还是谷开来的首付外加银行贷款。 看幻灯是2002年, 所以这个时候受贿还不存在。。。

除了各当事人的口头和笔录证据,请您看看公诉人出示的其他证据,行贿人主体徐明於2000年11月29日按照索贿人主体薄谷开来要求将购房款3221041. 98美元打入薄谷开来拥有的罗素地产公司的事实:

7、公诉人向法庭出示一组书证

(1)大连实德集团下属的赛德隆国际电器(中国)有限公司《关于赛德隆公司支付2677万元信用证的财务情况说明》及相关财物帐证。

(2)大连实德塑胶工业有限公司《关于实德塑胶公司支付赛德隆公司2681万元的情况说明》及相关财物帐证。

(3)赛德隆国际电器(中国)有限公司向美国某公司开具信用证业务单原又及译文,中国某银行总行及大连分行关于323万美元信用证原文及译文。其中包括,赛德隆公司的《不可撤销跟单信用证申请书》、美国某公司2000年11月11日的商业发票、美国某公司与赛德隆国际电器(中国)有限公司购买轻钢结构厂房系统的《合同》 (合同号为“AMSD2000”)、中国某银行大连分行2000年11月24日《进口付款通知书》、《进口信用证业务工作单》等银行凭证、中国某银行总行《关于大连分行信用证有关情况说明》。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连海关2012年11月20日出具的《关于赛德隆国际电器(中国)有限公司2000年以来在大连海关进出口情况的说明》。

(5)公诉人出示中国某银行总行《关于大连分行信用证有关情况说明》、东方某银行出具的“关于323万美元信用证有关情况的说明”、罗素地产公司收支明细(2000年11月20至2001年3月31)原文及译文。

审判长,公诉人出示的上述书证与证人证言相互印证,证明了大连实德集团以签订虚假合同用跟单信用证方式向美国某公司汇款323万美元,某公司将323万美元信用证提交某信贷银行上海分行议付,经法国某信贷上海账户、某海外债券有限公司纽约银行账户,2000年11月29日,3221041. 98美元进入薄谷开来罗素地产公司的事实。

审判长,该组证据出示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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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xboss 留言时间:2013-08-27 07:32:18
就算薄很清廉,不玩女人,不杀人。全民都欢呼他。但只要老共及它的老大说老薄有罪,他就有罪,尽管老共老大老二贪几百亿又咋?这就是老共统下悲剧。你承认老共统制,就老老实实认罪。看看文革老刘老彭等遭狱,老薄应很幸运。要我说。他们都活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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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香椿树1 留言时间:2013-08-27 05:39:14
500万元的工程款是绝对栽赃, 1. 工程开始就已经到省府上班,对工程没有管辖权, 对钱当然也不会了解, 所以没啥印象。 王正刚想引诱薄希腊说记不得, 然后就是默认,因为不存在的东西神仙也记不得。
但是说“没有直接的管辖权,怎么可能既不询问又无嘱咐,还当着王正刚在电话里毫无避讳地明确要贪占此款” 这话无懈可击, 何况王被挖出来多处谎话, 地址记不清, 谁知道前后矛盾。

但是, 薄熙来有最重要的事情没有质疑: 这500万真的进了谷开来的帐户吗? 严重怀疑,
1。 律师事务所交税没有和谷开来商量
2. 借出150万没有和谷开来商量
3. 追逃欠款的时候理直气壮, 不象是经营贪污赃款, 并且没有和谷开来商量。
你会把贪污的赃款用这样一种方式托给别人管? 是不是象李逵赌博的态度, 完全不把豆包当干粮。

所以, 回到薄熙来对谷开来的喊话:我也听说你收的很多钱都是合法的, 谷开来,你一个北大的高材生, 你一个曾经经营5家律师事务所, 生意场上日进斗金的女中豪杰, 你为了我的事业毫不犹豫地放弃了合法的赚钱机会, 你是在没有必要这样糟蹋自己。 温家宝就那么可怕吗? 大不了一死了之,至少名声是清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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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香椿树1 留言时间:2013-08-27 05:28:08
“我也想对谷开来说,我最近听别人说你收了很多钱,的确是不应该的,但我也听说,你收的钱里边大部分是合法的。”

注意这段话, 薄希腊仅仅辩护不知情, 而且也认为谷开来也是被陷害的, 但是, 因为庭审时间有限, 当局不给机会辩解而已。

回头看, 别墅一定是徐明担保的投资, 知道2005年以前, 购房款还是谷开来的首付外加银行贷款。 看幻灯是2002年, 所以这个时候受贿还不存在, 因为担保不过是一个信用证而已。 所以, 即便薄熙来知道房子, 也不知道房子是受贿, 因为受贿还没有发生。 即便瓜妈说给孩子留点产业, 这产业在那个时候还真是谷开来的合法产业。

但是, 投资出了问题,房租被德先生给贪了或者怎样, 2005年以后才可能动用徐明的担保金, 并且不太可能是全部。 不但如此, 投资失败动用担保金之后, 房子产权归到徐明的二奶名下, 这个房子曾经是谷开来公司的产业项目, 现在变成了徐明的产业, 属于一次正常的商业往来, 所以连谷开来受贿都谈不上。

当然, 徐明和谷开来被迫证明的薄熙来知情,也只有2002年一次, 以后瓜妈闹分居,没机会谈了。 如果真有机会谈, 瓜爹会把房产关系处理的很干脆, 不会云山雾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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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那时烟花乱 留言时间:2013-08-27 03:53:52
说白了,天朝高层已经是洪洞县里没有人了,所谓反贪反腐不过是斗争得工具。退一万步,薄连家都没管好,何以治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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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wsw 留言时间:2013-08-26 21:24:32
我也觉得薄熙来的辩护是可圈可点的,除了那500万受贿无法圆说外,其它的都很牵强,这案子要是在美国或任何公平独立的法庭是定不下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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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wsw 留言时间:2013-08-26 21:24:09
我也觉得薄熙来的辩护是可圈可点的,除了那500万受贿无法圆说外,其它的都很牵强,这案子要是在美国或任何公平独立的法庭是定不下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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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wsw 留言时间:2013-08-26 21:23:38
我也觉得薄熙来的辩护是可圈可点的,除了那500万受贿无法圆说外,其它的都很牵强,这案子要是在美国或任何公平独立的法庭是定不下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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